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沪郊各区开展农药法规宣传活动一对一上门“辅导”、建立追溯评价制度
《上海市农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20年12月1日开始施行。为深入宣传法规主要内容,加强学习研讨、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监管和执法水平,沪郊各区开展了多形式的宣传活动。
一对一上门“辅导”
为农资经营者授课
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里,执法大队在一场咨询服务活动中,面向市民开展宣传活动,对现场群众进行知识普及和问题解答,发放宣传材料70余份。
农药销售实名制的贯彻落实,农药经营者是关键的一环。日前,执法大队邀请专业讲师进行授课,为金山区59家农资门店的经营人员详细的解读《规定》条例,让经营人员能够了解并掌握法规内容。
建立农资经营单位
诚信追溯评价制度
自2020年12月,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和上海市政府的《上海市农药管理规定》先后出台,松江区农业农村委也当即启动农药实名制工作。培训宣传工作开展3个月余,数据显示,实名销售的信息登记完整率已从不足1%上升至超87%,推进收效较为明显。
“实名制要做得规范,主要就在于农资经营门店和每个来买农药的农户,都能有意识地要好登记,电子台账准确,确保人员信息可追溯。”松江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赵海荣告诉记者,松江目前有74家农资经营门店,要把这些门店严格“管”起来,“刚开始,因为还有门店对登记系统的设备操作不熟,多数农户意识不强,愿意主动配合的人不多。”
记者了解到,松江坚持绿色农业发展,从园艺场、合作社到家庭农场主,用药管控严格,标准统一,均采用实名销售的方式,信息可追溯明确;但仍有个别散户、个体经营者,在管理上并不明确。去年12月起,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开始排摸调查,针对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多次开展专项培训,对配送企业、经营门店和涉农村(居)委会上门发放告知书,明确农药电子台账、销售实名制和信息公示制度等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