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高台县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本中心2020年年末编制人数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年末实有人数5人,其中在职人员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本中心2020年度收入总计100.11万元,支出总计99.9万元。与2019年收入总计98.42万元,支出总计94.84万元决算数相比,收入、支出均无明显增加或减少。
本中心2020年度收入合计100.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11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
本中心2020年度支出合计9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58万元,占74.7%;项目支出25.36万元,占25.3%。
本中心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86万元。
本中心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0.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9万元,主要源于干部职称晋升工资增加。
本中心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7万元,占6.7%,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卫生健康支出3.17万元,占3.1%,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农林水支出90.10万元,占90.2%,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增减。
本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5万元。
2020年度本中心“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2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部署要求,厉行节约,节省支出。
2020年度本中心无因公出国(境)事项、无公务车购置事项、没有公务车运行。
公务接待费0.29万元,主要用于省、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管、追溯及“三品一标”认证等业务接待,本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部署要求,厉行节约,节省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
2020年度本中心无因公出国(境)事项、无公务车购置事项、没有公务车使用;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44人,2020年本中心人均接待费68元。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公务招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年无增减。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本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4万元。主要用于生产档案、检测记录、制度、展板的印刷和办公用品购置。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3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中心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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