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效办成开办餐饮店“一件事”业务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重构办理流程,优化前后置环节,打造“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政务服务新模式。于2024年5月底前在全区普遍建立“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实现政务服务开办餐饮店“一件事”高效办理。
二、业务方案
(一)服务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已获得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
(二)受理条件
见受理条件清单。
(三)办理流程
1.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2.食品经营许可
(2)经办人员审核企业(含个体经营者)申请信息及申报材料,针对符合办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予以审批办结。如需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现场核查通过后,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3)办理完成后,经办人员应及时将办件进度信息同步至“一件事”管理系统,及时将食品经营许可证材料归集至新疆政务服务电子证照库。
3.小餐饮店食品经营登记
(2)经办人员审核申请信息及申报材料,针对符合办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企业(含个体经营者),予以审批办结,并发放食品小餐饮店食品经营登记证;
(3)办理完成后,经办人员应及时将办件进度信息同步至“一件事”管理系统,及时将食品小餐饮店食品经营登记证归集至新疆政务服务电子证照库。
4.户外招牌设施登记备案
(2)住建部门经办人员审核申请信息及申报材料,针对符合办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企业(含个体经营者),予以审批办结,并发放户外招牌设施登记备案证;
(3)办理完成后应及时将办件进度信息同步至“一件事”管理系统,及时将户外招牌设施登记备案证归集至新疆政务服务电子证照库。
5.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消防部门经办人员审核申请信息及申报材料,针对符合办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审批办结,并发放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3)业务办理完成后消防部门经办人员及时将办件进度信息同步至“一件事”管理系统,同时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归集至新疆政务服务电子证照库。
6.信息反馈
7.统一送达
(四)办理途径
新疆政务服务网、“新企办”APP、线下综窗、自助终端均可办理。
三、预期成效
四、任务分工
(一)业务定标及技术定标。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配合部门优化办事流程,细化工作任务,明确业务定标,并编制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技术工作方案,讨论及联合会签。(牵头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数字化发展局,新疆消防救援总队)
(二)发布一件事服务指南。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配合部门根据本方案统一服务事项标准,组织各行业条线认领、发布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由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配合各部门完成政务服务事项配置和服务指南维护,并在“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支撑管理系统”统一发布“一件事”服务指南,为自治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次告知”“统一入口”“统一标准”的服务。(牵头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数字化发展局,新疆消防救援总队)
(三)依托“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支撑管理系统”完成网络打通、接口挂接及联调上线工作。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配合部门根据《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技术对接规范》和技术工作方案完成办件收件消息接口开发,及“高效办成一件事”接口服务网关挂接工作,由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配合完成联调上线。(牵头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数字化发展局,新疆消防救援总队)
(五)统筹“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设立。由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督促各地有关部门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综合受理窗口(含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人员统一配备,制定综合受理窗口审查要点,协调督导各行业条线业务部门开展业务培训。依托“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支撑管理系统”综合受理窗口实现统一收件和统一分发流转,由各地人民政府指导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标准化建设,推进实现“一事跑多窗”变“一窗办多事”。(牵头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数字化发展局,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各地数字化发展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