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的有关精神,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村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搭建农民合作社与农资供应商、农产品采购商直接对接的平台,更好地帮助农民合作社销售产品,获取更全面的农资新产品、新技术服务,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农业生产资料局决定召开“2013全国农资科技博览会暨农民合作社与农资供应商、农产品采购商对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2013全国农资科技博览会
设立肥料信息交流暨产品交易展区、种子信息交流暨产品交易展区、农业机械与农业设施展区、植物保护技术与植保机械展区等,邀请国内重点农资生产流通企业参展,向农民合作社展示农资商品新品种、新技术;设立农产品展台,对农民合作社的特色优质农产品进行展示。
(二)农民合作社与农资供应商对接
1、农资企业对新服务、新技术、新产品进行推介;农民合作社代表与农资企业洽谈对接,并签订产品购销及服务定制意向协议。
2、举办“农化专家答疑专业合作社专场咨询会(蔬菜、水果、大田作物分场)”。
3、召开“中国化肥批发价格综合指数首发式”、“i农资手机客户端发布会”和“中国化肥市场形势分析会”,发布“2012年中国农资行业知名品牌”。
(三)农民合作社与农产品采购商对接
2、国内农产品采购商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代表洽谈对接,并签订采购意向协议。
3、设置农产品展台,对农民合作社的特色优质农产品进行展示。
2、展会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国际展览中心。
3、报到地点:郑州市国际展览中心A馆外走廊展商报到处。
(二)农民合作社与农资供应商、农产品采购商对接会
三、参会人员
四、注意事项
(一)各省参会的合作社由省社统一组织,按照总社分配名额(见附件1)由会务统一安排食宿。其中,在分配名额之内的合作社代表和各省领队会议期间食宿费用由总社承担,超出分配名额的参会合作社及其他代表,食宿费用自理。
(二)会议将设置农民合作社产品展台,免费为农民合作社提供产品展示服务。请参会农民合作社代表自行提供展示产品,于12月13日前邮寄给河南宏伟吊装搬运有限公司收存。(联系人:刘义,13213236361,0371-88883927;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国际会展中心E418/E419;邮编:450016。)
(四)2013全国农资科技博览会参展事宜请与总社农业生产资料局(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联络。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请各省级供销合作社统一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3),并于11月15日前传真至010-59337907。
联络人:
1、总社农业生产资料局(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负责展商预订展位报名及农资对接洽谈事务联络:
孟洪宇010-5933793013501203540
李雪川010-5933790915010390700
2、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供销合作行业分会,负责农产品展示及农产品采购对接事务联络:
崔向辉010-6370213113811816066
常梅010-6609556513811340066
3、总社合作指导部,负责与各省级供销合作社联系协调合作社代表参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