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江苏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1号)、《关于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全市(包括各县、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是指国土资源局通过接入互联网的挂牌出让交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系统,将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交易条件在交易系统及其他媒体上公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报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交易期限截止时的网上报价结果或者网上竞价结果确定竞得人的行为。
第五条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由出让人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出让人承办或委托有资质的交易机构承办。市级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由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承办,交易系统和硬件设备的管理维护由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处负责。公安网络监管部门负责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交易系统网络信息安全运行。市监察局、检察院等有关部门指派人员对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实施监督监察。竞买保证金由出让人委托的银行代为收取,委托银行应与出让人签订保密协议,银行承办人不得泄露竞买人信息以及与交易系统有关的应保密的信息。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网上出让公告中明确的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除法律、法规及规章等另有规定外。
第七条网上挂牌出让交易的基本程序:(一)信息发布。出让人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及地块基本信息资料。(二)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完成网上注册,下载有关文件,办理数字证书,提出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获得竞买资格成为竞买人。(三)网挂报价及竞价。竞买人在规定的报价期限内进行网上报价及竞价。(四)成交确认。根据网上报价结果或网上限时竞价结果,交易系统向竞得人发送《网上竞得证明》;对竞得人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五)成交结果公布。
第八条出让人应当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结果,经集体研究拟定挂牌起始价、底价及竞买保证金数额,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币种为人民币、港币、美元,支付成交价款为人民币。
第十九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挂牌以自由报价、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在报价期内,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否则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设有出让底价的,应于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内,由出让人指定人员输入交易系统。
第二十一条挂牌期限届满,无竞买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设有底价时),并符合其他规定条件的,挂牌成交;(二)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的(设有底价时),挂牌不成交。
第二十二条挂牌期限届满,有两家以上竞买人参与竞买的,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以当前最高报价为竞价的起始价,经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第二十三条挂牌期限届满后,竞买人应当在限时竞价期内作出是否竞价的决定并提交交易系统,限时竞价以4分钟为一个时限。网上限时竞价以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的任一时刻产生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即从产生该报价的时刻起重新开始4分钟倒计时,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交易系统进行三次网上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交易系统不再接受新的报价,确认网上限时竞价的最高报价,并确定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但最高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设有底价时)。
第二十四条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挂牌期限内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但最高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设有底价时)。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发布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一)司法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出让活动的;(二)涉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的重要变动,需要重新报批的;(三)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系统重大故障、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四)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中止或终止网上交易的情形。
第二十六条网上交易中止事项消除后,应在恢复网上挂牌出让5日前在原公告的发布渠道发布恢复网上挂牌出让公告,恢复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
第二十七条交易系统向竞得人发送《网上竞得证明》,竞得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出让结束后1日内从交易系统在线打印《网上竞得证明》,并在竞得人栏签名、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竞得人应在《网上竞得证明》约定的期限内,向出让人提交《网上竞得证明》和参与网上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原件,出让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对竞得人提交的资料核实无误后,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第三十条竞得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定金。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于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第三十一条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应当将出让成交结果通过有关网站、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二条竞买人在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联合竞买人实施的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联合竞买人各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竞买人的数字证书和密码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第三十四条竞买人采用非法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涉嫌犯罪的,依法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五条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竞得结果无效,竞得人承担相应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涉嫌犯罪的,依法由司法机关处理。(一)提供虚假信息、文件资料或隐瞒事实的;(二)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网络攻击等非法手段竞得的;(三)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的。
第三十六条竞得人不守诚信,拒绝或逾期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将其纳入黑名单,不得参加市域内土地公开出让交易活动。
第三十八条交易系统承办人泄露竞买人信息以及与交易系统有关的应保密的信息,造成经济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中承办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应当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由于网络入侵、网络故障、设备损毁、电源中断、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和其他非出让人因素,导致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出让人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竞得人与出让人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产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由行政机关协调解决;行政机关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两种方式其中之一来解决:一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二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出让人有权通过交易系统保存竞买人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的所有记录,作为其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证明。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暂行期1年。
1)首先安装数字证书的驱动程序,以及IE8或者以上版本的浏览器。完成后请将本系统网址添加到浏览器设置中的信任站点中。
2)打开IE浏览器,输入访问网址,进入到交易系统首页。
注:(1)第一次使用CA,请选择【行助手下载】,下载后安装;(2)运行【行助手】显示界面如下:
5)插入数字证书,然后选择对应的数字证书,点击【确定】,如下图:
6)输入数字口令密码,点击【确认】按钮,如下图:
7)进入交易系统主界面后选择正在挂牌的地块点击进入,如下图:
8)进入地块详情页后,点击【开始竞买报名】,如下图:
9)阅读交易规则并点击"同意",弹出“竞买申请书”阅读界面,竞买人需详细阅读文件并点击【同意】按钮才能继续后续操作,如下图:
10)竞买人上传报名附件材料,点击【下一步】,如下图:
11)选择独立竞买的竞买方式和银行后,点击【缴纳保证金】,如下图:
13)竞买人按照入账申请单上的要求,可自行打印入账通知单,并向指定银行和指定账号按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竞买人可在“我的交易”->“查看保证金”中查询到账情况,如下图:
14)保证金到帐后,竞买申请环节结束。
11)选择联合竞买的竞买方式,点击右侧【新增】按钮添加联合竞买人,输入被联合竞买人信息及出资比例,被联合竞买人名称必须与其申请数字证书时注册的名称完全一致(注意大小写,全角半角的区分)。如需增加更多的被联合竞买人可继续点击“新增”。所有联合竞买人全部同意联合后才能点击【缴纳保证金】进入下一步操作,如下图:
1)被联合竞买人登入网上交易系统后,点击菜单“我的交易”->“被联合竞买信息”,页面显示出当前竞买人被其它竞买人发起申请的、联合当前竞买人的联合竞买记录。如下图:
2)被联合人查看联合申请记录后,同意该联合竞买请点击【同意】认可该申请。(注:联合竞买申请的交易由主申请人进行报价)如下图:
3)被联合人同意被联合信息后,联合竞买人响应申请结束。
2)处于公告期的标的,不能进行报价,如下图:
3)在价格输入栏内默认值为标的起始价或者当前可出的最低有效价值。输入框右侧第一个按钮设置最低有效出价,【+】按钮为增加一倍竞价阶梯,【-】按钮为减少一倍竞价阶梯(但金额不能小于最低有效出价)。点击【报价】按钮出价(随着各竞买人的报价,价格输入框会自动更新最低有效报价值),如下图:
5)页面右侧的“竞买记录”显示当前各竞买人最新出价记录,如下图:
6)交易结束后,竞得人点击竞拍成功页面的【成交通知书】按钮可打印成交通知书,或进入“我的交易”菜单查询竞买成功的地块信息,如下图:
1)访问交易系统有什么要求?
为达到最好的访问效果,建议采用微软IE8以上版本浏览器,分辨率在1280*768以上。
2)都有哪些竞买方式?
3)是否还有其他方式的竞买申请?
没有,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申请。
4)怎么做联合竞买?
5)做了联合竞买还能参与同个标的的竞买吗?
不能。对于一个出让地块,同一个竞买人只能参与一次竞买,不能又是独立竞买同时进行联合竞买。
联合竞买成功后,由联合竞买发起人账号进行竞买、报价;被联合的竞买人无法再进行本次标的的竞买。
7)联合竞买保证金怎么交?
8)联合竞买的保证金退还?
与一般的保证金退还方式一致,基本原则是按照汇款账号原路退还,考虑到退款具有一定的风险性,目前都是通过线下退款的模式。
9)什么是自由报价期?
10)什么是限时竞买?
11)能否开展同一个竞买多台电脑同时操作竞拍?
12)如何进行多地块同时竞拍?
对于一个竞买人申请多个标的(地块)的,可以通过IE浏览器打开多个地块页面同时进项竞拍。
13)自由报价期未报价者还能进行限时报价吗?
能。
15)底价是怎么回事?
出让宗地设定出让底价的,网上交易期截止前30分钟内,出让人将出让底价录入网上交易系统。在竞拍过程中,系统会提示本标的是否具有底价,对于最终竞拍价格小于设置底价的作为流拍处理。
16)流标有哪几种情况?
17)什么是资格后审?
竞买人同意报名后,进入上传附件模块进行资格审查材料的上传。附件材料全部上传完毕点击下一步之后无法更改,请务必在未缴纳保证金之前确认所有材料上传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操作。
19)成交确认如何核实?
20)保证金缴纳支持哪些银行?
人民币账户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
21)如何缴纳保证金?
(1)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推荐使用)
(2)汇兑方式缴纳保证金(推荐使用)
(3)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
(4)网上银行缴纳保证金
22)如何查询自己缴纳的保证金到帐信息?
23.如何退还保证金?
保证金退还一律采用线下手工退回的方式进行。竞买人未竞买成功可到“我的交易”菜单中下载并打印退款说明书到交易中心退款核实盖章后前往市财政局予以退款。
24.多缴纳或者未交足的保证金怎么办?
对于多缴纳的保证金,竞买人可凭银行缴纳凭证和退款说明书到交易中心退款核实盖章后前往市财政局予以退款。
25.关于银行保证金子账号的说明
①一宗地只能选择一个银行的子账号进行保证金缴纳②联合竞买只能由主联合人参与竞买并且只有一个银行账号进行保证金缴纳,被联合人只需点击请求联合的“同意”按钮,竞买过程不作其他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