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营业执照是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准许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凭证,由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后签发。
以浙江地区营业执照的办理为例进行说明:
新办营业执照有线上线下两种方式:
1.线上办理。
2.线下窗口办理。
到注册地对应行政服务中心或市场监管部门窗口办理。
1.公司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2.合伙企业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3)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3.个人独资企业
(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8)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个体工商户
(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2)经营者身份证件复印件。
以山东地区企业营业执照的办理为例进行说明,企业营业执照网上登记申请流程图如下:
一、注册账号
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注:冠山东省需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
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企业,点击【直接开办】-【预核名称设立】-输入【核名通知书文号及企业名称】
填写企业信息、投资人信息、委托人信息,名称申报完成。如下图所示:
三、企业设立登记
完成名称自主申报后,发起设立,完整填写全部登记信息,领证方式可以选择现场领证或邮寄,登记方式选择“全程电子化”,在附件中自动生成申请书、章程、任职文件、多证合一表及住所承诺书,上传所有人员身份证明,提交登记机关审核。如下图所示:
(1)填写基本信息:
填写设立信息:
填写法定代表人、股东、主要人员(董监事、经理)人员信息,注意:执行董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监事。
填写联络员信息:
进行印章备案、申领发票、社保医保、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信息填写:
进行多证合一信息采集:
(2)选择“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全程电子化)”办理模块
(3)生成各附件信息,上传各身份证明,提交材料预审
四、企业电子签章
对于选择全程电子化办理的,需要进行电子签名。
(1)在“材料签名”模块,找到要办理的登记业务,选择继续办理。
(2)点击“发起签名”,核对签名人员并扫描二维码并下载山东省市场监管全程电子化APP。
(3)签名步骤如图进行操作:
(4)签名成功后,申请人刷新登记申请页面会看到【已签名】字样,待所有签名人都完成电子签名后,提交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核准。
五、企业领取执照
一、个体户办理营业执照办理材料
1、需要哪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证件相片一张。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4)刻章
(5)办理国税登记证
3、去哪里办?
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所)
递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后,当场告知是否核准登记,核准登记的当场给予核发《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此通知书留待申请营业执照使用。核准的个体工商户名可以保留6个月,如果6个月内未申请登记营业执照的话就会自动失效,如果你忙的话也可以在期满的前一个月去工商所申请延期也是可以的。
电子营业执照,是指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核发的载有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
可作为企业在网上办理企业登记、公章刻制、涉税服务、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
线下办理业务时,不必携带纸质执照,点击小程序中的“出示执照”,工作人员通过扫描条形码、二维码后,就能收到电子营业执照的信息。方便!
下载方法:
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后,点击“下载执照”。
法人进行实名认证,选择企业所在登记地,就可以直接下载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执照下载后,可以修改执照密码,保护执照信息安全!
扫一扫:
出示执照:
市场主体去办理业务时,持照人点击“出示执照”,窗口工作人员扫描出示的条形码、二维码,就会收到市场主体的电子营业执照信息。
应用范围:
点击首页使用帮助→应用范围,可以查询目前电子营业执照可以应用的业务系统及地区。
遇到问题:
2018年9月27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一、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是建立在上海等地前期改革试点的基础上的,各地试点的实际效果怎么样?改革带来了哪些实惠?
实践证明,“证照分离”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抓手,在服务创新创业、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成效显著。
二、《通知》在各地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对“证照分离”改革进行了哪些优化完善?核心内容有哪些?
如果说,各地改革试点方案是基础版,全国推开“证照分离”的改革方案就是升级版。为更好的复制推广“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经验,尽快使改革惠及更多地区、更多企业,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对上海等地的改革方式进行了优化完善,对改革事项进行了逐一评估,形成了国务院文件。《通知》明确,“证照分离”改革必须坚持的三个基本原则:一是要“突出照后减证,能减尽减、能合则合”;二是要“做到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宽进严管”;三是“坚持依法改革,于法有据,稳妥推进”。从具体内容上看,
三是在改革范围上,要实现涉企行政审批事项的全覆盖。《通知》明确,要建立长效机制,同步探索推进中央事权与地方事权的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做到成熟一批复制推广一批,逐步推动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分类管理,实现全覆盖,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便利。下一步,在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摸清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许可事项底数,率先在自贸试验区推动形成全覆盖、全流程的许可事项清单。
三、《通知》明确提出了哪些重要措施,确保不出现监管风险?
“做到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宽进严管”,是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根据《通知》精神,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该政府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始终把放管结合置于突出位置,做好审批和监管的有效衔接,监管环节后移,从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转变,推动综合监管、公正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一是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知》重点重申了“四个谁”的监管原则,明确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公正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同时,构建全国统一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探索建立监管履职标准。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探索包容审慎监管以及建立多元共治格局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三是要落实好保障措施。《通知》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统筹推进改革,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第一批106项具体改革事项,细化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逐一制定出台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的具体管理措施,并于2018年11月10日前,将上述管理措施送市场监管总局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开。
四、如何准确理解和把握“证照分离”改革与“多证合一”改革的关系?
“多证合一”改革以减少涉企登记、备案等非行政许可类事项为主要方式,以信息共享为主要手段,着力解决“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问题,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一次就办成”。
“证照分离”改革,“分”的是行政审批事项,突出法律性质“分”,办理环节“分”,管理方式“分”,通过分类管理,最大限度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和“准入不准营”问题。“多证合一”改革,“合”的是非行政审批事项,突出证照载体“合”,办理环节“合”,企业信息“合”,通过逐步取消事项,减少企业办事制度性成本。
下一步,我们将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在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全覆盖的同时,对于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的事项,原则上要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及时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