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政府采购网上农资商城(简称海采农资商城)3月12日上线试运行。今后,采购人使用集体、财政或项目资金,集中采购推介目录内商品,须通过网上商城采购;供应商通过网上商城响应采购需求,提供商品和与该商品配套的服务。
据介绍,建立海采农资商城,旨在推进新型合作农场建设,构建新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规范农资采购手续,缩短采购周期,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和价格透明度。根据近日出台的《海采农资商城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所购商品在海采农资商城集中采购推介目录内,单项或批量采购20万元以下(不含20万元)的采购项目,在商城内进行竞价采购。商城集中采购推介目录定期不定期进行调整,当前目录内包括农药、肥料、种子、农机服务等四大类共150项商品。
采购人根据采购计划及项目需求,利用商城系统编制并发布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分一般竞价采购、特殊竞价采购。当发生重特大或紧急病虫草鼠害,需迅速购买预防或治疗类农资时,经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审核批准后可采取特殊竞价采购方式。供应商根据集中采购目录,选择具有经销权限的商品上架销售。商城根据供应商资质要求、商业信誉、交易评价、商品需求定期调整供应商入库与出库。
网上商城采购必须签署网上商城采购合同,并作为支付合同款的依据,线下合同不予认可。网上商城采购采用货到付款方式支付,采购完成后,采购人凭合同、票据及送货单(验收单)结算采购款。
此外,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采购人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和服务的,采购人系统账号将被锁定,并暂停交易。供应商出现合同签订后无正当理由逾期送货、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证明等七种情形的,供应商系统账号将被锁定,且根据不同情形暂停交易三个月、一年、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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