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布2022年农资打假十大典型案例

江南时报讯为进一步加大违法案件曝光力度,震慑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切实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日前,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布了2022年全市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一、苏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无调运检疫证明调运种子案

2022年7月,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网售的一个西瓜种子、一个向日葵种子标签上未标注植物检疫证编号;另有其他两个向日葵种子虽标注检疫证编号,但在全国植物检疫信息化管理系统没有查询到符合条件的证书。苏州市农业农村局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200.18元,罚款7380.16元的行政处罚。

二、太仓市双凤镇新湖某农资商店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种子案

2022年6月,太仓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农资商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农资商店销售的一款黄瓜种子,封口处检测日期为2023年01月,检测日期不实。太仓市农业农村局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0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潘某某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使用范围使用农药案

2022年7月,吴江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种植大户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种植大户在其水稻田非法使用“甲氧咪草烟”(登记证号:PD2017213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甲氧咪草烟4%;剂型:水剂;净含量:1000g;低毒;作物/场所:大豆田;类型:除草剂)。苏州市吴江区农业农村局依法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相城区某农资经营部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

2022年6月,相城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农资经营部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经营部在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农药。苏州市相城区农业农村局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28元,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产品,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苏州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农药案

六、苏州市某水族用品有限公司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案

2021年11月,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12345服务热线工单,反映某水族用品有限公司在拼多多平台销售的“龟益康”为假兽药。经调查,当事人在未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的龟益康、亚甲基蓝和护龟宝三种产品标签上均标明预防动物疾病、提高动物免疫力或治疗动物疾病的作用。苏州市农业农村局依法作出没收剩余产品,没收违法所得10710.43元,罚款24351.80元的行政处罚。

七、苏州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案

2022年8月3日,昆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市民投诉,反映其通过天猫平台购买的宠物喷雾剂没有取得兽药批准文号。8月9日,执法人员对该网店实际经营主体苏州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仓库存放有标称由成都某科技公司生产的蚤立清共计177瓶。该产品网页介绍和产品企业标准显示该产品功效为宠物体外驱虫,产品包装显示该产品主要成分为百部提取物、苦楝油提取物等,因此涉案产品应当按照兽药管理。昆山市农业农村局依法作出没收涉案产品蚤立清177瓶,没收违法所得1150.13元,罚款8450元的行政处罚。

八、苏州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假兽药案

2022年9月,吴中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苏州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在公司阴凉库发现13盒保特芬盐酸特比萘芬片真菌灭(规格:20mg×16片/盒),生产批号为20210202,生产日期为20210225,标示生产厂家为天津市某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外包装无产品批准文号、无兽药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无国家兽药产品追溯二维码,为应当经审查批准而未经审查批准的兽药,按假兽药处理。苏州市吴中区农业农村局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00元,没收剩余产品,罚款4116元的行政处罚。

九、苏州市某宠物店经营、使用无产品标签、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饲料,经营、使用无饲料进口登记证进口饲料案

2022年7月,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投诉举报,称姑苏区某宠物店违法经营饲料产品。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当事人经营、使用的部分冻干鸡小胸没有标签说明书、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经营、使用的部分奶糕罐头为无进口饲料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苏州市农业农村局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8833.76元,罚款82056.76元的行政处罚。

十、常熟市某渔需物资商店经营无生产许可证饲料添加剂案

2022年7月,常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渔需物资商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商店销售的肠舒康(II型)、金维他、活性乳酸菌、净水菌团四款产品,虽标有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编号,但经执法人员现场核对,其产品标示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均过期或无效。常熟市农业农村局依法作出没收剩余产品,没收违法所得212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THE END
1.歙县璜田乡:规范农资市场护航农产安全文明村镇为保障农业生产质量安全,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广大农户买上放心农资,近日,歙县璜田乡深入全乡农资商店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通过查看各类产品的追溯信息对店内销售的农药、种子、化肥等农资商品、法人资质和销售台账进行了检查。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检查:一是经营资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http://hs.wenming.cn/wmcj/nccj/202411/t20241127_8737335.shtml
2.云岩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农资市场安全检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农推站、执法队工作人员到后坝农资市场开展专项检查。主要检查种子标签是否规范、完整,标注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包括品种名称、产地、生产日期、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核对标签上的信息与实际种子是否相符等内容。同时严格要求种子经营户在销售过程中开具发票,做好销售台账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种子https://www.yunyan.gov.cn/zfbm/qnyncj/gzdt/202411/t20241129_86152511.html
3.中国农业农村信息网为做好“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加强畜产品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抚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细化工作方案,强化检打联动,全面完成畜产品、兽药、饲料等365批次全年抽样及送检工作。 在本年度抽样工作中,重点围绕以监督抽检中发现问题较多的畜产品等为重点对象,以养殖基地、生产、经营场所和屠宰场所为关键点https://www.agri.cn/zx/xxlb/ln/202411/t20241127_8693073.htm
4.榆林: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服务指导及农资经营门店执法检查为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保障农资行业健康发展,11月22日,榆林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白亮支队长带队对靖边县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展开调研和指导,并随机对靖边县农资经营门店开展执法检查。 调研组参观了靖边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场所、党建阵地建设等,详细了解了靖边县在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农业执法监管、农业http://xzgbrx.org.cn/show-394639.html
5.农资市场存在问题(精选十篇)防止租借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现象发生;索证索票, 明令经营和供货单位提供所售农资的品种、数量、进货渠道、发票、销往地及跟踪卡台账, 要求供货方提供产品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等相关手续;强化“两查一打”, 即对市场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 对发现的问题农资依法查处;建立不合格农资退出制, 阻住不合格农资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b6yps23.html
6.叶县农业农村局对农资经营门店展开执法检查为进一步保障农业生产农资质量,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近日,叶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城区农资经营门店展开执法检查,重点围绕种子、农药、肥料等进行全面排查。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自8月中旬开始,持续到11月结束。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深入各农资市场开展拉网式巡查。一是检查经营户的资格是否合法,是否制定合理的原料采购验证制度https://www.hntv.tv/yshn/article/1/1572028190793461761
7.榆林: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服务指导及农资经营门店执法检查【陕西乡村讯】为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保障农资行业健康发展,11月22日,榆林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白亮支队长带队对靖边县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展开调研和指导,并随机对靖边县农资经营门店开展执法检查。 调研组参观了靖边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场所、党建阵地建设等,详细了解了靖边县在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农业https://www.mhcm.net/cms/show-203781.html
8.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2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结果的通报八、南华县红土坡镇春喜种子店经营劣质玉米杂交种子案 承办机关: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南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处罚文号:南农(种子)罚〔2022〕2号 承办人员:洪磊、罗宏荣、欧正波、王应才 九、云南天玺农资有限公司超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案 承办机关: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http://www.hxyixianyipin.com/mobile/news/show.php?itemid=5505
9.24个农业执法指导性案例五、江苏省苏州市某渔药饲料店经营假兽药案 【案情摘要】2020年5月20日,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渔药饲料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店正在经营标示由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聚维酮碘溶液”,其标签说明书标示为“非药品”,但明确标明对水产动物有防治疾病等作用;标示由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https://www.360doc.cn/article/7293128_1071178194.html
10.大庆市严打种肥制假贩假检查各类农资经营门店114家东北网3月7日讯日前,大庆市启动农业生产资料专项执法行动,严打种肥制假贩假。大庆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89人次,检查各类农资经营门店114家。 连日来,大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先后深入让胡路区、龙凤区、红岗区农资集中经销街路,挨家挨户检查种肥药销售资质、包装标签、生产经营备案,并现场抽样检测种子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https://m.dbw.cn/heilongjiang/system/2022/03/07/05883809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