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签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一、在签订合同以前,经营者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
二、审查合同公章与签字人的身份,确保合同是有效的。
三、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三、订车合同要注意哪些
签订购车合同需要注意:
1、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
5、票据上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购车合同模板如下: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二、交车地点、方式:
三、质量、维修: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上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一份(市场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出卖人:
买受人姓名(章):出卖人姓名(章):
地址: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