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固定、合法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远离污染源,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2.加工经营场所内应当保持清洁,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
3.厨房各功能区布局合理,粗加工、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原辅料贮存区域等场所分区明确,防止食品存放、操作产生交叉污染;
4.操作间与就餐场所有效隔离;
5.配备有效的冷藏、洗涤、消毒、排烟净化、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废弃物)的容器或者设施;
6.无专用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的,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一次性餐饮具或者采用集中式消毒餐饮具。
1.陕西省小餐饮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经营者身份证及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5.餐饮经营场所设备布局、卫生设施等平面示意图及说明;
6.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1.申请
申报人通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进行网上申报。
▍2.受理
网上提交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的,不予受理,并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的理由及通知;符合申请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电子《受理通知书》。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