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1月22日盐城讯(记者程光通讯员蒋晓鹏周洪涛)近年来,“互联网+餐饮服务”等新兴业态快速增长。媒体多次曝光网络餐饮服务存在的问题,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入网餐饮服务者审查把关不严;部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不高、经营管理水平有限、经营条件较简陋,食品安全存在隐患等。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认真做好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11月22日下午,盐城市食药监局城南分局组织开展全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培训专题会议。
(图为第三方平台公司代表在食药监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宣誓)
会议印发了《全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第三方平台公司、餐饮单位、送餐公司分别递交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会议还组织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动公约宣誓,网络第三方平台公司、餐饮单位代表作了交流发言。城南新区食药监分局组织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培训。
盐城市食药监局副调研员、城南分局局长安长春出席培训会议并讲话。安长春要求,要认真排查问题和风险隐患,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当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切实履行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职责,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诚信守法,全面规范送餐管理,上下结合,促进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推进。要大力营造氛围、畅通举报投诉、加大监管执法、建立评价考核,建立长效监管协作机制,确保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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