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空子!骗取国家补贴,滁州一男子获刑

农机购置补贴本是国家补贴给购置农机农户的专项补贴,滁州一农机经销商为骗取国家补贴,找多人担名,虚构购机事实诈骗钱财。近日,南谯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孙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

案情回顾

2006年2月,孙某开始实际经营滁州市某机械公司。2017年6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孙某先后借用九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家庭粮补存折等证明,通过虚假购买农机手续,进行农机购置补贴申领,骗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款共计9万余元。

南谯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视为自首,并积极退款,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祸起贪心,不义之财如流水,一时贪欲获得的利益,终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切勿贪财因小失大,后悔莫及。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应该采取合法的渠道和手段获得利益,政策的支持不应该成为非法牟利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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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月通报:各地查处119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得胜沟乡前窑子村村委会,存在统计上报小麦良种补贴及农业保险面积把关不严,且套取使用牧草补贴,没有及时给农户发放公益林补贴,变相处理村务其他支出等问题。前窑子村党支部书记赵爱臣、党支部副书记王有龙,对上述问题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2015年3月,呼和浩特市武川县纪委给予赵爱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http://m.ccdi.gov.cn/content/46/2c/7084.html
2.套取国家农机补贴构成何种犯罪?三农频道近年来,随着农机补贴政策力度的不断加大,补贴领域的不断扩张,由此引发的各种犯罪案件也日益增多。一方面,符合补贴身份的农民要摆正心态,将补贴真正用在农机具采购上;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进一步完善农机补贴实施制度,让想要投机取巧的人无机可乘。 桐柏县人民法院代凤王致岸马帅https://sannong.cctv.com/2017/09/01/ARTIs2qmcnoCCy9LVbbCQVCS170901.shtml
3.男子两年套取80万农机补贴小恩小惠架空监管2012年4月,河南省、郑州市两级检察院相继部署了农机补贴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排查工作。面对农机补贴这一陌生领域,河南省巩义市检察院反渎干警一方面通过查阅内部文件,掌握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流程及国家关于农机补贴的相关政策,同时注意收集省内外同行办理此类案件的经验,学以致用。 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3/05/id/95369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