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检系统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长期以来,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围绕农药登记评审的法定职责,认真开展农药登记专业评审,建立高毒农药退出评价机制,科学制订农残标准,加强农药试验单位管理和GLP建设,强化市场监管、保证农药质量,履行国际公约、服务国际贸易,为促进中国和世界农业发展、推动中国农药产业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作为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秘书处,我所认真筹办CCPR年会,积极服务于农药国际管理,广泛开展多边和双边合作,为提升农药国际交流和协调管理水平做出了积极贡献。

进入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启动,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和品牌强农正成为农业发展的主旋律,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赋予了农业农村部门农药全程管理的职责。新形势下,我所将立足本职,以提高农药产品质量为核心,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管理平台,严把登记评审关口,加强使用风险监测,在保证农业生产对农药需求的同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

所内设处室15个,包括:办公室(加挂人事处、党委办公室牌子)、计划财务处、综合审评处、质量审评处、药效审评处、残留审评处、毒理审评处、环境审评处、再评价登记处、生产经营指导处、国际交流与服务处、药情信息处、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CCPR)秘书处办公室、登记试验指导处、标准处。全所编制88人,目前在编人员83人,硕士以上人员占比超过78%,高级职称以上占比65.1%。所里拥有国家农药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是国家农药质量和残留仲裁实验室,实验室面积4000余平方米,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气质联用仪、液质联用仪等检测仪器100多台(套)。

在农业农村部的正确领导下,农药检定所通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健全登记评审专业领域和专业队伍,研究开发了产品化学、毒理、残留、环境、药效专业评审技术方法和技术标准体系,能够全面系统开展农药登记评审、监测评价工作;与FAO等国际组织合作,培训发展中国家农药管理官员和专家,为农药国际交流和协调管理作出了贡献;服务中国农药国际贸易,与几十个国家和地区农药管理部门开展合作,推动中国农药出口到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量占世界农药贸易总量的60%以上。ICAMA已成为国际农药领域一张响亮的名片。

1.协助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承担所内外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以所名义召开的有关会议和所内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

3.负责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及有关综合材料;组织拟订所内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4.负责公文运转、文件审核、档案管理、印章管理,以及所内事项的督办工作。

5.负责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管理、社团管理、离退休老干部服务、职工培训等工作,承办职工出国政审。

6.负责党委、纪委日常工作,协助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7.负责应急、宣传、保密、信访、安全、车辆管理等事务;政府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

8.归口管理农药标准工作。

9.承办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拟订农药检定体系建设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基本建设、财政预算项目的编制、申报及监督执行。

3.负责科技项目管理,组织申报科技成果。

4.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5.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编制、资金使用监管。

6.负责单位财务日常管理。

7.承办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起草农药登记管理配套规章、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农药登记审评;农药风险与效益评估。

3.负责农药登记试验审评;指导农药登记试验备案。

4.负责农药登记标签核准。

5.负责农药登记资料管理。

6.组织指导农药登记初审;组织开展农药登记咨询培训。

7.承担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具体工作;农药登记证印制和发放的具体工作。

8.承办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拟订农药登记产品化学试验技术标准和规程。

2.负责农药登记产品化学资料的审评;承担农药登记产品质量标准的审核。

3.组织农药登记试验样品检测、封样;管理农药标准品。

4.负责组织开展农药相同产品登记认定。

5.开展农药登记产品化学验证试验。

6.承担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仲裁检验、药害样品检测。

7.开展农药质量标准、检测技术培训。

8.负责国家农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日常工作。

1.拟订农药登记药效试验技术标准和规程。

2.拟订小宗作物用药登记规范并组织实施。

3.拟订生物农药登记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

4.负责农药登记药效资料的审评。

5.组织开展农药登记药效验证试验。

6.参与农作物药害事故技术鉴定。

7.组织开展农药登记药效试验技术培训。

1.拟订农药登记残留试验技术标准和规程。

2.负责农药登记残留资料的审评。

3.组织拟订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检测方法和检验规程;拟订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4.组织开展农药登记残留验证试验。

5.协助开展农副产品中农药残留监测。

6.承担农副产品中农药残留样品检测和仲裁检验。

7.组织开展农药残留标准、检测技术培训。

8.承担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1.拟订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技术标准和规程。

2.拟订卫生用农药登记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

3.负责农药登记毒理学资料的审评。

4.负责农药对接触人群健康影响的评价。

5.组织开展农药登记毒理学验证试验。

6.参与农药人畜中毒事故调查。

7.组织开展农药毒理学试验技术培训。

1.拟订农药登记环境试验技术标准和规程。

2.负责农药登记环境资料的审评。

3.组织开展农药登记环境验证试验。

4.参与农药使用环境事故技术鉴定。

5.组织开展农药使用环境影响监测与评价。

6.组织开展农药环境试验及检测技术培训。

2.拟订已登记农药再评价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拟订农药禁限用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4.承担农药续展登记具体工作。

5.组织开展已登记农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跟踪监测。

6.负责农药使用事故信息收集和分析。

1.拟订农药监督管理法规及配套规章并协助组织实施。

2.承担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考核和日常管理;协调农药良好实验室规范(GLP)体系建设。

3.协助开展农药市场监督抽查。

4.指导地方开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组织培训农药经营人员。

5.协助受理农药投诉举报,参与处理农药使用事故。

6.协助查处农药违法案件,承办农药案件听证、复议、应诉等具体工作。

1.拟订农药登记进出口规范并组织实施。

2.拟订出国(境)计划并组织实施。

3.参与有关农药国际公约谈判和履约工作。

4.拟订进出口农药登记管理名录。

5.组织办理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

6.组织开展农药登记管理国际交流;申报并实施国际合作项目。

7.跟踪研究国际农药管理政策;开展国际农药管理政策技术交流和服务。

1.拟订农药检定系统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办农药政务信息公开。

3.组织开展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调查和分析。

4.负责农药审批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国农药信息网、农药信息数据库建设及维护;承担网络涉密安全工作。

5.负责农药舆情监测;协助开展新闻宣传工作。

6.负责技术资料和图书期刊管理工作。

1.拟订CCPR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筹备和承办CCPR年会。

3.负责跟踪收集食品法典(CAC)及各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动态,开展国内外农药残留标准比较研究。

5.承担农药残留贸易措施官方评议。

6.负责秘书处日常工作。

7.完成秘书处及CCPR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9号

邮政编码:100029

传真:010-82073259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西湖道50号

邮政编码:300193

传真:022-27385881

地址:石家庄市谈固南大街49号

邮政编码:050031

传真:0311-85672314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双塔西街98号

邮政编码:030001

传真:0351-7822152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尚东国际2号楼9层

邮政编码:010010

传真:0471-6966648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长江北街39号

邮政编码:110034

传真:024-86121210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152号

邮政编码:130033

传真:0431-8593331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1号

邮政编码:150090

传真:0451-82282102

地址:上海市吴中路628号

邮政编码:201103

传真:021-64013659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97号省农机大院1号办公路3楼

THE END
1.行业律师解读农业农村部涉农药行政规章(征求意见稿)《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修改决定进一步夯实农药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责任。要求农药生产企业按照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许可证的规定组织生产,确保农药产品与登记农药一致。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修改决定增加通过互联网经营农药的系列政策,明确了互联网农药经营者落实《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 http://www.pesticide.vip/zgny/zcfg/content/6f937846-4ff7-43c0-96bf-e15fde31e26c.html
2.江西农药经营许可证代办江西农药经营许可证是农药经营企业从事农药经营活动的必备证件,它是对企业进行合法经营的监管,是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农业生产的安全的必要手段。如今,随着农产品市场的日益扩大和国家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江西农药经营许可证逐渐成为了企业必备的合法证明,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注重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的工作。南昌联硕企业管理咨https://nanchang0725.11467.com/m/news/3798276.asp
3.委托书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docx合同编号:___委托人(甲方):___受托人(乙方):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事项1.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并协助甲方准备相关申报材料。1.2乙方负责向相关部门提交https://m.renrendoc.com/paper/316202992.html
4.如何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法律的规定是什么问题解答:网上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流程包括有:进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选择政务服务;选择药品经营https://m.66law.cn/v/wenda/1612979.aspx
5.农药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3、法律主观:网上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流程包括有:进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选择政务服务;选择药品经营许可证模块,登录账号并填写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以领取农药经营许可证。 4、法律分析:农药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为:详见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申请—选择是否受理—对农药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https://www.yoojia.com/ask/5-14088962594846563640.html
6.农销乐农药电子台账农药电子台账农销乐农药电子台账专家,专业的农药电子台账/农资电子台账提供商,专注农资行业15年,已为10万家农资店提供农资软件解决方案。通过农药电子台账帮助农资店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实现店面升级,实时掌握每个客户或每种产品的收益。https://www.lexiao123.cn/
7.>扬州市农药管理办法警察网(二)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 (三)协助农药研制者办理农药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申请; (四)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农药活动; (五)负责辖区内农药药害事故的处理;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农药生产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其职责主要是: http://www.law-lib.com/cpd/law_detail.asp?id=79568
8.下月起,一批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8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新《办法》扩展了优先审查的适用范围;完善了优先审查的适用条件;简化了优先审查的办理手续;优化了优先审查的处理程序。 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要有56学时学习经历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8月1日起施行,办法在农药经营主体方面作了调整,实行农药经营许http://m.news.cn/2017-07/31/c_1121404832.htm