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指导员谢守友:这个厂家在我们赤壁,从21号开始,在几个乡镇都搞了,开始在新店、官塘、车埠,到赤壁镇,在新店我们也接到投诉,反映这个问题。我们对销售农资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经销户提供厂家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经营许可证,肥料登记备案的证件。
结合两起投诉调查情况,发现涉及的产品均为沃夫特(河南)化肥有限公司,涉及产品为同一产品(产品名称:多功能复合肥,标注有效成分含量氮≥20%,铵态氮≥18%,SO3≥7%)。
赤壁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表示,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鉴于该情况,该大队不再进行立案调查,并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至于农户提到的只管固定摊贩,不管流动摊贩一事,该大队予以否认。
赤壁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指导员谢守友:我们接到举报以后,只要在我们赤壁市销售农资产品,我们都要管,查他的手续,肥料有没有备案,有没有经营许可证,是不是合法合规的产品,如果不合法不合规,那就不行。
那么,农户买到的这批化肥究竟有没有问题呢?是否是假肥料呢?随后,记者又联系了赤壁市新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该所表示,他们发现,新店的这家农资店销售的化肥与流动摊贩销售的化肥出自同一个厂家的同一个产品,肥料的真假将请第三方检验机构来鉴定。他们将把经营户的产品和农户购回的化肥都进行检测,依据检测结果做出相应的处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