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征车辆购置税: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凡在此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均可享受全额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待遇,且每辆新能源乘用车的免税额度上限设定为3万元。
2.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到了2026年至2027年,即便优惠有所调整,新能源汽车仍可享受购置税减半的优惠,减税额上限为1.5万元。
二、车船税优惠政策
在车船税方面,政策同样体现了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支持。对于符合特定标准的节能汽车(排量1.6升及以下,且燃料消耗量达标),车船税将减半征收。而对于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燃料电池商用车等,则直接免征车船税。
1.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1)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乘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排量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和两用燃料乘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具体要求见《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附件1。
(2)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商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燃用天然气、汽油、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和两用燃料轻型和重型商用车);燃用汽油、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具体标准见(财税〔2018〕74号)附件2、附件3。
2.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
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标准,具体标准见(财税〔2018〕74号)附件4;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