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unit”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水利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今年来,在市水利局和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本着建设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水行政执法体制的要求,紧紧围绕依法治水、依法行政这个中心,按照“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健全法制”的工作思路,坚持不懈地开展了水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不断巩固完善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水事秩序和水利执法环境有了明显的好转,水资源管理、河道管理等各项工作已基本上纳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现将2020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加强法律宣传
近年来,特别是新《水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对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活动,把学习好水法律法规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和学习,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和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使执法工作实现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落实了错案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一是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执法培训,调整充实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法律、责任心强的同志到水利执法队伍中去。多次请区政府法制办及区法院的领导授课,通过培训学习,提高了执法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强化了对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我局每年借“世界水日”暨“中国水周”及“全民普法日”的有力时机,利用报纸、进社区宣传等不同形式,发放宣传资料1200多份、悬挂横幅28条,通过宣传增强了全社会自觉遵守水法律法规的意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我县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逐步减少,人民自觉遵守水法律法规的意识已基本形成。
三、认真履行职责
(一)执行制度规定。依据《浙江省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类别,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编制完善各类清单,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二)规范执法程序。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按照省司法厅统一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制作文书,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并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三)公开执法信息。近年来,柯城区水利局坚持做好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国务院有关规定,按照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主动将执法结果向社会进行信息公开。
(四)开展依法行政。
1、认真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初,我局依据省水利厅印发的“互联网+监管”工作规则(试行)通知(浙水办监督【2020】5号)文件要求,制定了2020年“互联网+监管”工作职责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已按照省厅最新要求开展变更为1项。依照省、市的统一安排,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的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库、抽查对象库及具体抽查事项计划任务。主动对接市局执法大队开展梳理“互联网+监管”工作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照省市要求认领监管实施清单,并补录了行政检查事项。
2、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深化。
3、结合市区专项联动,推进水行政执法开展。2020年,结合“无违建河道”创建、河湖清“四乱”任务,我局开展检查大小河道9条,小二型以上水库47座,累计巡查排查河道长度约324.8公里,巡查检查104次,出动人员344人次。通过自查、巡查、举报等途径,及时劝退非法抽取地下水企业4家,消除破坏防洪堤和占用河道堆弃垃圾隐患6起,全年未发现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未发生因违法或不当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四、存在的问题
1、执法队伍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今年,水政执法大队两名工作人员都是刚转岗的,办案经验和能力都很不足。
2、执法力量较为薄弱。因编制改革受限,柯城水政执法大队还要兼顾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业务工作,人员精力有限,无法确保水政执法巡查、督查等日常工作。另外,全局目前有执法证的工作人员仅剩2人,而且都在负责其他科室的工作,在进行行政执法时将会出现“参加执法的人无证,有证的人无法到场执法”的现象。
五、明年工作措施
1、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强水政执法宣传力度。教育群众,增加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度。
3、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用制度来约束和保证执法者和当事人守法,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树立勇于执法、敢于碰硬的精神,全面提升水政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
4、加强与司法等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增强水政执法能力。通过司法部门的强制执行,加大执行力度,以确保案件的顺利执行。
一、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文化市场平安稳定
半年来,我们全队执法人员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精神,通过加大对市场检查频度和密度,形成强大的整治态势,全县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据统计,截止目前,我们共出动执法人员268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570余家次。
二、加强教育培训,引导文化市场规范经营
三、加快统筹推进,全面深化综合执法改革
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我们先行拟定了《县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和《关于成立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送审稿)》,通过加密网向有关部门征询意见建设,经多次修改完善,现已呈报县政府,等待下一步审定发文。
四、主要工作特色亮点
五、存在困难及问题
六、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不断巩固上半年执法成果,继续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全面规范我县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
(一)继续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在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一是推动县委县政府尽快充实完善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县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二是推动执法机构按规范设置,保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相对独立,着重解决执法人员参公管理、执法经费保障、执法车辆配备等问题,树立执法形象和执法权威,切实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二)继续加强对文化经营场所的监管,创新管理思路,改革管理模式。一方面积极引导网吧、歌舞娱乐等行业进行转型升级,推动多种业态和经营模式,改善环境,优化服务,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网络、计算机监控平台等高科技手段,克服管理中人员不足、装备缺乏等困难,加强对整个文化市场的监管。
(三)继续开展文化、新闻出版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做好暑期、国庆、中秋等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的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针对社会反响较大的行业,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打重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努力净化我县文化市场。
(四)继续做好“扫黄打非”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清源”、“净网”、“秋风”、“护苗”等四大“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二是持续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农业工作会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及农资打假工作会议精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构建我市放心农资市场,为我市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保驾护航,根据《2007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和《2007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农资打假专项斗争的要求,积极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切实实维护农民利益,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今年以来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大普法力度,确保有效执法:
1、提高了农业执法的地位,营造了良好的农业执法氛围。随着这几年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首先得到了农民朋友的肯定,现场的农民通过执法队员不厌其烦的讲解如何识别伪劣农资,群众满意率达100%。通过这次大规模的宣传活动,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既解决了农民的急需,又帮了政府的忙,同时提高了自身的形象和农业执法能力。
2、宣传了生产企业的品牌,提高了优秀企业的知名度。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对参加这次宣传活动的企业来说,收益匪浅,既给他们搭了一个桥,让他们的产品直接面对农民,又借助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在农民心中树立了企业品牌的效应,从而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
3、解决了农民朋友的需求,加大了农业技术的推广力度。参加这次宣传活动的农业技术专家有农业局的,还有南平市农科所和企业聘请的,专业涵盖面广,技术力量雄厚,满足了广大农民对农业技术的渴求,解决了许多困扰他们而未能解决的农业技术问题。
二、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今年农资市场打假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围绕“两个提高”,即提高农资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着力“两个减少”,即减少农民群众因农资质量造成的经济损失,减少因农资质量出现的上访案件;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确保农民增收;狠抓“五个结合”,即集中整顿与长效监管相结合,源头治理与市场巡查相结合,市场准入与跟踪管理相结合,打假治劣与扶强保优相结合,加大打击处理与引导企业诚信自律相结合;突出“四重一大”,即重点品种、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季节、大案要案;开展“春季农资打假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带动农资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根据农业生产和农资使用的特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到目前为止全市已开展5次兽药及生物制剂大检查、2次种子大检查,5次农药检查,2次肥料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27人次,出动车辆103次,查处市场97个次,查处单位431家次。查获无标识的水稻种子212斤,农业部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96斤,查获无证经营生物制品案件一起,案值2525元,过期兽药30斤。立案11起,罚没款6.5万余元,挽回经济损失38万元。
三、坚持打防结合、转变工作方法:
1、全面巡查、重点监控:主要针对一些大的有农资经营点的村,进行重点巡查,严厉查处和收缴5种高剧毒农药(如建瓯丰农农资有限公司建阳黄坑门市部经营50%甲胺磷的案件就是重点巡查时查到的)。
3、构建信息平台、增加资源利用:通过福建农业信息网、福建农资经管网构建的信息平台,增强各县(市)、区大队之间的交流,达到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打出非法生产、经营假、劣农资的行为(如建阳晓富种子公司经营未经审定的大豆种子案就是三明三元区执法大队转来的信息,才得以查处其违法行为)。
4、培养线人、重点突破:通过线人调查、了解暗中生产、经营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对一些不易查处的案件进行重点突破(如建阳市阿炳兽药店非法经营生物制剂的案件,就是通过线人踩点并购买,执法大队人员在其仓库蹲守后端掉的窝点)。
四、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攻坚战
根据整治方案要求进行重点整治、保障安全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
2、开展技术培训、科技进村入户
利用电视开设农业讲座、农业局周未讲座、进乡入村培训等形式,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期间结合新型农民培训,共培训69期,2000多人次。培训的内容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资维权、无公害锥栗生产技术、无公害柑橘生产技术、食用菌专项培训、水产养殖安全用药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如何应用高效低毒农药、生物农药的使用技术等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的技术。并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锥栗栽培技术》、《无公害柑橘栽培技术》、《食用菌生产技术》、《水产养殖安全用药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高效低毒农药使用方法》、《生物农药的使用技术》、《水稻无公害栽培技术》、《葡萄无公害栽培管理》、《蔬菜无公害栽培管理》、《农药合理使用技术》等手册及教材2000余册。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农户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认识,从源头上杜绝了使用甲胺磷等五种高剧毒农药,为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打下了良好基础。
3、开展全面检查、进行重点整治
根据布署,2007年9月6日开始建阳市农产品专项整治组对全市13个乡镇及城区进行拉网式检查,至目前止共出动人员266人,其中执法人员78人,车辆70辆次,检查了13个乡镇的蔬菜、水果场、茶叶生产场,农药标签抽查90个,农药质量抽检样品10个,农药经营网点73家,检查兽药生产企业1家,兽药标签抽查30个,22家畜禽养殖场(户),对生猪“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添加剂样品检测151份未检测出盐酸克伦特罗的药物残留,合格率为100%。兽药质量抽查2批次并查处销毁过期兽药20盒,无害化处理病死猪2头;检查兽药经营网点(含渔药)57家,检查饲料生产企业4家、经营网点27家,发出整改通知书4份,生猪养殖场9家,查获违法农资100公斤,责任人3人。水产品养殖场22家,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60个,其中蔬菜农药残留检测54个,不合格产品2个,合格率96.3%,比去年的合格率96%提高了0.3个百分点。水果农药残留检测6个,全部合格,合格率100%。
五、存在问题和建议:
1、农民的法律意识不够,法律宣传还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的活动,让广大的农户也能依靠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农业执法人员为事业编制,但又从事农业执法专职工作,在职称评聘和晋级中有许多没有理顺的问题待解决,如执法人员从事农业执法,还脱离不开写专业技术论文,写农业执法论文,在评聘和晋级时又不能做为专业论文使用,严重挫伤了农业执法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一、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一)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对象:截止目前,我区登记在册的餐饮单位共355个(大型餐馆1个,中型餐馆41个,小型餐馆259个,快餐店10家,小吃店17家,各类食堂27家),上半年新增25个,承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厨师155人。
(二)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对象:截至目前,我区登记在册的食品生产企业9家,食品流通经营户647家(个体642家,企业5家),经营预包装食品617家,经营散装食品26家,经营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11家,经营乳制品26家(含奶粉),现场制售34家,超市10家。
(三)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管对象:截至目前,我区登记在册的药品零售企业20家,医疗器械零售企业14家,医疗机构69家,化妆品经营企业14家。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以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二)以创建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为抓手,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水平
上半年,为全力将我区打造成为“食得最安全、吃的最放心”的新城区,全面提升区域竞争能力和美誉度,我区相继召开了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议,对我区创建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同时,出台了《区建设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实施方案》和《区加快建设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的决定》,成立了区创建全国最佳食品
安全放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5月,我局牵头组织召开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建设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动员会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做重要讲话,对我区创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为确保我区创建工作稳步推进,我局及时组织召开了乡镇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责任人联席会议,并与10多个责任单位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政府分管领导、社区乡村网格员和乡村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三级人员的监管责任,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三)以强化市场监管为重点,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
1、针对我区食品生产企业普遍存在生产规模小、生产工艺相对落后、生产设施和设备简陋、广泛分布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从业人员知识水平不高等特点,我局从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入手,帮助企业完善规范的食品安全档案,建立规范的食品生产操作规程和有效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把好食品安全第一关。
3、上半年,我局组织工作专班,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春雷”行动。一是与教育局联手,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车辆9台次,对全区中小学、托幼机构共计22所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持有情况、环境整体布局的合理性、各种硬件设施的使用及养护、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原料购进索证索票与进货查验制度的执行情况、食品加工流程、食品留样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下达监督意见书22份,并于7个工作日后进行了再复查。二是会同旅游局共出动检查人员15人次,出动监督车辆6台次,对我区50家旅游景区饭店及接待旅游团餐的饭店进行餐饮许可证、健康证明、环境卫生、设施设备、采购与贮存加工等方面进行检查,下发监督意见书50份。三是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点经营行为。对学校食堂及学校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200米以内的餐饮店进行专项检查对2家无餐饮许可证的进行了现场取缔。
5、积极推行药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对于开展的专项检查结果实行建档管理,对失信或警示等级的企业、故意逃避监管的企业,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黑名单”制度。同时,加强药品不良发应监测,对辖区内的乡(镇)卫生医疗机构建立ADR/MDR报告和监测管理兼职人员,落实4名监测联络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四)以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为切入点,认真履行行政许可职能。
1、严把市场准入关。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全区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和食品流通环节行政许可已下放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我局严把三关:一是严把培训关,组织审批人员集中培训和现场培训,熟练掌握理论知识和规章制度,做到依法依规,熟练高效的开展许可审批工作;二是严把过程关,现场核查时,严格做到核查人员不少于2人,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办证要求,对申办单位认真搞好现场核查,对于不达标的单位,耐心细致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可操作性的整改建议,帮助申办单位达到许可条件。三是严把廉洁关,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着力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和作风建设,在现场审核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切实把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截止目前,我局共接收申请资料40份,目前已办结25份,尚有15家企业仍在整改中。
2、严把食品入市质量关。一是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不合格食品主动退市制度,确保入市食品质量合格;二是加强对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经营者把质量管理贯穿到内部经营的各个环节,提高自律意识和能力;三是各超市、批发部建立了自查制度,超市、批发部自行对经营的食品进行第一道检查,对要过期或过期的食品进行下柜,为食品安全作双保险,确保广大人民的食品消费安全。目前我区的10家超市和4家集贸市场已经建立了行业自律制度并在经营场所悬挂自律制度;与专营食品经营户和市场业主分别签订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责任书和食用农产品质量责任书。
(五)以全力保障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为落脚点,大力提高美誉度
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为保障省十三届中学生运动会乒乓球场馆比赛和全市高、中考、端午节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
我局制定了具体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定人定岗全天候现场监督指导,对活动驻地和赛场周边餐饮单位进行逐一排查,对供餐食谱制定、食品原材料的选用、食品加工操作流程、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等环节实施全程监管,全面实现了活动期间食品安全“零”投诉。
(六)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力度为着力点,大力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知水平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严格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紧紧围绕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不断强化队伍素质,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服务效率,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创新监管措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药品安全需要。
一是积极争取,全面落实区、乡(街办)、村三级监管网络。乡镇(街办)政府要切实履行对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建立监管执法机构,强化保障措施,落实保障经费,实现社会共治工作格局。同时,理顺对接电子信息产业园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严厉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上下功夫。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加大情况通报、挂牌督办、约谈问责等制度的执行力度,探索稽查工作新模式,进一步健全和创新联席会议、联合执法、重大案件查处奖励等制度。
三是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培训力度。把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贯穿于监管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多种方式,提高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的力度与覆盖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引导餐饮单位探索视频式、隔断式、透明式、网络式等多种形式,建设“阳光厨房”,解决餐饮食品安全“最后一堵墙”问题,完善社会公众监督的有效形式。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宣传,群众参与,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则,充分发挥市民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和零售网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不死人、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研究制定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方案;决定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布局;协调、督促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和监管工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和“打非”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确保燃放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职责
按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方案;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燃放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工作职责分工,县有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县安监局:负责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县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县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抽查和监督检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并负责对店堂门市开业庆典、饭店酒楼接纳喜庆酒宴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
县供销社:负责按照《**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办法》,做好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和销售布点工作,严格储存库房的安全管理,规范完善专营配送机制,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
县财政局:负责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同时对本单位和周边的禁放区域进行看护。
县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县教委:负责组织对全县中小学生开展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县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
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全县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消防大队:负责制定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环保局: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县人武部:负责协调驻足部队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足部队加强军事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县武警中队:负责在重点时段协助有关单位对重点地区、部队的巡逻、看护。
县林业局、博物馆、民政局、供电公司、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文物、敬老院、输变电设施、物业小区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实行“四定”和“六统一”,加强销售环节安全监管
1﹒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年全县临时销售点的布局,由供销部门提出选点方案,于**年1月5日前报县政府燃放办决定,根据县政府的布局决定,县安监局审核发《临时销售许可证》,工商局核发《工商营业执照》。对临时销售点经营户,除按统一规定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保险费外,免收其他办证税费。
2﹒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年春节期间我县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小礼花类、爆竹类、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10大类242个品种。允许销售、燃放的每件烟花爆竹产品包装箱上均贴有县安监局、县供销社统一制作的防伪监封标识。
3﹒储存烟花爆竹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临时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5﹒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二)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燃放安全宣传,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各部门要围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共创和谐”主题,开展多角度、多层面、全方位的宣传活动。
2﹒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宣传。学校放假前,县教委要组织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我是遵守安全燃放规定小主人”的宣传教育活动,对中小学生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使宣传工作进学校。县建委要组织全县建筑单位对民工开展“争做守法新农民工”的宣传教育活动,发放限放宣传品,使宣传工作进工地。武装部要组织驻足部队开展“维护燃放法规的严肃性,我为第二故乡社会安全稳定作贡献”的宣传活动,做好军事设施的安全守护工作,使宣传工作进部队大院。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充分发动各级基层组织,在社区、村社广泛开展“遵守燃放规定,共创和谐家园”宣传活动,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使宣传工作进社区、村社。
(四)严格现场监管,维护好燃放秩序
1﹒严格划定禁放和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年1月15日前,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县政府的《通告》,把本地区禁放、限放区域的划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年1月20日前,禁放区域场所的产权或使用单位完成醒目的禁放标识设置、张贴工作,由安监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各单位不得擅自更改禁放范围的划定标准,也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志。
2﹒强化重大危险源的排查与监控。**年1月15日前,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对行政区域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预防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定严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在**年1月30至2月21日期间,落实24小时守护制度,确保绝对安全。
3﹒确保销售点安全。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加强对销售网点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销售网点经营者要落实1—2人维护好销售点购买秩序和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加强燃放秩序维护。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建立社区燃放秩序自治组织,组织社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志愿者,加强燃放秩序维护力量;在除夕、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党政机关干部、居(村)委会、内保单位的治保积极分子及其他社会力量,加强巡逻、看门护院,保证重点时段各类维护力量部署到每个燃放现场,做到每条街、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群都有干部、群众看守,维护燃放秩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坚持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和讲政治、保稳定、保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及时调整、充实燃放烟花爆竹领导组织机构,精心制定符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加大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和经费、装备投入,保证县委、县政府对燃放工作的部署得到全面认真的贯彻落实,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喜庆、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的安全监管领导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燃放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措施到位。凡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机构不健全,无工作方案和预案,措施、责任不落实,发生重大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将严格依照《**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制,追究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