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药登记证持有人独立拥有所有的资料。
二、按照新农药资料要求取得登记的产品。
农药登记证可以随意转让吗?
农药登记证不可以随便转让。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可以转让。
农药登记资料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农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农药生产企业可以向具有相应生产能力的农药生产企业转让其已取得登记的农药的登记资料。按照《农药登记管理办法》规定转让农药登记资料的,由受让方凭双方的转让合同及符合登记资料要求的登记资料申请农药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已经取得农药登记的资料不符合现行的登记资料要求,需要补充相应的试验后递交中国农业农村部进行再次审批。
什么是农药登记持有人变更
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变更适用于企业并购与合并,即一个企业将名下所有的登记证转移给另一个企业,可变更已登记或正在审批的产品。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变更的情形包括:企业原址更名或迁址更名;被兼并企业注销,或被兼并企业放弃农药生产,登记证全部转移到兼并企业;控股51%以上集团企业,集团内部的农药生产企业之间变更登记证。若企业想要转移部分产品而非所有产品给另一个企业则不适用农药登记持有人变更,只能进行登记资料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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