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江昌法周雅婷实习生刘怡廖梓霞向雪
“打假”,是消费者和监管部门的目的,也催生了不少“职业打假人”,他们举报过辛巴的“糖水燕窝”、声讨过疯狂小杨哥售卖的虚标功率破壁机……他们有过无数“战绩”,却也因“碰瓷式打假”备受争议。
在湖南,“职业打假人”是怎样的一群人,他们究竟做了些什么近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联系上这个群体,听他们讲述打假的故事。
故事:从卖假货到职业打假,他希望自己“失业”
他入行从“被打假”开始
2014年,湖南株洲人史海峰经营着一家淘宝店,售卖耐克、阿迪达斯等知名品牌的鞋子。“都是直接从1688上拿的假货。”
因为这次“被打假”,史海峰损失了将近4万元,这也让他开始踏入“职业打假”这一行业。“一方面可以监督市场;另一方面,了解得越多,也能帮助自己做电商,规避风险。”
史海峰帮助企业打假的案件移送函。
决定打假是否成功的,除了商品本身是否有问题外,经营主体是否明确也是一项很重要的因素。一次,史海峰在拼多多上刷到了一款宣称能“快速减肥”的药品,向当地工商局举报时却发现,该公司的法人居然是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有些商家会以老人的名义注册公司,销售有问题的产品,当地工商局也不一定能找到真正售卖假货的人,碰上这种情况,打假百分百会失败,所以用这种方式兜售假货的商家层出不穷”。
从职业打假到帮别人维权
互联网经济改变了人们的消费方式,也改变了史海峰的打假方式。这几年,从实体店到网络平台,他不再行走在“发现假货”的第一线,而是开始专注帮受到欺骗的消费者维权。
在小红书、淘宝、抖音、B站等平台上,史海峰都开设了自己的账户,平均每天都有100多名消费者找到他,请他帮忙和商家交涉,追回自己的钱。史海峰告诉记者,来找自己的,大部分是大宗消费,一般金额都在3000元以上,接过最大的一单,金额是12万多元。“金额太少,有些消费者会放弃维权。”
去年5月,一名消费者在淘宝“赌石”直播间里花了3万元,收到的货却完全不是直播间宣传的“天然翡翠原石”,因此,他找到了史海峰,请他帮忙维权。但是,维权的过程并不顺利。
鱼龙混杂的打假市场
在史海峰看来,行业内不乏纯为牟利、赚快钱的人:有收了钱就不做声的,有不管是否有质量问题,直接恶意投诉的,也有被收买去投诉竞品企业,破坏正常市场竞争的。“这样就变味了。”而更多时候,打假人游走在危险边缘。
在某些线下超市,有些职业打假人的目标非常明确,直奔“问题”商品,拿完结账,回去发微博或者直接到服务台索赔,大部分都是食品,索赔理由最多的是食品过期,有些可能刚刚过期一两天。更有甚者,用藏匿、偷换等方式“打假”。
面对蜂拥而至的打假人,商家也有自己的对策。
第一招是“针锋相对”。史海峰告诉记者,遇到那些仅退款不退货的打假人,有些商家会选择投诉快递公司。“赔钱没关系,至少把货物先追回来。”
第二招是“化敌为友”。有些公司老板会向职业打假人请教,也会让员工学习“反打假”。“有次,别人来我这里打假,我准备很齐全,把所有的资质证明都发过去了,结果对方说我比他还专业。”有的商家甚至还会和打假人合作,雇佣他们去投诉盗版。
商家用来“反制”打假人的“小心思”也层出不穷。一次,史海峰帮一位购买了有质量问题的摩托车的消费者维权,商家明明已经答应退货,但还坚持要转给史海峰3000元,史海峰立刻退还了。“如果这个钱要了,他一定反手就去报警,说我们敲诈勒索。”
近些年,有不少地方开始限制职业打假人的恶意行为。深圳立法限制“职业索偿人”恶意举报,明确反对借“打假”之名不当得利甚至敲诈勒索的行为。而上海则进一步建立了职业打假人“黑名单”制度,职业打假人成上海“扫黑除恶”重点对象。
伴随着职业打假人的争议越来越多,史海峰也会遇到异样的眼光。和以前做电商的朋友聚会,别人介绍他的身份,那些商家的眼神就变了,有的还会和史海峰说:“你以后别找我麻烦。”
不过,史海峰始终认为,尽管对于打假的质疑声越来越多,但自己的初衷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市场。“我倒真希望自己能‘失业’,毕竟这就意味着‘天下无假’。”
故事:她是上市企业消费者维权站站长,也是兼职打假人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布,其中第三条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该司法解释明确了“知假买假”行为不影响主张消费者权利,职业打假人自此开始大量涌现。在长沙工作的杨轩婷(化名)就是其中一位。
作为一名利用工作之余打假的兼职打假人,杨轩婷对法律知识烂熟于心,也十分熟知消费者维权的渠道。
在杨轩婷看来,打假风险可分为三种:买错货品的风险,索赔不成的风险,遭遇打击报复或者被刑事追究的风险。
对于实质性打假而言,被报复的风险不可小觑。举报了多起食药违法案件的杨轩婷表示,其实家人一直反对她打假,“怕我被别人报复”。
在打假的过程中,为了搜集证据,杨轩婷还需要经常与商家斗智斗勇。
比如,如何证明自己购买后去送检的产品,是商家售卖的产品这需要做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杨轩婷告诉记者,当网购货物(一般会一次购买多件)到达之后,她在开始取货之前,就需要把手机摄像头打开,取货时,会与快递员进行交谈,咨询一些问题,比如,“这个单号是从哪里发来的是什么时候发出来的”
这时对方一般会回答,“这是一起的,你没在淘宝购过物吗”无意间对方已经做了第三方佐证。
接下来拆包、送检,需要用视频记录整个过程。“收件和送检寄件,最好是同一个快递员,我通常还会跟他们说,这件东西很重要,你最好也拍个视频。”杨轩婷介绍,一旦被生产商抓到证据链的漏洞,就可能会打假失败。
在杨轩婷看来,打假有段位,层次有高低。对于圈内有些打假人“每次只买不超过60元的东西”,专挑标签瑕疵问题进行十倍索赔,她也看不过去。“打那些小店铺没意思,人家本来就是小本经营,有些店主还是老人家,只是讨个生计,有的确实是不懂法律。”
调查:大多数消费者支持职业打假
记者走访商户了解情况。
3月10日~11日,记者在长沙黄兴广场、华创国际广场等商圈走访了解职业打假情况。大多数消费者表示,虽然在现实生活中没有遇到过职业打假人,但经常在网络上刷到过一些职业打假博主发布的视频,非常支持他们的打假行为。同时,他们认为这种打假行为也能够有助于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熟悉职业打假群体的某律所律师告诉记者,职业打假人一般集中在北上广深或新一线及省会城市。这些城市商事主体多、卖场多,消费者买到假货的概率大,商家的经济实力和赔偿能力也强。
“我觉得社会非常需要职业打假人。因为我曾经在某大型商场买过一双鞋,买回去没几天就开胶了,当我拿去该店要求退货时,他们拒不退货,更没有得到任何赔偿和道歉。”张女士向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说道,“很多时候需要职业打假人来整治不良商家。”
在街采中,记者也从长沙市华创国际广场的多家门店了解到,大多数门店没有遇到打假行为。遇到打假行为的门店,主要集中在食品和餐饮行业。
声音:要把合法打假人和非法打假人区分开来
袁井辉(上海市海华永泰【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
“职业打假人是否合法,主要取决于他实施的打假行为是否合法。”袁井辉告诉记者,现在社会上把使用合法手段打假的打假人和使用非法手段打假的打假人统称为职业打假人是不对的,应该要把合法打假人和非法打假人区分开来,在打击非法打假人的同时,也需要肯定合法打假人对社会的积极意义。
“职业打假人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是刑事法律风险和民事法律风险。”袁井辉说,如果职业打假人在打假的过程中采取了强迫、胁迫、要挟等非法手段来谋取不正当的高额赔偿,便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如果其职业打假的行为得不到法院支持,那么打假人为此所付出的成本就是一种经济损失。
如何将职业打假行为跟敲诈勒索行为区分开来袁井辉表示,主要是通过行为人的行为手段和主观目的进行区分。手段上,职业打假通常以合法的投诉、诉讼等正当索赔行为进行,而打假型敲诈勒索采用的则是要挟、胁迫等非法手段。目的上,职业打假是为了获得合法的赔偿,而敲诈勒索则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关于职业打假的法律盲点,袁井辉认为,主要有两点:从立法层面来说,针对职业打假人和职业打假行为,目前还没有系统性的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进行规范。从司法层面来说,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已经作出规定,但各地法院仍存在不同理解,在适用上也标准不一,存在同样的案件在不同的法院有不同甚至相反判决的情况。
为了规避以上的法律风险,袁井辉建议打假人在进行打假的过程中,不能采取要挟或者胁迫等违法的手段进行打假,也不能针对同一商家或者同一产品进行多次、分批次打假。而且主张的赔偿金额应当符合消保法第五十五条以及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
“因为现在各地的司法裁判不一样,裁判尺度也不一样。所以,如果当地法院不支持打假诉讼,建议打假人选择在支持职业打假的地方进行假货的采购和打假诉讼。”袁井辉表示,建议打假人在决定视频或者直播打假前,先对要打假的商品进行一定的调查了解,在掌握确凿的违法证据后再实施直播打假或视频打假。
“现在,对于职业打假人的态度是在除食品药品领域之外逐步限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我的建议是职业打假人可以向食品药品领域进行拓展,并尽量就产品安全质量问题等实质领域进行打假。”袁井辉说。
正确对待“职业打假人”群体的“弊病”
米莉(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一直以来,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进而索赔牟利的行为始终伴随着舆论争议,是敲诈勒索还是合理维权社会上对他们的评价褒贬不一。对此,米莉认为,职业打假人的存在,对于假冒伪劣商品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净化了市场环境,使商家的违法犯罪成本更高,是对监管部门执法不到位的一个有效补充。
但同时,米莉表示,也要看到部分职业打假人把打假当做一个牟利的工具,无孔不入,瑕疵问题被无限放大,甚至进行敲诈勒索,不仅消解了打假的正面效果,更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非常值得警惕。
“对于职业打假人这个群体的弊病,要正确对待。职业打假人的打假维权必须依法进行,不可抱着侥幸和投机心理。一旦越过边界,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惩处。”米莉表示,从长远看,则需要平衡好企业、消费者等各方诉求,做出仔细甄别,不断提升法律实施的精度,适时借助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等形式,逐步遏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不能被别有意图的“职业打假人”牵着鼻子走。
“在监管力量仍没能做到‘无远弗届’,消费者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的当下,职业打假人仍能起到市场‘啄木鸟’作用。”米莉认为,营造良好的市场规范,需要政府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商家的违法成本。此外,政府一方面需要加以规范,对在法律范围内进行打假维权的职业打假人,要给予必要宽容甚至支持。另一方面,更需要给予相应的政策指引,并予以更加完备的法律规制,才能真正消除职业打假的“恶性”,充分发挥其积极一面,最终推动市场走向更好。
编后:只要假货还在,打假人就不会消失
不可否认,近些年随着打假人的职业化,其打假手段和目的也与立法初衷出现了一些偏差。职业打假人得到的包容度没有以往那么高了,争议也越来越多。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职业打假人”的影响并不全是负面的。事实上,当年以王海为代表的一批“职业打假人”,便通过依法索赔,打击假冒伪劣乱象,为市场经济健康运行作出了贡献。时至今日,“职业打假人”仍活跃在公众视线中,对其作用也不能一概否认。
打假人这个职业不用人为拔高,但也不应污名化,要让其发挥更多的社会效益和公益价值。当所有的消费者都觉醒了,都成为潜在的打假者了,那么制假、售假的行为也就失去了市场,没有了制假、售假行为,打假现象也就自然而然消失了。但只要假货还在,打假人就不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