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国家多部门联合发布公告调整修订《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要求2023年1月开始将所有柴油划归为危化品。2022年底各省市相继出台配套政策,规定不得向无仓储经营成品油单位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近日传出西南部分省份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的规定,将对向符合条件的无仓储成品油经营单位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预示着该区域内无仓储设施而无法经营的贸易单位,将有机会重新入市,有仓储设施而危化证临期的贸易单位,无需担忧危化证到期之后难以办理。
考虑到成品油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油品行业贸易环节的重要性,预计在部分省份率先取消仓储条件的限制后,全国范围内其他省份也将相继恢复无仓储办理危化证的政策。近几年行业政策监管成效明显,前期不正规经营情况已有明显改善。因此,成品油经营准入门槛经历收紧-放宽的阶段性调整,贸易环节也将在正规经营的基础上,提升批发市场活跃度,带动行业良性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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