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新车本是件值得高兴的事,但刚到手的新车却频繁出现故障。今年6月5日,家住徐州沛县的刘先生在当地一家车行花费10万元购买了一辆上汽跃进轻卡,本想靠着这辆货车跑货运挣钱,但车子开了不到一个月就故障频发,两个月内他跑遍了几个城市的十几家维修站点,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他向厂家反馈想要退车,但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刘先生找到了扬子晚报“有事找紫牛”栏目,希望记者能帮助他维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见习记者赵天
车主:
贷款买车两个月来不是在修车就是在修车的路上
记者了解到,刘先生听说在苏南跑货拉拉能赚钱,经过多番对比,在今年6月,花掉家中全部积蓄,又贷款5万元,他在沛县万龙车业购买了一辆上汽跃进轻卡,下定决心要独自一人去苏南闯一闯。本想着靠这辆小卡车养家,没想到从6月22日起,他的“噩梦”便开始了。
“本想趁着暑假给孩子挣点学费,没想到三天两头地修车,我都没敢把这事告诉家里”。刘先生说,因为车子故障原因,他不敢上高速,所以只能接一些近距离的小单。为了省钱,他现在吃住都在车上,这么热的天气他也不舍得开空调,晚上只能靠吹风扇降降温。据了解,在反复十几次修车无果后,刘先生曾多次向客服表达过想要退车的想法,但每次客服都以无权处理,需向上级反馈为由搪塞过去。
经销商:
车辆问题已检测出会尽快给车主维修
既然只是需要更换一个小配件,为什么前面这么多次维修没有发现这个问题?对此,孙先生没有做出任何解释。对于刘先生提出的退货要求,孙先生表示,如果车辆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才能退货,刘先生的情况不满足退货条件,所以不会为刘先生进行退货处理。
律师:
车辆质量需鉴定可申请补偿或退换
如不存在欺诈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对于厂商给出的解决方案,刘先生表示,厂商表明坚决不给退货的情况下,如果故障问题能通过这次的维修彻底解决,那他也只能被迫接受这个处理结果。如果后续再继续出现类似的情况,他会选择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