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肥是指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表明量的仅由化学方法制成的肥料,是复混肥料的一种。
养分含量
总养分含量:应标明氮、磷、钾总养分的百分含量,不得将其他元素或化合物计入总养分,如氮、磷、钾含量分别为15—15—15的氮磷钾复混(合)肥料,其总养分应标注为总养分≥45。单一养分含量:应以配合式氮—磷—钾的顺序,分别标明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百分含量。农民朋友应该注意,组成产品的单一养分含量不得低于4.0%,如氮磷钾复混肥料15—15—15;二元肥料应在不含单养分的位置标以“0”,如复混肥料15—0—10,表示该肥不含磷元素或磷元素低于4.0%,不得在包装上标注“±△”的字样。若加入中量元素、微量元素,不得在包装容器和质量证明书注明。
产品标准
复混肥料或复合肥料均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GB15063—2001《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产品标准号及年代号应在产品包装上标明。
据统计,目前我国有生产许可证的复混肥企业5000多家,设计产能3.7亿多吨(设计产能是指各个企业在申报国家批准时提供的产能数据),最主要的复合肥生产大省是山东和河南。当前国内生产混配肥的企业主要是地方小型乡镇企业,以及县级国营小化肥厂,另外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和农业三站也兴办了一些混配肥厂,规模一般在1~5万吨/年。近几年绝大部分高浓度磷复肥企业也都建起了混配装置,生产高浓度三元混配肥,养分含量在35%~45%之间,规模一般为10万吨/年左右。
近50年间,世界化肥用量从0.31亿吨(折纯)增长到1.4亿吨,同期粮食产量从8.77亿吨增加到21.06亿吨,单位面积产量从1.35吨/公顷增加到3.11吨/公顷。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2年我国65家主要企业共生产复合肥3030万吨左右,全国总产量在5300-5500万吨。
各种复合肥主要用途:
(1)水稻专用肥:是以尿素、磷铵和氯化钾为主要原料制成的,氮、磷、钾有效养分含量≥25%。可作基肥、追肥,一般亩用量60-75公斤,基肥占施肥量的60-70%,追肥占30-40%。
(2)烟草专用肥:是以尿素、磷铵、硫酸钾为主要原料,氮、磷、钾有效养分含量≥36%,一般中等肥力田按50克/株,在烟草移载时开条沟条施。
(3)硫酸钾果树肥:是以尿素、磷铵、硫酸钾为主要原料,氮、磷、钾有效养分含量≥36%,按成龄树3-4公斤/株年,树冠滴水线附近均匀施用,采用环状实施、圈施、条施均可,沟深30CM。
(4)茶叶专用肥:是以尿素、磷铵、硫酸钾和适量的镁、硼等中微量营养元素为主要原料制成的,氮、磷、钾有效养分含量≥25.0%.以成年树亩产量来确定施肥量,一般亩产干茶50、100、150公斤,分别施专用肥70、90、120公斤。按春茶开采前1个月占总用量的50%,春茶采摘后占总用量的25%,秋茶采摘前15-20天占总用量的25%来施用。
(5)无公害蔬菜肥:是以尿素、磷铵、硫酸钾为主要原料,氮、磷、钾有效养分含量≥35%,瓜果蔬菜按80-150公斤/亩茬,其中30-60公斤作基肥,50-90公斤作追肥。叶菜类蔬菜按60-120公斤/亩茬,其中15-40公斤作基肥,40-80公斤作追肥。
(6)毛竹专用肥:是以尿素、磷铵和氯化钾为主要原料制成的,氮、磷、钾有效养分含量≥28.5%.亩用50公斤,每年5-6月间结合除草,采用条施或沟施。
(7)高浓度复混肥:是以尿素、磷铵、氯化钾为主要原料,氮、磷、钾有效养分含量≥45%,可作基肥、追肥施用,施用量应视土壤肥力、作物种类等因素确定。
2016年关税实施方案
一、进口关税税率
(一)最惠国暂定税率:
在2015年实施的暂定税率基础上,增加对毛制上衣等商品实施暂定税率;降低太阳镜等商品暂定税率水平;调整电控柴油喷射装置及其零件等商品名称和范围;取消止回阀等商品暂定税率,恢复实施最惠国税率;提高喷气织机等商品暂定税率水平。调整后实施暂定税率的商品见附表1。
(二)协定税率及特惠税率:
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或关税优惠协定,对原产于冰岛的27个税目商品、原产于瑞士的5923个税目商品、原产于哥斯达黎加的247个税目商品、原产于秘鲁的1802个税目商品、原产于新西兰的92个税目商品实施进一步降税;增加对原产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且已制定优惠原产地标准的各2个税目商品实施零关税。调整后有关协定的协定税率见附表2(一)。对原产于东盟成员国、亚太贸易协定其他成员国(孟加拉、印度、老挝、韩国、斯里兰卡)、巴基斯坦、新加坡、智利和台湾地区的商品继续实施协定税率,协定税率的商品范围和税率水平维持不变;对原产于埃塞俄比亚、贝宁、布隆迪等国家的商品继续实施特惠税率,特惠税率的商品范围和税率水平维持不变。见附表2(二)。
二、出口关税税率
降低高纯生铁等商品出口关税,对磷酸等商品不再征收出口关税。调整后征收出口关税的商品见附表3。
三、税则税目
对部分税则税目进行调整,见附表4。调整后,2016年税目数共计8294个。
以上方案,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2016年取消了磷酸、氨和氨水之前原为300元/吨、180元/吨和60元/吨的出口关税,而且磷矿石出口关税从35%下调到20%,不过配额还是100万吨。化肥进口关税也没有变化。
2016年9月21日起全国执行公路货运车辆装载运输新标准
9月21日起,全国将统一执行货运车辆装载强制性国家新标准《汽车、挂车与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最大总质量限值,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将严格按照新标准予以检查、执法。
标准规定,2轴载货汽车总质量限值18吨、3轴载重货车为25吨,此外,标准还规定,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2016年,化肥行业多项优惠政策相继取消,包括优惠电价、优惠天然气价、优惠运输价格等,增加了企业的生产和销售成本。
2015年4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要求逐步取消化肥电价优惠,化肥生产用电执行相同用电类别的工商业用电价格,2016年4月20日起全国不再保留化肥生产优惠电价。2016年10月,太原、郑州、乌鲁木齐、西安和呼和浩特铁路局全面调整货物运输价格,部分铁路局直接取消化肥优惠政策。11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推进化肥用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决定11月10日起全面放开化肥用气价格,同时鼓励化肥用气进入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实现价格公开透明。此外,2015年财政部决定恢复征收化肥增值税,自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的库存化肥,允许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目前,过渡期政策到期,化肥统一开始征收13%增值税。
选购标准
按肥科学
市场上销售复合肥料有相当部分不符合国家DB15063-94标准。国家标准规定,复混肥(复合肥)有效养分含量,高浓度氮磷钾总量≥40%,低浓度氮磷钾含量≥25%,不包括微量元素和中量元素;水溶性磷含量≥40%,水分子含量低于5%;粒径为1~4.75毫米等。所以选购复合肥时除了看商标和养分含量外,还需注意厂家和产地。此外,复合肥中的钾有两种,一种为氯化钾,另一种为硫酸钾。氯化钾含有氯,对忌氯作物不宜施用。凡复合肥料袋上没有标“S”符号者其钾皆为氯化钾,忌氯作物如葡萄、马铃薯、烟草、甜菜等千万不能施用,一定要选用肥料袋上标有“S”符号的复合肥,即由硫酸钾组成的复合肥。
按作物品种
一般大田作物选用氮磷钾复合肥,小麦高产田应选用氮磷钾三元复合肥;小麦、水稻、谷子等密植作物,适宜用粉状复合肥;稀植中耕作物如玉米应选用颗粒状复合肥;蔬菜尤其是果菜和根菜类及果树等经济作物需要较多,应选用含钾较高、低氮的氮磷钾复合肥。
按土壤性状
对微碱性、有机质含量偏低(土壤ph值一般为8.0左右)、有效氮和磷缺乏的土壤,一般应选用酸性复合肥,如磷酸一铵或腐植酸类氮磷钾复合肥、氮磷复合肥为宜。但对少数红粘土或酸性棕壤土应选用碱性复合肥,如磷酸二铵等。
按施肥方法
为提高复合肥的肥效,不同施用方法应选不同剂型复合肥。作基肥施用时必须选用颗粒状复合肥,而且颗粒的硬度愈高愈好,肥效最长。选用复合肥中氮素由铵态氮配成的复合肥,有利提高氮素的利用率。如作追肥施用则应选用粉状复合肥,而且要注意复合肥磷素中的水溶性磷含量应大于40%,氮素则由铵态氮和硝态氮两种类型氮组成的复合肥为宜。一般基施腐植酸类复合肥的效果优于追施效果。
1、金正大
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复(混)合肥、缓控释肥及其它新型肥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亚洲最大的缓控释肥生产基地。公司成立于1998年,现有总资产54.98亿元,年产各类肥料300万吨,其中缓控释肥90万吨。2011年实现销售收入76.27亿元。
2010年9月8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02470)。
2、史丹利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高塔复合肥及其它新型复合肥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大型现代化复合肥企业。公司成立于1995年,年生产能力220万吨,是全国最大的高塔复合肥生产基地。
2011年6月10日,史丹利A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隆重挂牌上市(股票简称:史丹利,股票代码:002588)。
3、金沂蒙
山东金沂蒙生态肥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化的肥料生产企业,成立于1998年,员工2000余人,主要产品有:高塔肥、内置型高塔缓释肥、喷浆造粒硫酸钾复合肥、氨化复合肥、滚筒造粒复合肥、有机肥、有机/无机复合肥、各类专用肥料等8大系列200多个品种。年产能超过260万吨。
4、红日阿康
山东红日阿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2002年3月经国家外经贸部批准成立的、由世界最大的三元素复合肥制造商——俄罗斯阿康公司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是国有控股企业——山东红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临沂市化工总厂),始建于1965年。公司现拥有年产100万吨高浓度复合肥、60万吨硫酸、15万吨合成氨、15万吨盐酸,15万吨甲醇的生产能力,是国内规模最大、配套最完整的硫基NPK复合肥制造商。5、西洋肥业贵州西洋肥业有限公司隶属于西洋集团,2000年元月8日投资3亿元兼并资源枯竭的核工业部息烽宏泰化工总厂(原276厂),成立于2000年3月。经过九年多的快速发展已逐步形成集复合肥、复混肥、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硫酸、矿业、贸易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型民营企业。
6、湖北祥云
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以生产磷化工、硫化工、氨化工、精细化工、化工机械于一体的大型化工企业。主要产品年生产能力为硫酸150万吨、复合肥100万吨、磷酸一铵100万吨、磷酸二铵30万吨、工业磷酸100万吨、过磷酸钙20万吨、合成氨40万吨、工业磷酸一铵12万吨、氟硅酸钠1万吨,黄磷1万吨、三聚磷酸钠5万吨,三氯生、间苯二酚、邻苯二甲醛、甲基吡啶磷等精细产品综合生产能力达5000吨。
7、湖北鄂中
湖北鄂中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元月,具有年产销350万吨化工化肥产品的能力(110万吨硫酸、盐酸;15万吨合成氨;5万吨工业级磷酸一铵;55万吨磷酸一铵、磷酸二铵;125万吨高塔复合肥、尿基复合肥;40万吨硫基复合肥)。
8、湖北洋丰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以生产高浓度磷复肥为主导产品的大型民营企业,总部位于湖北荆门,现有资产总额50亿元,员工6000名,在湖北荆门、钟祥、宜昌,四川雷波、山东菏泽、河北徐水和广西南宁均建有大型磷复肥生产基地。公司年产各类高浓度磷复肥400万吨,配套生产合成氨21万吨/年、硫酸260万吨/年,规模为全国磷复肥行业前三强。
9、施可丰
施可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集科研、生产、农化服务于一体的全国重点复合肥料企业。成立于1994年,年产长效缓释肥、高浓度通用型复合肥料、硫酸钾型复合肥料及各种专用肥料100万吨。
10、江西开门子
江西开门子肥业集团隶属于景德镇市焦化工业集团,是焦化集团三大支柱产业之一。下设全资子公司分别为:贵州双兴矿业有限公司、湖南景湘肥业有限公司、河南景兰肥业有限公司、景德镇市开门子农资有限公司;现产销各种复合肥150万吨。
11、司尔特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司尔特”)是从事高浓度磷复肥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专业性企业,主要产品为高浓度缓释NPK复合肥、测土配方肥系列产品以及磷酸一铵,中间产品包括硫酸、磷酸等。
12、六国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重点发展的大型磷复肥生产骨干企业。公司设立于2000年12月,由铜陵化学工业集团公司为主发起人并控股。现有一个本部、五个子公司。
公司四套高浓度磷复肥生产装置,年产能为112万吨。
江西六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江西贵溪化肥有限责任公司。1988年破土动工,1991年建成投产。2000年实施债转股,注册资金9.1175亿元。化肥总产能近100万吨,“施大壮”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2011年12月2日,安徽六国化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成功受让中国信达持有江西贵化51%股权,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13、江苏绿陵
江苏绿陵化工集团是以新型生态肥料、新能源材料、环保生物工程三大产业技术研发和生产为主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集团下辖十多家控股企业和多家矿山,主要产品有复合肥、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液氨、碳酸氢铵、甲醇、过磷酸钙、生物有机肥、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多肽复合肥、缓控释肥、工业浓硫酸、精制硫酸、微电子材料、膜生物反应器、硫磷矿石等。
14、江苏中东
江苏中东集团有限公司是以农业、化工为主的省级产业化集团,现已改制为江苏中东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复合肥产能已达200多万吨。
15、深圳芭田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芭田股份),是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为一体,以生产复合肥、缓/控释肥、灌溉肥、绿色生态肥为主业,开发利用工农业废弃物变废为肥的环保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创新型星火龙头企业。芭田股份始建于1989年,于2007年9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170)。公司旗下拥有贵港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徐州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