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4日,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了《2016年度常熟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其中的第四项为《常熟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农贸市场快检体系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快检体系项目》),承办单位为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日,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的通知》,决定对市级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快检体系项目》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常熟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委托江苏世纪天合律师事务所具体开展本项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
评估认为,《快检体系项目》实施两年来,全市构建了多方位、多地点和广覆盖的快检网络,为广大民众和经营户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农副产品安全筛查服务,并加入了苏州市范围统一建立的农产品溯源体系。这一切,实现了《快检体系项目》决策确定的总体要求和基本目标。
2.从合理性的角度来看,《快检体系项目》具有科学、合理的决策目的,规范、有效的制度设计。
4.从可操作性角度来看,《快检体系项目》规定的各项措施具体可行,针对批发市场和普通农贸市场确定了不同的要求,购置的设备基本解决了实践中如何快速识别农产品安全性的急迫问题。
5.从完善性角度来看,《快检体系项目》确定的布局、制订的各项制度基本完备,政府的投入和承办部门的配套服务,为《快检体系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6.从绩效性角度来看,《快检体系项目》总体上得到了实施,尤其是在常熟市农副产品交易城有限公司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达到了以较小的投入,取得很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效果,社会各界反映良好,达到了该重大决策的决策目的。
一、引言
党的十九大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要求,就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安全,是每一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
2016年7月14日,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常政办发〔2016〕112号文件,公布了《2016年度常熟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其中的第四项就是《快检体系项目》,承办单位为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决策分成三个组成部分,一是建立常熟市农副产品交易城有限公司农产品检测中心项目,二是完善常熟市68个城乡农贸市场农产品快速检测体系项目,三是建立全市统一的农产品溯源体系和信息共享平台。《快检体系项目》实施两年以来,积累了丰富的数据资料,探索出了有效的措施。
本次后评估活动以如下两个方面作为评估工作的目的:
2.对《快检体系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分析,评估总结《快检体系项目》决策和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研究总结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推动《快检体系项目》有效实施的建议以及如何完善、如何更好地实现《快检体系项目》决策总要求。
二、评估工作概况
(一)评估准备阶段
1.成立评估小组
《快检体系项目》实施后评估工作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公众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由江苏世纪天合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成立后评估项目工作团队,围绕《快检体系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规范性、绩效性等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估。
2.评估准备工作
后评估项目工作团队主要开展了以下准备工作:
(1)制定江苏世纪天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常熟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农贸市场快检体系建设项目〉重大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方案》。
(2)江苏世纪天合律师事务所分析了《快检体系项目》出台的背景、目的、决策中的资料,形成了开展走访、举行座谈会等计划。
(二)评估实施阶段
1.评估方法说明
本次评估运用了决策比较分析、文件检索、实地考察、专题座谈会、效益分析等方法,以对《快检体系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完善性、规范性、绩效性进行全面评估。
2.评估实施阶段具体工作
(3)决策比较分析。将《快检体系项目》与国家、省、市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比较,深入分析《快检体系项目》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等。
(4)数据统计。向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熟市农副产品交易城有限公司收集历年来的快检数据,分析近三年来快检实施的具体状况。
(5)召开座谈会。在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协助下,后评估项目工作团队召开了市场管理者、市场经营户代表座谈会,深入了解《快检体系项目》的实行情况、面临问题等。
(6)实地走访、察看。评估过程中,后评估项目工作团队先后走访了常熟市农副产品交易城有限公司和市区、乡镇多家农贸市场,与上述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进行了交流。
(三)评估报告形成阶段
在开展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后评估项目工作团队形成了本报告。
三、《快检体系项目》实施情况概述
(一)2016年以来检测数据增长情况
根据统计,常熟市农副产品交易城有限公司原来检测量每天只有40批次,2016年度仅检测13850批次,合格率为99.3%。在本项目实施后,市政府拨付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添置设备等,从2017年起,每天开展120批次的检测工作,全年完成36865批次,检测合格率达到97.4%;2018年1-9月,完成快检34029批次,合格率98.7%。
图1.常熟市农副产品交易城有限公司近三年检测数比较
全市发放了快检设备的68家农贸市场,2016年度快检总数为27396批次,2017年度快检总数为38241批次,2018年1月1日-9月20日的快检总数为39149批次。
图2.本市68家农贸市场近年检测数比较
(二)食用农产品溯源工作情况
《快检体系项目》实施后,常熟市农副产品交易城有限公司购置了60台POS机,分布在蔬菜、水产、水果、副食、光鸡、豆制品等销售门市部、摊位,用于购进、售出食用农产品的信息采集、上传。
2018年开始,根据《关于开展全市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工作的通知》,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6家试点集贸市场(泰安、泰山、五星、湘江西路、莫城、丰乐市场)进行索证索票试点工作。
(三)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全部快检数据和POS溯源信息全部上传到苏州食药监局提供的专用网络,纳入苏州大市的大平台系统之中。6家索证索票试点集贸市场,目前已经全面接入苏州市索证索票平台。
(四)主管部门工作情况
根据《快检体系项目》有关文件,该决策的主要实施单位是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在2016年下发了《关于加强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的通知》(常食安办〔2016〕17号)、《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快检工作的通知》(常市监〔2016〕87号),并制订了相应的制度。
2017年,全年完成600批次的集贸市场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5月10日,联系杭州公司派人对其公司生产的农残检测设备进行升级培训,共计34家市场负责人参加培训并完成检测设备的升级工作。同时,经过沟通协调,快检设备通过软件端口实现检测数据自动上传。
2018年初该局通过与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确认,采用关停并转的办法,逐步淘汰一批基础设施陈旧、管理秩序混乱的、规模较小的、无照的集贸市场,到目前为止,全市集贸市场已从原来的105家减少为71家,其中1家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目前有68家已配备快检设备,其余两家由于场地原因暂未配备。
四、对《快检体系项目》的综合评估
(一)合法性评估
通过考察、分析《快检体系项目》的决策背景和决策流程可以看出,《快检体系项目》的决策主体、决策程序等方面均符合决策的要求,其内容符合《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也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江苏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1.《快检体系项目》的决策主体适合
2.《快检体系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表1:《快检体系项目》决策过程分析
设定的程序
《快检体系项目》决策时
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
公众参与
有(征求意见、座谈会、问卷)
专家论证
有(决策论证会)
风险评估
有(风险评估报告)
合法性审查
有(市场监督局合法性审查意见)
集体讨论决定
有(市场监督局集体讨论记录)
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廉洁性评估
有(市场监督局合法性评估意见)
3.《快检体系项目》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的规定
我们看到《快检体系项目》的出台,根据的是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三个部分所要求的内容和实施的制度,均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的规定。
表2:《快检体系项目》主要上位法和文件统计表
名称
法律位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法律
2015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15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006年11月1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规范性文件
2013年12月2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
2015年12月30日
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地方法规
2011年9月1日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规章
2016年3月1日
江苏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2015年6月29日
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6年7月13日
关于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的意见
2016
《快检体系项目》所规定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均与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省市的规定保持高度一致。其制度涉及体现了这些法律法规的要求。
4.《快检体系项目》实施后,新的法律制度有所增加,食品安全问题愈加受到重视,相应的要求也更高,但《快检体系项目》确定的内容与目的,与新的法律、法规和文件不存在抵触。
表3:《快检体系项目》实施后新出台的主要规范性文件
党的十九大报告
2017年11月
关于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完善追溯体系的意见
2016年9月
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若干规定
2017年3月28日
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食品安全快检便民服务的通知
2018年1月6日
(二)合理性评估
分析《快检体系项目》的内容和设定的目的,可以认为《快检体系项目》是一项具备了合理性的行政决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科学、合理的决策目的。
《快检体系项目》的总体要求是:对进入常熟市农副产品交易城有限公司的水果、蔬菜、水产品、豆制品、肉制品、禽类、粮油食品等75个食用农产品类别,农药残留、亚硝酸盐、吊白块、孔雀石绿等24个检测项目,实现每日现场取样、现场快速检测,逐步达到市场内所有经营户、所有食用农产品品种抽检全覆盖。对全市68个城乡农贸市场增加快检农产品种类和污染物指标种类,初步形成对农民自产自销、种植基地直接进场交易的食用农产品快检全覆盖。整合完善我市食用农产品信息数据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食用农产品追溯和检测数据共享共用信息平台。这一目的完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发展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目前设定的快检制度,不存在超出法律法规范围的情形。
2.规范、有效的制度设计。
围绕着决策时设定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快检体系项目》具体确定了相应的措施。
常熟市农副产品交易城有限公司项目主要是扩建检测中心,增添设备,提高日检测批次,同时购置POS机,实施食用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该公司建立健全市场《农副产品准入管理制度》、《行业经营守则》、各类台账制度、检测制度、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明确各个岗位职责,与经营户签订《经营户进场承诺书》,《安全流通协议书》等。任何方面都做到有章可依,有规可循。
3.清晰、全面的工作要求。
《快检体系项目》中对三个部分有明晰的工作计划,各部分均能按计划顺利执行。
常熟市农副产品交易城有限公司一期已将原有检测中心隔壁已出租房屋收回,扩大现有面积,作为非法添加剂检测室、会议室使用。对原有检测室已有损坏部分由资产管理科重新粉刷修补,对新添办公室进行装修,水电网络改造等以满足工作要求。将原结算中心全部重新规划装修,作为农残检测室,将两台农残检测仪移至新检测室内,同时添置操作台、办公家具等。检测中心面积从40平方米扩大到120平方米,并设立了专项农残检测室和添加剂检测室。
常熟市农副产品交易城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完成一台农残检测仪,一台多功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的招标工作,两台设备已于2016年12月到达检测中心,投入使用。新添置的农残检测仪为慧康电子全自动免疫分析仪,总共96个通道,能同时检测88个批次。而谱思达多功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具备能检测出40多种非法添加剂项目的功能,可以检测甲醛、吊白块、二氧化硫、亚硝酸盐、双氧水、工业碱、蛋白质、山梨酸钾、明矾等,可以满足该公司对种类繁多的在售商品的检测。同时,慧康电子还提供了一台全自动农残检测仪给该公司试用,目前三台仪器运作正常。
在两台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后,该公司每日检测批次已从原有40个批次提高到120个批次,每周除了农残检测外,对副食类产品的食品添加剂、肉类、水产类进行定期抽检,以控制掌握全市场的食品安全的基本状况。
常熟市农副产品交易城有限公司购置了60台POS机,分布在蔬菜、水产、水果、副食、光鸡、豆制品等销售门市部、摊位,用于购进、售出食用农产品的信息采集、上传。该公司要求部门工作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力度,要求经营户做好日常台账记录,做好对上家的索证及溯源工作。
68家农贸市场,均配备了快检设备,实施检测工作不平衡,大部分能够开展快检工作,并保证将相应数据上传。2018年开始,根据《关于开展全市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工作的通知》,在泰安、泰山、五星、湘江西路、莫城、丰乐市场进行索证索票试点工作。
(三)协调性评估
1.《快检体系项目》实施后,与其他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制度、规定没有冲突。
对照常熟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与《快检体系项目》有关的还有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与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相对接的市场准入制度、溯源票据公示制度、食用农产品快检误判赔付制度、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通报制度、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对农副产品交易城农贸市场的考核与奖励补偿制度。
因此,《快检体系项目》作为食品安全工程的重要一环,与本市其他食品安全方面的制度,是相互协调的。
2.《快检体系项目》设定的措施和目的,与上位法及上级文件的规定衔接充分。
《快检体系项目》是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农质发《快检体系项目》〔2014〕14号)、《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作出的决策。
3.《快检体系项目》建立的工作体系,形成网状有机统一的整体。
《快检体系项目》实施后,常熟市农副产品交易城有限公司配备了满足需求的实验房屋、检测设备、实验台、药品器械柜、空调、计算机及自动报送网络等。城乡农贸市场建立了快检室,增添多功能食品快检仪。
如对于常熟市农副产品交易城有限公司,市政府拨付资金200万元,有利地促进了该市场扩大检测场地,从40平方米扩大到120平方米,并把市场中心黄金地段和铺面用于食用农产品的快检,还添置新型检测设备,增加检测人员,加大检测力度,从每天检测60批次,加大到每天120批次。同时加入苏州市溯源体系,按要求录入信息。
(四)可操作性评估
1.规定的制度切合实际、易于操作。
《快检体系项目》围绕食用农产品的安全,从城乡各交易城、农贸市场的实际出发,全面购置快检设备,推开快检活动。在常熟市农副产品交易城有限公司重点建设快检中心,在农贸市场,完成一场一室建设,并免费提供快检试剂,推动日常快检。
2.规定的内容能够较好的完成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文件的要求。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并根据食用农产品种类和风险等级确定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频次。”“鼓励零售市场开办者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法律对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设定了不同的义务内容。
《快检体系项目》相应地对作为批发市场的常熟市农副产品交易城有限公司和作为零售市场的乡镇农贸市场,规定了不同的内容,采取了不同的分类管理的措施。如,对乡镇农贸市场,免费供应检测试剂。这些内容符合目前食品安全的有关法律。
(五)完善性评估
《快检体系项目》制定后,监管部门还制订了配套的一系列制度,如《经营者市场准入(退出)管理制度》、《市场检测制度》、《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品牌商品市场准入和监督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公示制度》、《商品准入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责任制度》、《市场应急管理制度》、《市场主办者责任制度》、《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市场日常检查制度》、《市场食品安全制度》、《市场信息公示制度》、《退市召回制度》。这些制度从各个方面对使用农产品的快检和安全,提供了保障。
尤其是常熟市政府设立了快检误判赔付基金,本着风险管控和鼓励敢检敢判的宗旨,对快检误判导致经营者的损失进行适当赔偿。
(六)绩效性评估
《快检体系项目》实施以来,我市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
1.对设立快检室的必要性,民众认可度较高。
图4:市民对《快检体系项目》的认可度反馈数据分析
2.得到有效实施。
2016年以来,快检有效实施。常熟市农副产品交易城有限公司的检测场地从40平方米扩大到120平方米,添置新型检测设备,增加检测人员,加大检测力度,从每天检测60批次,加大到每天120批次。乡镇农贸市场的检测量,也逐年提升。
表4:2016年1月-2018年9月快检批次统计表
2016年1月-2018年9月快检系统项目检测情况统计表,单位:批次
市场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1月-9月
总计
常熟市农副产品交易城有限公司
13850
36865
34029
84744
乡镇68家农贸市场
27396
38241
39149
104786
3.取得上级肯定。
2016年,常熟市农副产品交易城有限公司被苏州市食药监局命名为苏州市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示范单位,该公司的快检室被命名为达标快检室。
4.农副产品溯源系统基本形成。
常熟市农副产品交易城有限公司运用60台POS机,对蔬菜、水产、水果、副食、光鸡、豆制品等食用农产品,实行购进、售出信息的采集、上传。该公司督促经营户做好日常台账记录,做好对上家的索证工作。2018年开始,在泰安、泰山、五星、湘江西路、莫城、丰乐市场进行索证索票试点工作。
5.总体效果良好。
《快检体系项目》实施以来,各管理部门切实贯彻执行,得到普遍重视和遵守,实施总体效果良好。据面向社会公众的问卷调查,14.94%的调查对象认为《快检体系项目》实施后的总体效果“很好”,31.03%的调查对象认为效果“较好”。
图5:市民对《快检体系项目》实施后效果评价数据分析
五、存在问题
虽然《快检体系项目》的实施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还是有很多市民在问卷中,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在回答问卷第15题“您对于《快检体系项目》的推进是否有什么建议和意见”时,共有64位市民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占提交总数的73.5%。大部分表达了希望政府继续完善的想法。提出具体意见有:检测结果进行公示应当完善,未通过检测的如何处理,也要让我们社会大众知道;部分市场仍需要整治秩序;增加快检次数,扩大快检范围;推广和完善农贸市场菜品生产日期标牌的使用;进一步推进,快检频率有待加强;继续实施加强平时的检测,持续地发展下去。
目前看,《快检体系项目》在实施中存在以下问题:
1.常熟市农副产品交易城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不足。
由于该批发市场硬件条件先天不足,导致高峰时段超饱和运营,且需要抽检的农产品种类繁多,抽检量巨大,目前日常建设单纯依靠企业自身的投入,企业负担较重。
2.各乡镇村农贸市场实施快检情况参差不齐。
从走访的五家镇村农贸市场看,大部分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检测种类、批次很少,有的公示不及时,有的公示牌小、放置不显眼,也有没有快检设备的农贸市场。
图6:全市68家农贸市场检测开展情况
68家农贸市场中,有24家没有上报数据,说明没有在进行检测。虽然作为零售单位的农贸市场设立快检室不是法定义务,但是既然市政府出资购置了设备,还是应当推动进行快检。
3.快检内容需要完善。
随着食用农产品的安全要求越来越高,快检室检测项目配置要求也越来越高,根据现实,需要将检测项目更新为农药残留、药物残留、瘦肉精、真菌毒素、违禁添加、注水肉等项目。
4.快检设施设备亟待更新。
由于现有快检设备配置较早,已经不能适应现在快检项目增加的需要。大部分农贸市场公示设施缺乏,无法醒目公示快检结果,影响了快检项目的实效。
根据调查问卷的结果显示,对于《快检项目体系》每日检测结果的公示,47.13%的调查对象表示自己从未看到,43.68%的调查对象表示偶尔能看到,说明对于检测结果的公示制度有待加强。
图7:市民对每日检测结果公示情况的评价数据分析
5.常熟市梅李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需要建立快检室。
该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被常熟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但因为公司性质特殊,至今仍维持经营活动。据查看,该公司没有任何快检设施,处于农产品质量的失控状态。据了解,该公司交易量不小,辐射周围乡镇,一旦出现不合格农产品流入社会,后果不堪设想。我们认为,既然该公司仍在经营,那么企业破产清算不是放松食用农产品质量管理的理由,破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主体责任,做好相应的快检工作。
6.社会公众对快检项目实施的效果了解不够。
从走访了解的情况看,很多人还对快检项目不是很了解,更不能有效利用快检系统。从问卷反映的意见来看,73.56%的调查对象认为《快检体系项目》的实施对于我市食用农产品的质量保证水平的提升效果一般。这反映出大家对该项目的实施情况、向百姓开放检测、实施抽检的效果还不很了解。
图8:市民对《快检体系项目》影响食用农产品质量提升反馈数据分析
7.快检与法检对接不到位。
因为快检结论不具有强制性,对于交易城和各农贸市场,一旦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只能劝导退市,无法进一步处理,就会出现流向其他地方的风险。因此经营主体的快检与国家法定检测之间的衔接需要加强。据了解,张家港、昆山的大型批发市场内,设有多部门联合工作站,无缝对接市场快检,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跟进法检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上述问题的出现虽然使得《快检体系项目》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但这些问题并未对《快检体系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因此修改《快检体系项目》的工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进。
根据面向社会公众的调查问卷统计结果,认为《快检体系项目》需要予以修改完善的,占调查对象总数的60.92%,认为比较规范,可以继续实施的占调查对象总数的37.93%。
图9:市民对是否修改完善《快检体系项目》反馈意见数据分析
六、评估结论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归纳出以下三点结论:
(一)该《快检体系项目》合法、合理、协调性高、可操作性和决策技术均较强,实施后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值得肯定。
(二)目前我国的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工作正继续加强,《快检体系项目》的规定符合现阶段国家关于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要求,该决策应当在完善后继续实施。
(三)《快检体系项目》应当在全面分析两年来的实践情形,总结经验、分析问题,补充和完善。
综上,对《快检体系项目》的决策后评估结论为:《快检体系项目》的规定合法、合理,具有较强的协调性、决策技术性,基本实现了《快检体系项目》所提出的总体要求。实践中,《快检体系项目》的执行状况良好,带来了显著的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增长。
七、下一步工作建议
1.加强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岗位责任。参考周围县市经验,为弥补快检结论法律效力不足的缺陷,在常熟市农副产品交易城有限公司设立各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工作站,发现问题严格依法处理,震慑不法行为。
2、常熟市农副产品交易城有限公司依法履行企业法定职责。
常熟市农副产品交易城有限公司是本市最大的农副产品集中交易场所,进入农副产品数量巨大,该公司快检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全市的食用农产品安全水平,建议企业进一步加大投入,增添最新的检测设备,扩大检测项目范围,确保出场农副产品符合食品安全需要。对于这一类负担社会公共服务的国企,也需要有关方面适当予以扶持,比如国资部门在业绩考核时,能将这方面的企业投入列入公司考核利润范围之内。同时,政府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适当予以奖励、扶持。
3.扶持城乡农贸市场快检系统建设。
政府应当继续扶持城乡农贸市场快检系统的完善,并加强监管。考虑到乡镇小型菜场的特殊性,适当探索检测人员服务外包,由第三方人员专门负责,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快速检测。有关部门要加大日常监督管理,促使每个市场的快检设备都能有效运行。
4.加强快检功能和结果的宣传。
为普及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快检功能、效果,快检室需尽可能建设在市场的出入口处或市场内显眼处。增加快检结果公示栏、公示屏建设。进一步加强《快检体系项目》宣传力度,促使广大社会公众知晓快检系统的存在和作用,更好监督经营户依法经营。
5.督促常熟市梅李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建立快检室。
对于常熟市梅李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需要立即加强管理,杜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漏洞。我们认为只要仍在经营,企业破产清算不是放松食用农产品质量管理的理由,应当由破产管理人履行主体责任,实施快检,管好该市场。有关部门也应当加大督促监管的力度,严格要求市场主体改变混乱局面,改变食用农产品快检缺失的现状。
6.继续建设好食用农产品溯源体系。
应当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统一要求和苏州市食药监局的具体部署,进一步建设好本市食用农产品溯源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