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切实加强疫情防控
(一)强化“豫冷链”追溯系统推广应用
(二)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防疫闭环管理
继续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检疫工作,落实口岸环节预防性消毒措施。推进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防护、运输工具消毒、信息登记等措施。健全完善冷链运输服务标准规范,引导企业发展多式联运、共同配送的运输组织方式。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三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四不(不得销售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无消毒证明、无‘豫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要求,继续推进第三方冷库备案和公示。动态评估研判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病毒风险,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按方案优先接种疫苗。进一步健全早研判、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发声进口冷链食品“五早”工作机制。
(三)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责任
加强监督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人物同防”要求,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从业人员防疫和安全意识;加强对生产经营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区域清洁消毒,对公众开放场所严格落实防疫措施,严防食品污染风险。重点抓好进口冷链食品批发市场、批发企业、连锁经营超市、连锁经营餐饮企业、冷库等监管对象的疫情防护责任落实,指导各县区把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作为新建和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重要内容,切实提升疫情和食品安全防控能力。
二、突出示范引领,全域推进食品安全创建
(四)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
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内容,对标对表、逐条研判、逐项落实。实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响亮行动”,洛宁县、宜阳县、偃师区提早谋划,提标提质,争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五)巩固提升省级食品安全县区建设成效
(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持续巩固拓展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创建成果,按照标准不降低、责任不放松的要求,抓好创建工作体制机制长效运行,确保顺利通过省创建办组织的动态核查和跟踪评价。
三、聚焦突出问题,开展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
(七)加强产地环境污染治理
开展产地环境净化行动,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
对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替代种植、农艺调控等安全利用措施;对严格管控类耕地调整种植结构或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等风险管控措施,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
(八)加强农业投入品污染治理
持续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兽用抗菌药减量和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农药利用率达到40.8%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稳定在40%以上。加强绿色植保技术推广应用,强化专业化统防统治,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4%以上。启动实施“治违禁促提升”行动,围绕禁限用药物、停用药物、非法添加物使用以及常规用药超标等突出问题,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产品、重要时段,健全协作联动机制,采取“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个一”模式,实施集中系统治理,推动违禁药物问题整治取得实质性进展。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肉牛肉羊养殖场(户)、贩运经营者和屠宰企业,强化检打联动,从快、从严查处各类涉“瘦肉精”违法行为。全面实施农膜回收行动,积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加强可降解农膜开发推广。
(九)加强污染粮食治理
严把政策性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出入厂(库)检验制度。严格管理污染粮食处置。组织做好本地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市超标粮食处置管理规章制度,及时掌握全市情况。各县区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到对本辖区超标粮食监测预警、定点收购、专仓储存、专人保管、全程监管,并协调监督做好出库销售及处置工作,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
督促粮食加工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进货查验,索取粮食收储企业的出库合格证明文件或自行检验合格,确保采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对市场中流通的大米及粮食加工品开展重点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加强生产经营环节问题治理
继续开展“深化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完善监督检查体系,建立问题发现率评价机制;督促企业定期开展自查,企业自查风险报告率达到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企业覆盖率达到95%。开展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乳制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100%,乳制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乳制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率和发现风险报告率达到100%。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肉制品生产企业监督抽考覆盖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99%;肉制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率和发现风险报告率达到100%;年度总体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开展“小作坊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制定一批食品小作坊生产技术规范,选树一批提档升级样板单位。持续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重点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持续开展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严厉打击农村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违法行为。
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推行学校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加强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的食品安全监管。校园食品安全春秋两季开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加强清真食品牌证管理,重点治理“清真”概念泛化等问题。
四、强化风险管理,提升基层基础保障能力
(十一)健全会商协作机制
(十二)加大抽检监测力度
统筹开展抽检工作,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企业、重点品种抽检监测,将小农户纳入监测范围,依法公布抽检结果信息,食用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国家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处置完成率达到100%、按时完成率达到90%;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处置完成率达到95%、按时完成率达到85%。开展食品抽检数据抽查、考核,逐步提高食品抽检数据质量,提升风险排查能力。完成国家下达的林产品质量监测批次任务。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部门要强化地方储备质量、储存品质和食品安全指标检验监测,原则上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质量检查。强化进出口食品抽检监测。针对舆情热点、突发事件和案件查办,加大专项抽检力度。
推动各地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工作,监测点覆盖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健全监检、监稽结合机制,探索抽检分离机制,提高监管的靶向性。
(十三)提升智慧监管能力
建设洛阳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平台,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各领域的推广应用,实现网上办证、网上检查、网上办案及数据共享。健全完善市级执法办案平台系统,及时与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办案辅助系统对接。完成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供需对接,实现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实施清单、办件数据以及“好差评”数据等实时汇聚。全面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全程网办”和电子证书管理,年底前100%实现许可网上办理、100%发放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深入推进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全面实现销售者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持续推进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
加强已建追溯点设备维护,推进追溯点与追溯平台互联互通,督促更多生产经营主体在国家平台进行注册,推动农资管理、农事操作、视频监控、产品监测等数据持续上传,让更多的农产品附带“合格证+追溯码”标识销售。依托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探索推进县域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追溯先行先试,着力打造一批追溯示范县,总结一批典型案例,认定一批追溯标杆企业。全面试行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完善合格证开证主体名录库,尽快实现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覆盖,总结典型经验,推动合格证制度与市场准入衔接。开展农安信用试点,探索开展“信用+分级监管”“信用+产品认证”,通过信用管理,推进行业诚信自律。
探索建立粮食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加强对粮食流通环节的风险监控能力。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积极构建新型粮食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
(十四)不断强化科技支撑
将食品领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创新平台建设纳入全市科技创新重点工作;组织实施一批食品安全领域科技项目,鼓励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申建科技创新平台,形成政产学研相结合的全产业链研发体系。
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配备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快检设备。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快“双认证”步伐,推动实现市县检测全覆盖。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加大对质检项目的投入力度,逐步提升检验能力、扩大检验范围,依法开展粮食质量检验第三方服务工作。推进洛阳海关实验室建设,提高检验装备水平,建立进出口食品检验监测公共平台。
(十五)夯实产业安全基础
实施质量兴农计划,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按照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的要求,围绕我市特色农产品,通过基地逐级申报、互查验收、省级抽查复核的方式,遴选部分产业规模较大、成熟度较高的生产基地进行标准化创建,以应用农业标准为基础,构建以农机农艺融合、良种良法配套、全程质量控制、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的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因地制宜集成一批先进适用的标准示范综合体,着力培育一批全产业链标准集成应用基地,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标准“领跑者”。
推进食品产业优化升级,坚持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三链同构”,深化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支持我市绿色食品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全国重要的绿色食品加工制造中心。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提高绿色优质安全粮油产品供给水平。
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全面推广“明厨亮灶”、风险分级管理,重点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年”活动,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管理人员水平。引导支持大型企业建立ISO22000等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中型以上企业建立以HACCP为主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小型企业和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推行食品安全“6S”标准化管理,推动开展“车间革命”“货架革命”“厨房革命”,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的产业基础。
加快冷链物流、仓储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农产品和食品各环节、全过程的冷链物流体系,推广“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等统一配送新模式。
促进优质食品农产品出口产业提质增效,服务“开放强省”战略。
(十六)加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
(十七)加强基层农业监管服务体系建设
健全基层农业监管员、检测员队伍,选聘好村级协管员、企业内控员、社会监督员,推进乡镇监管站标准化建设。开展“阳光农安”试点,利用监管平台,推进生产记录便捷化、电子化,强化生产过程控制服务,加快提升基层监管信息化水平。
(十八)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修订出台《洛阳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事故调查、处置、报告、信息发布工作程序;指导开展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活动,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市级示范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五、完善法规标准,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十九)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
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培训及跟踪评价等工作。按照《河南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统筹做好本协作组年度任务分工和督促落实等协调工作,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我省地方标准修订完善提供参考依据。
推行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推动更多企业通过标准评价认证。
(二十)健全完善法规制度
研究制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措施。贯彻落实《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求,加强危害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探索建立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二十一)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积极推动县区食药环犯罪侦查专业队伍建设,力争年底前全部组建到位并独立运行;加强专业装备配备,强化技术支撑。开展“昆仑2021”专项行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突出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等犯罪,严厉打击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犯罪,加大跨区域大案要案侦办力度,始终保持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
组织查处一批有影响、跨区域的食品安全大案要案,形成广泛震慑。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有关规定,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持续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
加强农产品、食品和进出口食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形成严惩违法犯罪合力。严厉打击食品安全刑事犯罪,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依法从重处罚。
六、压紧压实责任,构建共治共享格局
(二十二)落实党政同责
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运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
(二十三)推动社会共治
把食品安全普法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加大食品安全网上舆情监测研判力度,协调重大突发舆情处置,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支持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开展建设性舆论监督,宣传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和行业自律、诚信建设的典型经验。
全市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口岸、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推进国民营养计划落实,开展营养均衡配餐示范推广,倡导“减盐、减油、减糖”健康饮食观念。各县区至少要建有一个食品安全科普基地和一座食品安全主题公园,宣传内容包括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健康饮食、示范创建等。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举办“绿色食品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推进“互联网+风险预警交流”和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的问题发现机制,完善有奖举报制度。
(二十四)加大工作保障
将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条件和保障能力;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品安全专业化服务领域。
推进消费量大、风险高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鼓励各级政府将学校食品安全和农村集体聚餐责任险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发挥保险风险控制和风险分担作用。
编辑|王培
原标题:《【食品安全】事关饭碗安全!洛阳市政府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