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件政策

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兵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出台的《关于印发兵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新兵办发〔2016〕86号)同时废止。

2023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电力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是兵团公共安全的重要保障。建立有效的电力应急保障体系,健全完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对维护兵团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提升兵团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防范能力,正确、高效、有序地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减少停电事件造成的不利影响,特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兵团辖区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称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兵团电网或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兵团公共安全、社会稳定以及职工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四)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五)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等四级(分级标准详见附件1)。

(六)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关于大面积停电事件方面的兵团级专项预案;预案体系由本预案、师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兵团辖区内各电力企业应急预案以及各重要电力用户应急预案组成。各师市、各有关单位要在本预案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各自预案。

二、组织体系

(一)兵团应急指挥部

兵团成立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兵团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兵团发展改革委,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1.兵团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指挥长:兵团分管副司令员

副指挥长:兵团协管副秘书长、兵团发展改革委主任

兵团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负责兵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会商、研判和综合评估,研究保证兵团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等重要事项,研究重大应急决策,部署应对工作;

(3)宣布进入和解除电网停电应急状态,发布应急指令;

(4)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开展应对工作,组织事件调查;

(5)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2.兵团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兵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兵团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兵团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督促落实兵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和供电恢复工作;

(2)密切跟踪事态,及时掌握并报告应急处置和供电恢复情况;

(3)协调各应急联动机制成员部门和单位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5)建立电力生产应急救援专家库,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随时抽调有关专家,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3.兵团应急指挥部工作组分组和职责

兵团应急指挥部设立专项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制定和落实综合保障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职工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公路、民航等基本交通运行;协调军队、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对;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事件处置情况评估。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开展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负责组织开展跨区域的电力应急抢修恢复协调工作。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通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指导涉事师市、企业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4)社会稳定组:由兵团公安局牵头,兵团党委网信办,兵团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武警兵团总队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点位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加强交通疏导,为电力抢修队伍开展抢修恢复工作提供交通便利和安全保障;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兵团各级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及时管控网络舆情,处置、封堵网络谣言和网络负面信息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4.兵团应急指挥部现场工作组主要职责

初判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兵团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派出现场工作组,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2)迅速掌握大面积停电事件基本情况、造成损失和影响、应对进展及当地需求等,根据事发地和电力企业请求,协调有关部门派出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3)对跨师市辖区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协调;

(4)赶赴现场指导各地开展事件应对工作;

(5)指导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6)协调指导大面积停电事件宣传报道工作;

(二)师市、团场(镇)应急指挥部

师市、团场(镇)负责指挥、协调本辖区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相应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与处置联动体系。有关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用户等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发生跨师市辖区区域或涉及自治区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两个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建立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合作机制。具体工作机制可参照自治区及兵团工作机制研究制定。

(三)现场指挥机构

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的师市、团场(镇)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四)电力企业

(五)重要电力用户

(六)专家组

(七)联络员

兵团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信息沟通、业务协调、指令传达等工作;联络员确定及变更要及时报至兵团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三、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一)风险源分析

1.自然灾害风险

兵团布局在新疆“两边一线”,自然条件恶劣,存在地震、雨雪冰冻、洪涝、滑坡、泥石流、森林草原火灾等潜在威胁电网安全的因素,可能导致电网遭受毁灭性破坏或连锁跳闸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2.电力系统运行风险

兵团电网位于新疆电网末端、网架覆盖面积大,与新疆电网连接点多,电网安全控制难度大,重要发电、输电、变电设备和自动化系统故障,均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3.其他风险

蓄意的人为破坏因素,工程施工及大型机械作业等外力意外破坏因素,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导致电力监控系统故障,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

(二)危害程度分析

大面积停电事件会对国计民生造成巨大影响,可能导致交通与通信瘫痪,水、气、油等供应中断,严重影响公众生活和社会运转,甚至对国家安全造成重大威胁。

1.党政军群机关、应急指挥机构、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电力中断,影响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2.导致交通系统瘫痪,城市交通监控系统、铁路调度系统、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机场运行系统等无法正常运转。

3.导致政务、公网通信枢纽电力中断,大部分基站停电,大部分政务网络和公用通信网络中断。

5.大型商场、广场、影剧院、住宅小区、医院、学校、大型写字楼、大型游乐场等高密度人口聚集点的电力中断,容易引发群众恐慌,影响社会秩序。城市高层建筑电梯停止运行,大量被困人员等待救援。

6.导致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营单位等高危场所的电力中断,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及次生、衍生灾害。

8.医院手术室、重要医疗仪器停止作业,需冷藏药品无法储藏,医院结算与医保系统无法正常使用,进而引发就医秩序混乱。

9.公安、消防等公共安全保障机构电力中断,指挥、调度受到严重影响,容易导致社会恐慌。

(三)监测

各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加强对电力监控系统特别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防护工作,提前做好应对网络攻击的防范措施,健全完善网络安全防控体系,建立与工业和信息化、能源、农业农村(气象)、水利、林业、地震、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道路、桥梁、市政等建设工地的监管,依法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杜绝因外力破坏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发生。

(四)预警

1.预警信息发布

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预警分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四种,分别对应兵团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中的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电力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受影响的本级电力主管部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电力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本级行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通报同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2.预警行动

3.预警解除

4.信息报告

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分别向兵团和国家能源局报告。对初判为重大及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兵团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I(一)级、Ⅱ(二)级、Ⅲ(三)级和IV(四)级四个等级。

1.I(一)级、Ⅱ(二)级应急响应

2.Ⅲ(三)级应急响应

3.IV(四)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后,由事发地师市启动应急响应,负责应对处置。

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由事发地师市视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应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二)响应措施

1.电力系统应对措施

电力调度机构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调管范围和职责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大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限制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对重要用户等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及厂用电安全,抢修受损设备,配合电网企业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严格按照调度指令解列运行机组或恢复机组并网。

电力用户立即启动应急电源,非电保安措施,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严格按照调度指令配合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不得随意恢复负荷。

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必须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调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调度系统值班人员发布或执行调度指令。

2.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或非电保安措施,及时启动相应停电事件响应,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停电后要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秩序地疏散,确保人身安全。消防、武警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及时处置各类火灾、爆炸事件,解救被困人员。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重要电力用户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恢复用电。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3.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市市政运营企业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用水需求;采用多种方式,保障燃气供应和采暖期内居民生活热力供应。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卫生健康部门准备好抢救、治疗伤病员的应急队伍、车辆、药品和物资,保证伤病员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疗。

4.维护社会稳定

公安、武警等部门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机场、车站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尽快恢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5.开展信息发布

6.组织事态评估

兵团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阶段性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三)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应急响应的电力主管部门按批准程序申请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五、后期处置

(一)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兵团、师市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15天内形成处置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一般包括事件发生原因和经过、事件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影响、事件处置过程、经验教训以及改进建议等。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

(二)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进行事件调查。事发地师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配合调查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三)善后处置

(四)恢复重建

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电力设施设备进行修复或重建的,按照国务院部署,由国家能源局会同兵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重大、较大和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兵团、师市、团场(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有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师市、团场(镇)应当按照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组建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和应急抢修专业技能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师市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武警部队、消防救援部门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二)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和物资,结合区域灾害情况或电网风险,优化建立区域性的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师市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三)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四)技术保障

兵团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应急、水利等职能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震、地质、水文等信息服务。电力企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在兵团电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中,根据保护工作部门的需要,兵团党委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五)应急电源保障

兵团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加强电网建设和改造,配置合理电源布点,构建灵活可靠的电网结构,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电力企业应开展大电网理论和技术研究,采取新技术、新装备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水平;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统筹考虑电网恢复方案和恢复策略,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制定科学有效的“黑启动”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能力。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政府机关、医疗、金融、交通、通信、广播电视、供水、供气、供热、加油、加气、污水处理、工矿商贸、人员密集场所等重要电力用户,须根据《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合理配置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完善非电保安等各种保障措施,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六)资金保障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发布后,兵团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师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电力企业结合实际制定(修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或支撑预案),各重要电力用户应制定突发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二)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

本预案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由兵团发展改革委会同兵团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另行制定。

(三)宣教培训与演练

1.宣教

兵团各级电力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等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应对停电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保护电力设施和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

2.培训

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加强对全体员工的事故防范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并通过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业务知识水平。

3.演练

各级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每2年至少组织1次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联合演练,建立完善政府有关应急联动部门单位、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以及社会公众之间的应急协同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之间应根据生产实际,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的应急演练。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五)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兵团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附件:1.兵团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2.兵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3.兵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处置流程图

附件1

兵团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跨师域垦区电网:负荷200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二、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城市电网:负荷200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负荷200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二)师域垦区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三、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城市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二)师域垦区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负荷60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三)团场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四、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城市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20%以下,或15%以上3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二)师域垦区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三)团场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负荷15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件2

兵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一、兵团党委宣传部:根据兵团应急指挥部的安排,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对外发布信息;根据需要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对新闻单位、媒体宣传报道的指导和管理。

二、兵团党委网信办:根据保护工作部门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提供网络安全技术支持和协助;指导有关单位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指导兵团主要新闻网站加强网上宣传引导。

四、兵团应急管理局: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对地震灾害进行监测和预报,提供震情发展趋势分析情况。

五、兵团公安局:负责协助兵团应急指挥部做好事故灾难的救援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由大面积停电引发的治安事件,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秩序,及时组织疏导交通,保障救援工作及时有效进行;负责消防灭火和抢险救援等工作。

六、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保障和恢复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市政照明、排水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确保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七、兵团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开展威胁重要电力设施的地质灾害灾情风险评估,并及时提供有关信息。

八、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协调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局根据需要,调用应急无线电频率,确保应急无线电通讯指挥畅通;指导工业企业做好防范次生灾害工作;协调新疆通信管理局和基础电信企业,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抢险救援工作,保障应急通信设备的正常供电。

九、兵团交通运输局:负责为应急救援人员、抢险救灾物资提供公路运输“绿色通道”;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客货运输车辆,保障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和抢险救灾人员运输。

十、兵团民政局:根据兵团应急指挥部的安排,切实保障因大面积停电给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

十一、兵团财政局:负责申报批复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所需经费,并做好应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十二、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等信息,做好气象服务工作。

十三、兵团商务局:负责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加强市场运行监测。

十四、兵团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督促事发地师市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后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防范处置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十六、兵团教育局:负责指导事发地各级学校、托幼机构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七、兵团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卫生防疫、卫生监督、心理干预等工作,重点指导当地医疗机构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和停电应急预案等工作。

十八、兵团国资委:督促指导兵团本级国有企业配备应急电源,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指导兵团本级国有企业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十九、兵团市场监管局:负责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的加工、流通环节的监管,防止因大面积停电造成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依法打击囤积居奇、以次充好、欺行霸市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二十一、兵团林草局:负责做好森林火险预警及风险评估工作;协调电力抢修涉及的林木砍伐工作。

二十二、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负责组织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衍生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有关单位防范、处置、化解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有关风险问题。

二十三、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负责协同开展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监督电力企业落实应急措施,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调查,视情况派员参加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工作。

二十四、武警兵团总队:负责协助兵团应急指挥部做好事故灾难的救援工作,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二十六、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指导保险企业做好第三方损失理赔工作。

二十七、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指导所属铁路系统启动停电应急预案,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具体实施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等的铁路运输,指导铁路站点启动自备应急电源。

二十八、电网企业:在兵团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开展电网调度处置、设备抢修、电力支援等应急处置工作。

二十九、发电企业:按照电网调度命令开展电网处置、发电设备抢修等应急处置工作。

附件3

兵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处置流程图

抄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新疆军区,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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