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自有员工及实际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员工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且无历史欠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裁员率以被派遣劳动者和自有员工为整体计算。严重失信企业、“僵尸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企业、存在未核销的环保处罚记录的企业不予返还。
二、申领方式
1.资格证照:劳务派遣单位、实际用工单位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合同协议:劳务外包合同(协议)复印件、劳务派遣合同(协议)复印件;
3.事实劳动关系证明:自有员工上年度每月工资支付凭证及发放明细表、劳务派遣员工上年度每月工资支付凭证及发放明细表、劳务派遣单位与外包单位上年度外包费用税务财务往来支付凭证、劳务派遣单位上年度收取实际用工单位支付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社保费、管理费等税务财务往来支付凭证;
(1)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申领表;
(2)劳务派遣单位上年度员工明细表;
(3)稳岗返还资金分配协议。
三、返还标准
返还比例以被派遣劳动者和自有员工为整体计算,大型企业按被派遣劳动者和自有员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
四、资金拨付
对涉及被派遣劳动者的部分,全额拨付给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
其中,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不在稳岗返还政策覆盖范围之内。
对涉及其余自有员工部分(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由劳务派遣单位全额享受。返还资金由经办机构直接拨付至实际享受企业。
※注意事项
1、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
附件1.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申领表
附件2.劳务派遣单位上年度员工明细表
附件3.稳岗返还资金分配协议
一、总体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打造高品质政务服务新媒体平台。通过“张店人社”抖音服务号,持续加大人社政策和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和企业对人社政策和业务办理流程的知晓率及覆盖面。政策宣传聚人气。制作并发布图文类、短视频类信息共计215条,涵盖人社政策解读、人社业务办理流程、企业招聘信息推介、专业技能培训展示、便民服务活动等内容,累计观看人数达120余万人,让群众通过“指尖”和“云端”了解最新、最及时、最权威的人社政策和信息,将人社部门与群众、企业的距离缩短至手指到屏幕的方寸之间。
(五)监督保障方面。2023年,区人社局根据领导班子调整和机构改革有关情况,对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同时,按照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工作,制定了2023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根据计划组织实施政务公开专项培训会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纠正
尚未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的方式还不够丰富,解读形式较为单一,需要进一步拓展政策解读文件的发布渠道。二是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要拓展广度和深度。
(二)改进措施。
(三)创新措施。
按照“管业务就要管公开”原则,根据市人社局统一安排,积极参加人社业务政务公开培训,积极指导基层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险等领域的政务公开指导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张店区人社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四)《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根据《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区人社局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举办了2次政务公开培训,要求各科室、各单位严格落实规定,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做好主动公开内容维护,及时高质量做好依申请公开回复。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制定完善了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在全局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具体措施落实,按照《条例》的规定和统一规范的格式,认真进行了清理、分类,修编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平台建设方面。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重点做好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发展规划等分类信息的公开工作,做好政府网站建设工作。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宣传我局工作开展的情况。
(五)监督保障方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如对主动公开信息与过程性信息、内部管理信息的界定,组织协调机制、奖惩机制等还有待建立和完善。
2
11.547
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如对主动公开信息与过程性信息、内部管理信息的界定,组织协调机制、奖惩机制等还有待建立和完善。我局2022年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行了多次培训。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干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委员提案12件。
(三)《2022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对政务公开事项进行梳理和整合,制定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明确了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细化了各项工作举措,推动了方案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止。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公开政务信息643次(条)。内容包括本单位机构概况类信息、财政信息、政策文件、会议公开、行政权力、建议提案、重点领域、人事信息等其他信息公开事项等政府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单位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自然人申请4件,2020年我单位依申请公开事件均为0件,2019年我单位依申请公开事件均为2件。收到申请后,我局已根据事实答复申请人并告知其获取所需信息的渠道及方法,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目录,并对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权责清单等信息实行动态管理。二是明确公开要点和各科室、单位信息公开职责。三是对外发布信息坚持先审核后发布的原则,建立科室、分管领导分级审查机制。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我局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了办事公开透明度,提高了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接受群众监督,努力建设法治、服务、效能和廉洁机关。
118.751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2021年,我局认真落实区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创新方式,狠抓落实,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如对主动公开信息与过程性信息、内部管理信息的界定,组织协调机制、奖惩机制等还有待建立和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
(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更新、完善、公开我单位工作职责、机构设置、主要领导信息、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建立工作制度、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拟发布的信息由拟办单位核稿报局分管领导审核,再提交局组织人事科,符合公开条件的信息,由专人统一发布。
4.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参保群众和企业。今年至今我局共公开3篇有关政策的解读。
5.不断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及时公布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行政审批结果以及行政处罚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0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要类别有:履职依据、机构职能、领导信息、重大决策预公开、会议公开、建议提案、行政权力、财政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人事信息、业务动态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2020年我局受理的申请数量:0件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已答复件数:0件
(四)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2020年召开了一次政务公开工作专题部署会和一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
(五)将人大建议和政协议提案办理结果及时公开
2020年我局共发布统计数据0次,统计分析0次。
(七)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制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的通知》,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拟公开的信息由拟办单位核稿报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再提交局办公室汇总逐条审查提出意见,报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审定,符合公开条件的信息,由专人在网站上发布。
(八)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积极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着重从完善管理机制、丰富网站内容、促进互动交流等方面进一步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更好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九)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的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格式不统一、事项不规范。2020年,借着更换政务公开工作平台的机会,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事项和格式要求做了彻底整改。
(十)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4
23
10
15
1(2020年4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4299元
无。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确定,我局对本单位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本次公开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本年新公开数量
12
1(2019年3项)
21840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公开信息内容需进一步扩大和深化;二是信息公开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程序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二)改进情况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紧扣群众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心的各类问题,结合人社工作的热点焦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充实精干力量,提升工作水平。充实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干力量,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精神,积极推动人社系统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规范、有序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公众关系,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网络、报刊、电视等多种信息公开媒介公开体系,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已按要求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本年度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向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度,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4条规定,执行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未发现有“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行为。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内容有待继续完善;二是部分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强,信息更新有的不够及时;三是宣传力度不够,部分企业和群众未能有效地利用网站进行所需政府信息的申请和查询。
3、新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淄博首席技师”2人,新增高技能人才1451人,完成年度计划的290.5%。。征集并上报2017年外国专家组织专家需求项目18个,年内有1个项目被列入国家外专局2017年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2个项目获批省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叶豪东博士获得淄博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淄博友谊奖”。截至目前,完成职业技能鉴定2044人次,获证1840人次,合格率为90%。人才载体建设取得新进展,淄博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已签订入驻协议企业12家,成功举办“2017淄博人力资源高峰论坛”,参会规模以上企业达350余家。会同有关部门,成功举办第一届中西式面点大赛,报名参赛近20家企业、300余人,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为企业发展提供高素质的人才支撑。
区人社局
2018年3月28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建立完善工作机构
我局对贯彻实施《信息公开条例》工作高度重视,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安排,成立了工作小组,统筹协调编制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依法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信息公开属性,将政务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
1、及时对本局各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明确政府信息属性。
2、对信息的发布由专人负责,保证信息正常发布。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概况
至2014年12月31日,我局公开信息44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分类
1.主动公开信息分类:(1)机构职能类信息;(2)政策法规类信息;(3)规划计划类;(4)业务工作类。
2.依申请公开信息类:无
(三)重大事项
(四)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无。
(五)便民工作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4年度无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4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中共张店区委办公室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电子政务办公平台使用的通知》要求,以电子政务办公平台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载体。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做到专机专用。发布的所有信息均经办公室、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三级审查。建立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对通过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发布的所有政府信息每月进行审查核对与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无误。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区人社局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思想认识、制度建设、公开力度等方面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各项工作措施全面落实。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保障群众对各项政策等信息的知情权,对人社工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制定更加合理的工作规程,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更加广泛地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三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运用好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区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3年,在张店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人社局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按照“科学指导,统筹推进,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的工作思路,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人社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1.区人社局机构职能设置情况。发布区人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职能信息,局领导简介等,全面反映区人社局最新机构改革设置情况。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
(二)主动公开途径
1.门户网站。2013年,通过子网站的“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栏目,发布各类公告信息。
4.基层人社所。发挥基层一线优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层人社所开展走访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宣传政策,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最前沿。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区人社局201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区人社局2013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区人社局无依申请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区人社局2013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区人社局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思想认识、制度建设、公开力度等方面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区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2012年,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的规定,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基础工作、丰富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信息发布机制不断健全,信息公开数量逐年增加。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感到还存在着工作力度不够大、目录和指南的编制更新和完善不够及时等问题,与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时效性,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
张店人社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张店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人社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七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2010年,张店区人社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效配合人社政策调整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了人社在促进发展、调整结构、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开局。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人社机关信息,提高人社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人社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我局成立了张店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王彬同志担任组长,各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综合科和办公室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董海林兼任,负责信息公开日常事务。
同时,对人社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做详细规定:
一是具体承办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宜;二是维护和更新本局公开的政府信息;三是组织编制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是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五是本局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1、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了《张店区人社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如何申请本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领导机构、申请内容、申请和答复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2、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了《张店区人社局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对本局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3、保密审查制度建设情况
4、发布协调机制建设情况
建立了《张店区人社局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对信息公开内容发布形式、发布内容、发布程序做了详细规定。
5、社会评议制度建设情况
6、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了《张店区人社局信息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对公开信息中的虚假不完整信息如何鉴别、如何更改、责任落实等内容做了详细规定。
7、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了《张店区人社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制定了考核程序和内容,对责任追究做了详细规定。
三、人社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制定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情况
(二)编制公布及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情况
完成并根据实际及时更新了《张店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和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4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公开目录从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分类,公开的主要内容有:人社局的机构概括;领导班子成员名单及工作分工等
(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1、涉及的主要内容
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分类,公开的主要内容有:人社局的机构概括;领导班子成员名单及工作分工等。
2、更新情况
更新了领导班子成员名单及分工。
(四)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情况
张店区人社局无虚假不完整信息。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0年,张店区人社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张店区人社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10年,张店区人社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0年,张店区人社局收没有收到不服从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复议。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张店区人社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诉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目前很多群众尚不知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就难以行使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也就不能充分的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基于这种情况,下一步我们会在宣传上下功夫,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更多的人知道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积极的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充分行使公民权利,起到促进政府工作公开化、透明化,促进依法行政的作用。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比较单一,还有待丰富。目前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机构职责、领导分工、办事流程、工作动态等几个方面,缺乏对许多历史文件、信息、资料的进一步加工、整理和挖掘。另一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缺乏群众特别关心,更贴近于人民生活方面的内容。针对这种情况,下一步我们会更加注重信息公开内容的搜理和选择,使信息公开的内容更贴近百姓,贴近民生,以求能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实际的服务。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机制还有待完善,目前尚未形成通畅的贯穿上下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由于工作刚刚起步,各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的关系尚未理顺,难免会出现政府信息的晚报、漏报的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整改措施:
一是结合区人社局的自身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广泛参与的全员性和互动性,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性和服务性,倾听民声,广纳言路,变“被动”公开信息为信息主动为政府工作服务。
二是对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三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特公布2011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省、市上级有关部门和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09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单位2009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本单位无收费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单位2009年度未发生上述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将定密工作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发布脱节。
七、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本局所属事业单位所需公开的信息由局内统一管理、对外公开。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的工作,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信息种类可以更加丰富,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强等问题。2010年,我们将继续按《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是继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充实信息类别,完善信息呈现形式,丰富信息内容。
三是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2010年1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张店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人社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七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2008年,张店区人社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效配合人社政策调整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了人社在促进发展、调整结构、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开局。
2008年,张店区人社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张店区人社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2008年,张店区人社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2008年,张店区人社局收没有收到不服从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