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怎么办理营业执照:
1、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或村开的证明)到当地工商部门(个体工商户由工商所管理,公司由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管理)进行办理,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领取填写《营业执照登记表》,注意:经营范围要填写装卸搬运、有形动产租赁、石灰石、矿渣、粉煤灰销售等(根据业务定),工商部门审核后打印颁发营业执照
2、刻公章、法人章。
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当地派出所做刻章备案进行刻章。
3、组织代码证办理
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章、法人章到当地技术监督局组织代码证部门(在行政服务中心组织代码证窗口)填写组织代码证登记表,审核后打印颁发组织代码证。
4、税务记证办理
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复印件组织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所证明、公章、法人章到当地银行填写开户申请,审核后颁发开户许可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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