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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应急照明作为民用建筑照明设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正常电源停电,特别是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或其他灾害引起电源中断时,应急照明对于人员疏散,保证人身安全,确保救灾工作的继续进行都具有特殊的地位。
1、火灾应急照明与非火灾应急照明的区别:
应急照明是指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应急照明按功能一般分为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火灾应急照明是其中的一个类别,包括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两部分。但笔者认为火灾应急照明与非火灾应急照明,从概念上有以下差异:
(1)投入工作的前提。非火灾应急照明投入工作的前提是指在正常电源发生故障的情况下,而火灾应急照明则是指在发生火灾情况下,与正常电源无必然联系。也就是说火灾时,火灾应急照明电源仍以正常电源(或称市电)为主电源,只有市电失去电源才要转换由备用电源供电,也就是说火灾时市电不一定会停电,不能忽略了市电并未停电状态下接通应急照明电源的措施。
(2)对备用照明定义的区别:火灾备用照明是指,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配电室、自备柴油发电机房、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需正常工作的其他房间的应急照明。而广义的备用照明是指,为确保正常活动继续进行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这个活动可以是生产、营业、比赛等等。非火灾的备用照明,属于非消防负荷,无需在火灾时坚持点亮,对灯具保护罩及线路的连续供电可靠性无特殊要求时,就不必视同火灾应急照明设计而提高标准。
2、火灾应急照明系统的供电
火灾应急照明的负荷等级与建筑物内的消防设备同等,其供电可靠性要求也应是一样的
其供给电源除正常电源之外,必须设有备用电源。火灾应急照明的供电方式一般有以下三种:
(2)由一路市电作为正常工作电源,并由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
3、火灾应急照明灯具的选择
笔者认为火灾应急照明灯具的选择需注意以下几点:
(1)火灾应急照明灯具的光源必须具备瞬时启动的特性,如白炽灯,快速启动的荧光灯、高频荧光灯、小功率卤钨灯等,不能选择金属卤化物灯为光源。因为金卤灯属高强气体放电灯,其灯丝从冷态到全辉度需要4~8分钟,而突然停电则需4~5分钟冷却后才能再次起动,所以不能满足瞬时点亮的要求,切勿选用。
(2)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灯一般应选用专用灯具,火灾时保证在烟雾下的可见度、清晰度。
(3)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他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4)灯具的容量选择。要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等火灾时仍需坚持正常工作的房间,应保证正常的照度。”公共场所的疏散走道等部位,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
4、火灾应急照明的设置
(1)火灾疏散照明的设置:
疏散照明灯应当设置在走廊交叉口、拐弯处、疏散楼梯间及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候梯厅、疏散通道及手动报警按钮、消防设施的附近等公共场所的其他部位。疏散走道的疏散指示标志灯,宜设置在走道及转角处离地面1.0m以下墙面上、柱上或地面上,且间距不应大于20m,吊装的疏散指示灯,安装高度应控制在距地2.2m~2.5m。
(3)笔者认为在发生火灾时,应该让人们(含消防人员)知道自己所处的位置,以便作出行动的决定。所以将层号指示与疏散标志灯结合,确实是很有必要。
(4)大型的公共建筑面积大、平面复杂、防火分区多、出口多、防火卷帘多,疏散指示标志灯应该按防火分区设置,以指向本防火分区内最近疏散口为原则设置。如果将人员误导至另一个防火分区的出口,一旦防火卷帘降落,逃生者将不知所措。
(5)地下车库的行车指示灯不应纳入火灾疏散照明系统,但可以纳入备用照明,因为火灾时主要是解决人员疏散逃生。汽车坡道出口也不能作为人员的疏散出口,主要是不允许人车混流。
5、火灾应急照明灯具的控制
(1)需采用交流接触器接通强启电源线,且在一个三相电源照明配电箱内,需装设一个三相交流接触器,其后分回路配出单相断路器(或熔断器),按相序分控各强启电源线。
(2)需要引入一个消防控制信号(为无源点),以控制接触器的通断。
(3)配电箱内需要加设一个24V变压器及中间继电器,将消防联动模块C经24V中间继电器KA转接,再控制~220V交流接触器的通断,以防220V交流接触器的电压串入24V消防联动系统中。
(4)高层住宅楼梯间的应急照明,采用声光控延时自熄开关时,应带消防强启端子。
6、火灾应急照明导线的选择与敷设
火灾应急照明的配电线路必须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作为消防负荷,应该选用耐火型铜芯电力电缆或导线。暗敷时,应穿镀锌钢管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30mm,明敷时应穿金属管或沿封闭式金属线槽敷设,并外涂防火涂料保护;
结束语
火灾应急照明作为现代建筑物中安全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设计人员应该严格执行现行的国家规范和标准,保证火灾应急照明能在紧急情况下发挥应有的作用。
笔者水平有限,本文不当之处,期待同行的批评、指正。
参论文献:
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关键词:火灾应急照明;供电源;线路选择;灯具选择;安装位置
0前言
1、火灾应急照明的分类及设置原则
火灾应急照明包括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备用照明是供消防作业及救援人员继续工作的场所设置的照明,疏散照明是火灾时供人员疏散,并为消防人员撤离火灾现场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灯和疏散通道照明。
火灾应急照明的设置原则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11.3.1条~11.3.6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9.2.1条~9.2.6条规定、《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3.8.1~13.8.6条规定,规范部分此处不再赘述。此处需要强调在平时设计过程中经常疏忽的一个问题:GB50016-2006第11.3.4条2款中规定“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很多设计人员平时设计过程中,往往忽略袋形走道疏散指示标志灯的间距,仍然按20m考虑是不对的,除了距离走道尽头不大于10m外,间距也不应大于10m。
2、火灾应急照明的供电
3、火灾应急照明导线的选择与敷设
火灾应急照明的配电线路必须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GB50016-2006第11.1.6条规定:“暗敷设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明敷设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外刷防火涂料)”。其实实际工程中,金属管或封闭金属线槽的防火保护措施(即外刷防火涂料)在现实中很难凑效,主要是涂刷工艺复杂,需反复多道进行,又受管线场地以及天气、人为因素等的影响,质量很难保证,而且二、三年后还需重刷,根本无法落实,所以大多流于形式,很多工程难以达到耐火的效果,应尽量避免这种方式,其次应侧重解决线缆本身的耐火及阻燃性能,穿金属管明敷时应采用耐火电线,穿金属线槽、金属桥架明敷时,应采用阻燃耐火线缆。
4、关于火灾应急照明灯具的选择
4.1应急照明特别是疏散照明的光源必须具备瞬时点启特性,如白炽灯,快速启动的荧光灯、高频荧光灯等,金卤灯属高强气体放电灯,其灯丝从冷态到全辉度需4~8分钟,突然停电则需4~5分钟冷却后才能再次起动,所以不能满足瞬时点亮的要求,切勿选用。
4.2“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他不燃烧的材料制作的保护罩”是“强条”的规定。疏散标志灯选用专用灯具,其制造标准已满足要求。但当疏散照明灯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时,为了达到装修效果,常选用与正常照明一样的灯型,如筒灯、吸顶灯、格栅荧光灯、线槽灯等,这些灯具的保护罩材质往往不是不燃材料,就造成违反“强条”了,所以设计中应加以说明。
5、火灾应急照明灯具的布置
5.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或疏散走道常常只设诱导灯、出口灯,而未设置疏散照明灯,虽然可以利用诱导灯、出口标志灯作为疏散照明的一部分,但往往照度达不到要求。
5.4大型的公共建筑面积大、平面复杂、防火分区多、出口多、防火卷帘多,有的设计人员没有先弄清防火分区的区界线以及每个安全出口所属的防火分区,布置火灾疏散诱导灯比较随意,甚至将人员误导至另一个防火分区的出口,一旦防火卷帘降落,逃生者将不知所措,这一点应该值得注意。
参考文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关键词:民用建筑;应急照明;设计;措施
中图分类号:TS958文献标识码:A
应急照明在民用建筑中的作用十分重要,因此建筑设计中一定考虑其安全可靠性,还应该考虑到实际可操作性;所以在具体的工作中,设计人员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环境要求正确的设置应急照明系统,还要注意到供电方式与控制方式的匹配选择,保证应急照明系统能在灾害发生时,为减少人员的伤亡,降低财产的损失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
一、应急照明的概念与分类
应急照明是指在正常照明系统因电源发生故障,不再提供照明的情况下,供人员疏散、保障安全或继续工作的照明。
1、疏散照明
当民用建筑正常电路出现故障发生断路,为了让在场人员能及时撤离建筑物而启动的照明系统。根据我国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人员疏散通道所提供的照度不应该低于0.5Ix,人员密集场所内的照度不应低于1Ix,楼梯间内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5Ix。从使用功能方面,又要注意人员疏散指导标示的照明,这个设置有利于人们在撤离现场时能够辨明方向,及时通过障碍,到达安全地带。
2、安全照明
电源故障导致正常照明因突然切断时,在一些特殊场合要保证在场人员安全而设置照明,存在潜在危险场合,如医院手术间、住宅电梯内等;当突然断电时,应急安全照明应在0.5s内及时启动,并保证不小于正常5%的照度。
3、备用照明
当正常照明发生事故时,为了确保正常工作继续进行的照明。《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规定:备用照明由一部分或全部由正常照明灯具提供,它的应急电源主要应来自两个级别的电源:电网电源和白备电源(发电机或集中蓄电池),照度一般不低于正常照度的10%。
二、民用建筑中应急照明设计的措施
1、应急照明的供电
(1)由电网独立电源供电
(2)由柴油发电机组供电
(3)采用蓄电池电源
(4)组合电源
即由以上任意两种或两种以上电源组合的供电方式。由于上述几种电源的结构、可靠程度都不同,对系统的要求和应用范围也不同,所以在实际当中只选择某一种应急照明电源有时是很难满足要求的,也很难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这时就有必要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应急照明电源。
2、应急照明的线路敷设
3、应急照明的灯具
此外,应急照明用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当采用白炽灯、卤钨灯、荧光高压汞灯(包括镇流器)等光源时,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或可燃构件上。应急照明灯具还应符合有关部门制订的安全技术要求。
作为消防应急标志灯具,还应满足以下两点:
(1)安全出口标志灯相疏散指示标志灯应装有玻璃或非燃材料的保护罩。
(2)标志的图案、字体尺寸、颜色等电气参数应符合有关国家制造标准。
4、应急照明控制方式的确定
(1)应急照明灯具保证全天24小时工作状态。火灾发生时,由于灯始终是亮的,不会影响人员疏散,也不必由消防控制中心控制。这种方式的缺点是耗费电能,对灯具的工作寿命也有影响。
(2)应急照明灯具全部自带蓄电池,未发生灾害时,由现场的跷板开关就地控制开闭,意外发生时由消防控制中心控制,切断外部供电电源,由灯具蓄电池供电,保证灯具的正常工作。这种方式的缺点是一次性投资大(灯具必须自带蓄电池),灯具维护工作量也很大。
(3)应急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并与其同时使用,当正常照明因故失电时,无论应急照明的控制开关处于何种状态(开/闭),都应自动点亮。这种方式是比较理想的控制方式,但要求布线时必须增加一根控制线。
5、应急照明的回路组织和控制
(1)火灾应急照明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每个防火分区应有独立的应急照明回路。集中供电式灯具(无论持续或非持续运行)和组合式应急灯应按建筑防火分区划分控制区域,不宜跨越分区,同时应与正常照明部分分别控制与保护。
(2)在采用分散供电时,在各层(或最多不超过3~4层)应设置专用火灾应急照明配电箱或专用消防配电箱;并应在配电箱处实现二个独立电源(或双回线路)的自动切换。
(3)疏散照明采用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时,正常供电电源可接自本层(或本区)的分配电箱的专用回路,或接自本层(或本区)的专用消防配电箱。
(4)火灾应急照明应能在火灾确认后,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同时自动投入。在火灾事故中,正常照明电源的切断方式有内部全切和局部分区切断方式。与此相对应,消防应急照明电源的启动方式亦有全部启动和部分启动方式。根据工程不同要求可采用消防值班室控制的应急照明的模式,也可采用分散就地控制的模式。
(5)平时不使用的疏散照明应在消防值班室,或配电室集中控制。
[1]王静.刍论写字楼建筑防火应急照明系统[J].知识经济,2011(8)
[2]范鸣.民用建筑应急照明设计[J].现代建筑期刊,2010,01(7)
关键词:疏散;应急照明;蓄电池
Abstract:withtherapiddevelopmentofChina'snationaleconomy,thestatetothesafetyofthelivesandpropertyofthepeoplepaymoreandmoreattentionto,emphasizeitiswiththepersonthis,asmuchaspossibleinthepeople'slifeandstateguaranteethesecurityoftheproperty.Incivilbuildinginthesuddendisaster,emergencylighting,evacuationindicatorlightingareespeciallyimportant.Intheexternalpowersupplydisruptions,structureswithinthecrewsimmediatelyevacuateddisasterarea,inthebuilding'semergencylightingsystemplayedamajorrole.
Keywords:evacuation;Emergencylighting;battery
图1根据有关要求,应急灯是不应设开关控制的。主要原因是,当发生火灾事故时,如果应急照明灯具的开关此时正好断开了,人们在慌乱中难以找到应急照明灯的控制开关开启灯具,这样应急灯便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而在实际生活中,大楼应急照明灯具往往需要兼作正常照明灯具用,平时可以开断。为解决此矛盾,笔者在采用就地控制开关时,采用了带指示灯的单联双控开关,应急照明回路中接入三根线:一根为正常电源线;另一根为中性线(N线);第三根为应急电源线。如图2所示,平时双控开关开断时可控制应急照明灯,一旦发生火灾,通过消防联动控制,使灯具中应急电源线和正常电源线均有应急电源,因此不管双控开关此时处在何种状态,应急灯具及疏散灯具均会被点亮,并且通过消防控制模块将信号反馈到消防控制室中。
图2由于此工程规模比较大,应急灯具数量较多,在实际设计中,为了简化二次线路,直接采用了施耐德公司生产的CT接触器辅件ACTc,并通过它来控制各出线回路上的接触器CT。同时,ACTc上还带有手动控制按钮接线端子,将手动控制按钮设在消防控制室内,可以在发生火灾事故时直接对应急照明灯进行手动控制。5结束语通过在若干工程中的应用检验,以柴油发电机组为主,部分区域设置蓄电池组为辅的应急照明方案的优越性得到了实际验证,最终觉得此方案最为安全可靠,并能有效地满足各类规范的要求。
参考文献
1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编《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分册》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社,2003.2
关键词:建筑电气,火灾,应急照明,设计
前言:当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为确保火灾时建筑物内的人员安全撤离,救援人员能及时有效地扑救火灾而设置的火灾应急照明,在建筑火发生灾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下面从几个方面分别介绍一下火灾应急照明。
1.建筑电气中的火灾应急照明概述
1.1应急照明的名称和分类
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规定应急照明分为三类:(1)备用照明。正常照明因故熄灭后,为需确保正常工作或活动继续进行的场所而设置的照明。(2)安全照明。正常照明因故熄灭后,为需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中的人员安全的场所而设置的照明。(3)疏散照明。正常照明因故熄灭后,为需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而设置的照明。
1.2应急照明的照度
根据GB50034―2004中第5.4.2条规定:(1)备用照明的照度值除另有规定外,不应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0%。(2)安全照明的照度值不应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5%。(3)疏散通道的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0.5lx。
2火灾应急照明的定义及其使用
3火灾应急照明的照度要求及安装
6火灾应急照明的控制方式
根据新的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应急照明按控制方式分为集中控制型系统、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系统、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系统。集中控制型系统与传统的应急照明系统不同,采用智能应急照明系统,由应急照明集中控制器集中控制各消防灯具的具体状态。这类系统在现代的新技术的不断完善,也已逐渐地应用于各类实际的工程案例中。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系统和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系统,就是我们传统的应急照明系统,综合了以上所有非智能应急照明系统,包含了以上的所有供电电源及配电形式。这两种均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器火灾时联动相应模块进行火灾应急照明的控制,以满足规范中的各项火灾应急照明控制要求。新的规范中还明确提出火灾时应急照明的点亮区域,不再是着火层及其相邻层应急照明,而是启动全楼所有疏散通道上的应急照明。
参考文献:
[1]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S].
关键词:应急照明蓄电池电源柜集中控制就地开关
集中应急照明电源柜对灯具的控制方式一般分为两种,一是在配电柜集中控制,二是在现场设就地开关.集中控制适用于日常有人管理且管理比较到位的公共建筑,而对于一般无专人管理的场所,则考虑设置就地开关.另长亮及仅火灾时亮两种情况平时采用的不多,图一为集中应急照明电源柜的四种控制方式的接线图:
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6.3.1.8所述: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通警报装置及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等。图一中,平时KM断开,蓄电池充电,正常电源供电;火灾时KM合上,照明回路通过正常电源或蓄电池供电,正常和应急相线上均带电,实现强制点亮。集中应急电源柜对应急照明的控制原理各厂家做法大同小异,本文列举了较为典型的一种。
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的光源配置通常有三种类型,一是只设事故电源,无正常照明光源;二是设正常与事故两个光源,此时由于两个光源可采用不同电压等级的灯泡,所以造价较低,缺点是事故电源长期不用,损坏后不易被发现;三是正常与事故合用电源,由于应急灯蓄电池输出电压通常为低压(24VDC,12VDC等),与正常电源电压~220V相差甚远,为了合用光源,将正常电压降至蓄电池输出电压值或是将蓄电池输出电压生至正常电源电压,从而使应急灯成本增高,优点是光源长期处于使用状态,便于发现损坏情况,应急灯的造型不再受到限制,利于做到建筑内部装饰的整体美观、协调。
分散式应急灯的控制关键有两点要求:一是向其供电的配电箱内的接线应具备火灾时自动投切功能;二是应急灯具内应具备停电后自动点燃的功能以及能加入应急线及正常线的接口。
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其接线方式通常有图二的这几种形式,图中列举了四种照明控制方式:火灾时亮;长亮;平时和火灾时均亮,集中控制;平时和火灾时均亮,就地控制。
在图二中,KM平时断开,正常电源供电,火灾时合上,正常及应急相线上均带电,实现强制点亮。
本文以平时和火灾时均亮的方式为例简要分析一下。平时和火灾时均亮当采取集中控制时,如图所示,平时充电线有电,继电器J得电,J1合,J2断开,灯具可由配电箱处的开关控制;当停电或发生火灾正常电源失电,柴油发电机未投入运行前,充电线及控制线失电,继电器J失电,J1断开,J2合,蓄电池自动放电,柴油发电机投入运行后,J得电,J1合上,J2断开,灯具此时又由配电箱处开关来控制。
当采取就地控制的方式时,如图所示,控制原理与采取集中控制的控制原理大致相同。
由上述可知,所示的四种情况中,无论是正常电源断电或者火灾时,蓄电池仅在柴油机组在投入正常运行前或者充电线路损坏的情况下放电。
关键词:应急照明;蓄电池;电网独立供电;控制方式
应急照明在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的定义是:因为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后启用的照明。其中应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其中疏散照明是在正常照明发生状况时,用来引导现场人员找到出口的应急照明的一部分,一般适用于人员较多,密集的公共场所,大中型酒店、餐厅等多层或者高层建筑;安全照明是在正常电源发生故障时,确保潜在危险人员安全的应急照明的一部分,通常在工业厂房,地铁、电梯等容易引起安全事故的地方设置安全照明;备用照明是指在正常照明发生故障时确保活动正常进行的照明,对于照明熄灭将造成重大政治影响或者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失去照明无法正常工作的地下建筑比较实用。应急照明广泛应用于现代各种建筑形式,如学校、机场、地铁等一些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是建筑安全保障的重要设施之一,当照明电源被迫因非正常因素如火灾,地震等人为或者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切断时,为保证现场人员安全撤离以及救援人员顺利展开救援工作,应急照明在高层建筑中显得极为重要。
1灯具安装分析
1.1灯具的选择
应急照明灯具的选择也是电气工程设计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应急照明灯具可以选择普通灯具或者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照明灯具按光源分类:
(1)持续型应急照明灯:无论在正常照明或应急照明情况下,应急照明的光源始终接通电源;
(2)非持续性应急照明灯:只在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应急照明的光源才工作;
(3)组合式应急照明灯:内置两个或两个以上光源,至少有一个由应急照明电源供电,其他光源可由正常照明电源供电。
工程设计中考虑经济因素,应急照明系统不会全部选择应急照明灯具,以减少工程造价。
对于工程中的各种情况,应视重要程度,确定是否安装应急发电机组。部分灯具选择持续式或者组合式应急照明灯具作为过渡照明,其他选用一般灯具。这样既可以满足要求,又可降低工程造价。
1.2灯具的设置
(1)灯具的位置设置
应急照明灯通常距地2.5m,安装在墙上,灯具为应急灯。疏散指示灯具体应安装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及疏散通道中以及各个转角处,并且安装在较明显的1m以下的墙面上。
疏散走道,安全出口与大面积公共场合等处应设置应急照明灯和安全出口指示灯,在电梯前室、楼梯间、地下车库等公共场所设置用于疏散的应急照明灯,其中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低于0.5x,楼梯间不应低于5.01x。在观众厅,休息厅,多功能休息厅等设置备用应急照明,其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度的10%,不小于1.01x。在疏散通道上的应急照明灯间距应小于20m,并且疏散指示灯距离通道应小于10m。
(2)灯具的方向设置
疏散指示灯的方向若与通道出口方向相反,会造成不必要误解,给疏散或救援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在保证人员流量均匀疏散前提下,合理设置指示灯的指向。
2应急照明的供电分析
(1)电网独立供电
(2)柴油发电机组
(3)蓄电池池组
3应急照明的控制方式
3.1集中式控制
采用集中式控制时不能绝对地按照图纸施工,施工期间还需对设计图纸进行相应优化,应保证应急照明箱在失电的时才触发电源放电,点亮应急灯。
下图1、图2分别为某工程设计的原图纸与二次设计图纸。在具体施工时应按照二次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当然还可以继续进行修改。这样即使配电箱内部断路器断电,因为应急灯蓄电池组的浮充电源线并没有断开,处于充电状态,就不会放电点亮。
图1工程原设计图纸
图2工程二次设计图纸
对于应急照明设计图纸正确了解,不能局限于原理图纸中导线的数量,必要时需对图纸再次修改设计。
3.2非集中式控制
在非集中式控制中,采用单联双控开关控制时,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非火灾状态与火灾状态要严格分开,在非火灾状态下开关行使正常的开关灯功能,在火灾状态下强行启动切换模式,不论在何种位置,应急灯都应点亮。实际施工中,工作人员还需对原理图进行二次优化设计。图3、图4分别为某工程应急照明原设计图纸和二次修改设计图纸。
图3工程原设计图纸
图4工程二次设计图纸
通过图4的优化设计,可使应急配电箱的设置更加完善,且能够保证供应商加工出符合设计要求的应急配电箱。施工时按照二次设计图纸中应急配电箱原理,保证单双联开关正确接线。
4应急照明配线问题分析
供电系统的配线对系统可靠性影响较大,配电干线采用耐火导火线。在重要工程分支线路中应采用耐火导线,一般工程可适当选用阻燃导线。所有导线应敷设刚性导管,严格按照GB53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执行,暗敷层厚度应大于30mm。明敷层为金属管,还需刷防火性涂料。
配电线路保护一般采用熔断器,设计时整个系统采用的熔断器的保护特性应该保持一致,且要严格按照电路负荷计算整定容的额定电流。
依照国家标准GB7000.1-2002《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要求,应急灯任何时候都应该连接地线(PE)或者保护零线(PEN)。
5应急照明的施工设计
应急照明实际施工需考虑实际的电流负荷以及供电方式,合理设计,施工设计根据用电负荷可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1)负荷等级为三级的应急照明设计
对于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使用普通照明配电箱的应急照明回路为其供电,疏散照明灯常亮,备用照明灯平时关闭,火灾发生时,切断配电箱电源,硬启动应急照明等自带的蓄电池实现供电。
(2)负荷等级为二级的应急照明设计
若建筑规模较小,应急照明灯不多,且没有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时,采用独立式蓄电池供电,应急照明的配电箱使用单回路线路供电。火灾发生时,切断照明配电箱电源,硬启动灯具自带的蓄电池实现供电。若建筑规模较大,应急照明灯数量多,且有自动报警联动时,一般采用集中式供电,并按照防火分区设置配电箱。灯具不需要自带蓄电池,疏散照明灯常亮,备用照明灯采用单联双控开关、消防声控或者光控开关控制,平时作为普通照明使用,当火灾发生时,消防控制中心通过启动消防控制模块,带动应急照明箱触发器触发,这时若开关关闭也能点亮备用照明灯。
(3)负荷等级为一级的应急照明设计
一级应急照明通常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防火分区设置照明配电箱,使用双电源交流供电末端自动切换的配电箱,也可以采用应急电源给蓄电池供电的应急照明配电箱。但是灯具不自带蓄电池,疏散照明灯常亮,备用照明由单联双控开关、消防声控或者光控开关控制,火灾发生时,启动消防控制模块,从而触发应急照明箱动作,点亮备用照明灯。
6总结
应急照明设施能否正常运转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公共活动能否正常进行。因此,施工单位和技术人员应按照规范合理设计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深化设计,保证紧急情况发生后应急照明设施功能的有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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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市政工程,应急照明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A
应急照明在停电事故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及火灾事故时保障人员的人身安全及疏散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随着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不断深化,人们对应急照明的重要性越来越重视,图纸审查中对应急照明的安装位置、供电电源及线路敷设等也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一、应急照明的内容
1、应急照明的种类
应急照明是指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第3.1.2的条文说明对应急照明的种类和设计要求有以下说明。
(1)备用照明是在当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可能会造成爆炸、火灾和人身伤亡等严重事故的场所,或停止工作将造成很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场所而设的继续工作用的照明,或在发生火灾时为了保证消防能正常进行而设置的照明。
(2)安全照明是在正常照明发生故障,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状态下的人员安全而设置的照明,如使用圆盘锯等作业场所。
(3)疏散照明是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为了避免发生意外事故,而需要对人员进行安全疏散时,在出口和通道设置的指示出口位置及方向的疏散标志灯和照亮疏散通道而设置的照明。
《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第10.10.1条规定,泵站应设置正常工作照明、事故照明以及必要的安全照明装置。
根据以上规范要求,市政给排水项目中的泵站、综合楼及配电中心等重要场所应考虑设置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及事故备用照明。
2、应急照明的照度要求
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的要求,应急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宜符合下列规定:
(1)备用照明的照度值除另有规定外,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0%;
(2)安全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5%;
(3)疏散通道的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0.5lx。
表1火灾应急照明最低照度
区域类别场所举例照度(Ix)
备用照明疏散照明
一般平面疏散区域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疏散通道、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等场所----≥0.5
竖向疏散区域疏散楼梯----≥5
人员密集流动疏散区
域及地下疏散区域高层公共建筑中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宴会厅、会议厅、候车(机)厅、营业厅、办公大厅和避难层(间)----≥5
配电室、发电站≥正常照明照度----
水泵房、风机房≥正常照明照度----
泵站各种场种的最低照度标准值,应按《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规定执行。
二、应急照明的设置
1、综合楼的应急照明设置
在市政给排水厂区的综合楼及配电中心等的疏散楼梯间及疏散走廊等应设置疏散照明,对上述场所,除应设置疏散走道照明外,并应在各安全出口处和疏散走道,分别设置安全出口标志和疏散走道指示标志。
以某污水处理厂的综合楼为例,一层应急照明灯具的设置如图1所示。
图1综合楼应急照明灯具设置图例
根据规范,综合楼应急照明应满足以下要求:
(1)安全出口标志灯具宜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底边距地不宜低于2.0m。
(2)疏散走道的疏散指示标志灯具,宜设置在走道及转角处离地面1.0m以下墙面上、柱上或地面上,且间距不应大于20m。
(3)当厅室面积较大,必须装设在顶棚上时,灯具应明装,且距地不宜大于2.5m.。
(4)首层疏散楼梯的安全出口标志灯,应安装在楼梯口的内侧上方。
(5)备用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或顶棚上。
对消防要求较高的建筑物的消防控制室、自备电源室、配电室及消防水泵房等场所也应设置备用照明。
2、配电中心的应急照明设置
厂内配电中心应根据建筑形式考虑设置疏散照明,以及配电间控制室等场所的事故备用照明。
图2配电中心应急照明灯具设置图例
3、泵站的应急照明设置
以可能有人员工作的干式泵房为例,应考虑设置必要的安全照明灯具。
图3泵房应急照明灯具设置图例
三、应急照明的供电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中规定应急照明的电源可采用下列方式之一:
(1)接自电力网有效地独立于正常照明电源的线路;
(2)蓄电池组,包括灯内自带蓄电池、集中设置或分区集中设置的蓄电池装置;
(3)应急发电机组;
(4)以上任意两种方式的组合。
《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要求事故照明电源应由蓄电池或其它固定可靠电源供电。因此对于市政行业里面的应急照明建议采用蓄电池电源。
一般平面疏散区域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疏散通道、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等场所----≥30
竖向疏散区域疏散楼梯----≥30
域及地下疏散区域高层公共建筑中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宴会厅、会议厅、候车(机)厅、营业厅、办公大厅和避难层(间)----≥30
配电室、发电站≥180----
水泵房、风机房≥180----
综述:根据工程实际设计出最为安全、可靠的应急照明,对帮助人员在紧急情况下最大限度的减小事故影响,及准确迅速的撤离危险场所,消除安全隐患非常重要。因此如何正确合理的设置应急照明是电气工程师工作中不可忽视的一项重要内容。
1.《建筑照明设计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P360
关键词:高层建筑;智能疏散照明系统;设计
1.合理设置火灾应急照明的重要性
当火灾发生时,为了防止人员出电机电器设备和线路,防止火势扩大,消防控制中心会根据模块的信号将起火部位及该防火分区的正常电源切断。如果不设置火灾应急照明,或者设计不合理,再加上有毒烟气(如硫化物和氰化物)作用,必然引起混乱,加上疏散的难度,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对于高层建筑,安全疏散存在如下诸多不利的因素。
1.2有些规模大、功能复杂的高层建筑,疏散通道弯道多,加之宽度不等,容易造成混乱拥挤或踩踏现象,影响安全疏散,增加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几率。
1.3高层内各种竖向管井较多,防火间隔处理不当,火灾时拔烟、拔火作用大,蔓延快,给安全疏散增加了困难。
2.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组成
智能型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大体分为应急照明控制器、消防应急灯具专用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和消防应急灯具四大部分。
2.1应急照明控制器
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作用是整个系统的设置中心,同时对所有监控到的信息能够进行显示、控制、储存以及打印,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功能相对较多,其内部监控主机监控建筑物各个可能发生火灾的位置、消防联动控制能够根据起火点位置启动相应程序,返回信号转换箱能够将相应信号进行转换,计算机监视器与通讯模块辅助火灾启动程序顺利完成。同时,每一个应急照明控制器能够监视与控制应急照明系统内所有设备,自诊断功能强大;
2.2消防应急灯具专用电源
消防应急灯具专用电源是备用电源与电池电源中心,负责供给建筑物每一部分防火分区的控制器分机电源;
2.3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
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属于通讯与配电设备,一般设置于防火分区内,其主要作用是给集中电源是控制型灯具提供电源,同时对其供电控制;
2.4消防应急灯具
消防应急灯具能够根据现场火灾具体状况,按自动或手动程序控制和改变疏散指示标志/照明灯的显示状态,准确、安全、迅速地指示逃生线路,集中电源式点式监控性标志灯、照明灯的每个输出支路均应单独保护,且任一支路故障不应影响其他支路的正常工作,同时,其传输电压适应AC/DCO~220V,即当电网无电压时系统通讯仍正常。
3.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疏散设计必须注意的一系列问题
3.1楼梯、安全出口设计应该注意的问题
3.2安全疏散路线的设计问题
3.3高层建筑避难所设计应该注意的问题
3.4安全距离的规划问题
一般情况下,安全距离都是有规定的,但在特殊情况下,只能根据当时的建筑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但在各种情况下,都要遵守一定的规则,以保证在火灾发生的情况下能全力保护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和完整。例如对于丁字型的通道,从疏散出口到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中,作为双向通道的袋形通道必须折算成两倍的距离;对于房间来说,从房间到安全出口或者疏散出口的最适当距离是小于30m;对于套房来说,在计算距离的时候应对选择房间最远的某一点作为起点,从起点到疏散通道的距离要在安全的范围内,才能保证火灾发生时不会因为缺少考虑而影响逃生;更特殊的情况下,对于有阻碍物或隔阂的情况下,不能直接计算其直线距离,要充分考虑绕过阻碍物或隔阂情况下所需要的距离。因为火灾发生时,在建筑物种的人数很难统计确定。需要逃生的人数越多,逃生的困难将会加大。更严重的是,当建筑中的人数如若超过当初设计时额定人数时,大量的逃生人员可能会堵塞安全出口,导致伤亡人数更多。所以在设计的时候,一定要尽量思考全面,设想出最坏的情况,以保证火灾发生时没有意料之外的危险降临。
结语:随着科技的发展,智能疏散照明系统为当今社会的人身安全提供了一个更可靠的保障。可引导人们到达安全区域,保证人们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