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是农业农村部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和等级
岗位职责
人数
专业
学历
要求
学位要求
职称要求
年龄要求
政治面貌
产业发展研究室
研究人员
专业技术高级岗位
从事农业农村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布局等领域研究
1
经济学(02)、农林经济管理(1203)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副高级及以上
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不限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的社会在职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具有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四)关心“三农”事业,有志于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事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五)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六)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七)应聘人员须以获得相应学位的最高学历报考,且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于11月21日24时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nyzxzp@163.com,并注明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收到自动回复邮件,即为报名成功。
1.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1)。
2.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汇总表(见附件2)。
四、资格审查
我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进行下一环节,达不到该比例的,经我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达到比例后,审核通过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五、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形式为闭卷,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农村经济研究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到最低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有人员放弃,则按顺序依次递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到最低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综合成绩。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安排考察对象进行体检。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如因考生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出现影响聘用的问题等原因出现岗位人选空缺时,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考察人选。
七、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及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十、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表及个人简历。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通过初审后,报名信息将不得修改。
(五)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我中心对所有应聘人员的信息予以保密,应聘资料恕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