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定好高企的研发项目名称,必须要有一个逻辑思维的构架。我们需要明白几个主要的问题。
定多少个RD?是跟专利一一对应的吗?哪些情况下,是不需要用专利的?哪些情况下,是将多个专利归集到一个RD中的?
我觉得大家需要一个严密的思维构架,当我们遇到一家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服务的时候,我们看问题都是倒着看的,就是我们一般会思考评分机制,为了得到比较高的分数,我们一般是先思考到一个问题【科技成果转化年平均数量能达到5-6项】,我们会发现一个问题,科技成果转化证明跟什么是一一对应的呢?就是跟我们的研发项目是一一对应的,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企业满2年了,我们就需要做10-12个RD来申报高企,如果一个企业满了3年了,我们就需要做15-18个RD来申报高企,才有可能拿到最高的分数。
我们需要理解一个概念,有的研发项目是有知识产权的,有的是没有知识产权的,但是都不能改变一个现实,就是这些项目都是由本公司研发所得的,无论有没有知识产权都需要具有研发费用投入的。所以研发项目跟知识产权有没有无关,跟有没有形成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没有关系,跟有没有研发费用投入具有强烈的关系,也就是说能作为研发项目的,就必须是已经投入研发的项目,而不是未来打算要研发的项目。
既然我们明白了,研发项目跟专利关系不强烈,跟销售关系不强烈,跟研发费用投入十分强烈,那怎么来理解这个关系呢
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我们理解好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与高新技术产品之间的关系后,接下来我们需要开始定义研发项目的名称了。
首先,我们先定高新技术产品的名称。
很多朋友们会疑问,为什么要先定高新技术产品的名称?因为高新技术产品的定义准则是根据高新技术产品领域与发票、知识产权的关联度来定义,这个一般比较好定。我们拿到企业的发票,将几个常见的产品进行销售收入统计,控制好占企业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在50%以上,然后将其中几个大类的高新技术产品统计出来,我们就会发现,与高新技术产品1产生关系的IP有3个,那么我们接下来,将3个IP拆分出来,作为单独的研发项目立项,与高新技术产品2产生关系的IP有4个,将4个IP拆分出来,作为单独的研发项目立项。
那大家可能就会问,这个项目岂不是凭空造出来的吗?
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这个项目本身就有人在做,但是没有人记录下来,也没有任何的研发痕迹留下来,就是投入了研发经费了,大家觉得这个项目是存在还是不存在?
本质上是存在的,但是没有任何研发记录留下来,也可以说不存在,但是研发经费确实是出了的,如果这个时候,你是一个时空记录者,你将这段遗失的记忆跟补充上去了,你觉得这个项目是捏造出来的,还是你将它还原出来了?
这是一个哲学问题。我们留给大家去思考。
这种操作合理吗?
我把它理解为,将不完美的过去还原得趋向更为完美的状态。有的公司是在做研发,大量的申请专利,但是他们做的都是些什么研发呢?完全都是为了凑数量,甚至遇到一些根本没有任何研发价值的项目,这些怎么能提高产品的市场销售能力呢?怎么能成为高新技术领域的方向指导呢?
但是他们的产品呢?大家去看确实十分的高大上,十分的具有市场竞争力。那就奇怪了,归根到底是企业内部的历史错误导致了这一现象,一些企业老板投入大量的研发费用,但是这些研发经费被一次次浪费在没必要的方向上,甚至在一些管理上出现的各类问题大量的消耗了资金,最后发现,自己研发不如抄袭或者代理,这样一来,产品质量上去了,但是研发投入却跟这些产品技术形成不了任何的关联性,也同时导致整个公司的研发能力跟不上,研发项目自然是低级了些。
面对这一状况的我们,能做什么呢?就好比梵高的署名在一张幼稚的画作上面,我们能做的就是将这幅画,尽量用梵高的思维去诠释出来,让世人能记住这个作品。
高企最看重的还是研发投入,我们只是需要将研发投入分配到每一个研发项目上去,但是我们得有这么多研发项目才行。除了数量,我们得要有高质量的研发项目才行,企业如果能有梵高一样的天赋,那么我们顶多做好一个向导就好了,如果企业不幸没有梵高的天赋,却投入了梵高一样的绘画精力,我们就不得不让世界明白,这个企业是一个同样值得歌颂的绘画大师,只是我们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向导,而是一个创造性的向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