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了解到,今年以来,针对化肥价格涨幅较大、“假化肥”等质量违法苗头问题,自治区市场监管厅采取三项措施,持续强化化肥产品质量监管,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据了解,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结合宁夏耕种时节,采取重点抽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今年共抽检复合肥料、掺混肥料、磷肥、氮肥等10种67批次,合格60批次,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0.4%。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标识、外观,其次是氯离子含量以及氮、磷、钾等养分物质不足等。及时公开抽检结果,依法查处制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全区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化肥生产企业共29家。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持续加强证后监管,严查企业生产资质,监督企业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同时严查企业生产过程,监督企业依法组织生产,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建立健全原料进厂查验、成品出厂检验制度和销售台账,保证产品质量可追溯。还严查企业待售成品,监督企业加强自律,严禁伪造冒用产地、厂名、厂址或生产许可证号和标志,严禁掺杂掺假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此外,自治区市场监管厅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近三年监督抽查不合格的40家经营企业进行“回头看”,发现并纠治了产品名称表述不合规,生产许可证的信息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不一致;个别代加工生产的产品,其标识的企业名称和地址与生产许可证不能对应,存在冒用嫌疑。获得肥料登记管理的产品,未标明肥料登记备案号等四个方面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责令企业采取下架等方式进行及时处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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