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能增效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京ICP040090)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民合作经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着力发挥其在障农民稳定增收、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截至2024年5月,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218.5万家,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1.5万家,加入农民合作社的农户占合作社成员总数比例超95%;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近400万个,经营土地面积约7亿亩;各地发展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超9万家,总部设在县域的龙头企业约占66%。蓬勃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乡村产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既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必然要求。

一、坚持“因地因业制宜、因时因势而动”发展原则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秉承因地因业制宜、因时因势而动的发展原则。一是坚持因地因业制宜,充分把握地区差别和产业差异,尊重农业生产规律和农民主体意愿,根据不同地区村镇经济发展水平、乡村产业基础、资源要素、劳动力素质等方特定情况,探索适当的发展模式。二是坚持因时因势而动,充分把握市场需求,尤其是主要农产品供需趋势、农业补贴政策调整形势、农业技术发展态势等确定发展模式和产品类型。必须坚持市场导向,着力提升市场反应灵敏力,尤其是对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采用能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能力,根据市场需求开展农产品标准化和品牌化生产经营。

二、持续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更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持续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

一是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第二轮土地延包工作关乎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稳妥有序推进,因地制宜细化实化延包方案,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妥善处理和解决较为突出的矛盾,确保二轮延包平稳过渡,切实保障好农民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安宁。

二是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建立多种形式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防范和保障机制,加强土地流转合同管理,鼓励流转双方签订规范流转合同,确保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健康运行。发展完善土地流转中介服务,建立专门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提供流转供求信息、合同指导、价格协调以及纠纷调解等系列服务,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三是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具体符合本地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办法,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共同作用,构建更为完善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确成员确认规则和组织形式;完善农村集体财产的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建立更加合理的分配机制,平衡好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财产权益保障的关系。

三、分类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能增效

各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有特色亦各具优势,支持引导家庭农场为基础组建农民合作社,鼓励农民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兴办农业龙头企业,着力推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构建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一是进一步规范合作社发展质量提升。当前部分农业合作社及合作联社存在规模化程度不高、规范化程度不强、专业化程度不深、组织化程度不够等问题,影响其联农带农富农实效。为此,需积极整合各级各类涉农支农资金,通过贴息、补助、奖励等形式,支持合作社积极与科技研发机构合作、开展技术改造升级,引入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合作社的生产效率;支持合作社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运用品牌效应提升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推动合作社的信息化建设,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三是持续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持续培育绿色、特色的支柱性农业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发挥自身优势整合各类资源要素,构建特色鲜明、产业融合发展的农业全产业链,发挥产业链带动作用,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合作,开展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创新,推进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升级,打造发展新优势。充分利用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构建完善农民主体、企业带动的现代乡村生产体系。鼓励龙头企业通过产销订单、土地托管、资产入股等多元合作方式,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关系,构建形成“企业+合作社”“企业+农户模式”和集生产、加工、包装、品牌、营销一体化的产业发展格局。(本文作者系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社会科学院基地研究员)

THE END
1.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增加农民收入中央农办权威解读文件还提出,健全全产业链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多品种联动调控,提升消费帮扶助农增收行动实效,稳价格、促增收。同时,强化产业发展联农带农的政策导向,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更好地带动农民参与产业发展、分享增值收益。 二是稳定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工资性收入已经成为农民收入的第一http://xncapp.cn/article/jujiaosannong/20241122/129410.html
2.中国农业农村信息网左家乡着力完善联农带农机制,积极引导企业发展壮大,不断提升市场化组织程度,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间形建立了订单合同、入股分红、技术服务、务工就业等多元化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了“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经济得发展”的良性发展格局,让乡村振兴更有活力。https://www.agri.cn/zx/xxlb/gs/202411/t20241129_8694083.htm
3.探索适合山区特点的“乡工委+政府+公司+农户”乡村振兴模式2022年以来,乡村振兴工作委员会大湾区办事处与腰古镇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乡村振兴项目合作协议》,成立了腰古镇联络站。以淡水渔业产业共建、产销对接为突破口,通过“理念升级、品种升级、模式升级、产业升级”的工作思路,探索“乡工委+政府+公司+农户”的乡村振兴“腰古模式”。引进广东梁氏水产种业有限公司http://www.zgxczx.org.cn/article/CommitteeNews/2642.html
4.河南许昌数万亩谷子开镰“政府+公司+农户”模式保障农户收益央视网消息:眼下,河南许昌市6万亩谷子进入集中收获期,当地村民趁着晴好天气抢收晾晒,确保谷子颗粒归仓。 在河南许昌市襄城县颍桥回族镇东街村,村民关海军种的220亩谷子已经成熟,地里满是沉甸甸的谷穗,趁着天气晴好,正在抓紧收割。 近年来,许昌襄城县颍桥回族镇实施“政府+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对种植的谷子进行http://news.youth.cn/gn/202309/t20230917_14795311.htm
5.理县:“政府+企业+农户”推进农业绿色发展近年来,理县把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和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循环经济理念,探索构建“政府引导使用、部门监管落实、全民参与治理、乡镇集中回收、企业初深加工、资源综合利用”的工作模式,有效促进废弃农膜的回收和再生利用,遏制田间“白色污染”,实现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https://www.scnjw.com/.content/myarticle/myarticle/55ea52ae-b44f-11ee-942a-04d9f5394155/
6.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创新研究中心二、打造“政府+保险公司+农户”的保险利益共同体 构建倾斜性的农业保险支持机制,如果要让这种“倾斜”建立在可持续的基础上,就需要以整体主义的思维,打造政府(中央和地方政府)、农业保险机构及农业投保人之间的利益共同体,也就是要设计一种机制,让这些主体之间形成真正共进退、休戚与共的关系。从理论上讲,就是要https://cali.swupl.edu.cn/qklw/310216.htm
7.《“畜禽种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发展模式研究》同时,加强与政府、行业协会、保险公司等机构的合作,共同应对风险和挑战,保障模式的稳定运行和持续发展。十一、总结与展望综上所述,“畜禽种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是一种具有广阔前景的农业发展模式。在未来的发展中,该模式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进程。为进一步推动该模式的健康发展,需要https://www.renrendoc.com/paper/3617653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