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人防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Abstract:Thecivilairdefenseengineeringconstructionprojectistoassessthestageinthedecision-makingphase,designphase,biddingphase,constructionphaseandcompletionofsettlementprojectaccounts,soitisnecessarytostrengthenthecontrolandmanagementofengineeringcost,andcontroltheengineeringcostinreasonablerange,soastoimprovethecivilairdefenseconstructioneconomicbenefitandsocialbenefit.
关键词:人民防空工程;计价依据;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
Keywords:civilairdefenceworks;valuationbasis;constructioncost;controlandmanagement
0引言
人民防空工程造价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它是贯穿于工程项目所有阶段一个总的评估工程。而且人民防空作为一个特殊行业,它必须有自身的造价控制与管理办法以及计价依据。
人民防空工程有一套较为完善的造价管理办法及计价体系,主要管理办法及计价依据有,《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办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办法》、《人民防空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管理办法》、《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化)设备信息价管理办法》、《人民防空工程投资估算编制规程》、《人民防空工程估算指标》、《人民防空工程概算编制办法、概算定额》、《人民防空工程工期定额》、《人民防空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人民防空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掘开式工程、第二册坑地道工程、第三册安装工程等以及各省配套的人民防空工程费用计算规则(定额),且人民防空工程预算工资标准采用动态管理的方法。
人民防空工程的造价控制与管理贯穿于整个工程,以下是我们针对工程建设各个阶段造价控制与管理的要点与方法进行的探讨。
1立项决策阶段是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起始点
1.2投资估算的编制。在这一过程中投资估算的编制是人民防空工程造价控制的开始,依据人民防空工程投资估算编制规程,其编制要有充分依据,尽量做到全面、细致,并从现实出发,充分考虑到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及不利因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考虑市场情况及建设期间价格波动因素,使投资基本符合实际并留有余地,让投资估算真正起到控制项目总投资的作用。投资估算编制完毕,需报省级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审核,以确保工程投资估算的合理性与准确性。
2设计阶段是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重点
3招投标阶段是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切入点
3.1首先应做好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编制招标文件时,除明确技术质量要求外,还必须同时考虑工程的计价要素。造价管理人员应收集针对招标工程有价值的数据、资料,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涉及费用的条款需反复斟酌,明确权利与责任,尽量不留“活口”,以利于施工与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招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
对于低等级人民防空工程可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人,对于较高等级人民防空工程可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由于人民防空工程有对战时要求等特殊性,不论是施工工艺,还是材料与设备的要求都非同一般,在招标时可设一定范围内的材料、设备暂估价以及专业工程暂估价,以确保人民防空工程的质量要求。该部分暂估价在施工期间应在建设单位的控制与监督下进行二次招标,从而确保对暂估价部分的造价控制。
3.2招投标结束确定中标人之后,应该按照合同的内容明确协议款对合同中涉及费用的内容进行处理等。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对招标文件和设计文件中不明确和不具体的内容,需要有明确解决的方式。同时,在进行施工过程中要正确预测可引起索赔的一些因素,这样才能有效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此外,采取工程保险、工程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使风险得到适当转移、有效分散和合理规避,以提高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4施工阶段是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难点
4.1首先应把好工程材料、设备价格关,对于在招标时采用暂估价的材料与设备应为“甲控乙供”或“甲供”。“甲控乙供”的材料与设备应在建设单位的控制与监督下进行二次招标,而“甲供”的材料与设备应由建设单位或委托招标机构进行二次招标,建设单位同时应对所招标的材料与设备技术要求、品牌及质量进行把关。另外,工程招标时设有专业工程暂估价的项目也应在建设单位的控制与监督下进行二次招标,从而达到降低工程造价和提高工程质量要求的目的。
4.2把好工程变更签证关,对于造价控制也是至关重要的。由于人民防空工程结构及施工工艺复杂、各种防护、防化设备安装要求高及一些不可测因素多,经常会出现工程变更的情况,因此改变施工方法和增加工程量是不可避免的。工程变更必然会影响工程造价,作为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要做到事前把关,积极与设计单位沟通,主动监控,严格审核工程变更,计算各项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从使用功能、经济、科学等角度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工程变更。另外,对于国有投资的人民防空工程,主管领导应本着科学及实事求是的态度,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少干预工程的施工细节,也是减少工程变更的一个方面。总之,控制工程变更,减少不必要的工程费用支出,这样才能使工程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4.3做好施工记录,资料整理,为工程结算提供可靠依据。由于人民防空工程的长期性、复杂性、多因素影响的特点,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图纸以外的工程内容,监理及建设单位必须做好施工资料收集与记录,为工程结算提供完善的材料支持,避免乙方提出不合理的索赔。
4.4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根据施工合同及招标文件以施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做到既不超付也不欠付,使拨款与工程进度有机协调,同时严格检查进度款的运用情况,保证工程施工如期按约正常进行。
4.5加强合同管理、减少施工单位索赔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控制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作为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充分熟悉并理解合同条款。一方面要利用合同条款随时解决工程造价方面的纠纷,另一方面要全面履约,以避免索赔的发生。对于变更签证一定要按照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以及招标范围以外工程量的结算条款执行。另外,对施工单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建设单位可以向施工单位提出反索赔,从而减少损失,降低工程造价。
5竣工结算阶段是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着陆点
5.2做到客观、公正、合理、准确的计量审核。在审核工程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时,应严格按照投标报价时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以外的除外。若变更签证的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有类似的参照类似的项目,对于投标报价没有的项目,可按投标报价的组价依据进行重新组价确认,且应符合实际情况。另外,对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的描述应准确把握,并结合变更签证,对招标时的工程量清单中已包含的工作内容结算时不能重复计算。最后,还应对各项规费及计价程序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人员必须对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经济政策、法规及各项规费所包含的内容很清楚,做到准确判断。
严格审核工程结算,为了剔除其中一些不切实际的收费,就需要真正实现工程结算的实际造价,这也是控制工程造价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政府财政审计的人民防空工程项目,虽然该审计是针对建设单位,但为避免对结算审核结果的纠纷,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工程结算结果以政府财政审计为准等内容,与此同时,还需加强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不让报审的结算与最终审核的结算相差过大。结算审核完毕,应编制好符合实际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并将所有结算资料归档,对国有投资的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应报省级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备案,以积累技术与经济资料,为国家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制定类似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等提供资料和经验的支持。
6工程决算阶段是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新起点
竣工决算是由建设单位编制的反映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和投资效果的文件,是确定建设单位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同时也是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行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对比的依据,它能反映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和投资效果。竣工决算需对控制工程造价所采取的措施以及所达到的效果进行认真地比较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在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建成使用后,需对项目的运行进行全面的评价,即对投资项目的实际费用和效益进行评估,将项目决策初期的预期效果与项目实施后的实际效果进行全面的对比考核,对项目投资产生的财务、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效益与影响进行全面的科学评价。通过项目的后评估,对今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及项目的投资控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7结束语
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不仅是针对经济方面的问题,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一门集经济、技术与管理为一体的综合学科。因此,在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必须把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并作为一项核心工作来抓。对于国有投资的人民防空建设项目,应采用全过程“跟踪审计”,在工程实施的各个阶段,利用掌握的第一手资料,认真分析建设周期中的重要信息,加以充分利用,并渗透到项目管理的每个环节,起到对工程造价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控制作用。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必须把握市场经济的脉搏,以此提高资金在建设过程中的利用效率,真正做到工程造价的降低,从而全面提高人们防空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徐蓉.工程造价管理[M].同济大学出版社,2005,08.
今年,共实施重点工程12项,其中已完工项目8项,在建项目4项,新增城市道路长度1.366公里,面积7.556万平方米;改造道路长度0.66公里,面积5799平方米;新增及改造人行道面积2万平方米;新建路灯158基,改造路灯7基;新增绿化面积26.3万平方米,完成工程直接投资13897万元。
(一)已完工工程
1、大广高速与城区连接线道路及附属工程
工程位于交通局东侧,北起大广高速引线,南至廊涿路,全长1.366公里,建设总宽度120米。新建道路1.366公里,面积6.556万平方米,新建排水管涵2.7公里,新建路灯102基,新增人行道面积1.23万平方米。工程于2010年10月1日开工,年7月竣工并投入使用,总投资3900万元。
2、百合兴市场路大修工程
工程北起新中街,南至惠文街,全长0.267公里。改造道路面积1869平方米,排水管涵270米,路灯7基。工程于年9月开工,10月竣工,总投资110万元。
3、育才路拓宽改造工程
工程全长0.393公里,改造内容包括道路、排水、高低压线路,其中,改造道路面积3930平方米,人行道面积7860平方米。工程于年10月开工,11月竣工并投入使用,总投资252万元。
4、新中街与永定路交口改造工程
对新中街与永定路交口道路、人行道进行拓宽改造,改造面积1万平方米。工程于年9月初开工,9月底竣工并投入使用,总投资60万元。
5、永定路建设工程
包括路灯工程和绿化结转工程两部分。路灯工程于年9月底开工,10月底竣工并投入使用,总投资95万元,共架设路灯56基,安装变压器1台。
6、城区西南出口景观建设工程
在去年完成土方调运和地形整理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完成了植物种植和便道及园路广场建设,新增绿化面积35000平方米,工程于2010年10月25日开工,年于5月底完工,总投资770万元。
7、大广高速与城区连接线绿化工程
包括道路隔离带建设和道路两侧景观带建设两部分。道路隔离带建设工程于4月中旬开始结转施工,于5月20日完工,新增绿化面积18000平方米,总投资约350万元。道路两侧景观带建设工程于7月25日开工,10月25日完工,两侧景观带各宽24米,新增绿化面积61000平方米,总投资1260万元。
8、城南体育休闲公园续建工程
工程位于106国道东侧,亚新科路南,占地面积12.6万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元。工程于2010年9月20日开工,年11月底完工。
(二)在建工程
9、工兴路西延工程
工程西起大广高速,东至永康路,全长1.52公里。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排水、路灯及景观绿地建设,计划投资2000万元。工程于年11月开工,已完成标桩放线,正在进行清表工作。工程计划2012年5月完工。
10、城市休闲广场建设工程
地税广场——工程位于新昌街与育才路十字路口东北角,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总投资60万元。工程于今年7月中旬开工,计划明年5月份完工。
新界广场——工程位于永定路与新源街十字路口东南角,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除售楼处需等待中宏新界7号楼建成再按广场的要求予以规范外,其他工程已全部完工。
11、燃气管线建设工程
包括永清气源点与城区、牛驼2条燃气管线建设。其中,永清气源点与城区线已于8月8日开工,敷设燃气管道11公里,完成投资4000万元;永清起源点与牛驼线已完成全线踏勘,正在办理前期手续。
(三)未开工项目
完成了大广与城区连接线南延工程、京九西路工程、迎宾街工程、新中街西延工程、新源街西延工程、育才南路南延工程、大广东侧辅路工程、农兴路改扩建工程(续建)、城区小街巷治理工程等9项重点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工程具置及断面形式的确定;工程现场踏勘、测绘、边界放线、土地及障碍物调查;土地预审意见、工程规划选址意见书、环评报告批复和立项批复手续等。
文体中心建设工程——完成建设方案初步设计和现场踏勘用地边界确定工作,正在办理前期手续。
引清干渠沿河绿化景观改造及水系整治工程和城区西出口改扩建工程——均已完成各项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完成了工程标桩放线和工程区域内地上物清点、管线挪移清查工作。引清干渠沿河绿化景观改造及水系整治工程因项目主体变更,需正对前期已完成的工作内容进行调整,目前正在深化工程设计。城区西出口改扩建工程正在进行财政评审。
二、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一)招投标工作规范运行。依法应当进入交易中心发包的工程,全部实现进场交易;结合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合理低价中标制度,大力推行资格后审,对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减少虚假招标等现象的发生,保证了招投标的公正性。截止到目前,共完成招投标监管工作81项,工程规模309.31万平米,合同估算金额41.61亿元,中标金额39.86亿元,节约资金1.75亿元,节约率4.2%。公开招标工程20项。报建工程中应招标工程的招标率达到100%,进场率达到100%,完成合同备案65项。
(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升。
一是强化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依据。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了《县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县建设工程监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并付诸实施。二是严把质量监督注册关,控制好硬性技术条件各方人员资格及承接的业务量。三是加强了对工程实体的抽查、抽测和抽检工作,完善了工程主体验收前的实体检验,强化了桩基、地基处理类工程施工及检测的质量控制。四是加强对施工企业、施工项目部、项目监理部以及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等质量保证体系和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督检查。今年共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145份,总建筑面积367.08万平方米。其中城区住宅工程34项,建筑面积70.77万平方米,其它工程27项,建筑面积7.02万平方米;工业园区建设工程84项,其中住宅工程58项,建筑面积250.8万平方米,工业项目26项,建筑面积38.49万平方米。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28项,建筑面积55.34万平方米。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合格率100%。
(三)安全生产常抓不懈
一是完善各项制度。制定并下发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汛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塔吊、施工电梯等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建筑施工临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二是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在今年的“安全月”活动中,组织有关单位共悬挂横幅90条、在建工地展出黑板报73块、散发宣传资料6000余份,形成人人“重安全讲安全抓安全保安全”的局面。三是日常巡查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在坚持每月巡查的基础上,4月份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5月份开展了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9月份开展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有效地防止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今年开展安全定期执法检查45起,签发安全检查记录63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210份,停工指令书9份,行政处罚4份。
(五)村镇建设和建筑市场稽查工作有成效
村镇建设工作方面,完成了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年我县的农村危房改造已完成202户,超额完成任务指标。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调查摸底工作已经完成,共192户(含节能示范户70户)。在村镇新民居建设中,完成三家开发企业的项目准入审核,分别是:国世通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独流新村、金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朱村、大王村等五个村街的新民居项目、御嘉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南关新民居项目、耀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牛驼五村新民居项目,另有绿洲顺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公主府新民居项目企业准入正在审核中。
建筑市场稽查方面,全年共检查了48个工地,其中涉及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的企业27家37个项目,已全部立案。目前,已有19家企业接受了处罚,罚款金额共计927.268万元。
(六)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日益规范。今年,对一米阳光住宅小区、东方泽龙住宅小区、长福宫住宅小区、京御荣园等建设工程及配套市政工程档案进行了验收,整理案卷约3000余卷,发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认可书25份。接收整理2010年机关文书档案655份,确保文件材料按年度归档。
三、市政园林公用设施养护管理工作
园林养护方面,完成了城区绿地补植工作,共补植乔灌木46万株,草坪7万平方米;完成了永定路、新昌街(含东街)、新中街(含东街)、新源街(含东街)等城区主要道路两侧所有建筑物或围挡前剩余空地的绿化硬化整治工作,工程于3月10日开工,9月30日完工,新增绿地15万平方米。
市政养护方面,共修补城市道路3750平方米,人行便道1620平方米,路沿砖1050米;对城区主要街道(新中街、新中东街、新源街、新昌街、育才路、永定路、永康路等)排水管网,进行了系统检查,聘请专业管道清淤队伍对新中街、新中东街、育才路、永定路排水系统进行了彻底清淤,全年清理、疏通排水管道60余公里,清掏雨水井、检查井1500余座,更换收水井水箅子120套,检查井井盖89套。
四、旧城改造工作循序渐进
今年,旧城改造办公室共收到旧城改造项目申报资料65卷,涉及城区街道办事处申报改造项目8个,工业园区办事处申报改造项目3个,城关镇政府申报项目7个。召开旧城改造办公会3次,通过民主决策28项,确立开发主体15个,有6个项目进入改造程序。
列入今年城建重点工程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官庄村、东相村、辛立村、翟圈村已确定开发主体,西街村、的部分区域已纳入城市核心区的改造范围。为配合重点工程建设,吕营村、小梁渠、南石匣、中石匣村旧城改造也已经启动。
五、城市征拆工作
(一)年城建重点工程征拆工作
经重点工程涉及到的镇、宫村镇、公主府乡、开发区、规划局、综合执法局及住建局等七家单位共同组织,现已完成工程标桩放线,完成了工程范围内土地征占、地上物清障和公用设施情况的摸底调查汇总工作,为重点工程的顺利开工提供了基础性资料。
(二)永定路、廊涿公路城区段剩余拆迁工作
永定路剩余拆迁工作中,涉及8个片区、共计19户被拆迁户。今年完成了交通局一队门店楼6个难点户的拆迁签约;对姚淑含车博士片区的自拆自建方案进行了督促协调,全业公司已有意向对该片区进行整体改造;清泉浴池产权人谷万河已基本同意异地安置;耀华农机公司已完成了搬迁和拆除工作。
廊涿路城区段剩余拆迁工作中,20个片区中已完成11个临路施工区签约工作,所有片区均已开工建设,确保被拆迁户按时、顺利回迁。
六、人民防空工作
(一)完善人防审批机制
(二)完善人防规划
今年,修订了《县中心城区人民防空工程专项规划》(年-2020年),完成了《县“十二五”人防发展规划》,为人防工作长远发展提供了指导依据。
(三)人防工程建设实现新突破
我们坚持以建为主,以收促建,最大限度地增加防空避难工程数量。
一是“结建”工程建设。今年共批建项目15个,面积9.77万余平方米,现已开工建设项目4个,面积2.4万平方米,其余项目正在陆续开工建设。超额完成年市办下达的2万平方米的任务指标。
二是公用人员掩蔽工程选址。拟建一座1万平方米的公用人员掩蔽工程,地面为广场、停车场,地下平时为商场,战时为防护掩体。拟选址方案已上报县政府。
三是人防指挥通信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计划建设一座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人防基本指挥所。目前,已筛选三套选址方案,待最终确定后,年内可完成选址和立项工作,争取明年初开工建设。为完善人防指挥通信系统,今年已完成县级小型机动指挥通信系统和固定电台建设。同时,按照我县居民小区和重要经济目标的分布状况,今年计划在工业区北区和南区各新增2台语音一体化防空警报器,使县城防空警报音响覆盖率达到100%,增强我县人防机动指挥能力和防空防灾报知能力,推进集群通信网建设。
五是加大易地建设费征缴力度。今年,已完成人防易地建设费征缴1.36亿元。超额完成了市办下达的年内征缴8000万元目标。
关键词:建设单位;招标管理;报建
引言
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想对地产产品开发过程的三大控制目标(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进行管理,必须制定一系列的科学适用的造价管理办法,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制度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这样才能和谐平衡质量、进度与造价之间的对立统一的职能管理冲突。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招标实践现状
1、投标人串标、抬标,排斥他人
投标人相互勾结和串通,通过事先约定投标报价的方式,控制中标结果,达到抬高中标价、轮流坐庄共享利益的目的,使建设单位利益受损。
2、机构专业性不强,立场不公
一是部分机构能力不足,尤其缺乏大型项目招标的实践经验。二是从业人员素质不齐,不讲职业道德,与投标人相互串通,结成利益团体,在招标文件中设定排他性条款,或者团体成员相互陪标,公司从中收取好处费,损害建设单位利益。
3、评标定标缺乏科学性
目前国内还缺乏一套科学的评标方法,致使一些建设单位仍单纯看重报价的高低,以低标为主;评标中定性因素多、定量因素少,有失客观公正。同时也忽略了对投标人业绩、能力、信誉的考核。
4、投标人预算的编制受主客观因素影响大
二、房地产项目开发的招投标管理要点
招标是房地产企业寻找优秀施工单位、控制项目成本的重要手段,项目建设从设计、施工、设备、供应、监理等应全方位、全过程招标,择优选择承包单位,有利于房地产企业对项目的成本控制。在具体招标投标中应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招标文件的编写
无论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招标文件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工作的核心,它不但是编制标底和投标企业报价的重要依据,而且对评标、决标、签订承包合同、拨款、材料设备供应方式、差价处理和竣工结算等都起着指导性作用。因此,招标文件内容直接关系到招标工作效果,也直接影响工程的投资。招标文件应有公司的专业部门来编制。招标文件中应有以下内容:招标工程综合说明,招标方式及对分包单位的要求,钢材、木材、水泥等主要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材料价差的处理办法,工程款项支付方式及预付款的百分比,对现行合同文本、内容需修改和增加的款项,投标须知等。
2、认真审查图纸,确保编制标底的合理性
3、施工合同的签订
招标完成后,施工合同的签订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这时候,施工单位和工程造价已经确定,笔者结合招标文件的内容来审核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查找与招标文件不相符的条款,并与中标单位进行商谈,再次合理地压低合同价款,这对节约项目造价很有必要。
4、管理部门之间的分工与流程
5、询标与评标
询标和评标工作是招标工作的主要环节。因此,建设单位应给予充分重视,提前识别其中的关键要点,为招标工作规划的制定提供指导。
首先,在询标时建设单位要充分了解和熟悉投标文件,做好技术上的准备,及时发现投标文件内容含义不明确的部分,向投标人进行询问。其次,建设单位应特别注意,投标人的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这种限定是为了防止投标人的澄清或者说明变成实质上的新要约。同时,询标大多出现在大型土建工程中,装修和大修以及市政和绿化项目少有或不必要。
6、采用合理最低价的评标方法
对于那些不同特点的建设工程项目,应该制定具有各自特色的评标方法,采用合理最低价中标法,这种投标法有助于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减少了不良问题的发生。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优先选用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方法,结合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的情况,择优选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中标人。
7、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加以遏制
9、实行电子化招投标
电子化招投标是指依托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以全程电子化、文件标准化、评标远程化、信用信息化和监管网络化为主要特征,以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共享诚信信息数据库、CA身份安全认证系统和标准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为主要内容的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活动。这是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发展方向,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防止权力寻租与腐败,促进建设市场公开透明运行,降低企业成本,节约社会资源。
结束语
建设单位工程招投标管理只有多措并举,采用切实可行的建设工程招标方法,择优选择承包人,才会为我国带来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助于合理地配置政府的资源,减少建设工程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不仅节约了工程投资,还提高了工程质量。
参考文献
[1]刘蕾.加强招标管理促进经济发展[J].中国招标,2008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包括:
(一)使用财政资金;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专项资金(包括上级专项补助资金);
(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
(四)使用政府性融资(包括国债资金、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国家政策性贷款、捐赠资金);
(五)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国有资金投资、融资。
第三条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应遵循量入为出、保证重点、综合平衡的原则,在管理中必须坚持:
(一)投资项目须经申请并批准立项后方可进行建设;
(二)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禁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三)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核准)制、招标采购制、合同管理制、国库集中支付制、建设质量监理制、履约保证制、审计机关审计制、项目绩效评价制,逐步推行项目代建制,确保工程质量。
第四条建立国家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项目管理工作机制。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项目的立项和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审批或转报,招标方式的核准和比选备案,依法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区财政局负责项目预算的评审,会同有关部门对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和工程量变更、新增工程价款结算进行评审认定,制订资金拨付计划及拨款。
区建设、交通、国土、水利等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对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和建设进行监督。
项目建设单位是项目实施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安全等工作,负责向上协调争取项目资金。
区审计局负责投资项目财务收支及竣工决算审计。
第五条国家投资项目管理应当遵守以下程序:
(一)立项或下达年度计划(由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办法第七条分级审核意见出文);
(二)施工前期准备(包括规划、勘察、设计、编制预算等,由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
(三)项目预算财政评审(由财政局负责);
(四)招标核准或比选备案(经区项目管理中心按投资额度分别报审后,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出文批复或备案);
(五)工程招标或比选(由区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实施);
(六)合同签订及实施工程建设(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八)国家、省、市对专项投资建设项目有特殊规定的,应按其规定执行。
第二章项目前期管理
第七条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主要是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以及资金筹措等工作。
凡区本级财政性投资和区内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概算额在20万元以下工程的立项必须经建设单位集体研究决定;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工程的立项必须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核;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工程的立项必须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凡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的项目按区委、区政府其他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投资计划下达的建设内容进行建设施工,严禁违反规定程序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随意修改设计、改变标准及工程内容。
第三章招标(比选)管理
第九条项目的招标投标实行招标人依法招标、评标委员会独立评标、行政机关依法监督的制度。
第十条投资项目计划批准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下达的投资计划及项目总概算按规定选择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制项目预算。项目预算包括施工图预算和项目建设所需的其他费用,项目预算须经区财政评审中心评审,确定出工程的最高控制价。
项目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设计等工程前期资料、财政评审意见、招标(比选)实施方案、工程的最高控制价移送区项目管理中心,由区项目管理中心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投资额度分别报审,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各级审核意见进行工程招投标方式的核准或比选的备案。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200万元以下(不含)20万元以上(含)的,应当进行比选。
(二)勘察、设计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5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5万元以上(含)的,应当进行比选。
(三)监理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3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5万元以上(含)的,应当进行比选。
(四)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10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以上(含)的,应当进行比选。
(五)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以上必须招标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以下(不含)20万元以上(含)的,若不采用比选方式的,应当报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可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但必须按招标的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勘察、设计等工程前期准备工作进行时,区项目管理中心应提前介入做好招标或比选工作。
第十四条招标投标的基本程序①区财政评审中心进行工程预算评审②招标事项核准③按规定确定招标机构④编制招标文件并备案(含资格预审文件)⑤招标公告(在《四川日报》或《四川建设网》)⑥开标、评标⑦评标报告备案⑧评标结果公示并确定中标人⑨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备案⑩签订合同并备案。
第十五条项目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项目建设单位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应报送区项目管理中心。
第十六条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人数应为5人及以上的单数,评标专家必须从《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比选项目的评审委员会人数应为3人及以上单数,由比选人选派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第十七条所有需公开招投标的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均应面向社会公开公告。凡符合要求且与行政机关和其它国家机关没有隶属关系或其它利益关系、近三年内没有不良记录的招标机构均可报名,由区项目管理中心在有关部门监督下,随机抽取两家机构,通过竞争谈判后确定一家招投标工作。
第十八条招标投标工作纪律
(二)不得未经核准,或不按照核准的意见开展招投标工作;不得在国家投资建设项目中自行指定招标机构。
第四章项目建设管理
第十九条严格实行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文本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合同内容要与招标文件内容一致,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以审计机关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的结算依据。
合同签订应当实行会审制,由区项目管理中心、建设局、法制办和项目建设单位共同审定。
(二)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同意中标人变更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分包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同意中标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更不得强迫中标人分包。
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
(三)规范设计变更工作。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突破原工程可行性研究范围的重大设计变更,必须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审批。
因设计单位原因造成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设计单位应该承担工程价款的增加额。项目建设单位在与设计单位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载明此款内容。
(四)项目建设单位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除不可抗力外,合同单价不予调整。除招标文件明确约定原材料调价事项外,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市场风险不属于不可抗力,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项目建设单位依法签订工程监理合同。监理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坚持项目监理日记、月报制度。
第二十二条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十三条增减工程项目(量)的管理
国家投资项目不得在合同外随意增减工程项目(量)。但发生特殊情况并且不是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项目(量)的增减,必须经项目管理中心核准。
其中,隐蔽工程及增加工程量投资总额超过合同总价1%的,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报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在收到报告后3日内报区项目管理中心,由区项目管理中心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区财政评审中心、审计局和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现场勘测核实后,作出核准与否的决定。工程项目(量)增加总额在合同总价1%及以下的,由施工单位报监理单位,再由监理单位报项目建设单位核准并报项目管理中心备案。
在适用本条规定过程中,项目管理中心可以根据实际制订补充办法。
因设计变更或其它不是由施工单位原因引起项目总投资增加,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原批准机关重新审批:
(一)累计金额超过项目总概算10%的;
(二)单项变更金额超过10万元的;
(三)重大设计变更的。
第二十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区审计局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区项目管理中心对工程结算审计进行监督,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审计结论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区财政部门审查批复。
各项专项验收、工程质量核定、竣工决算完成后,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第二十六条建立健全国家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制度,实行
动态跟踪管理。国家投资项目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建成项目是否达到立项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其它建设内容;是否真正充分发挥其社会和经济效益;实际投入资金和计划的差额及原因;是否挪用和改变建设资金用途等。
第二十七条严格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加强项目档案的管理。凡国家投资建设项目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有关档案。同时,对从项目规划到工程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文件资料,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
第五章项目资金管理
第二十八条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求,建设资金实行直接支付制度。建设单位凭批准立项、下达投资计划和批准开工的有关文件,勘察、设计、招标、施工、监理等合同以及建设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拨款申请(其中增加工程量拨款申请,须经区项目管理中心审核并签署意见),到区财政局办理付款手续;区财政局直接向勘察、设计、招标、施工、监理等单位支付建设资金;区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对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按合同拨款进行监督,使用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支付工程款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报项目管理中心备案审查后,支付工程款。
中央、省、市上级部门对项目资金拨付有专门要求的,应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审计机关对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工程竣工结算未经区审计局和区项目管理中心审查前,工程款的拨付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70%。工程未经区财政局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前,不得办理产权登记及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对应经审计而未审计的投资项目,财政及项目建设单位不得超进度拨付工程款。
第二十九条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前,施工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区项目管理中心负责监管,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退还。
第三十条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每项工程都要预留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由区财政局负责监管。原则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运行一年无质量问题后,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有质保期约定的,应在质保期满后退还。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三十一条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不能因当事人工作单位或职务变动、退休或退职等原因而免除。
区项目管理中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可以责令区项目管理中心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其责任,对直接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按招标核准内容招标的;
(二)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改变中标结果的;
第三十二条项目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可以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其责任,对直接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的;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或规避公开招标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的;
(三)设计变更、新增工程量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和报批的;
(四)不按招标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背离合同实质内容重新签订其它协议的,或由于签订合同不严密造成重大损失的;
(五)施工时的施工图与招标时的施工图不一致的;
(六)强迫、指定或暗示参建单位分包、转包工程和使用材料、设备,造成工程建设工期延误,或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
(七)不认真履行合同,不执行国家技术规范,影响工程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的;
(八)因管理不善,引发安全事故的;
(九)建设项目活动中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第三十三条中介机构在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进行设计、咨询评估及对项目概、预、结算编审、招投标、工程监理时,弄虚作假或评估、编审结论严重失实的,不按招投标有关规定及招标核准内容的,泄露应当保密的招投标有关信息的,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活动不规范,导致招标、评标、中标无效的,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1-3年内禁止其在我区内从事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设计、咨询评估及项目概、预、结算编审、招投标、工程监理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1-3年内禁止其在我区内从事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
(一)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或及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二)利用他人资质、提供虚假资料等手段投标的;
(三)在投标有效期内放弃中标,并给招标人带来不良影响的;
(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放弃中标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招标文件签订合同的;
(五)中标后将中标项目转包他人或违法分包的;
(六)中标后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的;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及不守诚信的。
第三十五条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国家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索贿受贿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机遇,坚定不移地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坚定不移地加快推进城镇建设步伐,确保城镇化率稳步增长,确保城镇化发展成果惠及于民,促进城镇化和工业化协调统一,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依据《**县“十二五”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完善功能、适度超前、建管并重”的原则,建立高效有序的城建工作机制,全面推开大干、实干城市建设工作态势,努力形成城市大建设、大会战的浓厚氛围,抢抓机遇,务实创新,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按照“一主两副”的空间格局,努力把无城建设成为充满发展活力和时代魅力的**城市带次中心城市、**经济圈沿江产业基地、凸显滨水特色的现代化宜居城市;把二坝、高沟建设成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长三角西端城市群的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连通**南北的区域枢纽城市。
三、工作任务
(一)高起点编制城镇建设规划。坚持以规划为龙头,高起点、大手笔编制各类规划,完成**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启动**县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城市排涝、燃气、城市人防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市绿地系统及城市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完成城南新城(含老城拓展区)、福渡片区、城东工业园区控规及高铁站站前广场修规的规划编制;编制完成《无为**新城规划》和《高沟**新城规划》,完善两座**新城各类专业专项规划;加快编制各乡镇近期建设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加快形成全面覆盖、科学引导的城镇规划体系。
(二)强力推动工程建设进度。在大力实施无城“1060”城建重点工程的基础上和积极争取土地指标的前提下,强力推进工程建设进度,全部工程共启动约60万平方米房屋拆迁,续建、新建或扩建约60公里道路,建设约50万平方米商品房、约60万平方米安置房、约50万平方米园林绿化工程,基本完成约50公里供电、自来水、污水、燃气等地下管线工程建设,推动20余项涉及文、教、体、卫、交通、行政办公等社会公共事业项目续建、新建或扩建,全年完成城市建设投资约60亿元。
1、拆迁安置工程
启动老城约25万平方米,城南新城、城北、城西约10万平方米拆迁;启动二坝**新城及高沟**新城约25万平方米拆迁;同步开工建设约60万平方米安置房。
2、路桥畅通工程
续建城南新城起步区高新大道、军二路等6条约12公里道路,新建西河路二期、张大路、比亚迪大道、白茆路等4条约8公里道路;新建西北片区襄安南路、二坝西路、同心路、府苑北路、石涧路、花园路等6条约7公里道路;同步实施供电、自来水、污水、燃气等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启动比亚迪大桥、环城河通济桥、华林桥等三座桥梁建设;全面启动二坝**新城核心区建设,积极推进“四纵四横”路网建设;完善高沟**新城隆兴洲大道三期、石板洲大道、白玉池大道、**大道、高沟大道等6条约12公里“三纵三横”路网建设。
3、绿化景观工程
启动状元桥至新力大道约20万平方米滨水绿地工程、东门大桥至北门大桥约10万平方米生态湿地景观工程;开工建设城南新城约13万平方米水景公园;完成约6万平方米植物园、绣溪公园二期改造和泵房工程,总绿化面积约50万平方米。
4、活水靓城工程
依据环城河“一环七园九桥”景观规划,加快实施环城河“活水工程”,启动状元桥至**头段、华林桥至东门大桥段清淤工程;完成建成区道路、环城河景区和城市主要节点亮化工程。
5、城市保安工程
完成城南新城二号泵站及配套约16公里水网建设,启动一号泵站及约10公里配套水网建设;实施巢无路、襄安路等路段排涝改造工程,创造条件,逐步解决主城区部分地段主汛期排涝不畅问题;推进二坝**新城城市除涝工程。
6、市场建设工程
完成建材大市场建设;启动亚夏汽车城、钢材大市场建设。
7、市政建设工程
完成鸿日广场建设;启动城南商业广场、高铁站站前广场和古城广场建设;完成三中扩建和新中医院一期建设,加快建设新一中、职教中心、城南新城汽车站、妇幼保健所、国家特种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五星级宾馆、图书馆、体育中心、无中、二中、四中及城南新城政务区等公共设施项目;完成西城巷、凤河路等路段约4.5万平方米人行道改造工程;继续实施背街小巷整治工程。启动二坝**新城政务区、医院、学校等公益设施和商场、酒店、写字楼等开发性项目建设;续建二坝第一自来水厂,新建二坝污水处理厂。启动高沟新城政务新区、商住区、高沟电缆交易展示中心等功能区及中心广场、滨湖景观区、道路、学校、医院、市场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8、住宅建设工程
增加住宅有效供应量,平抑市场房价,完成城南新城拍卖地块、融城绿景、五洲雅苑、文化旅游步行街、寰宇商务中心、御龙湾、**骏景等约50万平方米商业住宅建设;完成共200套、约1.1万平方米廉租房建设,共400套、约2.4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建设;继续实施住宅小区环境治理工程。
(四)着力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切实解决规划设计、招投标、组织施工、现场监管、工程验收等各环节所存在的问题,着力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严格执行项目立项审批、节能评估等管理程序,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监管,规范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建立招投标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加强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监部门职责履行情况的督查,细化施工现场管理职责;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全过程审计监督,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和工程造价;全面推行差别化管理模式,完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
四、保障措施
(一)县委、县政府成立“城市建设推进年”活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项目建设组、维稳组、征地审核和拆迁认证组、资金调度组和效能监察组,具体负责城建重点工程协调推进、宣传报道、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稳定维护、违法建设控制、政策制定、资金调度、工作督查等工作。
二、项目档案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应与项目的立项准备、建设、和竣工验收同步进行,这样才能保证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
(一)明确各参建单位职责
1.建设(业主)单位主要职责。建立健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档案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做好本单位形成档案的收集、整理;接收和汇总各参建单位档案;提交工程档案预验收和专项验收;向档案主管部门移交档案。2.施工单位主要职责。收集、整理所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档案;编制竣工图;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3.监理单位主要职责。收集、整理监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对施工档案特别是竣工图进行审查;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4.勘察、设计单位主要职责。收集、整理勘察、设计基础材料和有关的设计文件;参与编制竣工图;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
(二)项目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全会和中央、省、地、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以抓机遇、抓投资为契机,以招商引资、项目拉动、城市建设为重点,大力培植新增财源,努力挖掘增收潜力,确保财政收入较快增长。建立完善政府融资体制机制,积极筹措建设发展资金。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本着“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和“部门预算、零基预算、综合预算”的要求,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顺序合理安排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基本养老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教育、科技、农业等支出的合理增长,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奋斗目标
年全市财政总收入任务为76100万元,比去年增长16.04%,地方财政收入任务为61520万元,比去年增长16.27%。其中:国税部门13800万元(所得税3000万元,增值税10000万元,消费税800万元),地税部门35900万元(所得税5800万元,其他各税30100万元),财政部门26400万元。
三、建立完善奖励激励机制,促进财政全面增收
各征管部门和执收单位按照抓大不放小的原则,认真履职尽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年全市财政收入目标任务。
1、烟叶税:根据年全市烤烟种植计划,凡有烤烟种植任务的镇乡办事处,其烟叶税收达不到下达任务85%的不予奖励,完成任务85%至100%的按实际完成数的10%予以奖励,超过100%的部分40%奖励给镇乡办事处。
3、其他收入(包括罚没收入):其它收入实行零任务考核。各镇乡办事处的其它收入按年终实际完成入库数的20%予以奖励,市直部门按实行综合预算后的比例予以奖励。
4、煤炭及其它矿产品税费收入:各产煤镇乡办事处要加大煤矿建设工作力度,促进煤矿企业早日投产。年煤炭及其它矿产品税费收入,按实际入库市级收入部分的20%予以奖励。
5、砂石厂、砖厂、门面及房屋出租税费:年试行由各镇乡办事处牵头负责,税务部门持票配合征收的办法,探索建立砂石厂、砖厂、门面及房屋出租税费征管的新机制。年由镇乡办事处牵头完成税收市级收入部分(不含税务部门直接组织征收部分)的50%奖励相应镇乡办事处,其奖励资金可以用部分直接奖励参与征收工作的镇乡办事处及村(社区)干部。
6、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市建设部门、人防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加大基础设施配套、人防费收缴力度,做到应收尽收。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擅自减免、缓交。市建设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缓交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追缴力度,确保年内全面清收缓交的基础设施配套费。
四、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转
1、实行零增长预算。按照上级要求,今年公用经费实行零增长预算,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各镇乡办事处、各部门年公用经费预算原则按照支出预算执行,个别特殊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2、及时按预算划拨。市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各镇乡办事处、市直各部门纳入预算的公用经费及干部职工工资要按时及时拨付。财政部门(会计核算中心)要加强会计监督和核算,确保人员工资按月入卡,公用经费落到实处。
3、规范审批程序。市级财政预算到部门的各项业务经费,由部门提出使用计划,经分管市长提出建议,分管财政市长签批后拨付,未经签批,不得随意拨付。上级下达的各类项目建设专款,财政部门根据其项目建设进度的资金需求和财政资金的调度情况予以拨付,同时,向分管该项目的市领导报告。各镇乡办事处实现的分成及节余资金,由镇乡办事处提出使用计划,经市财政局审查提出建议后报市政府审批(50万元以内的由分管财政市长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市长审批)。
4、统筹安排配套资金。市级预算安排的各种配套资金,由承办项目的单位提出项目配套资金计划,市政府根据各项目需配套资金情况统筹安排,最大限度地做好扩大内需等项目配套资金到位工作。
5、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各镇乡办事处每年要按照法定要求编制预算草案,镇乡预算草案要报经同级人代会审议通过,并严格按通过的预算执行。市财政局要加强业务指导,不断提高镇乡办事处财务工作水平。各镇乡办事处要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按时向市财政局报送会计报表,年度结束要进行财政决算。不按时报送会计报表的,市财政于次月起停拨其一切经费。
6、严格财政检查。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审计局等部门参加,定期对各镇乡办事处财政账务进行检查,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提高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五、积极搭建融资平台,扩大融资规模,弥补财政资金不足
1、加强融资平台建设。要积极创造条件,搭建更多的融资平台,当前要积极依托开源建设投资公司、市年财税工作安排建议
城司、安达交通工程公司、利群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和即将成立的德溪新区开发公司等融资平台,进一步优化整合国有资产,建立健全融资平台资产注入机制,不断增强融资能力,为我市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建设提供充足资金。
3、做好融资项目储备工作。建立完善融资项目储备制度,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实际,做好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项目储备工作。要选择一批有优势、有潜力,符合融资政策并可迅速用于融资的优质项目,确保融入资金及时投到项目建设上。
六、强化融资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融资项目资金偿还机制
1、加强融资项目资金管理。各融资平台要按照总量控制、综合平衡的原则,根据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在财政承受能力范围内,科学合理制定融资计划,报市政府审定后组织融资。融资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政府融资原则上按申报项目安排使用,特殊情况需调剂使用的,在征得贷款银行同意后,报市政府审批。承贷公司要加强融资项目资金管理,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政府融资管理的建议(试行)〉的通知》(毕市府办通〔〕9号)文件精神,依据贷款到位情况和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编制预算,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执行。建设项目资金实行“按计划、按预算、按程序、按进度”拨付,市财政局要全程监督管理,确保融资项目资金安全。
七、积极稳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体制,规范镇、乡、办事处财政收支行为;启动“村财乡代管”改革;开展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推进我市农村公益事业大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搞好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工作,并建立制止发生新债的稳定机制。
八、积极发挥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推进公共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保障能力的作用
按照“抓项目、支三农、惠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原则,确保重点项目建设、三农、民生领域财政支出合理增长,充分发挥财政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保障作用。
1、支持重点项目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各项政策,大力推进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投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紧紧抓住中央扩大内需的政策机遇,扎实做好项目筛选和申报的前期工作,力争更多项目落户我市。
(杭州市城东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杭州310000)
【摘要】通过对钱江新城核心区地下空间开发尤其是单建式地下商业空间开发的研究,分析单建式地下商业空间开发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内对地下空间开发模式尝试,提出单建式地下商业空间开发政策研究的建议性思考。
关键词单建式地下空间;商业开发;问题;开发模式;政策研究
1.钱江新城核心区地下空间开发现状
(1)作为杭州市中央商务区(CBD),钱江新城核心区4.02平方公里范围规划总建筑面积约820万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达23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规划单建式地下空间约60万平方米,单建式地下商业空间达到20~30万平方米左右(见图1)。
(2)而随着钱江新城开发建设的持续推进,至“十二五”末,预计钱江新城核心区建成投入使用楼宇将达到70幢以上,建筑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中央商务区功能及立体空间形象将进一步提升。地下空间方面不仅将建成以市民中心、国际会议中心、杭州大剧院、杭州金融城为中轴线及江锦路、解放东路周边地块为副中心的近70多幢联建式地下空间,也将建成以波浪文化城、市民公园为地下主轴线中心和富春路4号线地下车站及其连接通道、新塘河购物走廊形成T形连接纽带的集商业、文化、停车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单建式地下空间连通系统。
2.钱江新城单建式地下空间开发目前存在的问题
3.钱江新城及全国各地在单建式地下空间开发模式尝试
(1)随着各地尤其是东部沿海及发达地区城市可开发用地资源越来越稀缺,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提高节约用地水平统筹开发地下空间已成各地共识,地下空间开发成为城市建设一大热点,尤其是城市中心地带必须配建的公园、广场、停车场库等已争向成为单建式地下空间开发对象。建立并规范完善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政策已成当务之急。2009年杭州市根据钱江新城地下空间规划及建设情况,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率先出台了《杭州市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登记暂行规定》,来保障地下空间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同时在钱江新城波浪文化城单建式地下商业空间项目中首次尝试以补交土地出让金形式实现了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明晰了产权,为项目商业运作创造了条件。
(2)据了解,目前全国沿海及发达地区各大城市正纷纷筹划地下商业空间的开发利用并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如福建省漳州市政府2010年首次批准人民广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有关规定并在9月首次挂牌出让,实现出让收入3480万元;湖北省武汉市专门出台《关于首义文化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试行办法》并在2010年9月底完成首次地下空间开发权挂牌出让,实现出让收入12280万元;荆门市2011年7月出让星球商业中心千佛洞森林公园广场地下空间,实现出让收入856万元;青岛市2011年7月出让连云港路、敦化路、规划16号线地下空间,实现出让收入11400万元;还有上海、广州、苏州、无锡、常州、郑州、沈阳等市纷纷研究或谋划出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积极就市中心公园、广场、市政道路等公共用地下单建式地下空间开发探索多元化投资开发出路。这种以招拍挂形式实现地下商业空间开发利用的模式一方面为政府公共配套建设投资减轻了负担,增加了财政收入;另一方面为周边尤其是老城区、中心城区居民提供了完善的区域公共配套,一定程序上缓解了停车、人防、商业等方面的需求,实现多赢。
4.对单建式地下空间开发的有关政策研究思考
钱江新城在杭州城市地下公共空间开发规划、建设方面走在了前列,并率先在波浪文化城地下商业空间(单建式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上取得了突破,初步实现钱江新城T字形地下空间连通系统枢纽作用地位和商业开发效益。“十二五”期间钱江新城对杭州金融城、市民公园、市民中心中轴线及富春路、新塘河地下商业走廊联建、单建式地下空间系统进行进一步开发前景十分广阔,在加强前期调研和考察学习兄弟城市单建式地下商业空间挂牌出让操作模式和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尝试对已建成的联建式地下空间、新建单建式地下商业空间、单建式地下停车库、新建联建式地下空间在建设用地使用权方面进行创新性实践具有先导性意义,在杭州市已出台的《杭州市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登记暂行规定》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停车场(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基础上,建议市各有关部门充分重视新建单建式地下空间在现有政策层面对规划、土地出让方面尚有不明确或未明确约定的地方进行进一步的调研和完善,并出台相应支持政策。
(1)一是对单建式地下空间在规划容积率、允许开发深度范围、规划用途、占地范围等方面规划条件的确定方面仍不具体或明确,缺乏操作性。从考察各地并调研情况看沿海各地大都还处于研究尝试阶段,对单建式地下空间允许深度从0~20m、-1.5m至-20m、-2至-20m不等,开发容积率方面单建式地下空间既有无任何约定的,也有控制到地下一层、二层、三层的不等,且对每层层高控制范围也无政策上的约定,需进一步研究明确,至少当前对地下空间浅层范围进行有序开发,中层或深层地下空间规划引导或初步约定。
(2)二是对单建式地下商业空间地表层附属建筑、绿化等方面新建、复建、控规调整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需进一步明确。地下商业空间开发出让后地表层的建设协同、是否招投标或委托代建、地面附属建筑建设等问题以及设计、规划、审批等方面的协同与否都将直接导致地下空间项目的开发成功与否。
(3)三是单建式地下商业空间开发要与周边地铁线网和线站规划充分对接考虑,以提高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价值和人流疏导。
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工程批准立项时起,就把生态环境的保护放在工程建设的首位,提出和制定了“绿色亭子口”的环保目标,提升生态文明水平,造福老区人民。为此,公司与枢纽工程建设同步进行了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2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目标的设定
3环境保护的设计与规划
3.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配套、完善的制度性安排,保证了环保治理和建设的高标准。2007年,在枢纽工程的准备阶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批复了《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枢纽项目建议书》;与此同时,业主委托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的《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枢纽环境影响报告书》得到了四川省环保局的批准;它深入、系统地研究了项目区的环境现状,进行了影响因子的评价和环境风险分析,提出了环境保护的对策措施。环境影响评估证明了该工程在采取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及工程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后,不存在制约工程可行性的环境问题。该报告书是工程得以建设的环保通行证,也是工程环保规划的基本依据。
3.2制定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规划
为了实现环境保护目标,公司依据环境影响报告书制定了《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枢纽初步设计报告———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规划》。《规划》确定了水源地、鱼类“三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和古树名木等重点保护对象。其中,要求保证水源保护地12个取水口、居民点、14个集镇在工程建设期和运行期的水质和水量;保证坝址以上嘉陵江干流、白龙江支流、闻溪河以及坝址以下苍溪河段的鱼类产卵场、索饵场和越冬场得到保护;保证对该区域内国家重点保护的13种动物的保护和生境、生态协调的完整性;保证水库淹没区涉及的61株名木古树通过迁移得到保护;对水环境保护、陆生生态保护、水生生态保护、施工区环境保护移民安置区环境保护和人群健康保护进行了系统设计;对工程建设的生态与环境监测、环境管理与环境监理提出了要求;水土保持规划着重对水土流失的防治措施进行了设计,同时进行了本工程的环保、水保投资概算。
3.3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处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多年平均降水量1023.4mm,水土流失是该区域突出的环境问题,是嘉陵江中上游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水土保持是该区域环保的主要任务。根据水土流失预测结果,本项目的移民安置工程共扰动地表面积331.14hm2,产生弃渣311.85万m3。为此,专门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重点对移民安置工程建设区受扰动可能带来水土流失的区域制定了详尽的工程、植物和临时防护等防治措施。
4环境保护工作的运行与管理
4.1坝区和库区分类实施
根据坝区和库区的不同特点,将坝区环境保护责任纳入工程承包合同,作为枢纽工程建设合同的一部分,由承包商负责实施,主要目标是枢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污染治理和控制。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和移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污染治理和控制,由其移民实施主体的地方政府负责落实。环保的工程治理措施,包括闻溪河污水深度处理工程、鱼类增殖放流站、8片防护工程等,则由业主直接投资建设。
4.2建立环保水保监理机制
为了确保环保目标的实现,工程建设单位决定建立监理机制。通过招投标,确定了由深圳市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亭子口枢纽工程施工区和水库移民安置区的水保与环保专项监理工作。监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在施工、建设过程中不间断地对治污措施和效果进行监督,提出整改意见。监理单位每月向业主提供监理月报,对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确保业主实时掌控工程环保实施情况。
4.3实行施工期环境监测制度
招投标确定了广元市环境监测站负责工程及影响区域内的环境监测,分包委托四川光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水生态监测。重点对生活饮用水源从严监控,对饮用水源的34项指标每天监测一次,一月一报。
4.4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
工程水保与环保管理体系包括监管层、决策层、协调管理层和实施执行层,分别由外部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决策机构、工程现场管理部门、水保与环保专业监理单位、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水保与环保措施实施单位(包括承建单位、环境与水土保持监测单位、设计单位、水保与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单位等)组成;同时,制定了与上述管理体系配套的主要管理制度。业主单位将水保与环保管理工作纳入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体系,确定由公司移民工作部具体负责;工程建设部、机电物资部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协助。到2011年,亭子口工程建设逐步建立起了业主对工程建设水保与环保工作的统一管理、水保与环保监理单位协助业主进行水保与环保监督管理,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水保与环保设(措)施建设与运行进行全方位和全过程监理,各承建单位对水保与环保设(措)施进行分级管理,水保与环境监测单位和工程设计单位参与管理,地方政府对工程建设水保与环保设(措)施进行监督控制的综合管理体系———“水保与环保专项实施与综合管理”新模式。
5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措施
5.1与枢纽工程建设进度同步落实环保任务
公司按照工程进度每年下达环保年度任务,由负责环保的移民工作部等部门与监理单位一起组织召开各工程项目水保与环保工作会议,向各参建单位进行分解落实,作为监理和考核的依据;同时,指导各承建单位编制施工项目水保与环保方案和制订防止突发性环境污染与水土流失等事故的应急预案及年度施工项目水保与环保工作计划
5.2建立环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业主、政府移民工作部门、监理、参建单位等组成,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定期听取环保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环保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协调有关各方配合开展工作。
5.3落实人员,专题培训,建立环保水保台账
在参建单位落实环保工作分管领导和专、兼职环保工作人员后,与业主签订目标责任书。由业主单位牵头对所有参与环保工作的人员进行环保业务培训;建立承建项目水保与环保工作台帐制度,为日常管理工作保留了实施记录和运行资料,也为将来水保与环保专项验收保存历史档案。
5.4现场检查环保工作开展情况
现场检查是确保环保工作落到实处的主要措施。其主要检查:枢纽建筑物、施工道路、永久占地区内施工附企设施等的用地建设开挖边坡及临时堆土等防护措施,部分零星边坡绿化,道路两侧行道树和各弃渣场排水箱涵、边坡防、挡防护措施以及弃渣平整等情况;水库移民安置区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及消毒处理,生产用水、粪便无害化处理,排水系统的清理管护,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以及卫生填埋状况等情况;库区植被恢复、陆生动物和古木大树迁移等陆生生态保护措施实施情况;交通专项复建工程中的等级公路、大中型桥梁和其他农村道路等建设过程中的弃渣场、料场及其他临时用地的防护措施;农田防护工程中的低地回填、护岸整治、截洪沟及土地复耕等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料场、临时堆土场及其他临时施工用地的防护等。检查的重点是各项设施完成的工程量与投资、合同要求、使用情况与功能效果等。其方法主要为:现场查看、抽取样本、翻阅台账、座谈讨论、查找问题、督促整改。仅2012年,就现场解决具体问题60余件。
5.5考核奖惩,兑现承诺
由水保与环保监理单位每月严格按照《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枢纽施工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和各项考核指标,对各参建单位及其承包的施工项目逐项进行检查、评定,按合同的约定兑现奖励或处罚。项目业主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考核监理单位,兑现奖惩。由于合同单位业绩突出,业主仅2012年就兑现奖励4万多元。
5.6优先满足环保投资
公司勇于承担业主的社会责任,优先保证了对环保水保的投资。在工程设计阶段,公司按照环保规划足额预算了1.95亿元的环保水保投入。在工程建设中,确保环保水保资金的优先拨付和使用。
6环境保护取得的成果
坚持工业经济第一经济不动摇,始终突出主攻工业,注重转变理念,全面实施以平台、产业、科技为重点的工业提升“六大工程”,促进企业集聚、产业集群、发展集约,工业经济进一步扩量提质。
产业培育重点突出。综合考虑产业基础、发展潜力、比较优势、产业导向等因素,在原有12个特色产业的基础上,明确将机电、电光源、木业加工、消防器材以及高新技术等“4+X”产业作为重点培育产业。着手编制“4+X”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工业提升36条”、“保稳促调12条”,集聚政策和资源大力扶持重点培育产业和企业,“4+X”产业实现产值130亿元,增长39.7%。
龙头企业实力壮大。三友公司与广东雷士集团实现战略合作;联城消防公司吸纳1500多个*籍消防业主加盟,全国消防器材产品营销网络筹建有序推进;江化、红火、*虎、申达等企业到*、湖北、福建等地实施扩张性战略投资;虎山集团日产5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点火投产;江变、恒亮等企业上市工作加快推进。全市新增规模企业56家、亿元企业13家。
二、注重科学定位,发展方向进一步明晰
坚持把城市定位作为引领区域发展的核心导向,按照彰显城市个性特色的要求,注重科学定位,狠抓规划引领,强化特色创建,城市发展方向进一步明确。
城市定位科学确立。充分考虑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环境等特点,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论证,明确把城市定位为“工业新城、旅游胜地、山水家园”,即要着力建设浙闽赣三省边际新兴工业城市、休闲旅游度假胜地和最佳创业城市、居住家园,推进我市走特色竞争、率先发展之路。城市定位的科学确立,为我市指明了发展方向,对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促进作用。
规划引领得到加强。开展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编制完成市域总规、中部特色经济发展区概念规划、市域村庄布点规划、入城口控制性详规等重点规划,认真抓好土地利用总规修编,编制完成凤林、峡口、新塘边等集镇总规和45个村庄整治规划。同时,进一步强化规划管理,建立城乡规划分级审查制,切实加强规划之间的衔接,严格执行规划,确保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
宜居城市逐步显现。深化“四城联创”,顺利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市、森林城市和园林城市。深入实施城市“三化”提升工程,完成江滨东路等8个绿化提升项目,新增绿地面积20万平方米;建成西山健身公园、三塔修缮亮化、西塘古民居保护等10多个文化融入项目;双塔大桥竣工通车,文化艺术中心一期、须江游览桥主体完工,文教路、西山路等工程顺利实施,江贺公路收费站撤销并实现收费项目与高速公路收费叠加;全面推广CIS城市品牌形象标识,深入整治市容市貌,城市功能品位不断提升。
三、注重破难攻坚,项目招商实效进一步提高
坚持项目投入第一抓手、招商引资第一工程理念不动摇,注重破难攻坚,完善机制,保障要素,项目招商工作难中推进。
项目工作成效明显。完善市领导挂联重点项目、前期项目工作考核、督查通报等制度,加强现场办公协调,全力破解土地、资金等要素制约,十项为民办实事如期完成,74项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开建68项、建成36项,完成投资28.2亿元,其中,京台高速衢南段建成通车结束了我市没有高速公路的历史,老48省道*段完成改建,城防工程贺村段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启动建设,虎山集团日产5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等项目建成投产。全市谋划提出前期项目1099个,其中有65个列入市级项目库;黄衢南高速衢州互通至*北连接线、浙西农业综合物流中心、*至广丰公路等3个项目新增为省重点项目。主动向上对接争取到各类补助资金4.5亿元、带帽用地指标1154.2亩,特别是针对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扩大内需”、“保稳促调”政策措施,见事早、行动快、措施实,短短1个月谋划申报46项争列国家、省重点支持项目,争取到1.1亿元补助资金。
招商引资成绩斐然。完善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制定出台产业招商意见、中介招商奖励办法,推行捆绑组合招商,强化定点、专业招商,全年引进项目583个,其中540个开建、351个建成投产,实际到位市外资金18.02亿元,增长9.2%,其中,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23个、亿元以上项目7个,“4+X”产业关联项目253个。我市目前最大的招商项目——投资10亿元的新型电光源项目成功签约;总投资2亿元的英博国光啤酒生产线项目一期竣工投产,总投资各2.4亿元的丽人纤维板、双氧水项目主体完工,总投资3亿元的中鑫毛纺项目开工建设。
外向型经济实现突破。完善促进外向型经济扶持政策,安排10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外贸发展。外贸进出口总额首次突破亿美元大关,达1.68亿美元,增长80.05%,增幅名列衢州市各县(市、区)第一、浙江省第三。新批外资企业6家,实际利用外资781万美元,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经济外向度从6.1%提高到9.1%。
四、注重深化举措,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推进
坚持把“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位置,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进步”三大主题,注重深化举措,深入实施富民惠民工程,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
高效农业优化做强。大力发展食用菌、蜜蜂、果蔬、畜禽等高效特色农业产业,积极推广温氏“公司+农户”养鸡模式和生猪养殖“零排放”技术,其中,食用菌种植3.1亿袋、增长24%,养蜂产值2.7亿元、增长10.6%,果蔬产值2.7亿元、增长21.8%,出栏肉鸡681万羽,生猪饲养量181.1万头,被评为全国生猪调出大县,争取到国家补助1259万元。注重提升农产品质量,新增国家无公害农产品8个、绿色有机食品8个、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5个。加快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新增省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3家。同时,认真抓好粮食生产,推广农机作业面积43万亩、统防统治面积6.2万亩,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县。
富民工程深入实施。全面启动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198个部门单位、企业与114个重点村结对帮扶,到位资金494万元,4038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6325户。稳妥实施下山脱贫工程,新设立凤林凤鸣、上余余家2个市级下山脱贫小区,加快脱贫小区配套建设,新搬迁山区农民3534人。认真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率先在衢州地区设立农业贷款担保资金,发放贷款283万元;稳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专设农业自然灾害风险救助资金,发放保费补贴、灾后重建补助资金1156万元,支付保险赔款926万元。
农村面貌明显改观。深入开展“两线整治”和农村洁化运动,完成71个村整治,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率81%。积极实施第八期土地整理、凤林三岗低丘缓坡等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增有效耕地6822.6亩。扎实推进“910”绿化精品工程,大力实施千里富民林道建设,建成林道210公里,新增省、衢州市绿化示范村35个。加快实施农村沼气项目,建成户用、规模养殖场沼气池4.65万立方米。建立完善农村公路养管机制,农村客运班车通达率95.83%。新农村电气化工程通过省预验收,220千伏清漾变、110千伏凤林变等竣工投运。千库保安、千里渠畅、农民饮用水等工作扎实开展。
五、注重重点带动,现代服务业进一步提升
坚持把现代服务业作为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来培育,注重重点带动,加大扶持培育,做大做强特色,着力繁荣提升现代服务业。
休闲旅游得到新发展。江郎山丹霞地貌“申遗”稳步推进,“江郎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办法”制定实施,旅游“十百千”工程全面启动,清漾、和睦特色文化村一期项目建成开放,廿八都古镇保护与旅游开发项目加快建设,石门镇、碗窑村、清漾村通过省旅游强镇、特色旅游村验收。全年接待游客202万人,实现旅游经济收入11.8亿元,分别增长17%、18%。
商贸物流有了新提升。深入开展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题调研,着手修编现代物流业、商贸商务业发展专项规划,出台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认定和特色商业街(区)命名办法,加大对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的扶持力度,引导餐饮业、休闲娱乐业、物流业提升档次、集聚发展。浙西地区首家民营商业企业集团万商集团成立,浙江驰骋物流基地一期项目、城北大型超市主体完工,加贝、好又多两大购物中心开业。千镇连锁工程建设位居全省前列,兴合农资、刘氏贸易等公司被列为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左邻右舍等公司加快跨区跨省经营步伐。及时根据市场变化制定出台“房地产17条”,合理引导房地产开发建设与住房消费,商品房销售面积29.86万平方米、销售额10.1亿元。
金融、中介服务取得新进步。农村合作银行顺利开业,邮政储蓄银行挂牌成立,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稳妥开展,全市金融机构新增存款17.23亿元、贷款14.14亿元,均居衢州市各县(市)之首;金融服务中心贴近项目业主服务,成功引入市外银行贷款3.67亿元,增长66.8%;市担保中心规模做大,新增中小企业贷款担保5506.5万元;林权流转中心稳健运行,流转集体林权7*4亩、交易额2072.8万元。保险业、房地产中介、信息咨询、社区服务等加快发展,全年新增各类中介服务机构87家。
六、注重改善民生,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
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紧紧围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改善民生,统筹协调推进,全年新增财力73.1%用于改善民生,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了新进展。
社保体系更加完善。稳妥推行“五费”合征;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和报销补偿标准,为城镇居民报销412万元、参保农民报销4000万元。城乡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低保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248元、150元提高到280元、168元,发放优抚对象及精减老职工补助金、低保金及物价补贴、救灾救济款等2293.91万元;千名残疾人康复工程全面完成。390户农村困难群众得到住房救助,第五批106套廉租房建成配租;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以“*经验”向全省推广,发放移民直补资金1035.6万元,实施移民后期扶持项目29个。慈善、红十字事业进一步发展;积极组织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募集赈灾款物合计1300多万元。
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加强对零就业家庭、被征地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低保户劳动力的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数4836人,帮助1898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消除。对接特色产业,深入推进农民素质工程,开展技能培训8490人、转移就业6525人。
优质教育更加均衡。新一轮学校布局调整扎实推进,市域幼儿园空间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坛石、贺村片完成布局调整;文溪实验学校、峡口初中新教学楼等建成启用,城北中学主体完工,*八中顺利迁建;职教中心晋升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全面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作业本费,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分别从230元、330元提高到300元、450元,省教育强市通过复查验收。
卫生保障更加有力。卫生布局调整加快推进,20家建制乡镇卫生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社区卫生服务站65家,市公共卫生中心疾控楼结顶,第四专科医院门诊综合楼投用,“120”急救资源实现公办民办医院共享;实行免费婚检;有螺面积减少15万平方米,手足口病、艾滋病、狂犬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进一步加强;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县达标顺利通过省验收。
文体等事业更加繁荣。扎实开展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和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试点,完成大陈汪氏、溪东王氏宗祠及凤林塔等重点文物修缮,*婺剧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廿八都镇被评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成功举办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系列活动,征集并推广市歌《多娇*》。举办全国企业羽毛球赛、首届工人运动会和工人文化节,清湖、新塘边、大陈被评为省体育强乡镇,荣获全国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活动先进集体。《今日*》顺利扩版,广电中心建成投用,市区有线电视网络改造工程基本完成。第二次农业普查获得国务院表彰,第二次经济普查全面铺开。
安全维稳更加强化。“五五”普法工作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深入推进。工作各项制度全面落实,实现奥运期间上访“零进京”。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11个市级以上安全隐患得到整改,安全生产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规范整治“十小”行业,认真抓好“问题奶粉”重大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省农村公共安全协管队伍建设试点通过验收。切实做好防汛防旱、动植物防疫、森林消防、粮食安全等工作。同时,人口计生、气象、人防、通信、外事、档案、侨务、台湾事务、民族宗教、双拥、工会、工商联、妇女、儿童、青少年等事业都得到了新发展。
七、注重优化服务,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
坚持按照“创新、为民、务实、有为、廉洁”的要求,注重优化服务,着力规范行政行为,政府执行力得到提升。
服务不断强化。积极开展服务园区、企业、项目“三服务”活动,推行工业项目审批“一站式”服务和工业项目代办员制度,切实帮助企业解决了一批实际困难。出台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网管理办法,加强网上办事大厅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强化行政服务和招投标两大平台建设,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全面实行涉企收费公示制,停征或减免8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负担明显减轻。
改革不断深化。机构编制工作有效加强,分设规划局、外经贸局,设立中部工业区开发办,撤销白水坑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组建新的峡口水库管理局。开展事业单位整合规范工作,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基本完成。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加强,乡镇(街道)机关“六小”工程启动建设;村规模调整平稳实施,行政村总数从557个减为312个,第八届村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和谐社区建设扎实推进,7个社区办公用房基本建成,55个农村星光老年之家完成建设;县前、菜农撤村并居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