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对部分肥料产品实施备案管理的通知》,国家对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用氯化钾镁、农用硫酸钾镁、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等7类肥料的登记取消许可,改为备案:
一、日前已进入登记办理程尚未取得肥料登记的肥料登记,办理程自动终止申人可与要理联系,取回已提交的申请资料料。
二、肥料生产企业应当在相应产品投入生产前,将产品信息通过农业农村部肥料备案信息系统、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肥料备案信息系统进行备案
三、生产企业进行备案时,应当在线提交产品技术指标等资料。肥料登记备案工作人员应当对生产企业提交的需要保密的技术资料保密。
1.登记证和备案号有什么区别
对于企业来讲,区别很大,改为备案后,企业审批流程更加简化了,只需要网上填写资料备案即可,无需跑更多的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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