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化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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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2021-03-2916:11
发布日期:2021-03-29
主题分类:null
主题词:化肥
内容概述:
第一部分产品情况和抽查总体工作
1抽样方式
1.1抽样领域
生产领域、流通领域抽样。
1.2抽样产品种类
1.2.1产品类型
化肥产品
1.2.2抽查产品范围
(1)可抽查的具体产品种类: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钙镁磷肥、过磷酸钙、农业用尿素、农用碳酸氢铵、氯化铵、硫酸铵、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有机肥料、缓释肥料、控释肥料、土壤调理剂、大量元素水溶肥、生物有机肥等以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的其他化肥产品。
(2)不应抽查的易混淆产品种类:无
1.2.3产品的执行标准要求
GB/T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GB/T21633-2008《掺混肥料(BB肥)》
GB/T18877-2009《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GB/T2440-2017《尿素》
GB/T3559-2001《碳酸氢铵》
GB/T102055-2009《磷酸一铵、磷酸二铵》
GB/T20406-2017《农业用硫酸钾》
GB/T6549-2011《氯化钾》
GB/T20413-2017《过磷酸钙》
GB/T20412-2006《钙镁磷肥》
NY525-2012《有机肥》
GB/T535-1995《硫酸铵》
GB/T2946-2018《氯化铵》
NY1107-2010《大量元素水溶肥》
NY884-2012《生物有机肥料》
GB/T23348-2009《缓释肥料》
HG/T4215-2011《控释肥料》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2全区企业数量及年总产(销)量、企业分布和产业集中区域
内蒙古地区化肥生产、经销企业分布各个盟市地区,无明显集中区。
3产品管理情况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BB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属于生产许可产品。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情况
化肥产品有国家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的包括:
CCGF501.1-2015《复混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501.2-2015《磷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501.3-2015《农业用尿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501.4-2015《磷酸一铵、磷酸二铵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501.5-2015《钾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501.6-2015《缓释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501.7-2015《农业用碳酸氢铵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其余化肥产品目前没有国家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4抽查产品的标准体系状况
表1抽查产品标准体系
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产品标准
试验方法标准
1
化肥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钙镁磷肥、过磷酸钙、农业用尿素、农用碳酸氢铵、氯化铵、硫酸铵、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有机肥料、缓释肥料、控释肥料、土壤调理剂、大量元素水溶肥、农业用硫酸钾
GB/T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T21633-2008《掺混肥料(BB肥)》、GB/T18877-2009《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T2440-2017《尿素》、GB/T3559-2001《碳酸氢铵》、GB/T102055-2009《磷酸一铵、磷酸二铵》、GB/T20406-2017《农业用硫酸钾》、GB/T6549-2011、《氯化钾》、GB/T20413-2017《过磷酸钙》、GB/T20412-2006《钙镁磷肥》、NY525-2012《有机肥》、GB/T535-1995《硫酸铵》、GB/T2946-2018《氯化铵》、NY1107-2010《大量元素水溶肥》、NY884-2012《生物有机肥料》、GB/T23348-2009《缓释肥料》、HG/T4215-2011《控释肥料》、GB/T20406-2017《农业用硫酸钾》
GB/T15063-2009、GB/T21633-2008、GB/T18877-2009、GB/T2440-2017、GB/T3559-2001、GB/T102055-2009、GB/T20406-2017、GB/T6549-2011、GB/T20406-2017、GB/T20413-2017、GB/T20412-2006、NY525-2012、GB/T535-1995、GB/T2946-2018、NY1107-2010、NY884-2012、GB/T23348-2009、HG/T4215-2011、GB/T8572-2010、GB/T8573-2017、GB/T8574-2010、GB/T8576-2010、GB/T8577-2010、GB/T17767.1-2008、GB/T17767.3-2010、GB/T19524.2-2004、GB/T19524.1-2004、GB/T23349-2009、GB/T24891-2010、GB/T2441.1-2008、GB/T2441.2-2010、GB/T2441.7-2010、GB/T10209.1-2008、GB/T10209.2-2010、GB/T10209.4-2010、NY/T1974-2010、NY/T1117-2010、NY/T1973-2010、GB/T15063-2009、GB/T23349-2009、NY/T1978-2010、NY1110-2010、NY/T1974-2010、GB/T14540-2003、GB/T19203-2003、NY/T1977-2010、NY/T2542-2014、NY/T798-2015
5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抽检实行抽样人员与检验人员分离,抽样人员不参与检验。
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企业生产规模划分
根据复混肥料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化肥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各产品具体见表2
表2化肥生产企业规模划分
产品名称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复混肥料
销售额/万元
≥48000
≥12000且<48000
<12000
农用尿素
≥133000
≥50000且<133000
<50000
农用碳酸氢铵
≥15000
≥3600且<15000
<3600
2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15063《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GB/T21633《掺混肥料(BB肥)》
GB/T18877《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GB/T2440《尿素》
GB/T3559《碳酸氢铵》
GB/T10205.5《磷酸一铵、磷酸二铵》
GB/T20406《农业用硫酸钾》
GB/T6549《氯化钾》
GB/T20412《钙镁磷肥》
NY525《有机肥》
GB/T535《硫酸铵》
GB/T2946《氯化铵》
NY1107《大量元素水溶肥》
NY884《生物有机肥料》
GB/T23348《缓释肥料》
HG/T4215《控释肥料》
GB/T8572《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的测定蒸馏后滴定法》
GB/T8573《复混肥料中有效磷含量的测定》
GB/T8574《复混肥料中钾含量的测定四苯硼酸钾重量法》
GB/T8576《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的测定真空烘箱法》
GB/T8577《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的测定卡尔费休法》
GB/T17767.1《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测定方法第1部分:总氮含量》
GB/T17767.3《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测定方法第3部分:总钾含量》
GB/T19524.2《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
GB/T19524.1《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GB/T23349《肥料中砷、镉、铅、铬、汞生态指标》
GB/T24891《复混肥料粒度的测定》
GB/T2441.1《尿素的测定方法第1部分:总氮含量》
GB/T2441.2《尿素的测定方法第2部分:缩二脲含量分光光度法》
GB/T2441.7《尿素的测定方法第7部分:粒度筛分法》
GB/T10209.1《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的测定方法第1部分:总氮含量》
GB/T10209.2《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的测定方法第2部分:磷含量》
GB/T10209.4《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的测定方法第4部分:粒度》
NY/T1974《水溶肥料铜、铁、锰、锌、硼、钼含量的测定》
NY/T1117《水溶肥料钙、镁、硫、氯含量的测定》
NY/T1973《水溶肥料水不溶物含量和pH值的测定》
GB/T15063《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中附录B
NY/T1978《肥料中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
NY1110《水溶肥料汞、砷、镉、铅、铬的限量要求》
GB/T14540《复混肥料中铜、铁、锰、锌、硼、钼含量的测定》
GB/T19203《复混肥料中钙、镁、硫含量的测定》
NY/T1977《水溶肥料总氮、磷、钾含量的测定》
NY/T2542《肥料总氮含量测定》
NY/T798《复合微生物肥料》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抽样
3.1抽样型号或规格
受检产品应为同一批次产品。
3.2抽样方法及数量
3.2.1抽样方法在企业的成品库内或市场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3.2.2抽样数量
3.2.2.1根据标准规定,抽样时若总的包装袋数小于512袋时,抽样袋数按表2“选取抽样袋数的规定”选取的袋数抽取样品;大于512袋时,按3×N1/3(N为总的包装袋数)的规定计算的袋数(遇小数进为整数)抽取样品。
表3选取抽样袋数的规定
总的包装袋数
选取的最少抽样袋数
1~10
全部
182~216
18
11~49
11
217~254
19
50~64
12
255~296
20
65~81
13
297~343
21
82~101
14
344~394
22
102~125
15
395~450
23
126~151
16
451~512
24
152~181
17
3.3抽样应注意问题
3.3.1掺混肥料产品的取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抽样前要将包装袋上下颠倒四至五次,并使用标准要求的取样器(采样探子)采样,采样时,先转动内管,使标记螺孔旋至外管凹槽的右边,使槽子关闭,用采样探子从包装袋的最长对角线插入至袋的二分之一处,转动内管,使槽子打开,样品进入内管,然后关闭槽子,再抽出采样探子,将样品倒入样品袋中。用采样探子,依次从每袋的四个角处,按上述取样方式采集样品,每袋取出四管(不少于200g样品)每批产品采取的总样品量不得少于4kg。
3.3.2样品选择应根据贮存情况确定,地面层和明显受潮、破袋产品不抽。
3.3.3抽样人员应对所抽样品的包装袋上所示内容拍照(注意不要遗漏包装袋背面、底部等标识内容)或带回一个包装袋。
3.4样品处置
3.4.1将所采取的的样品迅速充分混匀,用分样器或四分法缩分至不少于1kg,掺混肥料样品缩分则必须使用格槽式缩分器按标准GB/T21633-2008《掺混肥料(BB肥)》要求进行,分装在两个清洁、干燥的500mL塑料瓶中,分别密封并加贴识别标识。一瓶作为检验用、一瓶作为备用样品。样品运输时应确保样品的物理、化学性状不被破坏。
3.4.2化肥产品抽样采用封样条封样,封样条上应有被抽查企业和抽样人员双方的签名,注明抽样日期,并由双方确认封样条牢固。
3.4.3样品一经抽取,抽样人员应立即以妥善的方式进行封样,贴上盖有抽样单位公章的封样单,以防止样品被擅自拆封、动用及调换。
3.4.4抽样人员应确定封样部位和标记,为确保样品的真实性,需要时,抽样人员可采取拍照、涂特殊材料等适宜的其他附加防拆封措施。
3.4.5封存在被抽查企业的样品(包括检验样和备用样),承检机构应对其进行妥善封存,尽可能封存在企业摄像头可以覆盖并监控到的区域,采取摄像、拍照等形式记录样品封存状态,同时应填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样品封存和处置告知单》,与抽样单一并保存。
3.5抽样单
抽样单中“样品等级和标明量”一栏应严格按照包装袋内容填写,必须填写总养分含量和配合式。
4检验要求
4.1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4
表4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验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总氮
GB/T15063-2009
GB/T8572
●
2
有效五氧化二磷
GB/T8573
3
氧化钾
GB/T8574
4
总养分
GB/T15063
5
氯离子
6
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
7
粒度
8
包装标识
GB18382
a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c包装标识内容和要求详见表24。
重要程度分类
GB/T21633-2008
GB/T21633
GB/T18382-2001
a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c包装标识内容和要求详见表25。
表5掺混肥料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表6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GB/T18877-2009
GB/T17767.1
总氧化钾
GB/T17767.3
GB/T18877
有机质
酸碱度
蛔虫卵死亡率
GB/T19524.2
9
粪大肠菌群数
GB/T19524.1
10
铅(Pb)含量
GB/T23349
镉(Cd)含量
砷(As)含量
铬(Cr)含量
汞(Hg)含量
GB/T24891
a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c包装标识内容和要求详见表26。
表7农业用尿素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不合格分类
GB/T2440-2017
GB/T2441.1
缩二脲
GB/T2441.2
GB/T2441.7
GB/T2440
a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c包装标识内容和要求详见表27。
表8农业用碳酸氢铵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GB/T3559-2001
GB/T3559
水分
a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c包装标识内容和要求详见表28。
表9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检验项目重要程度分类
检验方法标准
GB/T10205-2009
GB/T10209.1
有效
五氧化二磷
GB/T10209.2
GB/T10205
GB/T10209.4
a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c包装标识内容和要求详见表29。
表10农业用硫酸钾检验项目重要程度分类
GB/T20406-2017
GB/T20406
游离酸
a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c包装标识内容和要求详见表30。
表11农业用氯化钾检验项目重要程度分类
GB/T6549-2011
GB/T6549
表12过磷酸钙检验项目重要程度分类
有效磷
GB/T20413-2017
GB/T20413
a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c包装标识内容和要求详见表31。粒状过磷酸钙检测粒度。
表13钙镁磷肥检验项目重要程度分类
GB/T20412-2006
GB/T20412
细度
a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c包装标识内容和要求详见表31。
表14有机肥料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氮
NY525-2012
NY525
GB/T8576
a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c包装标识内容和要求详见表32。
表15硫酸铵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氮含量
GB/T535-1995
GB/T535
a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c包装标识内容和要求详见表33。
表16氯化铵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GB/T2946
钠盐
a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c包装标识内容和要求详见表34。
结晶状产品不做粒度项目
表17大量元素水溶肥(中量元素型)固体产品检验项目
及重要程度分类
大量元素含量
NY1107
NY/T1977
中量元素含量
NY/T1117
水不溶物含量
NY/T1973
pH
a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c包装标识内容和要求详见表35。
表18大量元素水溶肥(中量元素型)液体产品检验
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表19大量元素水溶肥(微量元素型)固体产品检验
微量元素含量
NY/T1974
表20大量元素水溶肥(微量元素型)液体产品检验
表21生物有机肥产品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NY884
NY/T798
镉
NY/T1978
铬
汞
铅
砷
a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c包装标识内容和要求详见表36。
表22缓释肥料产品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GB/T23348
相应核芯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方法
1、除表中指标外,其他指标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规定,如复合肥料、掺混肥料中的氯离子、尿素中的缩二脲含量等。
a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c包装标识内容和要求详见表37。
表23控释肥料产品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HG/T4215
除表中指标外,其他指标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规定,如复合肥料、掺混肥料中的氯离子、尿素中的缩二脲含量等。
a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c包装标识内容和要求详见表38。
表24部分控释肥料产品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注1:极重要质量项目是指直接涉及人体健康、使用安全的指标;重要质量项目是指产品涉及环保、能效、关键性能或特征值的指标。注2:表6所列检验项目是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的,重点涉及健康、安全、节能、环保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重要项目。
包装标识内容和要求见表25-39
表25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包装标识内容和要求
项目
标准要求
养分含量
标明N、P2O5、K2O总养分的百分含量,总养分标明值不低于单养分标明值之和。不得将其他元素或化合物计入总养分。总养分应以单一数值标明。
单养分
以配合式分别标明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百分含量,如X-Y-Z,二元肥料应在不含单养分的位置标以“0”,如氮钾复混肥料X-0-Z。
含氯标识
氯离子的质量分数大于3.0%的产品,应用汉字明确标注“含氯(低氯)”、“含氯(中氯)”或“含氯(高氯)”,而不是标注“氯”、“含Cl”或“Cl”等。标明“含氯”的产品,包装容器上不应有忌氯作物的图片,也不应有“硫酸钾(型)”、“硝酸钾(型)”、“硫基”等容易导致用户误认为产品不含氯的标识。有“含氯(高氯)”标识的产品应在包装容器上标明产品的适用作物品种和“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的警示语。
警示语
含有尿素态氮的产品应在包装容器上标明以下警示语:“含缩二脲,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等。
标明N、P2O5、K2O总养分的百分含量,总养分标明值不低于单养分标明值之和,不得将其他元素或化合物计入总养分。总养分应以单一数值标明。
以配合式分别标明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百分含量,如X-Y-Z,二元肥料应在不含单养分的位置标以“0”,如X-0-Z。
中、微量元素
若加入中量元素、微量元素,应按中量元素、微量元素(以元素单质计)两种类型分别标明各单养分含量,不得将中量元素、微量元素含量计入总养分。中量元素单养分含量低于2.0%、微量元素单养分含量低于0.02%的不得标明。
标称硫酸钾(型)、硝酸钾(型)、硫基等容易导致用户误认为不含氯产品的掺混肥料产品不应同时标明“含氯”。对于含氯肥料应用汉字明确标注“含氯”,而不是“氯”、“含Cl”或“Cl”等。
其他
使用硝酸铵产品为原料时,应在产品包装袋正面标注硝酸铵在产品中所占质量分数,应在包装容器适当位置标注贮运及使用安全注意事项,且应同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标准关于安全性能方面的要求。
表26掺混肥料包装标识内容和要求
标明N、P2O5、K2O总养分的百分含量,总养分标明值不低于单养分标明值之和。不得将其他元素或化合物计入总养分。总养分应以单一数值标明。应标明有机质含量。
以配合式分别标明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百分含量,如X-Y-Z,二元肥料应在不含单养分的位置标以“0”。
标称硫酸钾(型)、硝酸钾(型)、硫基等容易导致用户误认为不含氯的产品不应同时标明“含氯”。含氯的产品应用汉字在正面明确标注“含氯”,而不是“氯”、“含Cl”或“Cl”等。标明“含氯”的产品的包装容器上不应有忌氯作物的图片。
应在产品包装容器正面标明产品类别(如Ⅰ型、Ⅱ型)、配合式、有机质含量;产品如含有硝态氮,应在包装容器正面标明“含硝态氮”;产品外包装袋上应有使用说明,内容包括:警示语(如“氯含量较高,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等)、使用方法、适宜作物及不适宜作物、建议使用量等。
表27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包装标识内容和要求
表28尿素包装标识内容和要求
单一养分
应以单一数值标明单一养分的百分含量。
中微量元素及其他添加剂
若在尿素产品中加入中量元素、微量元素,可标明中量元素、微量元素(以元素单质计),应按中量、微量元素两种类型分别标明各单养分含量及各自相应的总含量,不得将中量元素、微量元素含量与主要养分相加。微量元素含量低于0.02%或(和)中量元素含量低于2%的不得标明。
应以单一数值标明单一养分的百分含量
表29碳酸氢铵包装标识内容和要求
表30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包装标识内容和要求
标明N、P2O5总养分的百分含量,总养分标明值不低于单养分标明值之和。不得将其他元素或化合物计入总养分。
以配合式分别标明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的百分含量,如X-Y-0。
不得在包装袋上标明中量元素、微量元素,若标明其他添加物,应明示各添加物含量,不得与主要养分相加,且应标明企业标准。
表31农用硫酸钾、氯化钾包装标识内容和要求
养分
应以单一数值标明养分的百分含量。
若在钾肥产品中加入中量元素、微量元素,可标明中量元素、微量元素(以元素单质计),应按中量、微量元素两种类型分别标明各单养分含量及各自相应的总含量,不得将中量元素、微量元素含量与主要养分相加。微量元素含量低于0.02%或(和)中量元素含量低于2%的不得标明。
表32过磷酸钙、钙镁磷肥包装标识内容和要求
若在磷肥产品中加入中量元素、微量元素,可标明中量元素、微量元素(以元素单质计),应按中量、微量元素两种类型分别标明各单养分含量及各自相应的总含量,不得将中量元素、微量元素含量与主要养分相加。微量元素含量低于0.02%或(和)中量元素含量低于2%的不得标明。
表33有机肥包装标识内容和要求
应符合GB18382-2001中7.1规定。
应标明总养分含量
应标明有机质含量
标准号
标准号应符合GB18382-2001中7.8规定。
若加入其他添加物,可标明其他添加物,应分别标明各添加物的含量及总含量,不得将添加物含量与主要养分相加。
表34硫酸铵包装标识内容和要求
表35氯化铵包装标识内容和要求
应标明主要养分含量
类别和等级
应标明产品的类别和等级(如农业用优等品)
表36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包装标识内容和要求
表37生物有机肥包装标识内容和要求
表38缓释肥料包装标识内容和要求
核芯肥料为许可证产品的应标注生产许可证号;产品使用说明书应印刷在包装袋反面或放在包装袋中,其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以配合式的形式标明养分含量、养分释放期、使用方法、贮存、使用注意事项等。
核芯肥料标识
其他标识还应符合其核芯肥料产品的监督抽查实施规范要求。
表39控释肥料包装标识内容和要求
产品名称应是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核芯肥料名称前加上“控释”字样。
其他产品检验项目及包装标识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和GB18382要求。
4.2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4.2.1在本细则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所采用的样品,应是抽取的检验样品,不能采用备用样品。备用样品仅是指被抽查企业或者经过确认了样品的生产企业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需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时,采用的备用样品。
4.2.2检验注意事项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5判定原则
5.1各类产品检验方法和单项判定原则见表40
表40化肥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标准规定
单项合格品评定
(掺混肥料)
GB/T8572-2010
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判该项合格。
GB/T8573-2017
GB/T8574-2010
标识
GB18382-2001
(复合肥料)
测定结果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判该项合格。
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判该项合格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GB/T17767.1-2008
GB/T17767.2-2010
GB/T17767.3-2010
GB/T19524.2-2004
GB/T19524.1-2004
GB/T23349-2009
GB/T24891-2010
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有机肥料)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酸碱度(pH)
总砷(As)(以烘干基计)
总汞(Hg)(以烘干基计)
总铅(Pb)(以烘干基计)
总镉(Cd)(以烘干基计)
总铬(Cr)(以烘干基计)
氮(N)含量(以干基计)
(硫酸铵)
水分(H2O)
游离酸(H2SO4)含量
总氮(N)的质量分数
(尿素)
GB/T2441.1-2008
缩二脲的质量分数
GB/T2441.2-2010
亚甲基二脲(以HCHO计)的质量分数
GB/T2441.9-2010
GB/T2441.3-2010
氮(N)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含量
GB/T2946-2018
(氯化铵)
GB/T3600-2000
水分的质量分数
GB/T8577-2010
钠盐的质量分数
砷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As计)
镉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Cd计)
铅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Pb计)
铬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Cr计)
汞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Hg计)
粒度(2.00mm~4.75mm)
GB/T10209.4-2010
外观、氮含量、水分、标识
(碳酸氢铵)
(氯化钾)
(磷酸一铵、磷酸二铵)
GB/T10209.1-2008
GB/T10209.2-2010
水溶磷占有效磷的百分率
总氮、有机质、水分、镉、铬、汞、铅、砷
土壤调理剂
NY/T2542-2014
NY/T3036-2016
NY/T1973-2010
NY/T1978-2010
酸碱度、粒度、标识
NY1107-2010
(大量元素水
溶肥料)
NY/T1977-2010
NY/T1117-2010
NY/T1974-2010
GB/T8576-2010
PH值
NY884-2012
(生物有机肥料)
NY/T798-2004
GB/T
19524.1-2004
19524.2-2004
砷及其化合物
镉及其化合物
铅及其化合物
铬及其化合物
汞及其化合物
氧化钾含量
(农业用硫酸钾)
氯离子含量
水分含量
游离酸含量
》GB/T20406-2017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其中,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
6异议处理
配合监管部门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6.2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处理企业异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指定检验机构应当按原抽查方案备用样品组织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