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于2020年发布了部分肥料产品实施备案管理的通知,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用氯化钾镁、农用硫酸钾镁不再在农业部登记,改为备案。复混肥料、掺混肥料不再在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登记,改为备案。肥料生产企业应当在相应产品投入生产前,将产品信息通过农业农村部肥料备案信息系统、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肥料备案信息系统进行备案。生产企业进行备案时,应当提交产品技术指标等资料。肥料备案产品标准的技术指标如下所示。
农业农村部备案产品技术指标
农用氯化钾镁、农用硫酸钾镁没有产品执行标准,企业自行设立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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