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农产品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850000
最高限价(元):2850000
采购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3.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3.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售价(元):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阿勒泰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阿勒泰市
联系方式:0906-21220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瀚展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迎宾路克兰区99号万驰广场1栋十四层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