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主管部门|农资_生活大百科共计8篇文章

茶余饭后我们谈谈化肥主管部门,可又想说点与众不同却哑口无言,那就来生活大百科这里看看吧。
1.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化肥商业储备补助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适时组织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二十六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立足职能定位,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承储企业落实国家化肥商业储备任务提供政策性信贷支持。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可按商业原则向承储企业提供优https://www.zjzqy.org.cn/notices/getNoticesByNoticesId?noticesId=de2c476b-f974-4532-b095-fd8f28a54f00
2.甘肃省肥料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登记的肥料产品信息。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假肥料、劣质肥料,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肥料产品,不得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不得转让肥料登记证或者登记证号,不得擅自修改经过登记批准的标签内容。 http://gansu.gov.cn/gsszf/c108889/202411/174023526.shtml
3.各单位动态11月6日至8日,由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和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共同主办的第二十四届磷复肥产销会在江苏省南京市举办。中化化肥作为磷复肥协会副理事长单位携旗下核心产品和业务亮相展会。 展会上,中化化肥蓝麟?、雅欣?等多款“生物+”战略核心产品备受关注,展现了公司在养分高效、生物制剂、土壤健康三大产品https://www.chemchina.cn/zhjt/xwzx/gdwdt/2024/11/I1312005071642296320.html
4.七部门印发《2024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法院、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市场监管部门、供销合作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法院、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合作社: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农资生产、流通环节监管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98469921036184565&wfr=spider&for=pc
5.销售化肥(尿素)是否需要农业主管部门许可批准?经查相关法律法规,化肥销售不需要在农业主管部门办理许可。另按照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的《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对经农田长期使用,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其中包括尿素)免予登记,不需农业农村部门备案或许可。上述政策我委工作人员已在电话中向您作了解释,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农http://zw.enorth.com.cn/gov_open/4431240.html
6.部门述职报告范文8篇(全文)三、价格主管部门为建设新农村服务的几点意见 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加强监管、搞好服务”,着力解决广大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一)加强和改进粮食、化肥价格调控,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要加强对粮食价格的调控,努力确保粮食价格在合理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继续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格https://www.99xueshu.com/w/fileqvlng1kk.html
7.部门小金库自查报告(通用7篇)三、价格主管部门为建设新农村服务的几点意见 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加强监管、搞好服务”,着力解决广大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一)加强和改进粮食、化肥价格调控,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要加强对粮食价格的调控,努力确保粮食价格在合理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继续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格https://www.360wenmi.com/f/filekirh0tpj.html
8.全面绿色转型!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意见!推进化肥农药等农业推进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 《农废资源化助力县域乡村振兴高质量产业发展》沙龙报名 为了响应“碳达峰碳中和”、“乡村振兴”和“县域高质量产业发展”等国家战略实施,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农林废弃物分会拟召开《农废资源化助力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0Mjg5MDM5NA==&mid=2247688304&idx=1&sn=cea4a6b02d8e1efa37e7686c64bb71fc&chksm=e894c1e01ab280178deae09baea97d2e2e174de0a26fa44e84b1753fe8f7e8b783fe3457e906&scene=27
9.对化肥监督管理权的思考行政执法过程中,基层执法人员对于农资的监管一直很困惑,特别是化肥的监督管理一直存在着争议。综合起来有两种观点比较典型,一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归属农业农村局,另外一种观点认为对于农资的监管归属合并后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一种观点认为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论据如下: https://www.jianshu.com/p/00c457b3ce4e
10.会计视野法规库: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虱贸委等部门关于氯碱实施化肥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审查制度,凡高于省规定标准的,投资主管部门一律不准核准或备案。加强政策引导,加大现有化肥企业的结构调整力度,适当淘汰落后产能,让一部分规模相对较小、环保不达标、安全隐患较大、竞争力不强的企业退出化肥市场,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二)培植重点骨干企业。坚持市场机制与政府推动相结合,https://law.esnai.com/mview/57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