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潭市步行与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修订说明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根据亚行项目办《关于我市亚行低碳城市转型政策贷款拟出台政策工作布置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拟对《湘潭市步行与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进行修订,修订说明如下:
一、背景
落实住建部《关于开展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工作》的要求
聚焦群众步行和自行车出行“走不通、不安全、不舒适”等突出问题,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实施,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坚持创新机制、形成合力,开展人行道净化专项行动,推动自行车专用道建设,切实改善绿色出行环境,使人民群众走的通畅、走的安全、走的舒适。
落实湖南省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道专用道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工作要求
落实亚投行低碳城市转型政策贷款的具体要求
为落实亚行发展政策贷款工作设计,推动低碳城市建设,根据湘潭低碳城市转型亚行贷款项目办公室《关于我市亚行低碳城市转型政策贷款拟出台政策工作布置的通知》要求,对《湘潭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进行修订完善。
二、道路的空间分配
1.基本概念
步行道
沿城市道路两侧布置的步行通道,包括人行道、绿化带和设施带,有临街建筑时可包括路侧带外的建筑退线空间。
人行道
路侧带中专供行人通行的部分,也称步行通行区或步行通行带,其宽度为步行道的有效宽度。
步行专用路
空间上独立于城市道路的步行专用通道,如公园、广场、街区、景区、滨水、环山等步行专用通道,通过管理等措施禁止其他交通方式通行。
自行车道
沿城市道路两侧布置的自行车道,主要供自行车通行的道路。
自行车专用路
在城市和郊区道路系统中以及通往旅游区的道路中,专门供自行车行驶的道路。在自行车专用路上,禁止机动车通行,以保障自行车交通的安全。
非机动车道
专供自行车、平板车、三轮车、电动车和兽力车等车辆行驶的道路。
2.隔离形式
断面形式一般分为五类:机非分离形式、机非共板形式、人非共板形式、自行车专用路形式和公路混行自行车道形式。
快速路考虑机非绿化带/设施带分离。
城市主干道可采用机非分离/人非共板/机非共板(护栏隔离)。
城市次干道主要采用机非共板/人非共板,根据道路红线宽度(>30m)和道路交通负荷度(>0.75),在机动车和自行车之间增加护栏隔离/非连续式物理隔离设施。
城市支路主要采用机非共板(划线隔离),根据道路红线宽度(>16m)和道路交通负荷度(>0.75),在机动车和自行车之间增加非连续式物理隔离设施。
景观大道、滨水道路采用步行和自行车专用路。
三、自行车道与步行道的最小宽度标准
3.1自行车道路分级
结合城市土地利用、自行车流量、道路网络布局,自行车道路划分三个等级,分别为一级自行车道、二级自行车道、三级自行车通道。沿城市道路两侧布置的自行车道,可分为三级:
1)一级自行车道:
主要分布在城市相邻功能组团之间和组团内部通行条件较好,市民通勤联络的主要通道上,以生活性主干路、两侧开发强度较高的快速路辅路、和自行车流量较大的次干路为主,一级自行车道双向原则控制宽度为6米,但最低宽度不小于3.5米。
2)二级自行车道:
主要分布在城市主(副)中心区、各类公共设施周边、交通枢纽、大中型居住区、市民活动聚集区等地区的次干路以及支路,二级自行车道双向原则控制宽度为5米,但最低宽度不小于3米。
3)三级自行车道:
主要分布在两侧开发强度不高的快速路辅路、交通性主干路,以及城市外围地区、工业区等人流活动较少的地区的各类道路,三级自行车道双向原则控制宽度不小于3米。
4)自行车专用道规划
滨江自行车专用道完全与其他车辆、行人分开,专为自行车而使用之车道。郊野型自行车道和休闲自行车道结合步行系统布置。本类专用车道通常提供游憩活动使用,其设计宽度原则双向不宜小于4.5米。单向不小于3.5米。
3.2步行道等级划分
根据现状及预测的步行交通特征、所在步行分区、城市道路等级、周边建筑与环境、城市生活公共品质等要素,将湘潭城区地面步行路径划分为4类:都市生活步行道、通勤出行步行道、旅游休闲步行道、休闲步行专用道。
都市生活步行道路侧带单侧宽度4.0—7.0m。
通勤出行步行道路侧带单侧宽度2.5—5.5m。
旅游休闲步行道宽度2.0—3.5m。
休闲步行专用路宽度4.0—7.0m。
4.自行车交通与公交车站的衔接
4.1公交站点布局
根据《湘潭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和区域实际情况,共布置537处共享单车站点(河东287处,河西250处)。
4.2与公交站衔接
1.港湾式公交站的设置充分考虑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的空间,不应侵占非机动车道的行车空间,如需挤占非机动车道,需提前将非机动车道并入人行道,并采用相应的隔离设施,剩余人行道宽度必须满足相应规定人行道的最小宽度
2.路侧式常规公交车站和快速公交车站与自行车道相邻时,应设置人行横道,方便行人进出车站。人行道大于4.5m宽时,可采用背后绕行的方式设置自行车道;当人行道宽度受限时,应在公交停靠站前5m处设置自行车等待区域。
3.绕行公交站台的自行车道边线与公交站亭的侧向净距应保障骑行者的安全,间距不得小于1.0m,特别困难的地段不得小于0.75m。
4.快速公交车站和路中式常规公交车站应优先考虑在交叉口进口道上游设站,利用交叉口平面行人过街设施,结合交通信号控制,解决车站乘客过街需求。
5.设置平面过街设施应同时考虑服务道路两侧的公交站,并设置相应的标志标线,如下图所示。如公交站客流量较大,宜加设信号控制。
6.自行车道与公交站台冲突点的具体做法可参见下图,公交站台地面铺装应与同路段步行道铺装保持一致。
5.自行车停车区域(“电子围栏”)
规划近期在中心城区内共设置498处电子围栏。电子围栏尽量在十字路口等机动车道前侧布置。
6.改善步行带绿化环境
从路面铺装、街道家具、绿化、指示标识、街道界面等方面对都市生活步行道、通勤出行步行道、旅游休闲步行道提出了管控要求
7.公园内部步行道建设
7.1设计原则与要求
(1)步行道应与地形、水体、植物、建筑物、铺装场地及其他设施结合,满足交通与游览需要,并形成完整的风景构图。
(2)步行道应创造有序展开园林景观空间的路线或欣赏前方景物的透视线。
(3)步行道的转折、衔接应通顺。
(4)步行道宽度有一定幅度,是为适应不同性质和不同游人容量的公园需求。公园步行道宽度1.5-2m。
(5)公园步行道在坡度坡面上有一定的需求,为缓解人步行疲劳,纵坡宜小于8%,横坡以1.0%-2.0%为宜,最大不超过4%。
(6)步行道铺装面层应平整、抗滑、耐磨、美观。基层材料应具有适当强度。
配套设施设计
7.2基本要求
配套设施进行统一设计后布置,形成完整统一、高度可识别的系统。
配套设施的设计应以安全为基本原则,同时考虑市民使用的舒适性和便捷性。
配套设施宜结合公园类型、现状等综合条件设置。
7.3服务设施
服务设施包括休憩健身设施、安全保障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及人性化服务设施。
7.4市政设施
(1)公园步行道市政设施应包括照明设施、电力电信、给排水等设施。
(2)照明设施: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应合理选择灯杆位置光源,灯光及照明方式,与周围环境亮度相协调,控制光污染,亮度不宜过高,在步道入口和节点处亮度可适当加强。
(3)电力电信设施:供电设施应就近连接城市供电系统,满足步道内各类用电设施需求。
(4)给排水设施:应就近连接城市给水管网,满足步道内用水需求,雨污水的排放则就近接入城市雨污水管网。
7.5标识设施
步道标识可分为空间指引标识、提示警示标识、地面标识三类。标识设施应科学布局,统筹设置,为使用者提供空间指引、提示警示等服务。
步行标识应根据步行环境、区域特点进行统一设计后布置,样式应基本保持一致,形成网络系统,便于引导步行线路。
标识牌宜结合本地自然、历史和文化特色,适用节能环保的材料进行设置,应明显区别于道路交通及其他标识,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8.步行道安全通道设计
8.1设置原则
立体人行过街设施主要是满足主干道以上等级城市道路的行人过街需要,次干道和支路原则上采用平面过街设施。
安全性原则:B类立体过街设施,在学校、医院、公交枢纽等有特殊要求的地段,由于瞬时人流量较大或由于过街对象为弱势群体,过街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也宜设置立体人行过街设施解决行人过街问题
可达性原则:C类立体过街设施,对穿过城市中心地区的快速路,应每300~500米应设置一座立体人行过街设施,用以加强快速路两侧用地的联系
8.2选点范围
8.3近期建设
确定步步高新天地-五矿尊城、雨湖路口、金侨城-红旗社区、科大南门、东方红广场-万达广场、板塘步步高、盘龙名府-上层国际、建设路口、十二中正门、市民之家-湖湘小学等10个点位为近期重点建设点位。
9.重点片区改造方案
规划选取河西片区、风光带片区、河东片区、河东片区(内环)、九华片区、昭山片区作为重点片区进行方案改造。
河西片区:由雨湖路、熙春路、通济门路、韶山东路、韶山中路围合而成。全长4081米;
风光带片区:由河西滨江路、一大桥、河东滨江路、三大桥围合而成。全长7152米;
河东片区:由福星中路、火炬北路、河东大道、芙蓉大道、湘潭大道、建设中路而成。全长12240米;
河东片区(内环):由湖湘东路、湖湘西路、湖湘北路、湖湘南路围合而成。全长3078米,现状已经形成完整的车道闭环。
九华片区:由北二环路、潭州大道、开源路、江南大围合而成。全长8292米;昭山片区:由昭山北路、晴岚路、金山路、昭山路围合而成。全长4081米。
10.实施保障建议
1.制定自行车无车日实施计划
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推广开展无车日工作;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精心组织,明确职责;丰富活动安排,提高市民参与积极性
2.慢行交通管理政策建议
倡导提出限电交通管理政策措施;政策上平等对待所有交通活动参与者,为行人和非机动车提供安全的交通环境;努力推广开展道路安全评估工作;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3.下一步工作建议
加强宣传;相兰政策指引的编制;重点区块慢行交通系统深化落实;加大政府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