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制度管理范文

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招标采购制度管理,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一、前言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或政府借款,依照法定方式、方法、程序采购财政部门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招标采购是政府采购的一种主要形式,它对于节约财务开支,降低工程造价,实施“阳光工程”,避免“暗箱操作”,遏制商业贿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都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存在着对招标采购认识不足,采购标准难于掌握,招标过程复杂等问题,招标采购在实际工作中的作用没能得到充分发挥。本文拟从案例入手,着重分析高校招标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引起高校决策层对招标采购的足够重视,为促进招标采购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提供一些参考。

二、招标采购过程

1.招标项目预算管理

规范的预算管理包括采购申请的拟定、审核、备案等。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制定项目预算是控制资金使用的第一步,对于招标采购的成功至关重要。如果不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并编制招标项目预算,就容易为招标采购人员与投标人之间互相串通提供可乘之机。例如,M高校A项目招标,预算20万元,而中标价仅9.6万元,两者相差10.4万元。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一些高校在预算管理上的欠缺。

2.评标委员会的选择

3.招标方法和评标方法的选择

招标方法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招标三种类型为主。评标办法一般有综合性评价法、最低价法、合理最低价法等。招标方法和评标方法的选择对于招标采购是否成功有着根本性的影响。由于招标采购在我国仅有二三十年的历史,在很多单位、地方招标采购尚属于“一事一标”的分散采购类型。例如,D标科研设备采购,在国内只有少数企业能生产此类设备,在招标采购时采用了公开招标形式。在缺乏竞争的情况下,商以13万元的高价中标。事后了解到,如果采用询价采购,可以节约采购资金20%。因此,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谨慎选择招标方法和评标方法。

根据国外经验,一般性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应以合理最低价评价法为主。合理最低价法,简便易行,节省投资,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能有效遏制招投标活动中的串标行为。要防止少数评委以“老客户”为由,对投标人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滥用自由裁量权。例如,E标采购,本地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只有3家,并形成对本地招标市场的垄断,使招标价格居高不下。在招标时,学校邀请了外地供应商参与,对同一质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牌的商品,按照价格取舍,外地投标人以低于当地投标人最低报价30%的价格中标,节省资金15万元,防止了串标行为发生。实践证明,在一般性货物公开招标采购中,使用这一办法,能有效地促进竞争,节约采购单位的财务开支,具有比较明显的优越性。

招标后,应加强合同签订与货物验收的管理,防止合同中有损害采购单位利益的条款,这就要求管理、监督部门加强对合同的审核及与标书的比对。货物验收要由使用、管理和监督部门共同负责。针对货物验收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或者提出废标申请,以防止少数投标人以低价投标,恶性竞争,中标后以次充好,损害招标单位利益现象的发生。例如,F标采购,一投标人以最低价中标,但是,所送样品没有通过质检检验,招标单位作废标处理。

5.招标监督

对招标采购实施监督是招标采购的重要方面。当前对招标采购实施监督的主要做法是实行“事前介入,全程参与”的监督办法。“事前介入”指管理部门在拟定采购计划时,除上报主管领导外,应同时上报院纪委监察室,主动接受监督。“全程参与”指监督管理部门有审核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参与招标采购,考察供应商,验收货物,审核发票等监督职能。实施招标监督有以下好处:一是促进了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现场监督对评标人员是一种无形的压力,能促使他们自我约束。二是监督人员根据评标情况,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能纠正一些违规操作的行为。例如,C标采购,标底20万,最低报价16万元,采购单位评委以老客户且质量更好为由,力荐报价为22万元的供应商。监督人员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对报价最低的投标企业进行考察咨询,证明其能在技术上满足招标要求,使报价最低的那家供应商中标,维护了投标者的正当权益,为学校避免了6万余元的损失。

三、几点建议

针对以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提出以下建议:

1.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2.建章立制,依法操作

3.严格程序,加强管理

招标采购中出现的问题,最根本的原因是没有按照招标采购的程序办事。程序是由若干重点环节组成的。招标采购要想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就要抓住重点环节,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加强对招标采购的管理。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制订预算是招标采购的第一步,是招标采购过程中重要的监管手段。在制订预算过程中,由管理部门单个部门制订就容易出现内容上的偏差与信息上的失真,也不符合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规范要求。因此,在应加强预算管理,按照呈报、审核、批准、备案等程序操作,严格控制超预算采购;二是加强对招标过程的管理。尤其在评标阶段,应公平、公开、公正地对待所有投标人,防止评标中出现倾向性;三是加强对招标方法的管理。应根据所采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特点选用适合的招标方法和评标办法;四是加强对合同的管理。防止在合同中出现一些不公平条款而损害学校利益;五是加强验收管理,确保所采购货物与招标文件合同相一致,避免以次充好,损害学校利益。

4.强化监督,制衡控制

5.强化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0

[2]张华向惠荣:关于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几点思考[J].长江论坛,2006(2)

[3]陈勇:对最低评价法的合理化建议[J].城市公用事业,2006

[4]薄红英范惠娟:高效推行招标采购的实践与思考[J].实验室科学,2006(2)

[5]朱列辰刘岳启:物资设备招标采购中的几个关键环节[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05(12)

[6]陈雪冰:建立和完善高校政府采购制度[J].学术与研究,2006(1)

[7]王欣: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行为及其防范[J].科技创业月刊,2005(7)

【关键词】招标采购;规范化管理

引言

1、目前我国高校招标采购中存在的问题

1.1违规操作严重危害高校经济利益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因招标采购与流通渠道和终端市场的联系较频繁,有些不法厂家商会用各式各样的促销手段,来吸引采购方的注意。这些厂商的促销方式可靠性低、风险大,往往会提出比较诱人的价格或用所谓的高端技术来诱导采购人员,但是如果采购人员缺乏经验,或因个别采购人没有清晰的认识到不法厂商的潜在动机,让利益蒙蔽了双眼,最终出卖了效方的权益,导致采购回来的产品存在潜在的质量隐患,或者价格偏高,增加学校付出的成本,导致资金严重浪费。

1.2采购过程管理不完善,采购过程不公开、不透明化

很多采购人员带有倾向性,采购管理并没有体现出公开、公平、公正、诚信与竞争的原则。招标采购人员为了能采购到自己比较理想,较为熟悉的仪器设备,通常以设备专业性单一指标作为采购理由,出现有针对性和倾向性的现象。这样的结果无法体现招标采购应遵循的公开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影响多数投标者的积极性,并切给校方带来难以想象的危害,有时甚至出现投标人串标或围标现象。

1.3竞标价格不合理,时常出现竞标价格偏低现象

1.4高校固定资产监管环节不规范,不健全,不全面

高校招标采购监管机制的不健全会严重阻碍招标采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化、专业化的形成。现阶段内部监管控制制度是高校采购管理的关键手段。有许多学校为了完善招标采购制度,根据各学校的不同特点制订了相应采购制度。高校自行制订的制度存在着很多漏洞和缺陷,导致采购工作存在权力过于集中化、监督管理体质推理采购部门的问题。有些高校的制度是纪检部门是在评标阶段才开始介入到监督过程中,这样会使信息反馈不及时,进而影响招标活动的流程,导致监督过于形式化。

2、高校招标采购的新对策

2.1规范招标过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2完善招标制度,尽可能的为学校节约成本

2.3廉洁自律,杜绝腐化

加强高校设备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单纯的依靠设备管理部门是不够的,需借助外力方可实现,要充分发挥学校的协同合作效力,如审计、纪委、财务等有关部门共同携手,共同监督、共同努力对采购过程中的计划、方法、验收全过程进行时时监管,对招标过程进行跟踪审核。要不断地建立完善廉政制度,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规范人。制度应紧密联系实际,才具有操作性。加强思想教育,防止腐化思想的形成,它是保证每个人自觉执行各种规章制度的基础,也是不犯错误的保证,因此,要始终围绕加强思想道德管理这一环节开展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和教育活动,大力倡导爱岗、敬业、廉洁的工作作风,要把那些经得起考验、思想素质过硬的人放到设备的招标采购部门。要最大限度发挥好高校党支部和党员干部监督的作用。

2.4重视招标队伍的建设,提高招标团队整体素质

2.5规范招标档案建设

招标采购的档案管理是招投标过程的见证,招标档案管理工作具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是一项比较繁杂、细致的工作,档案需要记录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真实的招标采购过程,反映了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水平。招标采购的档案包括,招标采购需要提请文件、投标申请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纪实、招标评审报告、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文本、合同变更等有关材料、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建设需不断提高,是反映、记录招标采购最直接的资料,因此必须提高全体管理人员的意识,严格做好档案备份、管理工作。

2.6规范标书拟定、通知、发放的过程

2.7及时公示中标结果

一、进一步理顺招标投标监管体系

(一)成立区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全区招标采购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处置建设项目交易、政府采购等重大交易事项。区财政局负责政府招标采购项目采购方案的核准、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评审及对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监督。区审计局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执行和竣工结算的审计监督。区监察局负责对各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招标采购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实施监督,对违纪违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招标采购交易活动。区采购中心负责具体招标采购交易事务。

(二)加强区本级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的统一管理。本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不含村级投资概算在10万元以下的项目)、政府招标采购等招标采购交易业务,全部纳入区财政局统一监督管理。

二、依法将各类招标采购业务全部纳入统一市场规范交易

(三)下列使用国有资产、公共资金和其他依法必须进行的招标采购活动必须进入区采购中心交易,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单项投资概算在2万元以上、50万元已下的建设工程项目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材料、设备采购;

2.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3.依法必须通过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的货物类和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医疗器械采购、重要材料和机电设备等项目采购;

4.特殊项目的招标采购,需经区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对应招标而未招标的项目,有关部门一律不得为其办理后期手续。

三、继续坚持统一招标采购市场的运行原则

(四)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管的要求,所有招标采购活动必须进场公开交易、统一规范运作。必须坚持科学、择优的原则;必须坚持市场充分配置资源的原则。

四、严格实行资格后审和资格预审相结合的资格审查制度

(五)公开招投标信息,防止人为因素干扰招投标活动,区内单项投资概算在3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网上公开招标。

(六)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类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交易的,原则上实行资格后审。技术要求复杂,确需采用资格预审的,应报请区财政局核准。采用资格预审的建设工程项目,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当降低资格审查条件。

(七)设置资格审查条件,应当根据项目需求,按照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设置不合理的注册资本、资质等级、业绩、人员配置、地域限制等条件,排斥、歧视潜在投标人。

(八)采用资格后审的项目,经办人员应当履行保密职责,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可能泄露企业信息的资料和文件。资格后审由评标小组负责,并应在招标公告的同时发放招标文件。

五、严格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招标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管理

(十)区内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招标由区采购中心统一受理,区采购中心应提供高效、规范和优质服务。

(十一)市政道路、园林绿化、房屋建筑(不含公共建筑)工程及附属工程、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的政府投资招标采购项目,原则上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中标评标方式。公共建筑、装修等复杂性政府投资项目,经区财政局批准可以采用综合评标方式招标。

(十三)投标人对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应在开标前2日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由区采购中心组织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招标控制价进行复核。误差幅度在总造价的±3%以内(含±3%)的,招标控制价有效;误差幅度超出±3%的,招标控制价无效,以复核确认的招标控制价为准。经复核确认,招标控制价误差幅度在±3%以内(含±3%)的,复核费用由申请人承担;误差幅度超出±3%的,复核费用由编制单位承担。

六、规范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

(十四)为利用开发企业成熟的管理体系和专业技术优势,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开发企业进行代建管理。代建企业的选择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产生,代建企业组织的施工招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必须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招标。

七、推行建设工程类项目总承包制度

(十五)建设工程类项目应当整体发包,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项目分解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除设计施工一体化专业工程外,招标人不得分解房屋建筑工程的各分部工程,不得将房屋建筑工程的基础、门窗、涂料、保温等项目分解发包。设计施工一体化专业工程确需单独发包的,应当纳入总承包管理范围。

(十六)工程建设项目受施工场地或工期限制确需划分标段的,应合理划分标段,设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的,原则上招标人不得限制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数量,不得限制投标人中标标段的数量。

八、实行保证金制度和合同备案制度

(十七)实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制度,规范投标人履约和诚信行为;保护招投标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九、严格责任追究

(十九)由财政局、招标人组成项目招标领导组,协调解决项目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并加强专家评委评审过程的管理,对因评委过错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应追究专家评委责任。

(二十)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应当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不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取消其承揽资格,并按照合同约定索赔。对以上行为区采购中心应将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视情节轻重,禁止其在一年至三年内参加屯溪区政府招标采购交易活动。

十、其他

关键词:电子化;网络管理平台;招标采购

一、电子化采购管理平台存在的问题

1.法律制度的缺乏

2.参与方协调问题

电子化招标采购是一种涉及到多个内部,多方参与的新型采购模式。电子化招标采购对各方之间的信息共享具有较高的要求,需要各个部门以及参与方之间的紧密配合。纵观我国目前电子化招标采购的发展现状,招标方、投标方、担保机构以及行政监督部门等在电子化招标采购中,没有充分应用网络技术和计算机技术,使得各方在信息共享方面存在误差,进而到这各个参与方之间的协调配合达不到电子化招标采购对其的要求,影响我国电子化招标采购的发展。

3.安全性问题

从电子化招标采购的定义中就可以看出,身份识别、信息准入、流程管理等是电子化招标采购的关键部分,但是由于我国目前没有统一的招标采购流程,对参与方的信息识别不够,招标采购信息管理没有进行统一的规范,缺乏有效的招标采购系统,导致我国电子化招标采购在很多方面存在安全性的问题,而安全性的问题也是电子化招标采购中最为核心的部分,只有确保电子化招标采购的安全性,才能使得电子化招标采购的发展走上正轨。

二、基于网络管理的招标采购的措施建议

IT技术和信息化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网络管理平台成为各行各业发展中必须依赖的工具,网络化管理平台的出现能够促进电子化招标采购的集成发展,能够解决目前我国电子化招标采购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1.完善电子化招标采购的法律环境

2.加强信息共享,促进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电子化招标采购模式的本质就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招标采购的无纸化运作,电子化、无纸化的招标采购必须建立在信息共享机制的基础之上。网络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必须保证各个部门之间的配合,也就是说各个部门在电子化招标采购的过程中能够获得全面的信息,防止招标采购中的不公平竞争出现,加强电子化招标采购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3.进行业务流程再造,保证电子化采购的安全问题

4.建立完善统一的网络管理平台

参考文献:

[1]张利江.招标机构的发展阶段与信息化路径[J].招标采购管理,2012(1):23-25.

[3]陈定力,陈福生.电子招标系统的加密方案设计于实现[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2005,12:14-16.

[4]汪辉.电子招标开拓招标业务新模式[J].现代商务,2008,23.

[5]于阳.电子招标系统中专家抽取方法[J].计算机应用研究,2007,1:15-21.

关键词:公立医院;招标采购;问题;对策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健康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也越来越全面,在医院发展过程中,需要各种耗材、药品等,对于这些药品器械和药材,必须要进行定期采购管理,确保医院的医疗救助和医疗服务能够顺利进行。公立医院的招标采购管理是控制成本、提高医院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为了尽量控制成本,需要对采购项目预算进行相应的控制和管理,保证各种资金的有效应用。在当前公立医院的招标采购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在招标采购之前对预算工作做得不到位、招标采购过程不够规范、招标采购控制体系不完善、招标采购人员的综合能力素养不高等,针对这些问题必须要提出对策略,促进招标采购过程的透明化,促进公立医院的快速发展。

一、当前公立医院招标采购存在的问题

(一)招标采购体系不健全

当前公立医院招标采购管理过程中,管理体系不够健全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公立医院重视医疗管理,对医院招标采购的重视程度不够,因此导致各种招标采购体系不够完善,招标采购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医院的各个部门,各部门要对物品需求上报给采购部门,然后由采购部门统一列出采购需求,当前公立医院的招标采购管理过程中,缺乏整体性的管理理念,在招标和采购管理的过程中出现一些信息衔接不当问题,出现了浪费现象。

(二)招标采购过程不规范

招标采购管理体系不够健全,则会导致整个招标采购过程的不规范性,很容易出现有的企业为了中标而采取非正常的竞争手段,使得整个招标采购过程不公平公正,所选中的企业不一定能够为医院提供高质量的医药耗材和药品。

(三)招标采购人员的专业素质比较差

在当前公立医院的招标采购工作中,招标采购人员的综合能力素养比较差,例如公立医院的招标采购人员没有掌握市场动态,对于市场上各种医疗物资的成本变化情况不了解,因此在进行招标采购时没有一定的针对性,导致招标采购的效率比较低下,出现了很多的浪费现象。另外,由于有的招标采购人员的综合素养不高,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贪污、私自挪用采购费用的现象,对医院的发展产生极其严重的影响。

二、加强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管理控制的方法

(一)不断健全招标采购体制

(二)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招标采购过程的规范性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各种违规、违法现象,尤其是受到利益驱使,整个招标、采购过程可能不公正,造成医院成本增加。对此,应该要加强公立医院的招标采购的监督工作,应该要按照规范化的设计标准以及程序进行招标采购管理,在医院内部要强化内部控制与审计,同时要将各种招标采购信息公布出来,供医院工作人员以及群众进行监督,从而不断促进招标采购工作的顺利完成,促进医院的正常运作。

(三)不断提高招标采购人员的专业素质

一、企业物资招标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流程比较混乱、认识不到位

(二)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不公平性

目前,我国很多企业在招标过程中经常违背公平、公开原则,很多投标单位经常以利益为诱饵,鼓动其他供应商到竞标会上当陪衬,从而保证自己能够顺利中标。同时,在招标的过程中,还会涉及到“关系”和“权利”的问题,很多招标人都比较重视人情关系,有的甚至会出现收受贿赂的现象。另外,还有一些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相互串通,围标串标,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招标行业的稳定发展。

(三)物资招标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二、企业物资招标中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完善企业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企业要想能够长久稳定的发展下去,就必须不断完善自身招标采购管理制度,避免采购到不合格的产品,从而提高自身的市场效益。企业在进行物资招标时,一定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提高企业民主管理力度,从而实现规范招标的目的。同时,企业还应该加强招标的监督管理制度,避免出现一些徇私舞弊的现象。企业要想真正完善企业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就需要从以下几点做起:

(二)加强企业招标采购队伍建设

(三)完善企业物资招标流程和评审过程

一、物资招标采购管理

基于市场竞争的大环境,为了保证将各种物资提供给企业的供应商得到订单的方式公平公正,为了促使供应商之间的竞争具有合法性,为了帮助企业获取更好、更多的物资资源而建立的一种渠道,这便是物资招标采购。

企业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物资采购,不仅能有效地减少其物资采购成本,保证所采购的物资品质,还可以在整体上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以及市场效益。因此,企业的领导者必须加大对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工作的重视度。

二、企业物资招标采购管理的缺陷

(一)没有科学合理的管理流程

(二)没有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我国很多企业都没有建立健全物资招标采购管理的监督机制。这不仅导致企业物资招标采购环节无法合理规范的进行,还产生了工作人员不负责、中饱私囊的现象。相较于企业的生产环节来说,企业的采购环节即使产生了纰漏也不易被发现,基于这种状况,很多物资招标采购管理的工作人员容易被利益蒙蔽双眼,通过工作职权,在对物资进行采购时,偏重于质量较差、价格较高的物资,从而将企业资金变为自身财富,这样不仅导致自身触犯经济法规,还严重影响了企业物资采购的质量以及企业的经济效益、市场效益、社会效益。虽然很多企业已经意识到监督机制的重要性,并建立了内外监管体系,但由于没有完善的监管制度,致使监督体系过于形式化,无法有效地发挥自身功能。

三、强化物资招标采购管理措施

(一)遵守物资招标采购的基本原则

企业要想顺利开展物资招标采购,就要先针对该环节进行一系列的设计规划,制定开展该环节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在物资招标采购过程中,要始终遵循其基本原则,并对该原则不断进行充实与完善。一般企业都会设定五个基本原则,即运行原则、范围原则、招投原则、选定原则以及监控原则。

运行原则是指企业在招标过程中要始终保持该环节的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企业要做到诚实守信;范围原则是指符合招标条件的,企业一律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物资采购;招投原则是指企业的招标对象应该不受行业、区域的限制,面向全国专业的经销商、企业以及生产厂,并且不设立中间环节,使厂家可以实现物资直购;选定原则即中标的基本条件,也就是说物资具有较好的品质、价格实惠且供应商具有良好的服务态度以及送货及时等;监控原则是指在该环节中,不仅是企业的采购管理部门参与其中,监察、业务等部门也要积极参与,从而保障招标的公开性,促使招标更加合理合法。

(二)对物资采购资金进行调控与分析

企业在进行物资招标采购时,必然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只有足够的资金投入,才能保证物资的采购行为符合规范要求,招标的操作具有程序化。不仅如此,企业要想完成采购工作,还需要先向供应商支付约定货款,企业不仅要对资金流向进行宏观调控,还要树立一个诚实守信的企业形象。传统的采购工作总会由于各个企业之间的资金拖欠以及资金匮乏等问题,而出现资金无法正确分配与使用的困扰。因此,企业在进行物资招标采购时,必须加大资金控制力度。企业应先制定采购资金的分配与使用制度,并定期召开例会对其进行研讨。再由企业的财务部门依据例会内容对采购资金进行分配与使用。企业通过这种方式对物资采购资金进行调控,不仅能及时满足采购部门对资金的需求,还能有效地减少个人中饱私囊的现象。

(三)严格检验采购物资的品质

企业要想招标采购的物资具有质量保障,首先要对供应商进行严格选拔,保证投标的供应商的物资质量都是符合企业需求的,并且送货效率高;其次,还要对供应商进行深入调查与分析,要确保供应商的货源来自正规的生产厂;最后,企业要设立一个专门检验招标采购物资的质检部门,由专业人员进行质量检验。

(四)完善物资招标采购监管制度

虽然企业制定了严格的物资招标采购原则,规范了采购操作行为并设立了物资质量检测部门,但还无法解决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工作中的漏洞问题。企业还要建立物资招标采购监管制度,并对物资招标采购的全程运作进行监察、审计,其中包括编制计划、招标议标、供应商审核、签订合同、检验物资、储存物资、发放物资等流程。只有这样,才能促使监管体系的制约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从而保障企业的物流招标采购顺利进行。

关键词:污水厂;高低压设备;招标;采购

Abstract:withthedevelopmentofthesewagetreatmentplant,theuseofequipmentisalsoinconstantexpansion.Thispaperonwastewatertreatmentplantofhigh/lowpressureequipmentpurchasingandtenderabriefanalysis.

Keywords:sewageplant;Highandlowpressureequipment;Thetender;purchasing

所谓高低压设备招标采购就是要在完全市场化竞争的条件下,将为污水处理厂提供各类所需的配电设备的合格分供方引进内部,通过合理的组织和引导,促使其进行有序的竞争,让企业最终获得优质、优价的物高低压设备。

1.高低压设备招标采购的可行性

1.1招标采购具有公开性

1.2招标采购是避免企业采购腐败的重要措施

招标采购在提高采购物资质量的基础上,能最大限度的避免企业采购腐败现象的发生。它既使各供应商公平竞争,从而达到采购成本最大的效果,又可以增大对采购过程的监督力度,杜绝影响采购质量的各种外界因素,有效地保护了计采人员。招标使物资采购的各个程序都走向了公开,监督、管理都有的放矢,而且更重要的是把以往的事后审计、检查,变为事前预防,从被动管理,变为主动参与。

2.高低压设备招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

2.1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是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各个行政管理部门都制定招标投标的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导致政出多门。二是部门保护,行业垄断。有的行业部门的评标专家库中的专家大部分是本系统、本行业的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评标时,大多倾向于本系统、本行业的投标单位。

2.2招投标人存在的问题

一是化整为零,规避招标。主要招标人是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分解为若干小项目或分段实施,使之达不到法定的招标规模标准。二是围标串标,分包转包。投标人相互串通,组成临时联盟,一家投标,几家陪标,事后再进行利益分配;或者中标后即将工程分包、转包,从中收取管理费或赚取差价。

2.3招标机构存在的问题

一是资质多头管理,招标队伍良莠不齐。各个行业主管部门都有招标机构的准入权,没有统一准入标准,招标机构队伍良莠不齐。有的招标机构为承揽业务,无原则迁就招标人;有的以降低招标收费标准进行恶性竞争;个别的甚至参与“围标”、“串标”。二是“低挂高”,“内挂外”。有的低资质招标机构挂靠高资质招标机构,或者无资质招标机构挂靠有资质招标机构。有的外省区招标机构以设立办事处、分公司等名义,使区内一些无执业资质人员用他们的资质在我区承揽招标业务。

2.4有形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自为政,难以监管。部门设立的有形交易市场,难以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难以实现依法规范操作,难以实现规范有序的统一有形市场。二是专家库过于分散,资源不能共享。评标专家库分散在各主管部门和机构。专家库存在专业门类设置不全,专家入库的随意性大,缺乏必要的审核程序等问题,专家素质参差不齐。

3.污水厂高低压设备招标及采购的对策

3.1项目启动阶段的招标采购管理

合理利用厂内各部门内部资源,成立招标工作小组。成立以招标管理师为中心,设计部、投资管理部、合约部、机电安装部、工程管理部各部门工程师共同参与的工作小组。本小组相对固定负责各污水厂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形成“专业人做专业事”的服务体制,便于很好地做到资源共享。

3.2做好招标采购规划

招标采购规划是项目管理前期阶段核心工作之一,具有长远性、全局性、方向性和概括性特点,在通过一定的方法和程序后明确采购什么、采购多少、以及如何采购。科学、合理、可操作的招标采购规划不但能提升项目管理的质量,同时为编制招标采购计划提供最为基础的依据。招标规划实施前需与业主单位作充分沟通,理清招标范围,取得业主的批准,并作为制定招标计划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招标规划内容进行概算分解工作,依据概算分解进行限额设计和限额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计划需要实行动态的跟踪和调整,使招标工作满足工程进展需要。计划的编制固然重要,但是计划的执行更为重要,在每次周会上招标小组和各部门负责人会针对计划的实施进行检查,针对检查情况与各实施单位和部门进行一个全面沟通,并对计划的执行实施调整。

3.3规范评标工作

确定评标考核指标体系是整个评标的关键。评考指标体系设置的科学、合理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将直接影响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因此,评考指标体系的确定,不能仅仅局限于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经验、规模、服务和财务能力等,还要考虑到各方面的综合因素,便于操作。

在实际评标过程中,要将这些因素都纳入到评标体系中:投标商品的价格、技术性能、质量水平、交货期、付款条件、售后服务、资信及履约能力、合作精神和其他优惠条件等。以便进行综合的考虑,选择最优方案。

3.4完善相应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4.高低压设备采购的成本控制

4.1建立严格的采购制度

4.2充分进行采购市场的调查和资讯收集

一个企业的采购管理要达到一定水平,应充分注意对采购市场的调查和资讯的收集、整理,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了解市场的状况和价格的走势,使自己处于有利地位。如有条件,企业可设专人从事这方面的工作,定期形成调研报告。

4.3建立价格档案和价格评价体系

污水厂采购部门要对所有采购设备建立价格档案,对每一批采购物品的报价,应首先与归档的材料价格进行比较,分析价格差异的原因。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采购的价格不能超过档案中的价格水平,否则要做出详细的说明。对于重点设备的价格,要建立价格评价体系,由公司有关部门组成价格评价组,定期收集有关的供应价格资讯,来分析、评价现有的价格水平,并对归档的价格档案进行评价和更新。这种评议视情况可一季度或半年进行一次。

总结

总之,开展污水厂高低压设备的招标及采购工作有利于在降低污水厂所支付的成本的同时提高设备的质量,为污水厂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需要注意的是在开展招标采购工作时必须遵循当地政府的规章制度,防止出现违规操作的行为,给水厂的正常运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参考文献

[1]田锐.关于物资采购中如何利用招标降低成本[J].科技资讯,2007

[2]倪恩坤.完善电力企业物资采购管理的对策[J].广东水利水电,2008

【关键词】设备,招标采购,常见问题,对策

目前,在设备的招标采购中,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对市场秩序有着极大的影响。一些招标监督部门也不能对设备的招标采购进行严格的控制,因此,我国的设备招标及采购的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

二、招标决策原则与程序对招标采购的影响

1.招标决策原则对招标采购的影响

招标的决策程序和原则决定了能否保证招标的公平合理,能否更好地维护买方的经济技术利益。常见的买方决策原则有以下几种:

(一)最低价格中标原则

这种原则适合于标准材料的采购。但经常被简单地用于复杂设备和系统的采购。在大批量购买时,单套设备的较小差价会累计成绝对值较大的差额。对绝对差额的过分重视,会使决策者忽视供方技术和履约能力,做出因小失大的选择。

(二)投票表决原则

这种原则简单直接,是让专家评委投票选举出中标者,或者前两三名。但由于每个人的专业知识和角度不同,结果可能有失专业水准.也

容易纵。

(三)综合评分排序原则

由于设备购买决策的多目标性,单决策难以保证合理。基于多目标综合评价原理的综合评分决策原则逐渐得到普及。它是通过专家打分和综合评价模型计算出来的分数对供方进行排序。但在实践中,权重分配、打分原则甚至评价模型,常常被随意化和简单化,导致决策不尽合理。例如,有的采用最低价格作为最高分,有的采用接均价格或者标底价格作为最高分;有的用价格偏离幅度确定

分数,有的用偏离顺序确定分数。显然,偏离顺序法不如偏离幅度法严肃与合理。

2.招标决策程序的影响

决策程序是否科学严谨,不但对招标采购公平与合理性有影响,也对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有重大影响。很多招标并非真正由招标委员会综合决策,而是委员会评价打分后.交由领导或领导班子决定。因此,在招标实践中.有大量综合打分第一却不能中标的现象。领导最终决定的决策程序,看似尊重了领导的权威,但实际上给领导提供了照顾私人关系的契机,一旦发生腐败行为就会损害集体利益。领导者往往并非真正客观地了解供应商的技术、质量和服务,因此,建议领导者尽可能的下放购买决策权.将自己的职责定义为审查招标委员会综合决策的合理性,或者干脆将自己的决策意见以适当权重综合到决策模型当中。这样,有利于维护集体利益和保持个人廉洁。

三、招标采购存在的问题

1.供应商选择不尽规范

由于邀请招标以及竞争性谈判大体是一种,因采购需求的专业性较强而有意识地向具备一定资信和业绩的特定供应商发出招标邀请,使其参与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因此,它具有一种只需向特定的潜在的投标人发出邀请的特征。在具体物资招标采购业务中,由于各种原因和利益,人为主观地、有意无意地排斥一些潜在的具有竞争力的供应厂(商)参与竞争,使得其他供应商不能平等地获取招标采购信息。

3.专家评标组的组织不尽完善

5.评标方法不够全面

尽管在实际招标过程中也相应地遵循了有关评标实操技术和方法,但是对于那些技术工艺要求复杂、性能质量高、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专业的物资采购,特别是新品器材,单纯地用价格因素去议标评标,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此时的价格已不是第一要素了。实际工作中,由于对供应商评价考核、时效评审等基础工作的缺乏,无法深入地运用综合评分法来开展评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仅凭借个人的感觉、经验来实施议标评标,显然有失制度的保障、科学的依据、规则的公允。

四、解决招标采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1.完善法律法规,维护招标市场秩序

2.明确招标人的职责,严把验收质量

在严把验收关上,医院分管领导、设备管理部门、使用部门、供应商必须共同参与验收,一是严格按照供应商的标书及合同核对产品资质与设备是否相符,产品包装,标识说明书等是否符合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的规定”。二是核对设备配置附件是否与标书一致,合格后进行安装调试和操作培训,并填写验收合格报告,发现与设备、与标书及合同内容不符,使用单位有权换货,退货或终止合同,没收保证金,重新申请招标。

3.规范投标程序,加强投标人管理

规范投标活动程序要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督和管理,通过制定和推行招标公告办法、资格后审制度、投标文件递交、接收及开标流程、评标专家行为规范、封闭式评标区管理办法、招标监督规程、投诉处理规程等一系列制度和办法,从程序上对招标投标活动加以规范和监管。投标人除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外,还要遵守诚实可信的原则参与竞标活动。建立投标人信用管理机制,执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和清理制度,努力创造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大对违背承诺和丧失诚信行为的处罚制裁力度,避免串标、弄虚作假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得中标。

4.合理配置评标专家

完善评标环节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严格审查评标专家入库资格,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评标专家的业务水准、工作专业性水平。实行评标专家动态考核管理制度,建立评标专家个人档案,将评标效果评估结论记入其个人信用档案。逐步完善评标专家管理信息系统的网上录入和调试工作,实现省级评标专家网上统一管理,资源共享。加快制定资深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积极筹备成立资深评标专家库,从而提高评标专家的整体水平。

五、结语

[1]崔茂乔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的实践[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02(2)131-133

[2]陈静加强物资采购管理降低物资采购成本[J]铁路采购与物流201107

关键词:项目管理招标投标机制风险分析应对措施

大型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招投标之后就可以大致确定好工程项目的造价、工期、质量标准,所以招投标在项目前期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但是,因为招投标本身就受不少因素的制约,风险的可能性很大,而且这种风险很有可能在进行施工时变得更大。所以我们在项目招投标阶段就解决这些可能存在的风险,避免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更严重的风险,这对于项目管理实践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

1招标采购的作用及程序

1.1招标采购的作用

从建筑行业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十多年的实践看,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对于推行投融资和流通体制改革、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节省外汇、保证工程质量、防治采购中的腐败现象具有重要意义,招标投标方式的先进性和时效性已得到了公认。

1.2招标采购的程序

招标人根据已确定的采购要求,提出招标采购项目的条件,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最后由招标人通过对各种投标人所提出的价格、质量、交货期限和该投标人的技术水平、财务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确定其最佳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并与之最终签订合同的过程。

招标采购过程包括招标准备、招标实施、开标与评标、定标与备案、合同签订与备案等五个阶段。

1.2.1招标准备

包括招标人资格能力判定、制定招标计划、确定招标组织形式、编制招标采购方案和落实招标基本条件等工作。

1.2.2招标实施

包括招标公告、组织资格审查、编制发售招标文件、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组件评标委员会等工作。

1.2.3开标与评标

包括组织开标会议、公开唱标,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并产生推荐中标候选人等工作

1.2.4定标与备案

包括依据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发中标通知书等工作。

1.2.5商签合同

包括依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合同等工作。

2招标采购风险管理与应对措施

招标投标风险是指在进行招标采购时,因为有某些意外的发生,导致招标采购的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不一致的程度和可能性。在招标采购风险管理过程中,首先要将招标采购过程中的各种风险认识清楚,然后针对这些风险从数量和性质上进行仔细的分析,然后再根据这些分析找到预防风险发生的有效措施,进而最大限度的减少或者是避免意外的发生,实现招标采购预期目标的活动。

2.1风险分析

招标人承担的招标采购风险主要包括招标过程组织缺陷风险、工作人员道德风险、合同风险等;因为投标人与招标人在利益上是有差异的,从投标人的角度来讲,他们很可能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为此投标人可能会做出以下行为:投标人产品的隐性缺陷、技术创新问题、质量问题等。

2.2应对措施

在进行招标时,可能存在着很多的影响因素导致风险的产生,这时我们就要找出重点和次重点,集中精力主要解决最重要的那一个,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否则会增加风险管理的成本。所以,在进行风险管理时,只要识别和量化影响招标采购主要目标的重要风险,就已经做到了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招标采购常用的风险应对方法是风险规避、风险转移及这些方法的组合。

2.2.1风险规避

2.2.2风险转移

①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以转移中标人违反合约的风险,将风险转移给担保人。②投标担保:投标担保能够最大程度的避免或者是减小招标采购中投标人或中标人中途撤标的风险。③保证保险:在进行招标采购时,我们可运用两种保证保险,即合同保证保险和商业信用保证保险,以此来转移投标行为可能带来的信用风险和所提供的商品质量风险。

THE END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打假工作的通知按效力分类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央其他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地方司法文件地方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行业规范立法草案立法动态按常用分类国家法编国家法编宪法国家机构选举代表国家机构组织民族特别行政区相关法民商法编民商法编总类物权知识产权合同债权亲属继承公司企业破产保险票据证券基金期货海商信托行政法编行政法编种类综合行政区划档案保密信访军事外交人事人事管理监察民政安置优抚婚姻登记社团管理其他公安安全警务户籍出入境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司法行政律师法律服务公证监狱劳教司法鉴定宗教侨务教育教育制度教师其他科学技术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管理文物保护体育卫生医药疾病防治卫生保健医疗管理药品监管卫生检疫计划生育城乡建设城乡规划房地产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环境治理野生动物植物保护气象地震海关旅游经济法编经济法编财政财政管理财务国债会计税务征管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特定目的税财产行为税金融金融管理外汇管理地质矿产能源综合电力煤炭交通水运公路铁路民航邮电信息产业土地水利海洋农林牧渔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动植物检疫商业商业管理专营专卖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商品检验审计统计价格技术监督综合计量标准化质量管理工商管理社会法编社会法编社会组织社会救济特殊保障社会保险综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劳动综合劳动就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与工资福利劳动安全职业病防治劳动保护职业培训劳动争议处理劳动监察刑法编刑法程序法编程序法编刑事诉讼民事争讼行政争讼国际法编国际法按法律释义宪法类宪法释义检察官法释义法官法释义立法法释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释义突发事件应对法释义民商法类婚姻法释义物权法释义侵权责任法释义公司法释义个人独资企业法释义企业破产法释义合同法释义商标法释义著作权法释义专利法释义保险法释义信托法释义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商业银行法释义担保法释义拍卖法释义招标投标法释义民法通则释义海商法释义票据法释义继承法释义证券投资基金法释义证券法释义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释义电子签名法释义“驰名商标保护”司法解释释义经济法类房地产管理法释义土地管理法释义产品质量法释义个人所得税法释义中国人民银行法释义会计法释义农业机械促进法释义反不正当竞争法释义反垄断法释义广告法释义森林法释义水污染防治法释义水法释义海域使用管理法释义港口法释义税收征收管理法释义经济公共管理法释义草原法释义进出口商品检疫法释义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释义城乡规划法释义预算法释义行政法类行政处罚法释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释义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义务教育法释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释义公务员法释义国家赔偿法释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释义国防教育法释义建筑法释义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消防法释义环境保护法释义行政复议法释义行政法释义行政许可法释义行政诉讼法释义食品安全法释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释义物业管理条例释义信息公开条例释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释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释义药品管理法释义气象法释义测绘法释义海洋环境保护法释义清洁生产促进法释义防沙治沙法释义防洪法释义防震减灾法释义民办教育促进法释义社会法类劳动法释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劳动合同法释义工伤保险条例释义律师法释义旅游法释义未成年人保护法释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释义工会法释义职业病防治法释义公益事业捐赠法释义安全生产法释义残疾人保障法释义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释义刑法类刑法释义引渡法释义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类民事诉讼法释义刑事诉讼法释义仲裁法释义公证法释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释义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释义按中央颁布全国人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最高法院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预防腐败局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档案局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家信访局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公务员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国家文物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核安全局国家核安全局按地区颁布北京北京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人大上海上海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人大重庆重庆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人大天津天津天律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大广东广东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大广州深圳珠海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东莞中山江门佛山阳江湛江茂名肇庆云浮清远潮州揭阳河北河北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人大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唐山秦皇岛沧州廊坊衡水雄安新区山西山西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大太原大同阳泉长治晋城朔州忻州临汾运城晋中吕梁内蒙古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呼和浩特包头乌海赤峰通辽阿拉善盟阿拉善盟兴安盟巴彦淖尔盟鄂尔多斯呼伦贝尔乌兰察布锡林郭勒盟辽宁辽宁辽宁省人民政府辽宁省人大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葫芦岛营口盘锦阜新辽阳铁岭朝阳吉林吉林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人大长春吉林四平辽源通化白山松原白城延边州黑龙江黑龙江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人大哈尔滨齐齐哈尔鹤岗双鸭山鸡西大庆伊春牡丹江佳木斯黑河绥化大兴安岭七台河江苏江苏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人大南京连云港宿迁盐城扬州泰州南通镇江常州无锡苏州徐州淮安浙江浙江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大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安徽安徽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大合肥淮南淮北芜湖铜陵蚌埠马鞍山安庆黄山阜阳宿州亳州六安池州滁州宣城福建福建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人大福州厦门三明莆田泉州漳州南平龙岩宁德江西江西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人大南昌景德镇萍乡新余九江鹰潭赣州上饶宜春吉安抚州山东山东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大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潍坊烟台威海济宁泰安日照德州临沂聊城滨州菏泽河南河南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大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焦作鹤壁新乡安阳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济源周口驻马店湖北湖北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人大武汉黄石襄阳十堰荆州宜昌荆门鄂州孝感黄冈咸宁随州恩施州潜江神农架林区天门仙桃湖南湖南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人大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岳阳常德张家界郴州益阳永州怀化娄底湘西州广西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崇左来宾贺州百色河池海南海南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省人大海口三亚琼海四川四川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人大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广元遂宁内江乐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雅安眉山资阳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贵州贵州贵州省人民政府贵州省人大贵阳六盘水遵义铜仁毕节安顺黔西南州黔东南州黔南州云南云南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人大昆明曲靖玉溪昭通临沧保山丽江文山州红河州西双版纳州楚雄州大理州德宏州怒江州迪庆州普洱西藏西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西藏自治区人大拉萨那曲昌都山南日喀则阿里林芝陕西陕西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人大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汉中榆林安康商洛甘肃甘肃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人大兰州金昌白银天水嘉峪关定西平凉武威张掖酒泉甘南州临夏州陇南庆阳青海青海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人大西宁果洛州海北州海东海南州海西州玉树州黄南州宁夏宁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新疆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石河子吐鲁番哈密和田阿克苏喀什克孜勒苏巴音郭楞州昌吉州博尔塔拉州阿拉尔图木舒克五家渠伊犁州昆玉可克达拉双河北屯香港香港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澳门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台湾台湾省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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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和农业部微生物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受农业部委托,按肥料品种不同,各自负责对申请肥料登记产品的资料受理和审查、肥料样品检测工作,并负责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具体事务。 二、登记申请者资格 肥料登记的申请者应当是: https://zhuanlan.zhihu.com/p/671146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