【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一)根据《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的规定,国产汽车在车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当至少装置一个能永久保持的商品商标。
(二)国产乘用车、商用车、挂车在车身尾部显著位置(在保险杠之上的后部车身表面)上,应标注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商品商标、车型名称等。如果标注商品图形商标,则应标注于车身尾部外表面的左右中间位置(车身尾部带备用轮胎架或车身后部左右开门的车辆除外)。汽车生产企业的合资各方如将各自中文汉字名称的简称进行组合或将各自注册的汉字商标进行组合标注的,可不再标注生产企业名称。
(三)采用外购底盘的专用车应保留原底盘的商品商标、生产企业名称等,同时还应标注专用车生产企业的名称、商品商标、车型名称等信息。
(四)汽车零部件产品应标注生产企业商品商标或企业名称,具体标注方式由企业自行决定。
二、标识的要求
(一)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必须采用中文汉字标注。车长超过4.2m的车型,其中文汉字高度不得低于25mm,车长不超过4.2m的车型,其中文汉字高度不得低于20mm。生产企业名称和商品文字商标必须采用同一材料标注。
(二)车型名称可以采用中文汉字,也可以采用字母,其文字高度不得低于15mm。
(三)汽车产品外部标识标注的内容应当与车辆产品标牌、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等文件标注的内容一致。
注:以上规定仅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面向国内市场销售的汽车,对在中国境内生产的面向国外市场的汽车和进口汽车不做统一要求。
以上所称“汽车产品外部标识”是指注册商品商标、生产企业名称、商品产地、车型名称及型号、发动机排量、变速箱型式、驱动型式及反映车辆特征的其他标识。
人身损害九级伤残的赔偿金额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一般包括医疗费,以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为准,包括挂号费、治疗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以20%(九级伤残系数)。被扶养人生活费,若有被扶养人,需根据其实际情况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误工费,按照受害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此外,还可能有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计算,不同地区、不同案件情况可能会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