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是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的上市公司,经营业务涉及食品原料加工和生物能源等多个方面。加强现场管理是食品生产企业十分重要的工作,是质量管理体系良好运行的重要保证,是食品安全体系中危险源控制的重要手段。
为规范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各生产企业现场管理的规范,推进以“5S”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现场管理工作,推进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操作,中国粮油生产管理办公室和现场管理委员会参考其他粮油食品企业的管理规范,结合自身的生产特点,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是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各生产企业现场管理的指导性文件,是我们现场管理初级阶段共同的行动守则,各企业应引用执行。
第一部分:环境
一、厂区环境:
(一)主厂房以外的建筑物周围、道路两侧空地均应绿化。
(二)厂区周围不应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
(三)厂区四周环境应易于随时保持清洁,地面不得有严重积水、泥泞、污秽等。厂区的空地应铺设混凝土、沥青或绿化。
(四)厂区邻近及厂内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它硬质材料铺设,防止扬尘及积水。
(五)厂区内不得有发生不良气味、有害(毒)气体、煤烟或其它有碍卫生的设施。
(六)厂区的雨排系统,北方工厂至少每年清淤一次(雨季前),南方工厂每季度清淤一次,保持厂区有顺畅的排水系统,不应有严重积水、渗漏、淤泥、污秽、破损或孳长有害动物而造成食品污染的可能。
(七)厂区应设有防蝇、防虫、防鼠设施。
(八)厂区周围应有适当防范外来污染源侵入的设计和建筑。若设置围墙,其距离地面至少30cm以下部分应采用密闭性材料建造。
(九)厂区如有员工宿舍及附设的餐厅等生活区,应与生产作业场所、贮存食品或食品原材料的场所隔离。
(十一)在远离生产车间的合适地点设置废弃物临时存放设施。废弃物根据其性质分类存放。易腐败的废弃物存放设施应为密闭式或带盖,污物不得外溢,做到日产日清,至少应每天清除1次运出厂区处理。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消毒。废弃物放置场所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逸出,防止有害动物的孳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
(十二)厕所门不得朝外打开且有自动关闭装置。出入生产车间厕所要随手关门,避免气体交流到更衣室。厕所每天清洁三次,每天晚上消毒一次,防止微生物的大量繁生而导致的交叉污染。厕所的地面,墙壁应做到无污痕、无积水。厕所的洗手设施无污痕。使用厕所完毕后及时冲洗,出门时随手关门。厕所内有良好的排风及照明设施。排风系统应随时打开。
二、空间环境
(一)厂区门口:
除教育告知外,厂区门口或厂门附近区域要有各种强化性现场警示(提示)标识,包括“限速标识、限高标识、限鸣标识、禁止吸烟、禁带火种、禁止拍照、戴安全帽”等。
(二)生产线(生产车间)
1、布局:
(1)生产车间面积应当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布局合理,排水畅通。
(2)生产车间的密封性,在有产品裸露的地方,所有与车间相连的门、产品出入口均有风幕,窗户有纱窗,与车间相通的原料、产品以及人员通道均需在下部设置不低于30厘
米的非木质防鼠挡板,与车间相通的进、排水沟、通风口均有金属网,确保车间的防蝇、防虫、防鼠的全封闭。
(3)生产车间采用排风扇、空调器或者自然排气,保持车间内空气新鲜,通风设施应装有易清洗、耐腐蚀网罩起到防尘、防虫蝇作用。
(4)生产车间应有与生产区域隔离的、固定的供员工休息和进餐的场所。
2、墙面:
(1)车间内墙面和隔断应当使用无毒、浅色、防霉、不脱落的材料。
(2)车间内1m以下或者操作面以下的墙面和隔断的表面应当光滑而且防吸附、易于清洗。
(3)厂房内墙壁、门窗上不允许有钉子、电线、宣传标语等废弃物,要保持洁净无尘;窗台上无杂物,门窗玻璃上无乱张贴现象;墙壁无不用物吊挂,无蜘蛛网。
(4)凡是经主管部门认定为废弃无用的配电箱、柜、盒、线路、管路、消防栓等要进行彻底清除,不得残留占据空间、场地,影响观瞻;凡正常使用的上述设施要保持清洁、干净,损坏的要及时修补,要明确责任人、监督人。
3、地面:
(1)车间内地面为防滑、坚固、不渗水、防腐蚀的地砖或涂层,地面平坦无积水。
(2)车间地面有1.5%-2.0%的排水坡度,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保证排水畅通,应有过水弯防止异物进入车间。
(3)地面不允许有油污渍,不允许有散落零件和产品。地面区域线清晰无剥落,两侧物品不压线。
4、通道:
(1)人行通道宽不小于1m;汽车及消防通道宽不小于3.5m。
(2)物流通道:生产车间应设置物流通道(各生产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为不小于1.2米),并保持通道畅通。
(3)安全通道要用黄色实线标出宽度,线宽为50mm—100mm,通道地面用绿色油漆,随时保证畅通无阻。车间内应划定巡检通道和参观通道,通道画在地面上,画线标准参见通道标识的规定。消防通道地面用红色油漆,其他同安全通道。
5、天花板(吊顶):
生产车间顶面能够防潮、防霉、防灰尘的积集和散落,表面涂层是不易脱落的材料。
6、门窗:
(1)车间门窗应使用浅色,易清洗、不透水、耐腐蚀、表面光滑而且防吸附的材料制作,结构严密,生产车间内不得使用木制门窗。
(2)门窗应有防蝇、防虫、防鼠设施,车间开启的窗户应当装设纱窗,窗纱易于拆卸清洗。
(3)进入车间(成品间)的门应当是双向或向生产车间打开并能够自动关闭,在生产过程中生产车间的门不得上锁。
(4)所有与车间相连的门、产品出入口均有风幕,与车间相通的原料和产品通道均需在下部设置不低于30厘米的非木质防鼠挡板,与车间相通的井、排水沟、通风口均有金属网,将蝇、虫、鼠可能进入的通道全封闭。
7、灯具、照明和玻璃器皿:
(1)车间内照明设施有敞口的地方均安装防爆灯或者是有防爆防护罩,车间内照度应当满足生产操作的需要。
(2)车间灭蝇设施应放置在车间入口及产品出入口处,且灭蝇设施应与产品和原料保持1米以上的水平距离,悬挂高度为1.8米-2.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