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市属及以上企事业单位:《宜宾市“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1.“十三五”宜宾市及各县(区)文化场馆建设项目统计表2.“十三五”宜宾市各县(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建设项目统计表3.名词解释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26日
宜宾市“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
三、以品牌化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水平打造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发挥“酒都风情”“三江放歌”“戏剧小品比赛”“市民艺术夜校”“读书讲故事”“三江人文大讲坛”“月月有戏剧、周周有展演”等文化品牌的引领作用,积极开展文艺展演、文化培训等群众性文化活动,推进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军旅文化、家庭文化与社会文化建设,引导社区、村镇、校园、企业、军营等单位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县(区)级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充实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目录,广泛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群众评价反馈机制,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四、以社会化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水平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以公共文化服务单位为主体,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全社会文化资源,增加文化服务供给总量,优化供给结构,最大程度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创新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模式,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法人治理,探索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利用效率。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健全方式灵活、程序规范、标准明确、结果评价、动态调整的购买机制,健全由购买主体、公共文化服务对象以及第三方共同参与的综合评审机制,加强对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绩效评价,完善长效跟踪机制,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扶持培育非营利性文化类社会组织。引导规范民间文化艺术团体、文化行业协会、文化基金会等非营利文化组织健康发展,鼓励发展公益性和准公益性的社会文化服务机构。
五、以数字化加快公共文化服务技术创新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实施公共服务数字化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结合“智慧宜宾”“宽带乡村”等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加强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中心书屋、村(社区)书屋的数字化服务能力改造升级建设,逐步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鼓励结合优秀文化资源,开发特色数字文化服务产品。整合全市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平台,推动宜宾市公共文化服务云平台落地建设,加强文化大数据的采集、存储和分析,统筹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共建共享。
合理利用文化遗产资源。发挥文化遗产资源在文化旅游、文博创意、影视拍摄制作、书籍画刊编印、藏品展览展示等方面作用,带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不可移动文物开辟为展览场所、参观游览场所。整合抗战文化、五尺道文化、僰人文化等文化遗产,打造文化旅游品牌,展示川南民俗等特色文化。推进“考古宜宾5000年”展览数字化工程。加强非遗挖掘、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通过各级各类传媒加强非遗文化宣传传播,促进各类文化遗产走进当代生活。建立市非遗资源数据库,推进“宜宾非遗”音视频数字化采集、整理和展示工作,并面向社会大众开放,为全市非遗传承人搭建服务平台。鼓励支持各级政府利用现有场馆或在公共文化设施中专门设立或新建具有宜宾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非遗展示馆、传习所,并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免费向社会大众开放。鼓励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建设。
附件1“十三五”宜宾市及各县(区)文化场馆建设项目统计表
附件2“十三五”宜宾市各县(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建设项目统计表
32.文化法律七进:文化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市场、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为载体的“文化法律七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