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为持续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引导我区家庭农场规范运营和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质量,加快建立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区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农业生产性服务示范组织评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二)农民合作社区级示范社。拟推荐参评区级示范社的合作社,应为2023年3月25日前注册成立(农机合作社可适当放宽)。同时,为加快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村党组织领办的合作社可优先推荐申报。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规定,申报区级示范社的农民合作社,除符合《任城区农民合作社区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农民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年的6月30日前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不存在经营异常等情况。
二是合作社办公场所及机构建设方面。合作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依法制定符合本合作社实际需求的章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完善内部制度,规范内部管理,保障成员合法权益。依法设立成员代表大会,并设有理事会、监事会。合作社成员应达到一定的人数要求(农机合作社可适当放宽)。
三是合作社财务管理方面。合作社应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社员账户,详细记录社员出资额、量化公积金份额、社员与本社交易量(额),提供社员查询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和财务审计报告的便利条件,定期向成员公布财务情况,保障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鼓励培养专职财务会计人员,或推行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充分利用财务软件,推广会计电算化,严格执行《2021年财政部关于印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财会〔2021〕37号)》的有关规定。
四是农民合作社社会声誉方面。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社会责任感强;农民合作社社风清明,恪守信誉,公平竞争,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有示范带动作用,不存在涉嫌非法集资等违规违法经营行为。
(三)农业生产性服务示范组织。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是指贯穿于农业生产作业链条中,直接或协助完成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作业的社会化服务的组织(主要指服务于种植业各环节生产的组织),参评示范服务组织的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必须是任城辖区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性服务企业等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且依法在任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原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一年以上,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必要的服务设备、醒目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标识,组织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组织成员相对稳定。
3、具有相应社会化服务能力,广泛推行标准化服务,有严格的服务技术操作规范、完善的服务记录制度,服务质量可追溯,能够提供有力的服务证明(服务合同、协议及订单)。
4、服务组织应有详细的财务记录,能够提供服务收入和支出的证明。
5、符合以上条件的、且以前取得了各级别示范荣誉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生产性服务企业优先参评农业生产性示范服务组织。
二、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务必于2024年4月2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经镇(街道)审核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四、有关要求
2、规范工作程序。申报单位要及时提报申报材料,镇(街道)业务部门要认真实地核实后进行推荐,区业务主管部门严格审核推荐材料,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区级示范社、家庭农场区级示范场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的推荐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参照各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示范场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规范、真实,未按规定要求上报的材料不予接收。
附件:1、区级示范场、示范社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申报材料要求
2、示范社(场)、示范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材料模板
济宁市任城区农业农村局济宁市任城区财政局
济宁市任城区自然资源局济宁市任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3月28日
附件1:
参评主体申报材料要求
1.参评主体应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胶装本3份)。
2.认真填写《2024年农民合作社区级示范社审核推荐表》、《2024年家庭农场区级示范场审核推荐表》和《2024年任城区农业生产性服务示范组织审核推荐表》,并胶装于纸质版材料中。
3.参评主体所需的原始证件须放入牛皮纸质档案袋保存,并写明原始证件装袋目录。
不按要求上报的推荐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2
类别:(农业、渔业、林业、畜牧、农机、供销社)
任城区农民合作社区级示范社
申报书
所属镇(街道):
申报单位名称(公章):
申报单位联系人、手机:
区行业部门名称(公章):
填报日期:2024年月日
2024年农民合作社区级示范社审核推荐表
农民合作社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身份
手机
合作社地址
主要业务范围
申报单位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月日
镇(街)主管
部门审核
意见
经考察,该社申报材料内容客观真实,同意推荐。
镇(街道)负责人签名(章):
镇(街道)单位公章
区行业
部门审核意见
同意推荐。
行业部门负责人签名(章):
行业部门单位公章
备注:主要业务范围包括粮食、油料、棉花、蔬菜、水果、奶业、生猪、禽蛋、肉牛羊、蜂业、渔业、农机、中草药、食用菌、手工艺、花卉、休闲观光、林业等。
一、农民合作社发展情况表
格式见附表(1—4)
二、其他材料
1、农民合作社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农民合作社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三证合一的不提供);
3、农民合作社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三证合一的不提供);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产品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
6、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7、本合作社财务报表(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由本社财务会计出具或会计事务所出具,或者由乡镇农经部门盖章确认;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证明(打印公示界面);
9、合作社所在的镇(街道)出具的合作社真实运营及在当地示范带动作用,没有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不良社会影响的证明;
10、合作社2023年度发展情况报告;
11、农民合作社登记成员名册(复印件);
12、农民合作社章程;
13、农民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复印件);
注:凡是复印材料均需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以确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附表(表1—4)
表1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基本情况表
1
2
3
4
5
6
7
8
9
农民专业合作社
名称
理事长情况
地址
邮编
注册登记
实有成员情况
成员
出资
总额
(万元)
信用等级
文化程度
社会兼职
实有成员总数
其中:农民成员数
表2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资产负债及收益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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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贷款余额(万元)
盈余返还总额(万元)
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交易量(额)返还比例
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年经营收入(万元)
获得财政扶持资金总额(万元)
成员社内年均所得收入(元)
2022年
2023年
表3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主要生产经营服务情况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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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产经营项目
农作物种植面积(亩)
农作物产量(吨)
畜禽出栏产量(头、只)
畜禽年末存栏总量(头、只)
畜禽产品总量(吨)
水产养殖面积(亩)
水产品产量(吨)
特色产品总量(吨)
植保合作社服务面积(亩)
农机拥有量(台、套)
农机合作社作业服务面积(亩)
表3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主要生产经营服务情况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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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农业收入(万元)
手工业产品总值(万元)
信用合作资金
规模(万元)
林业合作社情况(仅限林业合作社填写)
林业种植面积(亩)
木材等林产品总量(立方)
造林绿化增量
(立方)
林业种苗
培育面积
(亩)
是否承担林业重点工程
是否获得森林产品认证
表4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产品(服务)质量安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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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
是否建有合作社质量管理制度
农资统一管理、统一配送率(%)
是否建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是否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制度
产品通过以下哪种认证
通过ISO9000,HACCP等质量认证情况
获得商标
情况
农(兽)药
种子(苗)
种畜禽
饲料
肥料
有机
绿色
无公害
地理标识
是否是中国驰名商标
是否是著名商标
申报区级示范社证件原件装袋目录
(粘贴在档案袋正面、A4纸)
(农业、渔业、林业、畜牧、农机、供销社)合作社·**镇(街道)
合作社名称:
合作社联系人:
手机:
内含:
1、农民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份
(工商营业执照是否实行三证合一)
2、农民合作社组织机构代码证份
3、农民合作社税务登记证份
4、银行开户许可证份
5、其他材料()份
备注:如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装袋日期:2024年月日
类别:(农业、渔业、林业、畜牧)
任城区家庭农场区级示范场
2024年度家庭农场区级示范场推荐审核意见表
家庭农场名称
农场主
家庭农场地址
主营业务范围
申报
单位
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公章:
镇(街道)
审核
经考察,该农场申报材料内容客观真实,同意推荐。
负责人签名(章):单位公章:
部门意见
目录
一、家庭农场基本情况表。
二、家庭农场基本情况简介,包括家庭劳动力、常年雇工、临时雇工、发展沿革、生产经营、销售渠道、收益情况、经验介绍等。
四、经营规模情况,土地流转期限、总面积,是否连片经营,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五、经营效益(2022年、2023年总收入和总支出情况、亩均产量、年人均纯收入)、生态效益(是否规范使用农药和化肥、农业废弃物是否实现无害化处理)、获得财政扶持情况。
六、主要管理制度(应以上墙制度为标准)。
七、执行的生产质量安全标准。
八、家庭农场注册登记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复印件。
九、主要商品销售及订单销售情况,产品注册商标证书、质量标准认证证书复印件、订单销售情况合同复印件或证明。
十、其他申报材料:
1、家庭农场主及家庭成员户籍证明复印件;
2、经营者培训证书复印件;
家庭农场基本情况表
家庭农场全称
农场主姓名
家庭农场类型
经营范围
家庭农场主身份
家庭农场主文化程度
家庭农场主
受培训情况
家庭成员人数
家庭劳力人数
常年雇工人数
临时雇工人数
注册资金
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经营规模
土地流转面积(亩)
土地流转价格
土地租期或承包期
合同是否经乡镇经管站鉴证
经营主体
是否有营业执照
是否有独立的银行账户
是否有税务登记证
是否有组织机构代码
是否在当地农业部门备案
是否按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山东)报送年度报告
经营场所
是否有场房场地
是否有办公设备
是否有醒目的农场标识
配套设施
是否有必要的农业机械
是否有废弃物处理设施
生产管理情况
是否建立生产记录制度
是否有生产或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生产过程情况
是否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稳定的协作关系
主营产品情况
注册商标名称
农产品质量认证
生产基地认证
有无质量可追溯
产品销售渠道
经营效益
2023年总收入(万元)
2023年总支出(万元)
亩均产量
年人均纯收入(万元)
生态效益
是否规范使用农药、化肥
农业废弃物是否实现无害化处理
带动能力
参加协会名称
参加合作社名称
获得各级财政扶持情况
获得贷款资金总额
其他
家庭农场原始证件装袋目录(粘贴在档案袋正面、A4纸)
(农业、渔业、林业、畜牧)家庭农场·XX镇(街道)
家庭农场名称:
家庭农场联系人:
1、家庭农场工商营业执照份
2、家庭农场组织机构代码证份
3、家庭农场税务登记证份
份
备注: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区级农业生产性服务示范组织
申报单位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组织负责人姓名:
2024年区级农业生产性服务示范组织审核推荐表
服务组织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姓名
所属镇街
主要服务区域
提供服务类型(√)
全程托管£
机耕£
机播£
机防£
机收£
服务价格(元/亩)
拥有专业服务
设备情况
机械名称
机械规格及标准
拥有数量
日作业能力(亩)
拥有专业技术
人员情况
农机驾驶证/操作证名称
拥有证书人员数量
服务组织意见
服务组织负责人签名:公章
2024年月日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农机中心
单位公章
区农业农村局
一、服务组织基本情况
包括服务组织“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服务组织或法人的银行开户证明(可提供银行证明、对账单、流水单、印鉴卡开户许可证等一种或多种);服务组织人员及机械设备情况(可提供农机具的发票、购买合同等)经营服务场所(办公设施、配套设施等)、服务组织获得的荣誉、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