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汶川县支持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汶委〔2022〕22号)文件落实到位,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联合体和农业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正向引导和撬动作用,促进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汶川县支持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申报指南从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止试行。
支持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由县财政统筹,本着应补尽补、全额保障原则予以解决。
三、奖补对象
《汶川县支持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适用注册地和实施地均在汶川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联合体和农业服务主体、创建现代示范农业园区的镇。
四、实施原则
(一)正向激励原则。《汶川县支持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涉及的资金专用于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要突出重点,发挥政府资金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联合体和农业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正向引导和撬动作用。
(三)公平公正原则。对奖补条件、标准及奖补种类一视同仁,不搞双重或多重标准,按照要求将申报主体、申报金额、评审结果等,在汶川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在每一个环节公平、公正、公开、合理、高效。
五、申报要求
(三)镇出具申报主体和法定代表人的申报日期前两年内未发生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及受到行政处罚的税收违法行为或其他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
六、申报标准、流程
(一)鼓励品牌创建。
2.申报。符合条件的主体提供相应申报要件,并向所在镇人民政府进行申报。
3.审核。镇人民政府负责,对申请品牌创建奖补主体的材料、资质进行初审、推荐,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县科技农牧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品牌创建具体情况,结合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4.公示。复核通过后,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7天。
5.兑现。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兑现奖补资金。
(二)鼓励产品参展。
1报备。有意申请参展补贴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联合体和农业服务主体,真实填写汶川县农特产品参展报备登记信息表(附件2-1),镇人民政府负责报备主体的资料收集,汇总报县科技农牧局同意后实施。
2.申报条件。已报备,并被同意参展的主体,在完成参展后,准备以下要件:(1)《汶川县支持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鼓励产品参展申报表》(见附件2-2),(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4)参展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展现场照片,(6)提供汶川县农特产品参展报备登记信息表(附件2-1),一式五份。
3.申报。符合条件的主体提供相应申报要件,并向所在镇人民政府进行申报。
4.审核。镇人民政府负责,对申请产品参展奖补主体的材料、资质进行初审、推荐,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县科技农牧局,根据产品参展具体情况,结合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5.公示。复核通过后,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7天。
6.兑现。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兑现奖补资金。
(三)鼓励人才发展。
1.申报条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联合体和农业服务主体负责人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技能认证资格。
3.审核。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对申请奖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联合体和农业服务主体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以正式文件统一报送县科技农牧局。
县科技农牧局和县人社局对申请奖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联合体和农业服务主体负责人提供的技能证书镇级的初审结果进行复核。
(四)鼓励金融服务。
3.审核。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对申请金融服务奖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联合体和农业服务主体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后以正式文件统一报送县科技农牧局。
县科技农牧局根据奖补项的具体情况,结合申报材料,对申请奖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联合体和农业服务主体负责人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五)鼓励冷链仓储。
(六)鼓励发展电商业务。
3.审核。镇人民政府负责,对申请发展电商业务奖补主体的材料、资质进行初审、推荐,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县科技农牧局会同县经信局,根据发展电商业务具体情况,结合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七)鼓励示范主体创建。
(八)鼓励“三品一标”建设。
2.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提供相应申报要件,并向所在镇人民政府进行申报。
3.审核。镇人民政府负责,对申请“三品一标”建设奖补主体的材料、资质进行初审、推荐,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县科技农牧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三品一标”建设具体情况,结合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九)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队伍建设。
1.报备。有意申请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联合体和农业服务主体,真实填写汶川县农业社会化服务报备登记信息表(附件9-1),辖区镇人民政府负责报备主体的资料收集,汇总后报县科技农牧局同意后实施。
3.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提供相应申报要件,并向所在镇人民政府进行申报。
4.审核。镇人民政府负责,对申请农业社会化服务奖补主体的材料、资质进行初审、推荐,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县科技农牧局,根据农业社会化服务具体情况,结合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十)鼓励高效农业设施建设。
1.申请条件
(1)申报主体生产基地的沟、渠、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齐全,基地有清晰的范围界限。
(2)生产基地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20亩,有适宜开展高效农业设施建设的自然环境条件。
(3)申报主体在3年内未享受过类似项目的国家补助,承担了非类似项目的,项目必须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
(4)申报主体必须经营管理规范,不存在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失信等情况。
2.申报:有意申请高效农业设施建设的主体提交:(1)《汶川县支持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鼓励高效农业设施建设申请表》(见附件10),(2)乡镇人民政府推荐文件,(3)申报主体基本情况,(3)项目实施方案,(4)带动农户和脱贫户情况表等前置要件。
4.公示:经县人民政府专题研究后,确定最终奖补名单。并在汶川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5.兑现:县科农局、财政局对申报主体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核并实地查勘,项目建设与报送资料一致的,财政局直接拨付到补助主体。不一致的整改完成后再行拨付补助资金。
(十一)鼓励发展智慧农业。
1.申请。有意申请发展智慧农业奖补的主体提交:(1)《汶川县支持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鼓励发展智慧农业申请表》(见附件11-1),(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4)项目施实施方案,(5)用地、环评等前置要件,向所在镇人民政府进行申请。
2.推荐。镇人民政府负责,对申请发展智慧农业奖补主体的申报材料、实施地现状、可行性、项目施实施方案、主体资质进行初审,以正式推荐文件报县科技农牧局。
3.踏勘。县科技农牧局会同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供销社对申请发展智慧农业奖补的主体进行实地踏勘。
4.评审。县科技农牧局会同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供销社对申请主体的申报材料、实施地现状、可行性、主体资质进行会审,并形成会审意见。
5.公示。会审通过后,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7天。
7.验收。实施完成后,县科技农牧局会同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供销社和所在辖区镇对主体实施的具体内容按照实施方案标准进行验收,并在《汶川县支持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鼓励发展智慧农业验收表》(见附件11-2)签署验收意见。
8.公示。验收合格的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7天。
10.兑现。公示无异议,并整理完资料后,按程序兑现奖补资金。
(十二)鼓励新建农产品加工企业。
1.申请条件:
(1)范围:在汶川县县内注册,且公司及厂房在汶川县。包括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农产品仓储、农产品包装设计与制作等与农业产业关联度大、示范带动能力强、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
(2)企业在带动就业人数、实现税利、收购本县农产品抗疫保供、科技创新、品牌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明显。
(3)企业发展前景好、核心竞争力强、产业链条长、龙头带动作用明显。
(4)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公示:县委农办将考核结果形成报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审定结果在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5.兑现:公示无异议后,整理资料,按程序兑现奖补资金。
(十三)鼓励产业结构调整。
1.申请。有意申请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奖补的主体提交:(1)《汶川县支持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鼓励产业结构调整申请表》(见附件13-1),(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4)项目施实施方案,(5)用地、环评等前置要件,向所在镇人民政府进行申请。
2.推荐。镇人民政府负责,对申请产业结构调整奖补主体的申报材料、实施地现状、可行性、项目施实施方案、主体资质进行初审,以正式推荐文件报县科技农牧局。
3.踏勘。县科技农牧局会同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供销社对申请产业结构调整奖补的主体进行实地踏勘。
5.公示。会审通过后,由县科技农牧局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7天。
7.验收。实施完成后,县科技农牧局会同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供销社和所在辖区镇对主体实施的具体内容按照实施方案标准进行验收,并在《汶川县支持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鼓励产业结构调整验收表》(见附件13-2)签署验收意见。
8.公示。验收合格的,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7天。
(十四)鼓励建设现代农业园区。
1.申报条件
(1)基地建设。园区选择培育壮大1至2个主导产业,基地连片规模应在1000亩以上,种养循环核心区面积不低于200亩。
(2)设施装备。园区水、电、路、气、通信和公用服务平台等公共设施配套完善;畜禽养殖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需要;园区水果、蔬菜等农产品预冷率达到60%,冷链运输率达到40%以上,肉类冷藏率、冷链运输率均达到100%。
(3)产品加工。园区就地就近建设冷藏、烘干设施和清洗、分级、包装贴牌等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园区农产品初加工率达到50%以上,有条件的园区应积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
(4)农业新业态。充分挖掘园区当地的乡土人文、田园乡村、青山绿水、森林林盘等资源,打造农业主题公园、美丽休闲乡村,并配套相应的旅游设施;园区内经营主体建有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园区搭建了公益性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平台,并开展了社会化服务活动。
(5)品牌培育。园区农特产品应具有自身的品牌,并纳入“净土阿坝.康养汶川”域公共品牌,县级园区品牌农产品产量占比达到70%以上;每年参加州级以上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3次以上;园区品牌农产品标准体系健全,无重大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等侵权行为。
(6)科技支撑。园区种植业良种覆盖率到达100%,畜禽主导品种覆盖率达到80%以上;园区至少与1家州级以上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园区主导产业先进实用配套技术推广应用率应达到98%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从业人员培训覆盖率到达90%以上。
(7)组织方式。园区有省级、州级示范社或示范场至少1家;县级园区有新型职业农民的村民小组占比应达到60%以上;园区建有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
2.申报:以各镇为主体,组织辖区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成联合体,抱团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有意向的主体提交:(1)《汶川县支持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鼓励建设现代农业园区申请表》(附件14),(2)乡镇人民政府申报文件,(3)园区基本情况表,(4)园区规划方案,(5)园区内经营主体情况表,(6)带动农户和脱贫户情况表,(7)用地、环评等前置要件。
(十五)鼓励农旅融合发展。
(1)规模布局合理。发展思路清晰,布局结构合理,有总体规划方案。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
(2)基础设施健全。申报主体基础硬件条件完善,休闲旅游设施配套齐全,管理服务规范。
(3)休闲特色鲜明。休闲项目特色鲜明,休闲旅游产品体现地域性,体现特色文化和品味。
(5)示范效应突出。在增加农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带动示范功能较强;与农民利益联结新机制完善。
3.审查审核:由各镇人民政府初审,再由县科技农牧局和县文体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镇推荐上报的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评估、择优确定,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核通过。
4.公示:审定结果在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5.兑现:公示无异议后,整理资料,按程序兑付奖补资金。
(十六)鼓励扩大粮食作物种植。
1报备。有意申请扩大粮食作物种植的主体,真实填写《汶川县鼓励扩大粮食作物种植报备登记信息表》(附件16-1),辖区镇人民政府负责报备主体的资料收集,汇总后报县科技农牧局同意后实施。
2.申报条件。已报备,并被同意实施扩大粮食作物种植新的主体,在完成种植粮食作物后,准备以下要件:(1)《汶川县支持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鼓励产品参展申报表》(见附件16-2),(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4)《汶川县鼓励扩大粮食作物种植面积认定表》(16-3),(5)扩大粮食作物种植照片,(6)提供《汶川县鼓励扩大粮食作物种植报备登记信息表》(附件16-1),一式五份。
4.审核。镇人民政府负责,对申请扩大粮食作物种植奖补主体的材料、资质进行初审、推荐,核实播种面积,收获后核实收获数量,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县科技农牧局,根据粮食作物种植具体情况,结合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6.兑现。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兑现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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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汶川县支持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
鼓励品牌创建申报表
申报主体名称
申报主体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品牌创建具体内容
申报奖补(奖励)金额
????????万元
支撑材料数量
??????页
申报人对内容真实性承诺签字:
年????月????日
镇人民政府意见(盖章):
县市场监管局意见(盖章):
年????月???日
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意见(盖章):
县财政局意见(盖章):
年?????月???日
备注:本表一式五份,申报人、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县财政局各存一份。
附件2-1
汶川县农特产品参展报备登记信息表
参展主体名称
参展主体地址
参展地点
参展文件
参展人对内容真实性承诺签字: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申报人、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各存一份。
附件2-2
鼓励产品参展申报表
产品参展具体内容
备注:本表一式五份,申报人、镇人民政府、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县财政局各存一份。
附件3
鼓励人才发展申报表
申报技能认证等级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盖章)
备注: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技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复印件均需五份。
2.本表一式五份,申报人、镇人民政府、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县财政局各存一份。
3.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保证,并承担因资料虚假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附件4
鼓励金融服务申报表
产业建设内容及投资情况(含贷款情况介绍)
贷款金额
(万元)
利息(万元)
申请贴息奖补金额(万元)
县科技农牧局意见(盖章):
2.所需资料: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合法手续复印件、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利息还款明细、2年财务报表对比表、产业照片,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各五份。
3.申报人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负责,并承担因资料虚假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附件5-1
鼓励冷链仓储申报表
主要保鲜农产品种类
?£甜樱桃£青脆李£红脆李£蔬菜£肉类£其他农产品
申报项目概况
村委会(社区)意见(盖章):
备注:本表一式五份,申报人、镇人民政府、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县财政局各存一份。附件5-2
鼓励冷链仓储入库单
申报单位(盖章):
农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复核人员意见、签字
备注
合计
。附件6
鼓励发展电商业务申报表
发展电商业务具体内容
县经信局意见(盖章):
备注:本表一式五份,申报人、镇人民政府、县经信局、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县财政局各存一份。附件7
鼓励示范主体创建申报表
示范主体创建内容
申报主体基本情况(含基本情况、经济效益、联农带农情况)
申报材料数量
备注:本表一式五份,申报人、镇人民政府、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县财政局各存一份附件8
鼓励“三品一标”建设申报表
“三品一标”建设具体内容
附件9-1
汶川县农业社会化服务报备登记信息表
社会化服务主体名称
主体地址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对内容真实性承诺签字: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申报人、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各存一份。附件9-2
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队伍建设申报表
具体农业社会化服务内容
备注:本表一式五份,申报人、镇人民政府、县科技农牧局、县财政局各存一份。
附件10
鼓励高效农业设施申报表
建设投资金额
申请奖补金额(万元)
附件11-1
鼓励发展智慧农业申请表
申请主体名称
申请主体地址
农业主体规模
估算总投资
项目实施地址
项目实施类容
农业主体
自主申请
年??月??日(盖章)
所在村委会意见
所在镇人民政府意见
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意见
附件11-2
鼓励发展智慧农业验收表
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名称
主体法定代表人
建设地点
项目完成情况
组长意见
组长签字:??????????
时???间:
验收组成员意见
姓名
意见
签字
附件11-3
鼓励发展智慧农业报账表
实施发展智慧农业情况
备注:本表一式五份,申报人、镇人民政府、县科技农牧局、县财政局各存一份。附件12
汶川县新建农产品加工企业奖补资金申请表
申报企业名称
(盖?章)
????????????????????????????单位:万元、人、户、亩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签字:
加工企业建设内容及规模
加工企业建设投资
三方机构财务决算投资
加工产品
预计年产值
企业主要原料
基地建设情况
□自建□与农户联建□未建
原料基地
面?积
原料基地种植
养殖主要品种
原料价值
购买本县农产品品种
购买本县农产品金额
带动就业情况
(人数及增收金额)
??????????人
??????????万元
缴纳社保
人数
取得县级以上科技研发机构、创业创新大赛等奖项情况
获得县级以上农产品加工业知名名牌、著名商标和中华老字号情况
参加县级以上
农产品展示展销情况
县科技农牧局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公章)
县财政局审查意见
?????年???月????日(公章)
填报人:
附件13-1
鼓励产业结构调整申请表
附件13-2
鼓励产业结构调整验收表
附件13-3
鼓励产业结构调整报账表
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情况
附件14
鼓励现代农业园区申报表
建设内容及投资情况(含贷款情况介绍)
建设总投资金额
2.所需资料: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合法手续复印件、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利息还款明细、、2年财务报表对比表、产业照片,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各五份。
附件15
鼓励农旅融合发展申报表
农旅融合发展建设内容及投资情况
农旅融合发展总投资金额(万元)
附件16-1
汶川县鼓励扩大粮食作物种植报备登记信息表
粮食作物种植主体名称
粮食作物种植地点
准备种植粮食作物名称、面积
主体对粮食作物种植真实性承诺签字:
所在村意见(盖章):
辖区镇人民政府意见(盖章):
附件16-2
鼓励扩大粮食作物种植报账表
实际种植粮食作物名称、面积
附件16-3
汶川县鼓励扩大粮食作物种植面积认定表
主体名字(盖章):
带动农户名字
联系方式
种植作物名称
播种面积
收获数量
带动农户签字确认
所在村核实情况:
??????????????????????????(盖章)
???????????????????????年??月???日
辖区镇核实情况: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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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共汶川县委|汶川县人民政府承办:汶川县政务公开工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