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毒理学评价与管理研讨会在京召开

本网讯:11月19日,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在北京召开农药登记毒理学评价与管理研讨会。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总农艺师陶传江出席会议并讲话,登记试验指导处林荣华处长、毒理审评处刘然副处长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专家徐海滨研究员作专题报告,毒理审评处曲甍甍处长主持会议。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毒理审评处、各省级农药检定机构及各试验单位负责人等近5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介绍了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的基本工作情况,指出了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报告在完整性、规范性和技术性方面的常见问题,交流了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的技术要点。各试验单位汇报了近三年机构的变化情况和承担毒理学试验项目情况,交流讨论了在毒理学试验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总结了在农药毒理学技术标准实施及替代方法应用研究中取得的经验。与会代表纷纷表示本次研讨会内容丰富,受益良多,希望能够继续加强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领域的业务交流,促进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整体技术水平不断提升。

本网讯:2024年11月26日,中外农药管理技术交流会在北京召开。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宗伏霖副所长出席会议并致辞,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薄瑞二级调研员参会。与会代表就农药登记、生产、经营及再评价等进行了报告交流,对今后的合作方式和交流内容等进行了认真讨论。来自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日本植物调节剂协会、植保日本协会、植保中国协会等四十余人参加了会议。

2024-11-28

这两天,天津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开展冬小麦越冬害虫基数调查,为明年开春制定麦田病虫害治理办法,提前收集资料。今年,全市共种植冬小麦160多万亩,眼下,正是病虫发生的初期,市农业部门组织植保专家,到宝坻、静海、武清、东丽等冬小麦主产区和新品种试验田,调研长势和虫害情况。春天是冬小麦的重要成长期,也是治理虫害的关键时期,依托冬季摸排的情况,农技专家们将在明年开春时,有针对性的推广病虫害治理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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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药经营许可证代办,电商平台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农业部第5号令)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农药的,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http://nanchang.11467.com/info/13839432.htm
2.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一条 为了保证《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强对农药登记、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促进农药工业技术进步,保证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畜安全,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农药登记、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或参与制定农药安全使用、农药产品https://www.xunlv.cn/laws/17040
3.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报2017年07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农业部2017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明1日起施行。部长韩长赋2017年6月2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药经营许可的申请、审查、核发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https://wap.cnki.net/qikan-GNZB201707003.html
4.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农业部2017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部长韩长赋2017年6月2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药经营许可的申请、审查、核发、 https://www.xueshu.com/zhrmghggwygb/201731/37314867.html
5.压实政府责任减轻企业负担——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6.将《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中的“(二)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修改为:“(二)有不少于二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 理由:此条修改意见笔者以前曾经提出过,现在觉得仍有必要再提一次。从基层实际看,农药经营者营业场所、仓储http://www.pesticide.vip/zgny/zcfg/content/4f46669b-3830-4e6b-aaf8-76e6ab3311a7.html
6.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药经营许可的申请、审查、核发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农药的,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 注意【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https://flfgsc.cn/law/%E5%86%9C%E8%8D%AF%E7%BB%8F%E8%90%A5%E8%AE%B8%E5%8F%AF%E7%AE%A1%E7%90%86%E5%8A%9E%E6%B3%95-2017%E5%B9%B4
7.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五个规章意见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我部起草了《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5个配套规章。现征求你部门(单位)意见,请于4月10日前将修https://www.foodmate.net/law/dongtai/190715.html
8.我校农药经营许可56学时线上培训班招生通知农业农村部颁布的《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中第二章第七条规定,2017年8月1日起申请农药经营者必须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56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为响应国家政策,各地陆续开展农药经https://zhibao.henau.edu.cn/a/zixunzhongxin/tongzhigonggao/2021/0824/17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