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新设企业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新疆辖区电子营业执照账户服务指引(试行)>的通知》(乌银发〔2022〕91号)要求,现将我行电子营业执照账户服务制度依据、预约办理渠道、身份核实程序、账户服务及证照上传流程公告如下:
一、制度依据
我行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为企业提供电子营业执照账户服务。
二、预约办理渠道
三、电子营业执照客户身份核实程序
四、电子营业执照账户服务、证照上传流程。
2、我行系统获取识别电子营业执照信息,并打印电子营业执照文件;
3、企业在系统打印的电子营业执照文件上加盖公章后,与其他账户资料一并提交柜面;
4、开户资料经柜面审核通过,对符合开户条件的企业,将电子营业执照及其他账户资料影像上传集中后台;
5、集中后台完成账户审批,在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完成账户备案;
6、账户开立完成,即可发生资金收付款业务。
7、企业按上述流程持电子营业执照也可办理结算账户变更、撤销业务。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