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聚焦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全面实施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深入推进商河县农机装备绿色化、智能化提升行动,不断提高生产效率,焕发乡村振兴新动能。现就商河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解读宣传如下: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种类
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旋耕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犁、深松机、谷物(粮食)烘干机。其中,旋耕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犁、深松机、谷物(粮食)烘干机等6类报废补贴机具和提高标准政策实施期限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报废条件
除满足上述条件外,申请补贴的报废农机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是达到农业机械报废年限;二是虽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技术落后的农机;三是国家明令淘汰的农机。
四、操作程序
(一)回收申请。机主自愿将拟报废的农机交售给回收企业,回收企业应当核对机主和拟报废农机信息,向机主出具《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三)拆解确认。回收企业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NY/T2900-2022),对拟报废的农机进行拆解。
(四)兑现补贴。拆解完成后,机主凭有效的《确认表》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兑现补贴,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向符合要求的机主兑现补贴资金。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