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西乡塘区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通知公告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区机关各部门(含二层机构),城区直属各企事业单位,城区级各双管单位:

经城区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西乡塘区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7月7日

目录

前言

第一章“十三五”回顾及“十四五”形势

一、发展成就

(一)坚持高位推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二)夯实基础建设,监管能力持续提升

(三)着力问题整治,监管成效明显提高

(四)重拳出击,打击力度持续加强

(五)强化示范引领,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六)深化社会参与,共治基础更加牢固

二、面临挑战

(一)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二)监管力量有待加强

(三)监管效能有待提升

(四)公众敏感度不断提升

三、发展机遇

(一)坚强的组织领导为西乡塘区食品安全提供坚实的政治

基础

(二)新发展理念为食品安全治理提供了根本指导

(三)新发展阶段为西乡塘区食品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四)新科技为西乡塘区食品安全监管方式提供有力支撑

(五)社会预期日益高涨为西乡塘区强化共治营造了良好氛围

第二章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南宁市西乡塘区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表

第三章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化改革,健全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

(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

(二)强化综合协调体制

(三)加强基层综合执法

(四)强化法规标准实施

二、提升保障能力,强化食品安全现代化监管

(一)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二)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培育

(三)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四)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力度

(五)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三、落实四个最严,加强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

(一)严把源头污染关

(二)严把食品生产加工关

(三)严把食品流通销售关

(四)严把餐饮服务关

(五)严把特殊食品和食盐关

(七)严把进出口食品关

四、坚持严格执法,加大食品执法打击力度

(一)强化刑事司法衔接

(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三)加强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

五、产管并重,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一)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

(二)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三)完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体系

(四)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六、完善可追溯体系,全面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

(一)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二)建设智慧监管平台体系

七、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助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服务体系

(二)培育特色食品品牌

(三)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四)加快食品安全科技创新

八、坚持共治共享,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一)强化普法和科普宣传教育

(二)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

(三)拓宽社会监督渠道

(四)完善投诉举报机制

第四章坚持问题导向建设食品安全放心工程

一、农药兽药减量增效和产地环境净化工程

二、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与营养改善工程

三、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程

四、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品质提升工程

五、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六、网络食品品质保障工程

七、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程

八、优质粮食工程

九、进口食品“国门守护”工程

十、“双安双创”示范引领工程

第五章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保障经费投入

三、强化指导衔接

四、严格考核评估

五、激励担当作为

六、营造良好氛围

名词解释

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大局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是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大部署,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着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也是南宁市西乡塘区深入推进“强治理”建设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提升我城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依据自治区政府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西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以及市政府印发的《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南宁市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划。本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十三五”期间,西乡塘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着力深化党政同责,持续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构建社会共治格局,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辖区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综合满意度稳步提升。

城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坚决主动担起全面领导责任,切实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任务。印发《南宁市西乡塘区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通知》《南宁市西乡塘区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南宁市西乡塘区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完善对各镇、街道和城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逐年制定《南宁市西乡塘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全面统筹规划全城区食品安全工作。修订《南宁市西乡塘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办牵头抓总,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各镇、街道属地监管的工作机制,构建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工作模式。

城区着力抓好基层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保障市场监管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经费、装备等落实到位,保障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执法车辆、快速检测、执法取证等必要的执法基本装备落实到位,确保基层“四有两责”落到实处。已建立健全城区、街道(镇)、村(社区)、社区单元网格四级监管网络。城区市场监管局共核定编制数210名,实有在编176名,其中机关核定编制数69名,实有在编65名;市场监管所核定编制共141名,实有在编111名;城区64个村(社区)共聘请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311名。

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不断深入,全面推行耕地分类管理,推动将保护类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落实用地养地等措施。大力实施“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强病虫监测预警。持续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共有193家学校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后厨信息实时上传监控平台,实现“画面可存储、问题可核实、信息可追溯”。持续开展民办实事食安惠民工程食品安全配套抽检项目,以食品检验量达4份/千人以上为目标,累计投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380万元,累计完成食品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1.2万批次。餐饮质量安全持续提升。打造以广西大学秀苑餐厅为代表的“无水厨房”、以南宁市二十八中学为代表“阳光厨房”及以衡阳西路第一幼儿园为代表的“5A厨房”色标管理餐饮示范点。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与西乡塘公安分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均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开展整治农村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等,持续对乳制品、肉制品等重点品种开展体系检查和飞行检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和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十三五”期间共查处食品类案件1324起,移送司法9起,罚没734.76万元;公安机关查处食品类案件12起,刑事拘留31人,逮捕10人,移送司法12人,取保候审10人。

打造金陵鸡品牌,促进金陵鸡特色产业发展,大力推进金陵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大力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增点扩面提质升级工作,已累计建成美丽南方、群南柑橘、双定顶哈鸽等58个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园、点)。共申报升级或新建示范区18个,其中自治区级1个、市级1个、县级1个、乡级4个、村级示范点11个。持续推进“三品一标”产品及示范基地创建。至今已创建“三品一标”产品及示范基地10个,包括桂洁公司3个产品,铭和公司3个产品,金光糖厂1个产品,桂海公司1个产品、农垦永新金光公司1个产品、金陵农牧1个产品。

微生物和重金属污染、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限量和超范围使用添加剂、制假售假等问题时有发生,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短期内难以消除;食品产业基础薄弱,食品生产企业规模小、生产工艺落后、集约化程度低,生产经营诚信观念、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基层监管人员数量不足、队伍稳定性不够、专业性不强、执法装备不足和装备老化等问题并存,难以满足监管执法需要。监管技术手段落后,智慧化监管和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风险监测评估预警等基础工作薄弱,监管执法经费与监管任务不匹配,严重制约监管效能的提升。

新业态、新资源潜在风险增多。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规定落实不到位、溯源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依然存在。食品消费新业态快速发展,食品违法犯罪方式趋于隐蔽化、网络化。信息化监管系统尚不完善,难以对网络交易食品、网络订餐实现有效监管。

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食品的需求已经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由“吃得放心”向“吃得健康”转变。对待食品安全问题,公众敏感度不断提高,社会容忍度不断降低,食品安全事件极易成为舆情引爆点。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督促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突出了地方党委在守护食品安全一方净土方面的重大责任,为确保食品安全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西乡塘区实施新一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规上企业和高新企业“双迈进”计划。西乡塘区拥有东南产业园、金陵产业园、双定坛立工业园和安吉华·尔街工谷产业园。西乡塘区美丽南方田园综合体被国家农发办评定为广西唯一的国家级试点项目。安吉·华尔街工谷双创示范基地被认定为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新形势新发展下为西乡塘区推动食品产业标准化、工业化、品牌化发展,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提供全新机遇和强大动力。

信息化技术进入新一轮革命期,以5G、区块链为标志的新技术,使经济活动呈现生产方式智能化、产业形态数字化、产业组织平台化的新特征,新一轮信息革命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质增效创造更多有利条件,借力“数字南宁”和“数字政府”建设,推动“互联网+食品”监管、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等建设,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和检测的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为食品安全监管方式提供有力支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总目标,全面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按照“四个新”总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抢抓用好新发展机遇,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以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基础,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坚持党政同责、践行“四个最严”,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社会共治共享格局,为加快建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实现强首府战略目标贡献西乡塘力量。

坚持党政同责。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平安建设要求,将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跟踪督办内容,对各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督促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

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放在首位,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创新监管方式,坚守安全底线,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安全。

坚持依法监管。强化法治理念,更加突出食品安全监管专业性,加强风险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严格监督和执法办案,激发引导广大监管干部担当作为,全面提升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坚持预防为主。坚持“产”“管”两手抓,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全面实施源头治理和关口前移,注重风险隐患排查,强化风险监测评估,加强日常监管,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开展自查评价,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坚持共治共享。健全食品安全治理协调机制,整合政府、市场、社会资源,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引导行业协会发挥自律功能,鼓励媒体加强舆论监督,调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创新社会共治模式,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到2025年,围绕强首府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在食品安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成效显著。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能力明显提升,智慧监管体系基本建立,监管队伍专业化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位居全市前列,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序号

指标名称

属性

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量(批次/千人)

约束性

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量(批次/千人)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总体合格率(%)

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国家和自治区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

“两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数(个)

预期性

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单位食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比例(%)

餐饮服务提供者风险分级管理率(%)

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

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比例(%)

乳制品、白酒、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婴幼儿辅助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以及大型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实现信息可追溯率(%)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

随机抽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证照公示率(%)

食品安全12315投诉举报按时办结率(%)

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食品安全执法装备标准化配备率(%)

城市区域和县城所在地农贸市场快检室覆盖率(%)

食用农产品快检系统每日快检阳性样品处置率(%)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成率(%)

食源性疾病监测覆盖率(%)

学校、医疗机构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数

1

食品安全满意度(%)

注:表中的指标低于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十四五”规划指标要求的,以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指标为准。

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加强从源头到“舌尖”的全程有效监管,构建具有西乡塘特色的全链条、全方位、全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理顺城区、乡镇(街道)监管事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对落实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所占权重不低于3%),实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一票否决”。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确保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满足当地监管工作实际需要,并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大力加强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进一步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加强部门联动、考核评议、督查督办,及时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区域重大问题。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完善各负其责、协同监管、信息共享等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综合执法、齐抓共管的监管体系,健全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协调联动等制度。

深入推进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确保有足够资源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城区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在各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要以食品安全监管为首要职责,重点做好直接面向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和执法事项,规范城区市场监管执法机构设置,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执法体制。加强执法力量和装备配备,确保执法监管工作落实到位。重点整治突出隐患及行业共性问题,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行业禁入,威慑失范市场主体。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推动食品制假售假行为“直接入刑”。

聚焦重点领域,制(修)订与食品产业发展和监管体制改革不相适应的监管工作规范,并于上位政策法规有序衔接。强化标准制定与监管执法工作的有机衔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培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会商和跟踪评价工作机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维护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加强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标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产业发展的基础作用。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确保监管人员、办公用房面积、固定的办公场所和配套装备到位,办案经费和检验检测经费等各种办公经费满足监管需求。加强镇(街道)监管机构及监管所的办公设备、执法装备、检验检测设备、执法车辆的建设,推动镇(街道)监管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建设,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项目。到2025年,全城区98%以上的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完成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全城区80%以上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完成标准化建设。

专栏1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加大基层执法装备配备。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场监管基层执法装备配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市监稽发〔2021〕35号),备齐交通装备、通讯指挥装备、取证装备、快检装备、防护装备和其他装备,为11个镇(街道)基层综合执法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建立监管执法装备公共平台。以城区(镇、街道)为单元,建立监管执法装备公共平台,统筹调剂使用效率不高、在不同机构间能够共享使用的监管执法装备,提升装备使用效能。对因价格、技术、操作等要求较高的监管执法装备,各监管执法机构可通过租赁、委托等形式共享使用,有效满足监管执法的实际需求。

加强食品安全专业化人才队伍、职业检查员队伍、基层人才队伍、基层检验检测队伍等建设,强化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实施线上线下系列专业化培训,建设高素质的监管执法队伍、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和第三方监管服务队伍,增强队伍的监督检查能力。鼓励食品安全人才向监管一线流动,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检查队伍。深化产教融合,促进人才链、创新链衔接,推动人才引领发展。到2025年,全城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专栏2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职业检查员队伍。重点配备城区市场监管部门及镇(街道)派出机构职业检查员。到2025年,建立以专职检查员为主体、兼职检查员为补充,与食品安全监管实际需要基本相适应的职业检查员队伍。

提升基层监管所队伍。从需求出发,制定实施市场监管所人员配置规范,优化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布局,推进监管执法人员县管乡镇用,确保中心镇、普通镇市场监管所分别至少有2名、1名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专业人员。

提升农村“一专三员”。健全“一专三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食品安全监管专干由市场监管所监管执法人员兼任,食品安全协管员由村委会主任兼任,信息员由各村屯文书兼任,联络员由乡镇包村干部兼任,建立考核和劳务报酬等制度。

统筹推进区域有特色、基层有快检、社会做补充的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在镇(街道)建设一批快检室、社区检测点,鼓励企业建设自检室,实现快检室全覆盖。实施公益性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行动计划,完善建立各级检验检测机构的共享机制。推动公益性、社会化检验检测机构与高校、企业间的合作,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到2025年,城区农贸市场快检室覆盖率达到99.8%。

统筹全城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突出问题导向,科学制定和实施抽检计划,完善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机制,逐步将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与评价性抽检分离,提高监管的靶向性,严格落实不合格产品后处置工作。充分发挥监督抽检在食品安全监管的支撑作用,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和食品的抽检监测,实现抽检计划制定、组织实施、核查处置、数据分析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加强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互通共享、联管联动。到2025年,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量达到4.5批次/千人,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量达到2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用农产品快检系统每日快检阳性样品处置率达到98%;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国家和自治区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

专栏3食品安全配套抽检建设

以西乡塘区常住人口为主,开展配套食品安全抽检,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覆盖到从种植源头到农贸市场、超市、食堂等餐饮消费各环节,保障广大市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健全哨点医院风险监测体系,实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全覆盖。实施风险监测评估预警专项行动,突出问题导向,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污染物等风险监测,重点排查食用农产品禁用农兽药、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鲜湿米粉和方便食品微生物、食用油黄曲霉毒素B1、白酒甜蜜素、餐饮食品铝含量、大米重金属以及食糖二氧化硫等风险隐患,发挥风险监测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中的“侦察兵”作用。加强舆情热点、突发事件的风险监测。到2025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成率达到100%。完善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充分运用“互联网+”信息化手段,建设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模型,打造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于一体的管理体系。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检信息共享,加强风险监测结果通报和会商研判。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实战化应急演练和技能培训,修订完善本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技术装备建设与应急储备物资管理。发挥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效能。加强舆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分析和研判敏感舆情,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社会舆情事件。

专栏4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建设

扩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对全城区在售、生产、流通食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营养监测能力。依托创新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医防融合办公室,强化由首诊医生负责食源性疾病报告和初步流行病学调查,疾控机构补充完善流调的医防结合报告机制的有效衔接。

加强产地环境污染治理,做好农用地安全利用和修复治理,全面启动耕地土壤环境治理类别划定。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农药兽药生产经营审批,依法推行禁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登记制度,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农药,继续实施化肥农药施用减量增效行动,加大农药产品监督抽查和市场主体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推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登记制度,督促落实生产记录档案、农药记录、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加强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的源头控制、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监督执法,规范生产行为。加强粮食收储质量安全监管,构建科学有效食品安全监管。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扎实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探索推广中医农业生态循环技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物种引进的监管,防止外来生物入侵。严格执行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制度,积极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严管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风险分类和分级监管。聚焦具有高风险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食糖、酒类、冷冻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包装饮用水、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重点食品开展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监管执法等。按照“排查全面、治理彻底、巩固成果”的要求,开展食品生产环节体系检查、飞行检查,着力解决生产过程不合规、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规范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加强小作坊日常监管,建立起小作坊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长效监管机制。在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传统节假日期间开展食品安全治理专项行动。

严管流通销售质量安全,以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等场所为重点,加大对大米、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面制品、豆制品、酒类等大宗食品的抽检力度和追溯管理力度。加强对散装和现制现售食品销售行为的管理,实现对临近保质期食品预警和超保质期食品条码锁定,落实过期、回收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无害化处理制度。规范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冻品冻库和现制现售食品监管,督促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经营企业落实备案制度。加强冷链食品销售监管,严格把控冷链食品源头,建立冷链食品运输车辆档案。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治理和升级改造行动,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

持续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贮藏冷藏、加工操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人员管理等规定。大力推行餐饮服务经营企业实施4D、5常、6T、色标管理等管理模式。鼓励餐饮企业规模化发展、连锁化经营,发展现代化中央厨房,加强对连锁餐饮企业的监管。加强网络订餐监管,落实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管理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保证一次性餐具制品质量安全,所有提供网上订餐服务的餐饮单位必须有实体店经营资格,外卖配送食品推广使用“食安封签”。大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评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促进小餐饮健康发展,方便群众生活,保证食品安全。到2025年,全城区运用“食安八桂监管”APP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的覆盖率达到70%以上。

规范特殊食品和食盐领域的生产经营行为,依法要求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与完善符合良好生产规范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开展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加大特殊食品和食盐抽检监测力度。加大对有意向申报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企业的指导和帮扶。持续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以及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推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科学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方式和监管频次。严厉查处不按注册或备案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等虚假宣传保健功能,非法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通过传销、违规直销方式营销保健食品违法行为。

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完善进出口食品安全情况通报制度。对进口食品的境外生产经营企业实施差别化管理。开展科学有效的进口食品抽样检验和风险监控,完善企业信用管理、风险预警、产品追溯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跨境电商零售食品进口监管政策。组织开展打击走私“国门利剑”系列行动,紧盯重点货物、重点区域、重点时节,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坚决查堵疫区食品非法入境行为。加大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与服务,保障出口食品质量安全。落实跨境检查执法协作机制,共同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规范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之间案件移送、线索通报、联合查办、涉案物品处置、信息共享和联合发布等工作机制,推动联合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制度落实,畅通行刑衔接工作各个环节,建立立体化工作体系深化部门间高质量合作。进一步加大对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行政执法机关发现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行刑衔接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抄送检察机关;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线索的,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加强完善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做好与民事和行政诉讼的衔接与配合。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持续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狠抓大案要案、典型案件,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对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依法从重判罚情节严重、影响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

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互联网+”监管、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规范事中事后体系化监管。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促进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状况与市场挂钩,加大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

全面落实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设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确保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定期组织开展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内容和监督抽检不合格原因分析为重点的线下培训。到2025年,全城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单位食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比例达到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0%。

督促和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对生产经营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报告属地监管部门。督促和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召回、消费投诉解决、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及时处理存在安全风险的食品。鼓励风险较高的大中型食品企业率先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ISO22000等国际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到2025年,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比例达到90%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98%。

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落实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建设食品企业诚信体系,推进“放心餐饮”“放心食堂”等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将信用信息作为食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的重要参考,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鼓励、支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有序探索推进共保体机制,引导企业树立安全风险意识。推动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农村集体用餐、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引导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投保。积极创新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参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引入第三方金融保险公司,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国家、自治区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为依托,蔬菜、水果、粮油、畜禽、水产品、食用林产品等为重点,落实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为基础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查验衔接机制,形成“产地要准出、销地要准入、产品有标识、质量可溯源”的全程监管追溯链条。到2025年,全城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登记生产主体实现追溯全覆盖。督促和指导食品生产企业依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动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实行全产业链追溯管理。到2025年,全城区实现90%以上的规模以上与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纳入食品追溯体系;乳制品、白酒、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婴幼儿辅助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以及大型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实现信息可追溯率达到98%。配合自治区进一步完善“八桂冷链通”冷链食品追溯体系和平台建设。到2025年,全市确保全部进口冷链食品、60%的国产冷链食品纳入八桂冷链通追溯系统。

配合自治区研究制定《“八桂食安”智慧监管平台建设规范》,配合建设“八桂食安”智慧监管平台,涵盖食品生产、经营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努力打造具有食品市场准入、政务服务、监管执法、风险预警、舆情监测、智能决策等智慧监管功能的平台。推动全城区系统集成农产品与粮食质量安全智慧监管、食品生产许可与监督检查、“三小”食品智慧监管、“互联网+明厨亮灶”、网络食品和网络订餐、特殊食品和食盐智慧监管、风险监测评估预警等平台,并逐步全面融合“八桂食安”平台体系,形成一体化、全域化的智慧监管平台体系,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闭环化监管。加强示范推广应用,配合自治区、南宁市试点推进智慧监管平台建设。

深化“放管服”改革,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造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持续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配合南宁市建成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库,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高频事项无人干预“智能审批”“秒办秒批”“免审即办”。持续推动电子政务云平台改造升级,实现全程电子化,发放“电子证书”。制定完善食品新业态、新模式制度,坚决清理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围绕“10+3”现代农业体系建设,支持食品企业推动设备和技术改造,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优质供给水平,推动发展智能化制造。调整优化食品产业布局,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加快构建地方特色食品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质量安全体系,形成品种丰富、品质优良、品牌优秀的食用农产品供给体系。抓好田园综合体、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等工作,强化示范引领。依托“甜弯弯”等农产品品牌,打好特色牌、富硒牌、长寿牌,形成一批独具西乡塘区特色食品品牌,力争入选国家级或自治区级农业品牌目录2个。推进“两品一标”生产基地建设,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身份标识化、全程数字化发展。到2025年,“两品一标”达到13个。

围绕延链、补链、强链,培育一批技术引领型、市场主导型的“链主”企业。推进“互联网+”与产业链融合发展,培育食品产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促进产业链向高端化、数字化发展。以特色农产品加工基地、重点食品产业加工园区等为依托,持续打造食品加工产业集群,推动特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完善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登记建档工作,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小作坊转型升级。到2025年,优化提升一批农贸市场,建成19个示范农贸市场。

鼓励企业在食品基础关键技术领域展开创新,建立现代化的食品产业支撑体系。支持特色农产品等食品领域领军企业联合各方力量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高水平创新平台,积极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创新平台。强化食品全链条科技研究,支持开展创新性研究和技术攻关,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基础性、前瞻性的重大技术问题。加强餐厨废弃物、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完善食品物流网络。以新加坡丰树智慧物流、万硕智慧电商物流园等重要物流节点为支撑,加快推进智慧物流园区建设,打造“立足广西、辐射西南、面向东盟”的大型现代物流中心。

优化冷链食品物流。在金陵、双定、坛洛等镇建设一批现代化生鲜食用农产品低温加工配送中心,解决低温配送“最后一公里”。

升级改造农贸市场。全面提升城乡农贸集贸市场的层次,对市区农贸市场硬件设施进行标准化升级改造,到2025年改造市场19个以上。

推动“两业”融合发展。推动三黄鸡、牧原生猪生态产业等食品产业向工业和服务业“两业”融合发展,力争做到全市“两业”试点。加快牧原生猪生态产业链项目、三黄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等项目建设,实现生猪产业规模化、家禽产业集群化。加强质量品牌建设,优化市场环境,加快形成规模体大、专业化程度高、延伸配套性好、支撑带动力强的西乡塘区三黄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动三黄鸡产业高质量发展。

拓展地方特色食品行销。组织地方特色食品企业开展国内外巡展,推动坛洛香蕉、西乡塘柑橘等地方特色食品扩大市场占有率与覆盖面。支持企业开设地方特色食品网络销售平台,推进与电商平台的对接融合。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纳入每年普法工作重点,强化普法和科普宣传,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提高公众法治素养和守法意识。在中小学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组织开展“世界食品安全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五进”科普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各类主流媒体增设食品安全科学素养栏目等。充分应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拓展多元化的食品安全知识传播渠道,打造全域科普体系。加大建设食品科普教育基地。

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开展风险解读。搭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平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大型企业、检验检测机构、行业学会与协会、媒体等参与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科学解疑释惑。鼓励主流媒体开办食品安全专家辟谣、科普知识等专栏,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做好网上舆情调控管控和网络辟谣工作。

鼓励社会组织健全治理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反映行业诉求、强化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参与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制(修)订等方面的作用。完善吹哨人举报制度,依法保护吹哨人。鼓励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学校、社区居委会与村民自治组织等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进一步完善社会义务监督员、咨询员、观察员队伍。强化涉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支持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组织开展满意度调查。持续提升全城区食品安全满意度,食品安全满意度高于80%。

创新新媒体投诉举报机制,建立更多元的投诉举报渠道,开通网络投诉举报平台,建成全覆盖的投诉举报业务系统。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食品研发、生产、销售以及餐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严肃查处。对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12315投诉举报按时办结率达到99%以上。

突出问题导向,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将食品安全作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的部署,深入实施高剧毒农药替代计划,大力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遏制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重度污染的耕地要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农产品超标耕地为重点,组织开展耕地污染情况动态监测,并及时治理与修复。

专栏6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工程

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工程。农药使用减量化方面,推进农作物主要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减少农药使用量。兽用药抗菌药治理方面,推进兽用抗菌药减量化,防止兽药残留超标。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方面,建立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模式推广点。化肥减量化方面,增加有机肥资源化利用,加强宣传培训和肥料使用管理。

产地环境净化工程。推广农药精准高效施用、测土配方施肥、酸化土壤改良、绿肥种植技术、水肥一体化。持续在重点区域开展涉重金属行业污染源排查和整治,根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和农产品协同监测数据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并实施分类管理。

生态循环工程。以南宁市生态循环工程为依托,在城区推广中医农业生态循环技术,打造食品健康示范基地,实现全过程无化肥农药,种植和养殖全链条有机农业。

专栏7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与营养改善工程

“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创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方式,促进校园餐饮阳光化。深化全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在大中专院校食堂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通过加大线上监控力度,督促学校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规范加工制作食品,减少不规范人为操作,提高学校食品安全水平。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

青少年校园“食育”工程。将全城区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纳入学校教育体系,提高学生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意识。采取营养健康干预措施,指导学校优化膳食结构。

深入开展“三个严厉”打击活动,排查乡镇、村屯、城乡结合部、农场、林场等区域,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强化重点食品监督抽检等,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食品、“两超一非”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全市市场建设规划,在农村地区建设连锁(食品)超市、食品放心店等。坚持财物下移﹐财物分配重点向农村倾斜,在农村地区推广和普及快速检测装备。严厉打击农村地区利用新媒体等方式传播食品安全谣言的行为。

专栏8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程

规范农村餐饮消费监管。加强集体聚餐、农家乐、民宿等农村餐饮管理,将农村集市等临时性集中消费场所纳入管理范围,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报告制度。防控自采自食野生有毒蘑菇、自泡药酒中毒风险,最大限度减少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数和死亡人数。

加强农村食品协同监管力量。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站及“一专三员”制度。通过人员下沉、“县管镇用”等方式,充实农村基层一线监管力量。压实乡镇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织密监管网络,努力实现食品安全治理“全覆盖、无死角”目标。

全面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经合法登记的“三小”监管机制,实行“三小”分类管理。推行“三小”食品身份证制度,完善依法登记备案管理机制,实现登记备案录入和重点地区、重点品种的监督抽检全覆盖。鼓励“三小”食品探索建立标准运营管理体系,支持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连锁餐饮品牌。分批实施小油坊提升计划,关停并转不符合规范要求、安全隐患严重的“三小”食品,坚决取缔无证照非法“三小”食品。

专栏9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品质提升工程

“三小”食品规范化工程。全面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规章,从实际出发,严格执行“三小”食品禁止生产经营的目录清单,引导“三小”食品规范化发展。

“三小”食品智慧化监管平台。规范“三小”食品智慧化监管平台,动态监管“三小”食品市场主体的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合格供应商评定、产品检测信息、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企业主体责任自查报告、问题食品召回、食品安全问题直报等,实现对“三小”食品的动态化、数字化监管。

以餐饮后厨为重点,突出重点区域检查,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着力解决餐饮环境脏乱差问题;以进货查验为重点,督促餐饮单位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坚决杜绝不合规进口冷链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着力解决食品安全责任追溯问题;以餐饮具清洗消毒为重点,依法对监督抽检不合格餐饮具的核查处置,提高餐饮具清洗消毒水平,着力解决食品安全制度执行问题;以推动“明厨亮灶”、鼓励举报为重点,强化社会共治,落实奖励措施,着力解决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大力推广外卖餐饮“食安封签”。鼓励入网餐饮单位积极落实食品配送过程食品安全防护义务,采取“一餐一封签”,使用环保可降解的容器包装。加强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处置。

专栏10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强化从业人员培训。督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使用广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监管人员互联网培训考核平台。到2025年,餐饮服务经营企业、单位食堂在培训考核平台的注册率、培训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率均达到80%以上,重大活动定点接待宾馆饭店从业人员的考核率达到100%。

推行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确定本地区全部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风险等级,全面开展风险分级管理。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科学分类,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水平。到2025年,餐饮服务提供者风险分级管理率达到100%。

推动餐饮服务体系管理。加强政策引导,促进特定餐饮服务经营企业进行体系化管理。到2025年,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连锁餐饮企业等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HACCP或ISO22000体系达到80%,并逐步通过认证。

提升餐饮环境卫生。聚焦餐饮环境卫生水平提升,打造“清洁厨房”,将色标管理等管理方法融入餐饮服务经营企业制度,细化就餐环境、设施清洁和消毒操作要求。到2025年,餐饮服务经营企业实施色标管理达到40%以上。

推进“明厨亮灶”。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主动向公众亮出食品处理区,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消费者的安全感。到2025年,餐饮服务提供者“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70%以上,“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20%以上。

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按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每半年自查一次,封签化配送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覆盖率达到50%以上。积极开展线上监测,随机抽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证照公示率达到100%以上。

实施智慧监管。使用“食安八桂监管”APP及蓝牙打印机开展手机日常监管工作,推动现场检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群体食源性疾病事件。到2025年,食源性疾病监测覆盖率达到100%;使用手机巡查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覆盖率达到70%以上。

强化跨境电商食品监管。提高经营主体准入门槛﹐建设跨境电商企业许可数据查询平台与智能化监管平台,推行食品“备案+追责”监管方式。加强对跨境电商食品冷链物流企业和冷链食品的监管,探索建立境外网购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发布机制。

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严格按照注册或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开展生产条件、生产过程和质量管理等环节现场核查;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大型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率先建立和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

广泛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畅通举报投诉途径,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打击保健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强化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制作视频、音频、海报等科普宣传材料,做好保健食品知识普及工作。

提高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持续做好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以及政策性库存粮食、军供粮油等质量检验监管工作。落实“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积极推进优质粮食基地建设,打造大米区域公用品牌,加大绿色、有机粮油产品推广和认证力度,开展好粮油和放心粮油遴选,推出一批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美誉度和竞争力的粮油名牌产品。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完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提高粮食清理、烘干、加工能力,促进粮食提质进档。完善粮油加工技术标准体系,支持民营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和基层国有(含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改进加工工艺,淘汰落后产能,提升粮食加工出品率。逐步形成科学、健康、文明的消费习惯,避免盲目追求口粮“亮、白、精”。

农户科学储粮设施。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在全城区建设农户科学储粮仓,为符合条件的农户配置新型科学储粮仓,具有防鼠雀、防禽食等功能,有效减少农户粮食产后损失。

“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支持建设“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支持创建“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培育“中国好粮油”产品品牌。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基地建设、社会化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农产品品牌建设等一系列措施建成示范区。

配合自治区做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建设工作。配合南宁市推进国内进口企业等纳入海关信用管理体系,完善记录食品进口、销售信息等进口食品国内进口商备案机制。严格入境动植物产品审批,强化检验检疫。强化信息互联共享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行为,提升走私入境食品无害化处理能力,重点处理走私入境冻品、活体动物、野生动物和农产品种子。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和政府积极性,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配合南宁市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创建模式,建立健全常态化创建工作推进机制和管理办法,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持续安排创建专项经费,持续推进高水平创建。

“双安双创”示范引领。重点在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机制创新、“三小”治理、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社会共治、其他创新举措等方面开展工作。

“双安双创”全域化。实施“县县创”创建行动,并引向镇(街道)。实施分级分类分业态创建行动,打造一批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基地)、餐饮示范企业(集体食堂)、示范街区和示范流通单位(大型商超、农贸市场)。

“双安双创”有机融合。鼓励将“双安双创”行动与农资打假、农药化肥减量、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农村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三小”食品品质提升工程和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等工作有机融合。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多举措扎实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贯彻“四个最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全面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细化分解本规划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按计划、有步骤地抓紧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全面实现各项目标。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健全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适度增长,保障必要的监管执法条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引导企业加大食品安全管理的投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品安全专业化服务领域,构建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健全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机制,将规划关键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评议考核,将食品安全跟踪督办、履职检查、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

实施激励制度,重点向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的集体和基层干部倾斜。完善监管执法问责机制,查处不作为、不担当与失职渎职行为。研究制定与试行食品安全工作“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机制,为敢于担当、努力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激励广大监管干部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加强规划宣传解读,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知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完善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监督机制,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治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食品安全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1.“四个最严”:指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2.“四项公示”:指卫生管理制度、农药残留检测信息公示栏、健康教育宣传栏、功能分区平面图。

3.“三品一标”: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

4.“双安双创”:指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5.食品安全“五进”:指食品安全进单位、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6.“两品一标”: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

7.“四个新”总要求:指2021年4月25日至27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提出新发展阶段广西要“在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新作为,在推动绿色发展上迈出新步伐,在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上彰显新担当”的“四个新”总要求。

8.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9.“两超一非”: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

10.“五无食品”:指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食品。

11.“山寨食品”:指包装和正版食品的包装相似,食品名字和正版食品相差一个字,比正版的食品便宜。

12.“一专三员”:指食品安全监管专干,食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信息员。

13.“三小”食品:指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饮。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承办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发展和改革局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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