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供销合作社、淄博市农业生产资料协会2014年5月21印发的《关于授予60家单位“淄博供销·诚信农资”示范企业和示范门店的通报》(淄供销字〔2014〕28号)和2015年8月26日印发的《关于公布第二批“淄博供销·诚信农资”示范门店的通报》(淄供销字〔2015〕32号)均明确指出:“示范企业和示范门店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三年。”由此,2014年和2015年分两批公布的110家示范企业和示范门店(详见附件)全部到期,授信示范牌匾全部作废。请各区县供销社和淄博天虹农资公司负责将110个授信牌匾于12月31日前全部收回,并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2014年公布的“淄博供销·诚信农资”示范企业和示范门店名单
2.2015年公布的第二批“淄博供销·诚信农资”示范门店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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