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分部承建的融水至河池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于2020年11月24日交工验收。在施工建设期间,融河机电分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对民工进行用工实名制管理,并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截至2020年12月底,参与融河机电分部项目建设的劳务队伍已经全部办理最终结算,农民工工资已全部结清,并于公示30日后全部办理退场手续。公示期内,融河机电分部项目无任何农民工信访、举报或追讨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发生。融河机电分部农民工工资专户自2020年12月31日后只有工程计量款拨入,账户管理手续费用的支出,无农民工工资变动支付情况。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工程完工且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示30日后,可以申请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内余额归施工总承包单位所有。融河机电分部项目符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销户条件,现公示注销该项目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融水至河池高速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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